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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和平对外厚往薄来坚决抗倭严厉禁海

  朱元璋草根出身,从小在农村长大,当了皇帝后就将天下看做更大的家天下。洪武皇帝位居中央,为天下“大宗主”,大明为“天朝上国”,周围邻邦皆为“藩属国”。大明与邻国的关系是宗主与藩属的关系,作为宗主的大明应该敕封周边的“藩属”邻邦,而作为藩属的邻邦就应该向大明“称臣”“朝贡”,即朱元璋所说的“朕观中原土壤,四方朝贡”,这也是中国传统的“大中华一统天下”之理想境界。

  洪武三年朱元璋在《平定沙漠诏》中就曾这样说:“自古为天下主者,视天地所覆载,日月所照临,若远若近,生人之类,无不欲其安土而乐生。然必中国治安而后四方外国来附。”后来在给爪哇国王的诏书中他进一步说道:“朕仿前代帝王,治理天下,惟欲中外人民,各安其所。又虑诸蕃僻在远方,未悉朕意,故遣使者往谕,咸使闻知。”

  正因为出于这样的认知,洪武二年九月大明帝国制定了《藩王朝贡礼》,规范天下四夷“藩属”朝贡“宗主”大明天子的礼仪。

  “天朝上国”的“大宗主”奉行睦邻邦交和平主义对外国策不过这里边有两个问题必须得解决:

  第一,邻邦“藩属国”凭什么要认你大明天子为天下宗主?

  这就要看你的自身实力了。一般来说,传统社会中看待国家实力的主要依据大约有三个:一个是经济实力,你的国家经济实力是不是在当时处于一流的地位,其常常表现在“朝贡贸易”中作为宗主国是否出手大方和特别优渥前来朝贡的藩属国;第二,传统软实力,往往体现在文明发达程度上,就看你的国家是不是走在邻邦国家的前列,具有绝对的文明“输出”的优势;第三,军事实力,这也是最为显眼、最让人能体悟到的硬实力。作为邻邦小国,你要是不服气或“忤逆”的话,那接下来就有你好看的了。元亡明兴,朱元璋开创的新帝国一一具备了这些条件,他打着“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旗号,“参酌唐宋”,继承的是中华帝国经典时代的唐宋文明,富甲天下,打得曾经不可一世的大元帝国皇帝元顺帝及其子孙们一路北逃,最终只能在漠北荒原上当个“北漂族”。大明不是天下宗主,还有谁是?

  第二,作为天下宗主的“天朝上国”(华夏)与邻邦(四夷)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

  中国传统儒家在先秦时代就形成了这样的华夷观:“夷蛮戎狄,谓之四夷,九服之制,地在要荒”,而“王者必居天下之中”,“天子有道,守在四夷”。依照先秦儒家理想中的“规划”与描绘:“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传统中华帝国就该拥有“天子居中”,“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和“四夷宾服”的华夷格局。

  朱元璋开国前提出了要“恢复中华”,这不仅仅是要驱逐异族统治者,恢复华夏——汉民族的统治,而且还要匡复华夏文明正统,其中有一项内容就是要恢复“正统的”华夷格局。

  鉴于这样的认知,以华夏正统之主自居的朱元璋在对待外邦“四夷”之间的是是非非方面继承了中华帝国传统的对外国策,即实行不干涉主义。洪武六年十一月,占城国(越南南部一国)遣使来南京上言:“安南国(越南北部一国)侵犯我国领土,仰仗大明天朝神威,我军打败了安南军,我占城国国王特派我来向皇帝陛下您报喜!”朱元璋听后没吭气,而后跟中书省大臣说道:“海外诸国,阻山隔海,各守境土,其来已久。前年安南国来人说,占城侵犯了他们的领土;今年可好了,占城国说安南扰边。占城、安南都是我大明的藩属国,敬奉我朝廷,但他们之间的是非曲直谁能搞得清楚啊。这样吧,你们中书省出面,派人上两国去劝谕双方,各自罢兵息争,不要再相互打来打去了!对于前来报喜的占城国王特使,依照礼节赐与一些文绮等,让他赶紧回去吧!”

  不掺和邻国与邻国之间的是是非非和实行不干涉邻国内政之国策,这不仅仅反映出朱元璋的精明与老辣,而且也表明了大明对外奉行的是和平主义和睦邻友邦的原则。其实这样的外交原则自朱元璋登基起就已经确立。洪武元年十二月,在派遣符玺郎偰斯、知府易济等分赴高丽、安南等国颁发即位诏书中,朱元璋就曾明确表示了大明奉行和平主义外交原则和政策:“昔帝王之治天下,凡日月所照,无有遐迩,一视同仁。故中国尊安,四方得所。非有意于臣服之也……朕肇基江左,扫群雄、定华夏,臣民推戴,已主中国,建国号曰‘大明’,改元‘洪武’。顷者克平元都,疆宇大同,已承正统,方与遐迩相安于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而后他又陆续派出使者前往占城、爪哇(印度尼西亚岛国)、日本、琐里(印度小国)、暹罗(今泰国)、真腊(今柬埔寨)、三佛齐(印度尼西亚旧港)、渤泥(印度尼西亚岛国)、琉球(近代被日本吞并后改名为冲绳县)、缅国(今缅甸)以及西洋诸国,颁赐玺书,赠予诸国王金绮绸缎纱罗,还有历书《大统历》等,重申大明的和平外交国策,欲使诸国“知正朔所在”,“能奉若天道”。

  那么朱元璋的这种和平外交国策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它给大明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

  重建“四夷宾服”和“万国朝宗”的华夷秩序其实这样的和平外交国策之终极目标无非是要恢复和打造传统的“天朝上国”俯视下的“四夷宾服”华夷秩序,其最高境界也就是种好我中华帝国内的“一亩几分地”。不过话得说回来,洪武年间朱元璋在对外关系方面除了通商贸易乏善可陈外,其政治与国际环境领域还曾创造了许多的成就。详细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〇不干涉别国内政

  大明开国之际,高丽国内也面临着改朝换代。洪武七年,高丽王朝国王王颛为权相李仁人所杀,因为没有子嗣,随即立了宠臣辛肫的儿子辛禑为国王,其实这也不过是个过渡国君。那时的高丽国大权已落入了大将李成桂手中。洪武二十一年,李成桂发动军事政变,迫使辛禑让位给儿子辛昌。第二年又废了辛昌,立了一个据说是高丽国王王颛的后裔王瑶为王。三年后李成桂干脆将王瑶也给废了,自己当起了国王。

  对于藩属国高丽国内的这一系列政变,朱元璋十分睿智,从不插手。当李成桂政变成功后遣使前来南京向洪武皇帝通报时,朱元璋一语中的地说道:“尔恭愍王死,称其有子,请立子。后来又说不是。又以王瑶为王孙正派,请立之,今又去了。再三差人来,大概要自做王。我不问,教他自做。自要抚绥百姓,相通往来。”

  无独有偶,安南国也发生了性质与朝鲜差不多的政变。安南国王陈日熞让伯父陈叔明给逼死了,随即陈叔明自己执掌起朝政来。朱元璋知道后口头谴责:“(陈)叔明王法所必诛,速择日熞亲贤立之。”陈叔明听说后十分恐惧,赶紧让位给弟弟陈日煓。但就此陈叔明和陈日煓心里还不踏实,生怕朱元璋发兵前去“匡正”,于是几次三番派人上南京来进献方物。老辣的朱元璋收下了方物,并降下诏书,明确表达他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和平主义外交国策:“今朕统一天下,惟愿安民而已,无强凌弱,众暴寡之为。安南新王,自当高枕,无忧加兵也。”

  〇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国侵害中国利益事件

  洪武中期,广西思明府来人报告说:安南国派军侵犯我国境。洪武帝派人前去了解情况,安南居然倒钉一耙,反说广西思明府入侵了安南。朱元璋听后很生气,“刚好”安南新国王陈炜派大中大夫罗伯长来南京进贡方物,实际上很有可能就是来窥测大明天子的意向。朱元璋“以其诈命”,当即退还了安南方物,并降下敕书,严厉诘责陈炜,指摘他作奸肆侮,生隙构患,犯下“欺诳中国之罪”,并敕令广西布政使司:“自今以后,凡安南入贡之事一律予以拒绝!”

  〇谨慎用兵,制定对外军事底线

  与历代帝王相比,在对外关系上老谋深算的朱元璋显得格外小心,虽然一生以军事和政治作为自己的“主业”,但他似乎特别谨慎用兵。洪武二十年十月,在与诸将论及兵政时,朱元璋这般说道:“国家用兵,犹如医生用药。开了一大堆的药,目的是要治病,不能没什么病就吃吃药,那可要吃坏的!治国也如此,国家不太平,用兵来勘定祸乱。等天下太平了,只需整修甲兵,操练士卒,备作国防而已。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应该要知道:用兵能消除祸乱,但也能招致祸乱,倘若恃富逞强,好大喜功,惹是生非,就会结怨挑衅,这不恰恰招惹了祸乱!正如医生乱开瞑眩之药,强迫无病之人服用,虽然不至于造成身体残疾或送命,但足以大伤元气!所以为国当政者应该常讲军事,但千万不能穷兵黩武!”

  这是一生讲究“洪武”“尚武”的老辣皇帝的“谆谆教导”,一句话,军事不好玩,谨慎用兵。这更是朱元璋从历史经验教训中得到的顿悟。洪武四年九月,他在南京明皇宫奉天门给各部大臣做了这番告谕:“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古人有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如隋炀帝妄兴师旅,征讨琉球,杀害夷人,焚其宫室,俘虏男女数千人,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惟西北胡戎(指漠北蒙古),世为中国患,不可不谨备之耳,卿等当记所言,知朕此意。”

  洪武晚年,老朱皇帝生怕子孙后代狂妄、轻浮、率意用兵,从而招惹祸害,特地将自己的谨慎对外用兵之国策写入了《皇明祖训》之中:“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来扰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伐,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与西北边境,互相密迩,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接着朱元璋开列了15个亚洲邻国为大明的“不征之国”,即规定子孙后代不得无故去侵犯,它们是:“东北:朝鲜国;正东偏北:日本国(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正南偏东:大琉球国(朝贡不时,王子及陪臣之子,皆入太学读书,礼待甚厚),小琉球国(不通往来,不曾朝贡);西南:安南国(三年一贡),真腊国(朝贡如常,其国滨海),暹罗国(朝贡如常,其国滨海),占城国(自占城以下诸国来朝贡时,内带行商,多行谲诈,故沮之。自洪武八年沮至洪武十二年,方乃得止。其国滨海),苏门答剌(其国滨海),西洋国(其国滨海),爪洼(哇)国(其国居海中),湓亨国(其国居海中),白(百)花国(其国居海中),三弗(佛)齐国(其国居海中)。渤泥国(其国居海中)”。

  每当笔者读到这段史料时,再想想老朱皇帝躺下后10年时间都不到的永乐四年(1406),轻浮、狂妄甚至可能精神不太正常的小朱皇帝朱棣发动了平定安南之乱的战争,将百万大明军拖入了安南战场的泥潭,由此我们不得不为朱元璋的老辣所折服!甚至可以说,在有明一代君主中以如等智慧治国理政和对外交往的,几乎无人能与之相比。那个自称为“好儿子”又被某些人万般称颂的“一代圣君”朱棣与乃“父”相差十万八千里。但是朱棣的儿子朱高炽倒是有点皇爷爷的遗风,他一亲政就勇敢地决断,要将大明军从安南战场上撤回来——这些都是在以后的专著中我们要详述的。

  而从上述朱元璋对外国策的“祖训”或言“遗训”中,我们同时也不难看出大明开国君主身上的那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天朝上国思想,但整个“遗训”的基本精神还是国际和平主义,你不犯我,我不犯人。直至今日这笔文化遗产还是值得我们后人传承的。

  〇主倡朝贡贸易,重建“四夷宾服”的“天朝上国”华夷统治秩序

  既然是和平主义,远夷们完全可以不理睬你大明。如此一来,岂不与传统儒家所极力推崇的“四夷来朝”和“万国朝宗”的中国古代圣君治国理想境界相悖?

  没有,中国传统儒家还有一个重要的“对外国策”精髓,那就是德治天下,怀柔远夷。那么怎么做到这一步?

  在朱元璋君臣看来,我们四周的远夷都是未开化之人,他们仰慕我中华文明,一门心思想来归化。洪武十六年五月,洪武帝曾跟礼部大臣说:“诸蛮夷酋长来朝,涉履山海,动经数万里。彼既慕义来归,则赉予之物宜厚,以示朝廷怀柔之意。”

  正因为拥有这样的认知,朱元璋在登基以后就仿效前朝,派遣特使出访远夷和海外诸国,并给予极大的赏赐;以此来笼络四夷,宣扬我大明君主之恩德,使其感到天朝圣主的关怀,进而从内心深处归化大明,最后达到怀柔远夷、德化天下之理想目的。

  ◎通贡贸易、赉赐贸易和通商贸易

  为了实现这个理想目标,朱元璋还制定以“通贡贸易”为主体的对外交往国策。“通贡贸易”或称“朝贡贸易”“贡赐贸易”,一般是指境外国家因仰慕中华文明而主动前来,向朝廷献纳货物、特产等,而朝廷往往予以超过贡物价值一倍甚至几倍的回赐。通贡贸易基本上不存在等价交换,它是“四夷来朝”和“万国朝宗”的一种象征。

  但有时中国等不到境外国家主动前来,而是自己政治或经济上有急需,朝廷就派宫中太监或朝廷官员赉具敕书,带了赐物,前往想要贸易的国家和地区进行颁赐。接收国在收到了敕书和赐物后,就按中国朝廷所需之物置办,以回应中国的赐物,或主动派出他们的特使带上贡物前往中国朝廷“回贡”,朝见大国宗主。这种贸易就叫“颁赐贸易”,又名“赉赐贸易”,它实际上是“朝贡贸易”的延伸或言变体。

  与“朝贡贸易”相对应的叫“通商贸易”,这是一种建立于基本上等价交换基础之上的对外民间自由贸易。

  ◎宋元历史遗产与明初四大海外贸易管理机构的设立与撤销

  中国古代对外通商贸易黄金时代不在明清而在唐宋元时期。明朝一开始朱元璋接受了元朝海外贸易丰厚的遗产,继承了元朝的对外开放政策,不仅保留了元朝在南方的广州、泉州和宁波(当时称明州)的三个对外贸易管理机构市舶司,而且还于大明帝国正式建立前的一年即吴元年(1367),在太仓州的黄渡镇增设了一个市舶司。

  但这个太仓市舶司只存在了4年的时间就被朱元璋撤了。洪武三年二月甲戌日,“罢太仓黄渡市舶司,凡番舶至太仓者,令军卫有司同封籍其数,送赴京师”。撤的理由是太仓距离南京太近,有了这个市舶司,经常有奸人混杂在海外贸易者行列,刺探京师及其他要隘地区的机密,十分危险。“初以太仓为‘六国码头’,旋以近京师,恐生他变,遂徙之宁波诸处”。

  在太仓市舶司撤销后的第五年,即洪武七年九月辛未日,“罢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朱元璋得了恐惧狂想症似地一口气将元朝留下的广州、泉州、明州三处市舶司全给撤了。差不多与此同时,他开始实行“海禁”或称“禁海”。洪武四年十二月丙戌,下令“濒海民不得私出海”……

  由此一来,中外通商贸易一途完全被堵,剩下的只有大明官方主倡和掌控的“通贡贸易”或称“贡赐贸易”。

  ◎洪武只开“厚往薄来”的通贡贸易,多少也促进了中外经济文化交流

  通贡贸易是洪武初期大明朝廷所竭力提倡的,因为从大元帝国转向了大明帝国,当时的朱元璋就怕天下四方远夷不认可自己的“宗主”地位,所以一上来就不断地派遣使臣主动外出,进行赉赐贸易,他曾跟底下的大臣这样说道:“西洋诸国素称远蕃(番),涉海而来,难计岁月。其朝贡无论疏数,厚往薄来可也。”

  “厚往薄来”就是说,你们“老外”来我们中国带不带方物、带多带少都无所谓,只要你们来朝贡了,意思到了就行,我大明“皇帝富有四海,岂有所求于(夷)王?但欲(夷)王之称藩,一示无外尔!”朱元璋直言:“中国岂少这些(贡物),但试他那心!”换句话来讲,只要你们“老外”承认我朱元璋为天下共主地位了,我大明绝不亏待你们,会给出你们进贡方物价值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钱币、金织文绮、纱罗等“回贡”礼物!

  这下可把“老外”们给乐癫了,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你还真别说,在大明可有馅饼从天上掉下来。于是四面八方的“老外”们屁颠屁颠地向南京方向赶去,到明皇宫向那“鞋拔子脸”皇帝磕几个响头,然后满载而归,何乐而不为!因此,明初四方远夷们络绎不绝地来朝,中外交通甚是热闹,中国四周邻邦“凡三十国”都来一一“报到”了。

  这30国所在的地理位置按照现在人们地域概念来讲,大致相当于东亚的朝鲜、日本、冲绳,东南亚的越南、柬埔寨、泰国、缅甸、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南亚的印度、巴基斯坦和中亚细亚诸国等。有意思的是,在永乐时期差一点与中国打起来的中亚帖木儿帝国在朱元璋屡遣使招谕下,也在洪武二十年九月派遣了“回回满剌哈非思等来朝,贡马十五,驼二”,“自是频岁贡马驼”,甚至连远在欧洲的东罗马帝国也曾遣使来我南京朝见大明天子。据说元末拂菻国即东罗马帝国有个商人叫捏古伦的来中国做生意,元朝灭亡后他没法回去。明太祖朱元璋听说后召见了他,命他带一封诏书给东罗马皇帝,后来又正式派遣使臣普剌等携带敕书、彩币前往欧洲,出访东罗马帝国,“其国乃遣使入贡”。

  由此看来,洪武时期的大明帝国对外交往之广,绝对不逊色于当下某些功利主义史学家一向吹捧的“永乐盛世”时代(特注:永乐时代也是官方主倡和掌控朝贡贸易,严厉禁止通商贸易,详见笔者的《大明帝国》系列⑧《永乐帝卷》下)。更为人们所长期忽视的是,洪武时期,通过官方主倡和掌控朝贡贸易,中外经济与文化得到了一定的交流。

  从纯经济层面角度来讲,朝贡贸易尽管有着绝对的官方政治意义,但也隐含一定的中外经济交流成分。“太祖高皇帝时,诸番国遣使来朝,一皆遇之以诚,其以土物来市易者,悉听其便,或有不知避忌而误干宪条皆宽宥之,以怀远人”。自踏上中国领土起,中国官方就提供“三赔”服务,即免费为“老外”们提供住宿、吃喝和交通,京师南京设有会同馆和乌蛮驿,建有江东楼、醉仙楼、集贤楼、鹤鸣楼、讴歌楼、鼓腹楼、重译楼、叫佛楼、来宾楼、淡粉楼、梅妍楼、翠柳楼、轻烟楼、北市楼、南市楼、乐民楼等十六楼,供四方宾客嬉戏娱乐和休息。来华的朝贡使者除了所献方物外,还可以携带一些番货,顺路来中国做些买卖。一般来说,这些番货中的60%由中国官方充当“冤大头”,高价“吃进”,剩下的40%在朝贡朱元璋和领取赏钱赏物后,拿到大明会同馆去同中国商人进行交易,这里边就有民间中外经济贸易的成分了。但即使这样的交易也是在中国官方监控之下进行的。因为朝鲜与琉球(今日本冲绳)与中国关系非同一般,明廷规定:各处夷人朝贡领赏之后,许于会同馆开市三日或五日,惟朝鲜、琉球,不拘期限。(万历:《大明会典·礼部·朝贡通例》卷108)

  从文化层面角度来讲,朝贡贸易多少也带动了中外文化交流。当然这种交流主要还是以处于文明高势能状态的中华文化输出的为多。譬如洪武五年在朱元璋下令赏赐西洋琐里时,大明回贡礼物中除了织金、文绮、纱罗外,还有就是历书——《大统历》。这《大统历》就像我们今天民间常见的所谓“老黄历”,上有生活与生产百科知识,什么时候宜做什么和不宜做什么,都标注得清清楚楚,祭祀、冠带、宴会、出师、入学、栽种、婚丧嫁娶、开市、交易、修造、开渠、伐木,等等,总计有32事(万历:《大明会典·钦天监》卷223)。这样的历书在洪武初年朱元璋一次就给了占城3 000本,而那时的占城根本就不懂什么历法,“但看月生为初,月晦为满,如此十次盈亏为一岁,昼夜以善鼓十更为法。酋长及民下非至午不起,非至子不睡。见月则饮酒歌舞为美”。除了历书,还有“四书”“六经”《汉书》等书籍也作为大明帝国的赏物赏赐给了朝鲜等国。

  在这个过程中,文化教育“输出”也在并行不悖地进行着。当时高丽(朝鲜)、琉球、暹罗(泰国)和日本的留学生到南京国子监来学习,其中以琉球的留学生为最多,更有意思的是当时琉球中山王察度还派了女官生姑鲁妹到大明来留学。对此明代文人沈徳符感慨道:“本朝外国如朝鲜,号知诗书者,间游国学,或至登第,然未闻妇人亦来中国诵读。向慕华风至此,真史策未见。”有个日本留学生叫滕祐寿的在大明国子监就读毕业后,还曾在洪武朝廷当观察使之官。还有前面说过的那3名朝鲜学子参加了洪武四年的科举考试,其中一个叫金涛的考中了进士,曾被朱元璋授予东昌高丘县丞,但因他不会说汉语而回了朝鲜,其后“为其国相”。

  除了俗界,洪武年间的宗教界中外之间的交流也在进行着。那时日本尽管处于战乱之中,但还是不断有高僧、名僧前来大明切磋佛学,学习中国诗歌、文字、绘画与书法,其中以擅长作诗的绝海中律和汝霖良佐最为著名。他们来到南京后受到了大明朝廷的特殊关照,朱元璋曾在明皇宫的英武楼召见了他们,并向他们询问了日本人如何祭祀早期中国友好特使徐福的。绝海中律来华前曾受日本义堂周信委托,请求大明“第一老秘”、名儒宋濂为日本著名寺院天龙禅寺开山梦窗正觉心宗普济国师撰写碑铭。洪武九年,宋濂根据洪武皇帝的指示,撰写了《日本梦窗正觉心宗普济国师碑铭》。用今天时髦话来说,以上这些都可以叫做“走进来”;当时还有一种叫做“走出去”的,譬如,洪武五年五月,朱元璋派了南京瓦官寺法师无逸即后来朱皇帝宠臣密探华克勤和明州即后来的宁波天宁寺法师祖阐护送日本使者祖来回国时,曾在京都等地做了逗留,访问了五山寺,留下了不少的墨宝。

  ◎难道就朱元璋实行闭门锁国主义而他的“儿子”朱棣大搞改革开放?

  由此可见我们长期沿用传统史学家所说的朱元璋完全关起国门,搞闭门锁国主义之论调是没有史实依据的。要说朱元璋的保守就在于维护“崇本抑末”基础上只开官方可控的朝贡贸易一途,这与当今某些人所竭力歌颂的“改革开放”的永乐皇帝所实施的国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异(笔者将在《大明帝国》系列⑧《永乐帝卷》下中详述)。如果硬要区分的话,那就是老朱皇帝主创官方的朝贡贸易还比较理性,而小朱皇帝朱棣就好比现在有些“富二代”“官二代”一般,反正“老子”手里有的是钱,有的是权。有钱不用,呆子;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朱棣就是这么一个败家子,但他的父亲朱元璋可不是这样的。因为朝贡贸易对于大明来说纯粹是赔本买卖,明廷“贡赐盖用以怀柔远人,实无所利其入也”。时间一长,老朱皇帝感觉不太对劲:我总不能老当“冤大头”啊!而“老外”们也已人人明白:到中国去,接受天朝皇帝的丰厚赏赐,随后便在南京住上一段时间,吃香的喝辣的甚至找些小妹妹陪陪的,都由大明帝国公费报销,优哉游哉。这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分啊!所以远夷们争先恐后前来大明,甚至不具备资格的也来凑热闹,像日本的怀良亲王就是这么一个远夷。

  当时日本正处于南北朝时期,怀良亲王属于南朝的,连幕府将军都不是,更不是什么天皇了,但他却一次次派人来华进行所谓的“朝贡”。不料为朱元璋所识破,随后朱皇帝“却其贡,遣使赍诏谯让”。再联想起有的远夷有事没事老往我南京跑,一年要来好几次,就我大明公款接待费就不得了啊,且还会加重进贡国百姓的负担。于是从洪武五年开始,朱元璋对外国远夷来朝的次数作了限定。那年九月,他在遣使高丽的诏谕中就明确讲到“宜令遵三年一聘之礼,或比年一来,所贡方物止以所产之布十匹,足矣!毋令过多”;洪武九年,针对安南国要求增加朝贡次数,朱元璋谕旨中书省大臣:诸夷限山隔海,若朝贡无节,实劳远人,非所以绥辑之也……其更以朕意谕之:番夷外国,当守常制,三年一贡,无更烦数,来朝使臣,亦惟三五人而止,奉贡之物,不必过厚,得存其诚敬可也。

  ◎朱元璋限制“老外”来华的经济原因与大明实行远夷朝贡勘合制

  可远夷们就是不乐意,一心想要来南京孝敬一下“伟大圣君”、当今宗主,说到底就是朝贡贸易的利润太丰厚了。举个例子来说:洪武十六年(1383),占城进贡了200根象牙和其他一些方物。朱元璋下令回贡,赏赐织金文绮32匹,瓷器19 000件。同样分量的回贡礼物那年还给了暹罗、真腊等国。近20 000件瓷器,在那个年代该值多少钱?我们没有直接的计算比率依据,倒是300年后的中外交流中有个经济比率可作参考:据说1717年4月19日普鲁士王兼萨克森选举侯奥克斯特通过外交手腕,以600名(一说782名)萨克森骑兵,交换127件中国陶瓷之事。也就是说一件中国瓷器可以换四五个萨克森骑兵(马渭源:《论西画东渐对明清中华帝国社会的影响》,澳门《中西文化研究》2009年第1期;谢明良:《十七至十八世纪中国对欧洲贸易中的瓷器》,台北《故宫文物》36期,1986年3月第3卷第12期)。由此可见,20 000件瓷器在远夷们那里简直就是天文数字的财富啊!所以那些远夷“老外”们才不顾你洪武皇帝限不限定,反正我们远夷来了,你大明总不能赶我们走吧!

  对此,朱元璋后来想到了很绝的一招:对朝贡贸易实行勘合制。那什么叫朝贡勘合制?大致是大明礼部制定一种勘合簿,每个远夷国一本,内府留有存根,地方布政司有对应的相同一份。勘合簿上规定朝贡的次数、路线等,一旦远夷们要来大明朝贡,就必须持有勘合簿册与本国的表文,到所要经过的省份向当地布政司交验表文,比对勘合。全部符合了,方才放行。这样一来,将远夷朝贡给严格地控制住了。

  坚决抗倭与严厉禁海与严格控制远夷朝贡几乎差不多同时,朱元璋又不断地下令,实行禁海政策。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洪武帝闭关自守国策的主要体现。问题是为什么在明初十年不到的时间里朱元璋实行的对外政策由自由贸易迅速地走向“闭关自守”?

  〇朱元璋最终闭关自守的缘由

  在笔者看来大致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第一,朱元璋缺乏商品经济洞察力与战略眼光,固守重农抑商的传统观念。

  朱元璋农民出身,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一直在农村和军队中长大和发展,他对自然经济再熟悉不过了,而对活跃多变的商品经济相当之陌生,对变幻莫测的汪洋大海心怀疑虑,更多的是害怕。所以与军事和政治领域不同,朱元璋在经济领域尤其在商品经济领域内缺少洞察力与战略眼光,只能固守他所熟悉的千年相传的正统观念,相信无商不奸,无奸不商,坚持重农抑商、“厚本抑末”“自然家给人足”的治国理念。

  第二,海上尚有敌对势力的残余在活动,朱元璋害怕内外敌对势力勾结起来颠覆大明政权。

  朱元璋统一全国时,南方的统一战争进行得比较顺利,就连朝秦暮楚的浙江割据势力方国珍等最终也被俘获了;但方国珍的一些“弟兄们”可没全上岸,他们原本就以贩盐浮海为业,海上活动运行自如,兵败后盘踞在海上。鉴于昔日老领导方国珍还在南京“享着清福”,这些“弟兄们”还算老实一点。洪武七年三月,方国珍突然病逝,这下方氏部下可就没有什么顾忌了,专门与明朝为敌。还有福建的陈友定可能是南方割据政权中惟一不肯投降的硬汉,虽然他与儿子最后都被朱元璋杀了,可他的部下有不少人逃到了海上。这两股势力再与日本的浪人(中国人称之为倭寇)搅在一起,“诸贼强豪者悉航海,纠岛倭入寇”,时常骚扰明朝东南沿海。

  洪武十三年爆发“胡惟庸谋反案”,涉案者供出:胡惟庸曾想勾结倭寇谋反(到底有没有这事,整个明朝一直没拿出确切的依据来);洪武中晚期京师南京发生了“三佛齐间谍案”。朱元璋越来越觉得对外交往具有极大的风险性,他害怕内外敌对势力勾结起来,颠覆新兴的大明帝国,最后他干脆就将内外勾结的惟一可能的通道给堵了,将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为这样一来,大明就可高枕无忧。于是从洪武十四年起他不断地下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第三,个别海外国家利用朝贡贸易搞间谍活动,引发了朱元璋对外交往的恐惧。

  今天的印度尼西亚有个地方叫旧港,元末明初曾有个小国,叫三佛齐。洪武三年,朱元璋遣使行人赵述诏谕该国,第二年他们的国王就遣使奉金叶表进贡朝见大明天子,自此确立了宗藩关系。那时的三佛齐还算有“孝心”,几乎每年都会派遣使臣到南京来朝贡。大约在洪武十年时,朱元璋正式敕封该国老国王怛麻沙那阿者的儿子麻那者巫里为三佛齐新国王,且表扬了他对大明的忠义。可就在这时,三佛齐的邻国爪哇逐渐强盛起来,并征服了三佛齐。朱元璋对于海外各国之间的你争我斗向来不掺和,奉行和平主义外交原则。爪哇强盛了,派人上南京朝贡。朱元璋履行天下“大家长”“大宗主”的职责,敕封爪哇国头领为其国王。这样一来,使得爪哇的国际地位骤升,但也让三佛齐感觉浑身的不舒服。他们派出了间谍,冒充使臣来南京,假模假样地朝见朱元璋。朱元璋对于爪哇与三佛齐之间的疙疙瘩瘩没搞清楚,更没想到三佛齐会派出间谍来“图谋不轨”,他一如既然地派出使臣护送三佛齐“朝贡使者”回国。可等到了三佛齐,情况就变了,大明使者被扣,有的说被杀。这就是所谓的“三佛齐间谍案”。

  从“三佛齐间谍案”发生的前后经过来看,严格意义上来讲,它是算不上什么间谍案的,至多算是国际绑票案。因为当时大明天子对海外各国之间的关系不是很清楚,所以案件一发生,朱元璋就很惊慌,听说三佛齐被爪哇征服了,他就诏谕爪哇国王,叫他设法让三佛齐释放被扣押的中国使臣。后来爪哇国王似乎还不错,“遣人戒饬,礼送还朝”。但就此三佛齐与大明之间的关系愈发恶化,他们利用自身有利的交通条件,卡住了东西方交往的通道,阻遏了载运朝贡货品的西洋诸国贡舶自由航行,“由是商旅阻遏,诸国之意不通”。朱元璋本来就洞悉海外远夷热衷朝贡大明帝国的真实动机:“虽云修贡,实则慕利。”“三佛齐间谍案”后,朱皇帝愈发疑惑了:“我视诸国不薄,未知诸国心若何。”由怀疑到恐惧,最后为了省事,干脆就采取严厉禁海的举措,免得费心多事。

  第四,元明之际,倭寇日渐猖獗,也影响了大明帝国的对外开放。

  如果仔细考察历史的话,我们不难发现,洪武年间国际形势并不简单,尤其是东南沿海时不时地出现倭寇,其背后问题相当之复杂。从维护国家海防、帝国安全与省事角度考虑,朱元璋由禁止中外民间自由贸易和交往发展到限制官方主倡的朝贡贸易,再到后来实行远夷朝贡勘合制和最后严厉禁海,似乎也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当时的实际。

  〇元末明初的倭寇祸害的由来

  长期以来,说起倭寇,“改革开放史学家”一直在说是朱元璋这个老农民当了皇帝,搞闭关自守了,抑制了中外正常交往,这才导致了中国民间走私和日本倭寇的猖獗。笔者以前就曾接受这样的观点。但仔细阅读史料后发现事实并非完全如此。

  “日本国在东海之东,古称倭奴国,或云恶其旧名,故改名日本,以其国近日所出也”。这是元明之际的人们对日本的认知,正因为日本古名倭奴,所以那些入侵中国的日本海盗就被中国人称之为“倭寇”。不过元朝的史料文献中还没有这两个字连称,但不是说那时就没有倭寇,事实上倭寇这个“结”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元朝时系下的。

  元朝建立后,元世祖忽必烈曾派人两度出使日本,但都遭到了杀害。至元十一年(1274)和至元十八年(1281)元廷又两度派军远征日本,均以遭受海上飓风而惨败。其中后一次远征败得很不像样,14万大军最后“十存一二”。这些事情对中日双方都投下了一定的阴影。终元之世,日本官方都不与元朝通使往来。

  即便这样,大元帝国仍不失大国风范,元世祖忽必烈在泉州、庆元、上海、澉浦、杭州、温州和广东等地相继设立了市舶司,并“诏谕沿海官司通日本国人市舶”。元世祖晚年,一些日本武士与商人相勾结,在来华的船只中暗藏兵器,在做生意不顺利的情势下,拿起武器,实施抢掠,倭寇由此而形成。元世祖知道后下令在浙江成立都元帅府,“令哈剌带将之,以防海道”。而后倭寇时常袭击大元浙江沿海,甚至将明州的都元帅府等衙门都给烧了,还祸及了百姓,居民几尽。元廷接到地方上的奏报后不得不罢革市舶司,直到3年后形势稍稍好转些,大元才重开市舶司,中日贸易又恢复起来。

  可就在这时日本国内发生了政变,1333年日本第96代后醍醐天皇在一些武士支持下,推翻了镰仓幕府统治,恢复了王政。但政变后的后醍醐天皇在有些问题上没有满足一些武士的利益要求,引发了新的不满。3年后的1336年北条氏部将足利尊氏发动兵变,攻入京都,废掉后醍醐天皇,立皇太子为光明天皇,并在京都建立室町幕府,自任征夷大将军,形成了北朝;再说被废的后醍醐天皇一路南逃,在奈良建立朝廷,史称南朝,日本历史上南北朝由此开始。

  南北朝之间长期对立,相互征战不已,有许许多多的武士失去了军职,成为了“浪人”,开始干些抢劫勾当。他们还与日本商人一起乘着元末社会动乱之际,到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去打家劫舍,由此倭寇侵犯给大元帝国造成极大的祸害。元顺帝至元十八年,倭人攻金复州;至正二十三年正月八月丁酉朔,“倭人寇蓬州,守将刘暹击败之。自十八年以来,倭人连寇濒海郡县”,至此稍有收敛。

  元亡明兴之际,倭寇乘乱继续发动侵扰活动,而“张士诚、方国珍余党导倭寇出没海上,焚民居,掠货财,北自辽海、山东,南抵闽、浙、东粤,滨海之区,无岁不被其害”。更令大明天子心神不宁的是,倭害祸及京师近畿地区,“倭寇出没海岛中,数侵掠苏州、崇明,杀伤居民、夺财货,沿海之地皆患之”。

  在如此严峻的情势下,朱元璋两手出击:一面力求外交手段予以解决;另一面加强军事防御,对于来犯之敌坚决痛击。洪武二年,倭寇入侵苏州太仓,当地卫指挥佥事翁德率军出击,俘获了倭寇92人,“得其兵器、海艘”。朱元璋闻讯后,不仅褒奖了翁德,而且还将他提升为太仓卫指挥副使。

  当时蒙受倭寇之祸的还不仅仅是中国,高丽(朝鲜)也深受其害,他们曾遣使赴日,致书日本室町幕府将军足利义诠,让他好好管管这些倭寇。可结果这位日本大将军却居然回答说:“九州海贼所为,日廷不与闻。”意思是说:我们没听说有什么海贼呀!这与600年后的今天将核泄漏反应堆的高浓度核反应水倒入大海后日本政府正式公开表态几乎一模一样:“我们不知道有这么多的高浓度核反应水在排入公海啊!”有这样的政府,其自身国家所产生的国际公害问题就别指望他们会解决了。可由于当时的信息交流不发达,朱元璋还不知道高丽人在超级国际无赖那里碰了软钉子了,相反他抱着无限的希望,于洪武二年(1369)、洪武三年(1370)和洪武五年(1372)分别派了杨载、赵秩和明州天宁寺僧祖阐、南京瓦官寺僧无逸等人三度出使日本,递上国书,希望日本官方与明朝合作,消除倭寇之患。但日本方面却与大明“大打太极”,甚至装聋作哑,只想利用朝贡贸易,从中国捞取好处,对于倭寇为害之事置若罔闻。为此,朱元璋很生气,本想采取军师远征,但鉴于元朝对日本用兵失败的经验教训和李文忠的“谏帝征日本”而没有立即付诸行动。

  〇朱元璋坚决抗倭和构建东南海疆“长城”

  与此同时,朱元璋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东南海疆军事防御。

  首先自洪武元年起到洪武中晚期,他先后命令将领朱亮祖、李文忠、汤和、周德兴等在东南沿海地区建立了一系列的军事卫所机构,广修城池。从地区跨度来讲,南起广东、福建,中经浙江、江苏,北抵辽东,大明当时建有50多个卫,其中广东沿海有9个卫,福建沿海有6个卫,浙江沿海有11个卫,山东沿海有7个卫,辽东沿海有8个卫,总兵力达30万。而洪武四年十二月在南京地区的京军兵力才204 900余人,这就是说,朱元璋将全国的军事重兵一个布置在北疆,另一个布置在东南海疆,锁定大明国防重点为“北虏南倭”。

  不仅在布兵数量上,朱元璋还十分注意讲究国防的质量,一方面大造战船,加强大明海军硬件建设。洪武初年,除了京师南京设有造船厂外,沿海的福建、广东和浙江等地都有打造海船、快船的机构。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采纳了镇海卫军士陈仁的建议,在“大海之口,倭寇必由之地”的苏州太仓卫打造海船,随后又下“诏滨海卫所每百户置船二艘,巡逻海上盗贼,巡检司亦如之”。按照朱皇帝的这道诏令,每百户添置2艘海船,每卫就有海船100艘,整个东南沿海共有50个卫,也就拥有了5 000艘海船,这是何等庞大的海军啊!

  另一方面朱元璋还注意加强沿海水师的兵力质量。水师不同于步兵,不是什么人都能当水师兵士的。洪武四年十二月,他诏令“吴王左相靖海侯吴祯籍、方国珍所部,温、台、庆元三府军士及兰秀山无田粮之民尝充船户者”,一下子扩充了熟悉海边地形和长于水战的水师兵力111 730人。洪武中晚期,朱元璋还采纳了熟悉海事的方国珍侄儿方鸣谦的建议,命令在广东的南雄侯赵庸、在福建的江夏侯周德兴、在浙江的大将汤和等从沿海居民中抽取民丁,各自增添水师新兵数万人,其中以汤和与方鸣谦在浙东抽取和选练的最多,一次就有58 700余人。

  洪武朝第三方面坚决抗倭举措为建立赏罚制度,鼓励将士英勇杀敌。洪武六年,福建都司都指挥同知张赫“率舟师巡海上遇倭寇,追及于琉球大洋中,杀戮甚众,获其弓刀以还”。因作战勇敢,屡立军功,张赫后来被朱元璋封为了航海侯。相反,对于贪生怕死、玩忽职守者,则予以坚决严惩。洪武二十六年福建镇海卫千户黎旻率领水师400人巡海,这对于流寇来说足够震慑了,但黎旻等这些海军领导本身可能就是只知当官不知为国尽忠尽力的混混。当他们巡逻到潮州南澳时,突然遇上了一股倭寇,平时可能办公室里坐惯了,黎旻怎么也没有胆量与之交战,好汉不吃眼前亏,赶紧保命溜吧!倒是他的手下一个叫韩观的百户和40多名普通兵士还不赖,甚至可以说个个都是顶天立地的英雄,在海战中为大明帝国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朱元璋闻讯后又惊又怒,下令著录韩观等人军功,同时将临阵脱逃的黎旻等海军领导以军法处死。

  为了鼓励大明将士英勇杀敌,洪武二十九年正月,大明制定了《擒获倭贼升赏格》,明确规定:“凡各卫指挥获倭船一艘及贼者,佥事升同知,同知升指挥使,仍赏白金五十两、钞五十锭;千户擒获者升指挥佥事,百户擒获者升千户,其赏俱与指挥同;在船军士能生擒及杀获倭贼一人者,赏白金五十两。将校军士与倭贼陆地交战,能生擒或杀获一人者,赏白金二十两、钞二十锭。”

  〇令人不寒而栗的洪武“海禁”政策与“迁海令”

  按理说,通过采取上述一系列举措后,北至辽东、南至广东的东部海疆地区已经筑起纵深有度、层次分明的沿海“长城”了,大明帝国可称得上是铜墙铁壁,够安稳的了。但在苛求完美的洪武帝朱元璋看来这还远远不够,鉴于东南沿海倭寇时不时前来扰害,而该地区又有些张士诚、陈友定等敌对势力残余为之向导,本来就对商品经济一窍不通、对海洋和中外交流有着恐惧的“一代圣主”干脆实行“海禁”“迁海”国策,想来个一了百了。

  综合洪武时期的海禁史实,其分为两个层面:

  第一,禁止非官方海外交通。从《明实录》记载来看,最早下达此类诏令的是在大明开国后不久,洪武四年十二月丙戌日,朱元璋“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洪武七年,取消泉州、宁波和广州等3个市舶司,开始严禁私人海外贸易。以后多次重申禁令,洪武十四年十月,“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洪武二十一年正月,“严交通外夷之禁”;洪武二十三年十月,“诏户部申严交通外番之禁。上(指朱元璋)以中国金银、铜钱、缎匹、兵器等物自前代以来不许出番,今两广、浙江、福建愚民无知,往往交通外番,私易货物,故严禁之。沿海军民官司纵令私相交易者,悉治以罪”。洪武二十七年正月甲寅日,朱元璋又严“禁民间用番香番货。先是,上以海外诸夷多诈,绝其往来,唯琉球、真腊、暹罗许入贡,而缘海之人,往往私下诸番,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盗。命礼部严禁绝之,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寘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见有者,限以三月销尽。民间祷祀,止用松柏枫桃诸香,违者罪之。其两广所产香木,听土人自用,亦不许越岭贩卖,盖虑其杂市番香,故并及之”。洪武三十年四月乙酉日,“申禁人民无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

  从朱元璋晚年的对外关系的禁令来看,所禁的力度很大,“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寘之重法”;所禁的范围也很广,中外民间的一切往来都在禁止的范围,甚至连番香这类祭祀用品也被列入严禁的行列。这样的对外限禁或言严禁政策不仅仅贯彻于“通商贸易”领域,而且还波及了“通贡贸易”:一方面,朱元璋下令简化番国朝贡礼仪;另一方面他又不断限制远夷朝贡,“唯琉球、真腊、暹罗许入贡”,加上大明周边两个属国朝鲜与安南,因此说到了洪武晚期时,大明对外交往的主要国家由原来的几十个锐减到了5个。

  第二,由严禁非官方海外交通发展到了“迁海”。所谓“迁海”,就是指洪武时期将广东、福建、浙江等省份的沿海附近岛屿上居民迁入大陆,防止他们被倭寇利用或要挟。譬如,浙江的台州、温州和宁波等滨海岛屿,“其中都鄙或与城市半,或十之三,咸大姓聚居。国初汤信国(公和)奉敕行海,惧引倭,徙其民市居之,约午前迁者为民,午后迁者为军”。即说汤和奉行朱皇帝之令在浙江搞得很严酷,当时规定:凡是午前搬离海岛的还能继续当老百姓;如果午后搬家的就要罚作军士。无独有偶,广东、福建、澎湖36个岛屿上的居民也在洪武二十年全部给内迁,且搞得很过火,“以三日为期,限民徙内,后者死(即落后的、拖后腿的要被处死)”。(郝玉麟:《福建通志·杂志》卷66)

  禁海、迁海后,大明东南沿海剩下的就是从南到北的成百上千个军事卫所,这些卫所城寨遥相呼应、墩堡烽堠星罗棋布,陆上有步兵重点把手,海上有水师巡逻,用句耳熟能详的话来说,一旦倭寇来犯,顿时葬身于中国军民汪洋大海的战争之中。

  因此可以说,洪武末年,不仅大明北疆故元余虏“不敢近边者十余年”,而且南疆地区的倭寇也相对较少来犯了。朱元璋治国、治边、治外达到如此境地,恐怕在中国历史上很少能见到。

  对此,明朝人陆不无自傲地说道:“洪惟我国朝太祖开基,胡元终运,乾坤再整,日月重明。而其应天顺人,创业重统,立纲陈纪,尽制尽伦,巍乎成功,焕乎文章,一时臣工仰名言之莫尽,幸亲见之。有知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莫不有作,类而述之。泳之余,庶得以知识乎盛美云。”

  由此我们再回想起清初康熙皇帝在拜谒明孝陵时留下的那盛赞朱元璋的四字墨宝“治隆唐宋”,看来绝非是溢美之词。如果站在帝王统治角度来讲,康熙的评价还是十分到位的。不过当站在历史的角度再度审视的话,我们就会发现:朱元璋的“海禁”政策与“迁海令”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不容小觑。

  首先,严格的“海禁”不仅完全堵塞了民间海外贸易,而且也影响了大明官方主倡的朝贡贸易。由于实行严厉“海禁”,对“老外”们来华的次数和所走的路径都曾做了规定,但在科技不甚发达的古代,海上远行绝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精确,遇上台风“走”偏了很正常,可在朱元璋的完美理想中就不行了。洪武六年,他干脆就跟经常前来朝贡的高丽使臣说:“见海上难过,有许多艰难,与恁船只脚力,教恁官人每(们)往登州过海,三个日头过的,今后不要海里来,我如今静(白字,应为‘禁’,笔者注)海,有如海里来呵,我不答应。恁如海里来的廉干好秀才吏员,著小船上送将来,我便答应,不要贪(应为‘偷’,朱皇帝写白字)的来。今后其余的海里,不要通连。”其实老农民出身的朱皇帝就是实在,看到远夷们争先恐后来华朝贡,不就是贪图丰厚的利润(实则慕利,《明太祖实录》卷134),“海外诸夷多诈”,我朱元璋就来个实在做法,洪武二十七年下令,停止外国朝贡。由此,中外官方朝贡贸易所带来的那些仅有的经济、文化交流又受到了很大的阻隔。

  第二,严厉“海禁”与“迁海令”不仅完全堵塞了民间海外贸易,还给东南沿海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从明代法律规定来看,近海地区的人民是可以下海打渔捕捞的,“其小民撑使单桅小船,给有执照,于海边近处捕鱼打柴,巡捕官军不许扰害”(万历:《大明会典·刑部·律例》卷167)。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为了贯彻好朝廷“海禁”政策的精神,负责东南沿海的军政官员往往是“禁民入海捕鱼”。如此一来,就等于断了沿海人民的生活来源。海禁后东南居民“不得下水,断其生活,若辈悉健有力,势不肯抟手困穷,于是所在连结为乱,溃裂以出。其久潜踪于外者,既触网不敢归,又连结远夷,乡导以入”。“迁海令”的实行更是给东南沿海人民带来了空前的劫难,许多走投无路的人,要么举兵反抗,要么“常从倭为寇”,而所谓的倭寇之成分也由此变得更加复杂,社会矛盾激化。

  第三,严厉“海禁”和闭关锁国不仅使得中国民间海外贸易受到严重抑制和摧残,而且还影响到了工商手工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窒息了明代社会。

  当然这些都是我们后人站在客观的历史观角度所看到的,但在传统人们的眼里,从传统的国家治理角度来讲,作为一个完美人格的标准应该是“齐家治国平天下”。我们前面说了朱元璋的“治国平天下”做得很是不错,或者说至少在清“圣祖”康熙的眼里是如此。那么作为开国君主朱元璋治理的第四个层面个人家庭或言“齐家”“治己”又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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