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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工商有序和谐公平崇本抑末宽厚生民

  事实上在基本解决“三农”问题和初步实现“以良民治良民”之理想的同时,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又开展对工商业的大力整顿,以期解决好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不过,或许是因为自己出身于农家,或许是因为当时中国社会中的工商经济实在是“微不足道”,朱元璋在面对它们时全然找不到感觉,只能借助中国传统社会里长期存在的、但在那时已经开始不再吻合时代发展要求的传统做法:那就是建立君主专制帝国官府控制下的工商“有序”的经济秩序。

  重建有序与平和的工商经济秩序——轮班制与不与民争利、不劳民经过元末农民战争,明初社会经济全面萧条。中国本来就是个农业大国,朱元璋又是从农家出来的。几十年的战争生涯或许使他长了不少见识与智慧,但在对待战后工商业的恢复与秩序重建的问题上,朱元璋出招就显得极为简单甚至是笨拙了。

  明朝开国建都南京,为了营建明皇宫、京城、明孝陵等,朱元璋先后从全国各地征发了大量的手工工匠和农民工。那么这些手工业者和农民工来南京后的劳动和生存状态如何?

  〇600年前的“农民工”兄弟生存状态好吗?

  《明史》对征集到南京进行劳作的工匠有所描述:“明初,工役之繁,自营建两京宗庙、宫殿、阙门、王邸,采木、陶甓,工匠造作,以万万计。”万万是个什么概念?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上亿。真的有这么多人在两京干活吗?第一,古代中国人一般对数字概念不太讲究精确,即使现在我们国人还有这么一个习惯,张三对李四说:“我们过两天再联系。”要是李四在两天后苦等张三的话,在很多国人看来,那简直就是大傻子;第二,“万万”可能是指人很多,但也不是一下子从全国征发过来的,很有可能是十几年总计在一起算的,那就比较合乎实际了。不过,不管怎么说,朱元璋征发工匠与“农民工”来南京为他与大明帝国服役的确是很多很多。那么这些“农民工”兄弟来了南京后的劳动与生活状态好吗?从明初的史料记载来看,朱皇帝起初似乎并不太清楚,直到有一天,他目击了揪心的一幕。

  那是洪武五年冬季,朱元璋在南京城里视察“农民工”们修浚城濠,一路走着一路看着,并没有什么引起他特别注意。当走到三山门时,他看见一个“农民工”光着身子,扑通一下跳进了冰冷的水里,来了个裸游,本以为农民工兄弟是冬泳,但看了一阵子,朱元璋发现不对劲,那个“农民工”好像不是在冬泳,他一会儿一会儿地往水里钻,像是找什么东西。洪武帝终于忍不住了,派了手下的人去问工地上的监工小吏:“那裸游者是在找什么东西?”小吏说:“锄头弄到水里去,找不到了。”朱元璋叫人从别处取来一把,问那小吏:“这水中要找的是不是这样的锄头?”小吏说:“有点像,但那把要比你手里这把好,还要短些。”一听是这样,朱元璋就命令壮士下水去,帮着寻找那把丢了的锄头。找啊找,最后壮士终于找到了水中的锄头。朱元璋将两把锄头放在一起,仔仔细细观察了一遍,发现果然如小吏所讲的那样,但他心中气还没消,瞪着眼跟小吏说:“农夫来这里服役一月多,手脚都冻裂开,这已经是相当劳苦和疲惫了,你怎么还忍心加害于他?”话音刚落,他立即吩咐随行警卫,将那小吏抓起来,痛打一顿。随后他回过头去,跟右丞相汪广洋说:“今天我们都是穿了厚厚的裘皮出来的,可直到现在还感到浑身发冷。何况这些役夫本身就贫困无衣,他们所受的苦和遭的罪是说也说不出来的啊!”说到这里,洪武帝立即下令,叫农民兄弟停止应役,只留下临濠的那些窑冶及烧石炭工匠,其余工匠役夫全部放回家去!

  自从三山门农民工裸泳事件发生后,应役工匠的生存状况更多地引起了朝廷的关注和重视。洪武八年(1375)十月,朱元璋命令中书省:“今后凡是有工匠死亡的,官方一律给予棺木,送他回老家,并免除他家三年的徭役。”

  当时大明定都南京,营造宫殿和修筑城池工程非常浩繁,工匠们吃得不好,生活待遇差,有好多人因忍受不了繁重的劳作而死于非命。洪武九年五月,朱元璋命令工部即建设部,给死难者购置槥椟,再让大明国子监生将死难者的灵柩护送回家,赐以钞币,抚恤下葬,并蠲免死者家三年的徭役;与此同时,对于活着的现役工匠,朱皇帝则大发奖金,当时共发了宝钞60 360余锭。

  这样的事例还有不少,尽管在工程事故或“过劳死”发生后洪武帝不惜厚金予以抚恤、安慰或奖励,但从整体上来看,当时大明的工匠与“农民工”兄弟的生存状况还是很不好的。这样的格局一直延续到了洪武十九年(1386)南京宫殿、城池建设得差不多时才有了根本性的改变。

  〇将工匠的坐班制改为轮班制

  那年朱元璋对手工业工匠做了一件大好事,那就是改革工匠的服役制度。

  洪武初年,朱元璋沿袭了元朝的工匠制度。元朝工匠另立户籍即匠籍,人称“系官人匠”。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就连婚姻也不能自主,往往子孙相袭,没有官府的放免,不得脱籍。更为可怕的是,他们在官府的严格监视下从事繁重的劳作,其得到的收入微乎其微,大概每人每月只能领到3斗米、半斤盐,其家属只能获得4口的口粮,多出人口官府不给;一般来说,大口每月获得官府口粮2.5斗,小口1.5斗,勉强维持生命。即使这样,还经常遭受官吏克扣,于是不少工匠只得卖儿鬻女,生活十分悲惨。

  明初朱元璋一开始大体上沿用了元朝的工匠制度,不过在使用当中他不断地加以改善。首先他没有像元朝人那样将工匠当做奴隶一般,其次他改变了些工匠的生活与经济待遇,上文已述。洪武十一年(1378)五月,朱元璋又下令给工部:“凡在京工匠赴工者,月给薪米盐蔬,休工者停给,听其营生勿拘。”。这段最高指示的意思是工匠们除了上京城服役要听从官府的安排外,其余时间可以自己支配,也就是说,工匠们有了自主营生的自由。这无疑是民生的改善与社会历史的进步。洪武十九年(1386)四月,大明正式确立工匠轮班制度。其具体内容为:全国各地工匠“量地远近,以为班次,且置籍为勘合付之。至期赍至工部听拨,免其家他役”,“定以三年为班,更番赴京,输作三月,如期交代,名曰轮班匠”。

  我们将上面这段话说得更加直白一点:打开黄册,哪家是工匠,一目了然,政府就根据他们的丁力状况,规定3年为一班,定期到京师服役,以住地远近排班次;政府制定勘合(类似于用工状况证明)为凭,工匠按期领了勘合到南京的工部去报到,听从工部的具体用工安排,从事劳作。服了役的工匠,他家的其他徭役一律给免了。这就是经济史上人们常说的“轮班制”。

  轮班制的优点显而易见,一来它不像元朝的坐班制——工匠几乎是官府的奴仆,没有什么人身自由;轮班制三年轮一次,干完了,泥瓦匠还可以在老百姓家造房起屋,赚钱养家糊口,木匠也这样,所以工匠们的经济生活就有了改变;二来轮班制下的工匠人身是自由的,这样就一改以前几乎一直处于被支配的地位,使得工匠们低下的身份有了一大提升。

  但三年一轮班开始实施后不久,意想不到的问题冒了出来:工匠一律三年轮班服役3月,各地工匠按期风尘仆仆地赶往京师。可到了京师却发现没那么多的工役要做呀,无奈之下,各地工匠只得返回。这一来一回无端造成了浪费。鉴于此,明廷于洪武二十六年十月改进轮班制,制定工匠轮班勘合制度,“令先分各色匠所业,而验在京诸司役作之繁简,更定其班次,率三年或二年一轮”。工部根据各部门工役的实际情况与行业特征确立了五种轮班制度,即五年一班、四年一班、三年一班、二年一班和一年一班,并给全国62种行业的232 098名工匠重发了勘合(万历:《大明会典·工部·工匠》卷189)。这样就“使赴工者各就其役而无费日,罢工者得安家居而无费业”。轮班制终于成为当时一项名副其实的“惠民”“厚民”工程了。

  除了轮班匠,朱元璋还对住坐匠的生活与经济状况做了改善。据明末清初大思想家顾炎武的记载:洪武十三年,朱元璋“起取苏、浙等处上户四万五千余家填实京师,壮丁发给各监局充匠,余编为户,置都城之内外,爰有坊厢”。这些被发给各监局充匠的壮丁即为住坐匠。住坐匠的存在实际上可视为元朝工匠奴隶制的延续,这些人在明初归内府内官监直接管理,但他们的匠籍和用工之类的事情却归工部主管。从地位与自由角度来讲,住坐匠不如轮班匠,但在洪武晚期他们受到了些政策“实惠”:“例应一月上工一十日,歇二十日,若工少人多,量加歇役。”(万历《大明会典·工部·工匠》卷189)。由此可见,住坐匠的地位也比元朝时的匠户要高多了。

  总之,明初洪武皇帝改革工匠制度,给近似于奴隶的工匠以相当程度的松绑,使得他们有更多的时间自由劳动、营业,也有利于技术的交流与改进。所有这些,都是历史的大进步。

  〇洪武时期工矿业开发原则:不与民争利,不劳民,够用就行

  除此之外,洪武时期还对工矿业的开产实行“不与民争利,不劳民,够用就行”的实用主义经济国策,其影响甚为深远。明初工矿业的经营主要有两种形式:民营和官营,当时民营力量单薄,唱主角的还是官营即我们现代人俗称的国营。就明初官营而言,朱元璋主要限定在金银之类的贵金属开产和食盐、火药火器等生产领域,而对于其他行业基本上是放开来的。老百姓在取得官府批准后只需要交纳一定的税金就可开产营利了。之所以如此,关键还在于洪武年间朱元璋比较注意与民休息和“藏富于民”。

  洪武十五年五月,河北广平府吏员王允道上奏说:“河北磁州临水镇产铁,元朝时就曾在此设置铁冶都提举司,征发了15 000户人丁开矿冶铁,当年铁的年产量就达100多万斤,恳请皇帝陛下在此置炉冶铁。”朱元璋听后十分生气,随后这样说道:“朕闻治世天下无遗贤,不闻天下无遗利,且利不在官则在民,民得其利,则利源通,而有益于官,官专其利,则利源塞而必损于民。今各冶铁数尚多,军需不乏而民生业已定,若复设此,必重扰之,是又欲驱万五千家于铁冶之中也。”说完,朱皇帝就令人将上言与民争利和驱民牟利的王允道施以杖刑,然后再将他流放到海外去。

  这样的事情在洪武年间还不止发生一次。洪武二十年,府军前卫老校丁成上奏说:“河南、陕州一带原有银矿,前朝都曾在此进行开采,每年收入颇丰。可惜现在已经被荒弃了,恳请皇帝陛下下诏重置机构,实行开采,也好增添一些国家费用资本。”洪武皇帝读完奏章后,跟近侍大臣说:“君子好义,小人好利。好义者以利民为心,好利者以戕民为务。故凡言利之人,皆戕民之贼也。朕尝闻故元时,江西豊城之民,告官采金,其初岁额犹足取办,经久民力消耗。一州之人,卒受其害。盖土地所产,有时而穷民,岁课成额征取无已。有司贪为己功,而不以言朝廷。纵有恤民之心,而不能知此可以为戒,岂宜效之?”

  从上面朱元璋的两次讲话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位奇特的大明开国皇帝对于工商业总的态度是:言义不言利,不与民争利,不劳民,够用就行。这样的工商治政管理思想反映在洪武年间治国实践中最为典型的例子,那就要数冶铁业的开采了。

  明朝开国初期,百废待兴,各地官营铁矿纷纷开工、生产。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到了洪武十八年时,铁矿生产已经满足了官府的需要,朱元璋下令给各地布政司罢停“煎炼铁冶,以其劳民故也”。两年后的洪武二十年三月,由于制造兵器所需大量的特种生铁——山西云子铁,洪武朝廷下令重设太原府交城县大通铁冶所,开矿冶铁;五年后的洪武二十五年,鉴于国库内现存的生熟铁日渐减少,朱元璋又不得不下令给各地“复置冶煎炼,以供国用”;洪武二十八年闰九月,大明国库内的储铁已经相当丰盈,多达3 743万余斤,洪武皇帝再次“诏罢各处铁冶,令民得自采炼,而岁输课每三十分取其二”。

  帝国政府需要了就开采,开采的数量满足需要了,便要停止。开开停停,停停开开,洪武年间的如此举措是与朱元璋的“藏富于民”、不与民争利和不劳民等“使厚民生”国策指导思想相一致的,也是朱元璋“宽猛相济”的治国策略中“宽”之层面一项具体的外在体现,十分有利于明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民生的舒缓。遗憾的是,“美妙佳境”在明初洪武年间并没有立即完全显现出来。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以及专制皇权控制的逐渐松弛,人们才真正地感受到了明初朱元璋制定国策的“实惠”。这倒应了民间的一句俗话:祖上种树,子孙乘凉。

  之所以出现如此局面,原因固然很多,但有一个重要因素不可忽视,那就是洪武时期的手工业政策的进步带有一定的局限性。除了前面讲过的保留了住坐匠外,朱元璋着力构建手工工匠与其他社会人群所组合起来的社会是一种静态下的秩序体系,具有阻碍社会发展的副作用。由于草根皇帝接受的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制度的理想,并以此作为他的治国理念——士、农、工、商“各守本业”,“各安其生”,由此带来了洪武立国中工商业整体被放在大一统帝国的“末业”位置。虽然工匠从坐班制改为了轮班制,一定程度上解放了手工业生产力;帝国政府原则上又不与民争利,不劳民,够用就行,这确有宽民与藏富于民的积极意义。但他们又在十分紧要的盐业、金银等行业实行绝对的国家专控垄断制度,这就在原点上将工商业挤压到了十分不利的地步;加上朱元璋的理念中工商“言利”性行业被视为有悖于民安、国安的非正业,原则上不予提倡,只是大一统帝国需要时才可适度地开采一下。诚然这种观念对于保护民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不无合理成分,但问题是朱元璋时代,我们的民族在工商业方面的开发尚处于萌生和刚刚起步阶段,洪武皇帝却如此地“保守”和抑制。这对一个民族的工商业勃兴可谓极为不利。

  因此说,朱元璋的工商业国策是不适合宋元时期以来中国工商贸易发展的整体态势与客观实际的。与其说是朱元璋想在工商业方面有什么大的建树,毋宁说他是在修复宋元以来已经局部破坏了的传统自然经济结构,重建士、农、工、商各级“有序”的社会秩序。

  建立严控有序的商业秩序作为帝国最高统治者的朱元璋,他的治国经济思想基本上还是传统的自然经济主义,对工商业的要求首先是服务于君主专制下的大一统帝国的需要;其次是保持社会安定。这种思想也反映在他对待商业经济政策上。

  商业比起手工业来说具有更大的流动性,而流动性对于一个以农业为本的传统社会和农耕经济来说构成了巨大的潜在威胁。因此,中国历代的统治者基本上都奉行“崇本抑末”的国策,而大明帝国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对其尤为热衷,甚至可以说到了痴迷和癫狂的地步。明朝初年对商业的管理可谓是到家了:做生意的商人要有官方颁发的商引,没有商引就要以奸盗论处;做贩盐生意的要有盐引,做卖茶生意的要有茶引,否则皆以走私论,处以死刑。总而言之,凡是有可能赢大利的都被官方垄断了、控制了,“×引”说白了就是帝国政府搞的“计划票”,盐引相当于盐票,茶引相当于茶票。商引也称“关券”“路引”“物引”,相当于“商票”,就差一点当时没发肉票、粮票和布票了。

  〇现在的房地产商要是碰上洪武皇帝恐怕要去“建设祖国边疆”了

  但帝国政府不可能将一切商业经济活动都“包”了,都给“占”了,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能的事。那么,对于民间日常的普通的商品经济活动,朱元璋又是怎样管理的?

  洪武元年十二月,他下诏给中书省,命令“在京兵马指挥司并管市司,每三日一次校勘街市斛斗秤尺,稽考牙侩姓名,平其物价。在外府州各城门兵马,一体兼领市司”。

  这就是说朱皇帝让在南京和外地的各兵马指挥司兼管市场,规定军队中的大兵们每三天到市场上转一圈,校勘街市斛斗秤尺,查处短斤缺两的奸商,考察记录经纪人的姓名,标定合适的物价。所以说,生活在朱元璋时代,尤其怕小贩短斤缺两的大爷大妈们上菜市场去可省心了,根本就不用自己带电子秤,也不用担心有注水肉和有毒奶粉,因为朱皇帝派人冷不丁地来查了。一旦查到,洪武皇帝他老人家可不会不痛不痒地处罚呐。所以有人怀念洪武时代,不能不说这其中还真有些道理。

  不过可能也有人还是十分好奇:那真要是奸商犯法了,老拿“鬼秤”来害人,除把他抓起来,还有没有别的什么方法处置?当时的《大明律》对奸商的行为是有界定和处罚标准的:私造斛、斗、秤、尺,并在市场上使用了,要杖六十即打六十下P股,事情至此还没有完,朱元璋的“除恶务本”的思想在此又一度体现了——为奸商私造度量衡工具的工匠也要问罪,也是打六十下P股。

  《大明律》还规定:“凡诸物(牙)行人评估物价,或贵或贱,令价不平者,计所增减之价,坐赃论。入己者,准窃盗论,免刺……受财者,计赃以枉法从重论。”商业中经纪人与行内人相互串通,故意虚抬物价或者压低物价,要按贪赃罪来论处;要是相互串通作假了,自己又从中拿了“好处费”,要按盗窃罪来论处。

  洪武三年朱元璋下令严禁牙侩(即经纪人),规定全国各地市场不许设有官牙和私牙,一切商品货物只要照章交纳税收后,听由商人自由交易,“敢有称系官牙、私牙,许邻里坊厢拿获,以凭迁徙化外。若系官牙,其该吏全家迁徙”(万历:《大明会典·户部·商税》卷35)。洪武三十年三月,朱元璋再次“命户部申明牙侩朘剥商贾私成交易之禁”。

  我在想,现在有好多所谓的古董鉴宝“大师”与古玩商店一起作假,虚抬古董价或者作贱古董,还有地方官员炒地皮、房地产商虚抬房价。这类人要是碰到了朱元璋治国,那么他们不仅仅要蹲大牢,而且极有可能全家被发往边疆,成为新的一代“上山下乡”。正因为洪武时期对待不法奸商与贪官污吏处置十分严厉,那时的商业秩序治理得很好,物价比较平稳,市场有序和社会安定,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〇收税高手要是晚生几百年可能要当上税务局局长了

  朱元璋对商业活动的第二个方面的有利政策是适度地征税,反对重税。这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规定商税为三十税一,超过者以违令罪处置。

  洪武开国后,朱元璋对于宋元以来繁琐的关市之征做了整顿,规定商税为“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还有“农具、书籍及他不鬻于市者”也勿征税。相对而言,明初的商税还是比较轻的;因此说经商者尽管在社会地位上比较低,但他们的生活却不难过。

  第二,反对将官吏考核与收税指标挂钩。

  洪武九年(1376),山西平遥县主簿(办公室主任)成乐,因为任职满期进京入朝,当时地方州政府给成乐写的评语是“能恢办商税”,就是今天所说的收税有他的一套。吏部(人事部)向朱元璋奏报了这件事,大家都以为这样的人才难得,可是朱元璋却不这么看,他说:“一个地方所产的东西不是无限的,总有个常数。官府从中所取也应该有个合适的定数,不能今天要这些,明天再加。商税自有定额,为什么要等到一个县主簿去办理呢?如果额外加税,一定得不剥削老百姓?再说,主簿的职责应该是辅佐县长,处理一个县的地方政事,安抚百姓,怎么能以善于办理收税作为官员的一项政绩来上报?而且这个主簿的评语上没有其他方面的政绩,是他的失职,还是州政府失察?”说完,朱元璋命令吏部“移文讯之”,即向山西发公文,问问这个叫成乐的主簿收税人到底用的是什么方法?算成乐活该,要是他晚生几百年保不准当上税务局局长。可惜他早生了几百年,因为洪武时期反对重税于民。

  第三,反对什么都征税。

  朱元璋认为:“贾,以通有无。”也就是说他肯定了商业的地位,因此他主张保护合法经商,对于商业活动不要苛取税收,坚决反对什么都征税。可自古以来中国的地方“父母官”就擅长阳奉阴违,非要搞出点地方政绩来给上级领导看看,这样就好迅速地升官发大财!彰德府税课司的领导就是这么一些“挺有本领的人民公仆”,当时他们向农民们征收瓜果税、蔬菜税、柿子税、枣子税、畜牧税、饮食税,等等,无奇不有。朱元璋听到后非常愤怒地说:“古人说聚敛之臣比强盗还要凶残,说的就是像彰德府税课司里的这等官员啊,来人啊,派人上彰德去,将税课司的那批人给逮来好好问问罪!”

  第四,保护纳税后的商业活动。

  洪武八年三月,南雄有个商人带了一批货想贩到南京来赚一笔,不料就在南京边上的长淮关被守关官吏给扣住了。商人交了税,但守关官吏还没将没收的货物还给他,且一扣扣了一个月,货物也快坏了。商人没办法,只好向官府告状。刑部受理了这个案子,最终判定守关官吏有罪,应该记过处分。皇帝朱元璋认为处理得太轻了,既然人家把税都交了,就应该给人家做生意啊。可守关官吏将货物一扣扣了一个月,货物全变质了,应该得狠狠处罚。于是他就命人对守关官吏施以杖刑,并将他的工资也给扣了,作为对商人的补偿。

  第五,撤销全国各地好多税务局。

  朱元璋不仅主张适度征税,藏利于民,而且还积极做到轻税。洪武十年,户部(财政部)向洪武帝上奏说:全国共有178个税课司局(即税务局)征税没有达到原定的定额指标,恳请皇帝陛下派人前去核实。朱元璋随即派了太监和国子监生以及朝廷部分官员等前往各地去一一核查,最后做出决定:今后这178个税课司的征税数额就以不足额的数据为新定额,废弃原来的高数额税收。洪武十三年正月,朱元璋又下令将全国共计364处税收额不超过500石米的税课司局都给撤销了。同年六月,在与户部大臣讨论减税问题时,洪武帝不无深情地这般说道:“过去我大明奸臣当道,肆意聚敛,深为民害啊。诸位不妨想想,我们的税收遍及天下,就连纤细之物也没放过,朕想起来就觉得羞愧万分啊。从今以后,不仅书籍、农具一类免税,就是‘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布之类,皆勿税’。”就此大明取消了元朝以来一直实行的嫁娶丧葬等物类的不合理收税。

  朱元璋严控商业秩序、适度收税、轻税和免税等政策使得广大的老百姓享受到真正的实惠,也有利于明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大明帝国统治的巩固。当然朱元璋的这些政策所围绕的核心还是他的那个士、农、工、商等级“有序”的社会秩序,控制和限制工商业的发展,使士农工商各守其业了。洪武十八年他跟户部大臣这般说道:“朕思足食在于禁末作,足衣在于禁华靡。尔宜申明天下四民各守其业,不许游食。庶民之家,不许衣锦绣。庶几可以绝其弊也。”

  在洪武帝看来,大概只要做到上述那般,这大明帝国才会稳如磐石。因此说,朱元璋的经济政策的本质比起历史上的其他朝代和皇帝带有更强重农抑商之精神,这是不合时代发展潮流的。

  改革币制,推广“大明通行宝钞”农业、工商业的发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都离不开货币,明初朱元璋在恢复社会经济的基础上,对大明帝国的币制也曾做了一定的改革尝试。不过,他没成功,原因很简单,就是洪武时代大明帝国最高阶层的“精英们”都不懂货币的经济规律。现在我们就来看看明初发行的两种主要货币及其命运:

  〇明初铜钱流通不畅,大明朝为什么一直用“通宝”而没有“元宝”?

  在货币制度方面,很奇怪的是,明朝推翻了元朝,应该继承元朝比较先进的纸币制度,但大明开国前后似乎对纸币并不“热情”。这是为何?

  我认为其原因是这样的:元朝末年农民大起义的直接导火线是“开河变钞”,“开河”就是修治黄河,前面讲过了;“变钞”就是元顺帝时变更了忽必烈时的“中统宝钞”,实际上是学了点货币皮毛知识就开始改革了,最终招致了亡国。因此纸币“钞”在元末明初的名声很不好,而草根出身的朱元璋和他的淮右集团的重臣们压根儿就不懂得纸币的内在规律性;另一支朱元璋谋臣系列浙东文人圈全是书生,也没有精通经济的。所以说从元末明初的实际来看,确实也没人出来指点货币“迷津”。朱元璋与他的智囊们只好抱着祖祖辈辈传习下来的“宝贝”——跟着感觉走,反正元朝亡国一半亡在这个该死的“纸币”上,所以大家都不愿走元朝的老路,宁愿效法唐宋。

  1361年朱元璋在今天南京杨公井附近的“钱厂桥”一带设置宝源局,专门铸造“大中通宝”铜钱,与历代的铜钱一同流通使用,以此来代替日益贬值的元朝纸币。

  大明开国后的第三个月即洪武元年(1368)三月,朱元璋下令铸造、发行“洪武通宝”铜钱,其分为5等:“当十钱重一两,当五钱重五钱,当三钱重三钱,当二钱重二钱,小钱重一钱。”与此同时他诏令全国各布政使设立宝泉局,与中央户部的宝源局一起铸造铜钱,严禁民间私铸,“凡私铸者,许作废铜送官,每斤给官钱一百九十文。诸税课内如有私钱,亦为更铸”。(万历:《大明会典·户部·钱法》卷31)

  说到这里,细心的读者朋友可能发现了:无论是“大中通宝”还是“洪武通宝”,明朝使用的货币好像都叫“通宝”。这不是朱元璋君臣一再表示要效法唐宋的,而唐宋的铜钱上“写”的是“××元宝”。为什么明朝要将“元宝”改成“通宝”?这主要是从明初开始实行对开国皇帝朱元璋名字的避讳,所以整个明朝一直是在用“通宝”而没有用“元宝”。

  既然元末明初的“大中/洪武通宝”是应运而生的,那它们必将很受欢迎?

  实际上恰恰相反,铜钱铸造与发行一段时间后,朱元璋君臣发现人们并不欢迎铜钱,时“以鼓铸铜钱,有司责民出铜,民间皆毁器物以输官,鼓铸甚劳而奸民复多盗铸者,又商贾转易钱重,道远不能,多致颇不便”。因此大家宁愿沿用元代之旧钞,而多不用洪武铜钱。为此,朱元璋很为恼火,但也觉得铜钱确实不方便使用,于是决定改革币制。“钱法既绌,于是又转而承元之钞法,以为元代用钞百四十年,其制可因也”。

  〇没有金银本位的“大明宝钞”

  洪武七年(1374)九月,朱元璋下令建置宝钞提举司(类似今天的中国人民银行),设提举(行长)、副提举(副行长)等官职,着手进行大明纸币的印制,即后来人们熟知的“大明宝钞”。纸币有纸币的优点,如携带方便;但也有它的缺点,如有高手的话,更容易伪造,纸币还易磨损,用不了多久就坏了。即使600年后我们的科学技术很先进了,人民币一旦忘在衣服口袋里,要是放到洗衣机里洗了,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更何况600年前我们的造纸技术就那个水平,连不易磨损的牛皮纸还不会造,怎么能造出好的、易磨损的纸币?据说洪武皇帝朱元璋为此操碎了心,就是想不出个好办法来。

  ◎600年前的“教材”循环使用朱元璋要挖秀才心肝,马皇后说你搞错了

  有一天夜里,朱元璋做了个梦,梦见一个神仙。神仙指点说:你要是用秀才的心肝造币的话,就能造出好纸币来。第二天朱元璋醒来后,一直在想,怎么用秀才的心肝来造币?但就是想不通,于是他就把昨夜的梦说给了马皇后听。马皇后一听,心想:坏了,丈夫已杀了那么多人,现在又要杀书生了,这是作孽啊!但他那股臭脾气,还不能直接劝。于是,聪明的马皇后这般说道:“神仙所说的秀才心肝,你当真是用一个个书生的心?怎么也弄不出来的!你想想,这些读书人的心肝宝贝是什么?还不就是他们读的课本,没了课本,读书人什么也没有了。”朱元璋一听到这儿,顿时恍然大悟,马上下令:每年都把学校里学生读过的课本送到上级部门来造币。后来明朝有个规定,就是国子监的学生按季度上交课业簿。如果我们要找一个世界之最的话,这下又有了。如今欧美发达国家不像我们国家这么大方——每年都要有几亿人民币的教材与教辅进入废品收购站,反正现在中国有的是钱,GDP年年往上跳;人家老外就抠门,居然实行教科书循环使用。不过在这方面他们落后于我们又有几百年了——因为我们的祖先在明初时就已经注意到了教材与课业本的“循环使用了”。

  以上是有关朱元璋造纸币的民间传说,不足为信。但自明洪武七年(1374)朱元璋下诏设宝钞提举司起,明朝的经济却实实在在地进入了纸币时代。洪武八年即1375年大明中书省在今天南京的“钞库街”一带正式印制“大明通行宝钞”,并发行于全国使用。

  ◎为什么“大明通行宝钞”不值钱?

  “大明通行宝钞”上下高1市尺,左右宽6寸左右,底色为青色,外为龙形花纹边栏,上面横额写有“大明通行宝钞”,其内栏两旁又刻有篆文“大明宝钞”和“天下通行”八字,中图钱贯状,十串为一贯,下方块图内有:“中书省奏准印造,大明宝钞与铜钱通行使用,伪造者斩,告捕者赏银二百五十两,仍给犯人财产。”纸币如此之大,创中国印钞史之最。明初印制的“大明通行宝钞”面额有六种:1贯、500文、400文、300文、200文、100文。

  据洪武九年的《明实录》记载:大明宝钞与其他货币财物的换算是这样的:1贯=铜钱1 000文=白银1两=1石米,1两黄金=4贯=4两白银。但明朝洪武时期是禁止使用金银的,“违者治其罪,有告发者就以其物给之,若有以金银易钞者听。凡商税课程钱钞兼收,钱什三,钞什七,一百文以下,则止用铜钱”。因此上述换算仅限于民间与缴纳租税时使用。明初官方大力提倡用“钞”,洪武十八年开始,全国所有官员的禄米都以宝钞来支付,大约换算是这样的:二贯五百文(2 500文)折米一石。

  但明朝的纸钞使用得很不尽如人意,洪武八年(1375)开始发行,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15年间大明宝钞贬值到了面额(即规定可兑铜钱数)的1/4,到洪武二十七年(1394)即将近20年的时间,贬值到面额的1/6以下。永乐元年(1403),官兵俸米1石已可折支纸币10贯,当时米价1石不足1贯,则纸币贬值已到了面额1/10以下。洪熙元年(1425),1石俸米可折支纸币25贯,贬值程度较前又加倍了,约为1/25;景泰元年(1450)官兵俸银每两折支纸币500贯,当时铜钱1贯可兑白银1两有余,则可知这时纸币贬值已到面额的1/500以下;弘治元年(1488),官兵俸银每两折支纸币数又达700贯,约为1/700,纸币1贯这时大约只能兑铜钱1文了;到万历四十二年(1614),“海军士给钞数百贯,计值不过数十文”。纸币10贯纸钞才能兑1文铜钱,贬值已达面额的1/10 000,也就是相当于一堆废纸了。

  那么为什么明朝的纸币贬值这么快?关键在于朱元璋君臣及其子孙们对货币经济一窍不通,我们不妨来看看洪武皇帝他老人家是如何认识纸币的:“钞无古制,始宋用元,兼行子母,大利天下。然制造之法不难,欲人无犯,岂不艰哉!所以不难者,一蔡伦之工,于今之时,孰不为之?国之用行天下,改色饰文,禁民勿伪,故设抄纸局。”

  吴晗先生诊出了洪武君臣在宝钞制度上的毛病:“(朱元璋君臣)顾仅承其制度(指元钞)之表面而忽其本根:元钞法之通以有金银或丝为钞本,各路无钞本者不降新钞;以印造有定额,量全国课程收入之金银及倒换昏钞数为额,俭而不溢,故钞尝重;以有放有收,丁赋课程皆收钞,钞之用同于金银;以随时可兑换,钞换金银,金银换钞,以昏钞可倒换新钞;以钞与金银并行,虚实相权。且各地行用库之颁发钞本也,以行用库原有金银为本,新钞备人民之购取,金银则备人民之换折,故出入均有备,钞之信用借以维持。其坏也以无钞本,以滥发,以发而不收,以不能兑换,以昏钞不能倒换新钞。明太祖及其谋议诸臣生于元代钞法沮坏之世,数典忘祖,以为钞法固如是耳,于是无本无额有出无入之不兑现钞乃复现于明代。行用库之钞本成为无本之钞,不数年而法坏。又为剜肉补疮之计,禁金银,禁铜钱,立户口食盐钞法、课程赃罚输钞法、赎罪法、商税法、钞关法等法令,欲以重钞,而钞终于无用。”

  我们今天将其再说得直白一点,那就是朱元璋君臣及其子孙光注意了大明宝钞的面值与防伪,但是没有像元世祖忽必烈时代的精英们看到了货币背后的无形之手。纸币的发行是以一个国家的金银储备量为基准,不能滥发,一旦发行出去,就得考虑它们是否能以金银或丝兑换过来;要是发现兑换有困难了,就得赶紧刹车,否则就成了滥发纸币,最终导致纸币的彻底贬值,废纸一堆。但明初数朝的君臣们就是一直没弄懂这些,与他们十分讨厌的政敌元顺帝一个水准,所以到了明英宗时大明已经实在没办法使用“大明通行宝钞”系统了。天顺四年(1460)朝廷公开解除钱禁,但铜钱并没有就此复兴;因为当时明朝统治者不愿废了纸币,那可是祖宗的规制呀。明英宗时代还解除了银禁,使得白银逐渐成为了明朝的主要货币。由此宝钞在流通领域的作用就越来越弱。

  不过话得说回来,明朝中后期的这些不是,我们不能全怪罪到朱元璋的头上。理性而言,洪武时期的大明帝国老百姓的生活还是过得去的,就以上述讲到的洪武20多年间大明宝钞的贬值率1/6为例,这个16%是由洪武八年开始首先发行大明宝钞到洪武三十一年总计23年时间内的总通货膨胀率,我们给它平均折算一下,得出洪武时期每年的通货膨胀率大致在7‰,这7‰在日常的生活中简直就可以忽略不计。再看我们现在的通货膨胀率:据网上报道:中国2010年的通货膨胀率在4%~5%,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在3%左右(360网站搜搜问问)。这样的专业术语,我们普通老百姓都不懂,来点通俗的,即我们现在的实际通货膨胀率等于(4%~5%)+3%,也就是在7%左右。相比于当今天价房价和每天都在攀升的菜价,可以推想洪武时代应是物价平稳,大明帝国的子民们恐怕早就过上了小康日子了吧?

  回想洪武开国起,朱元璋参酌唐宋,损益元制,立纲陈纪,构建新体,精制狠招,直指“三农”,四服“猛药”,力解顽疾,以良治良,首创粮长,构建农村自治,建立公平有序的工商秩序,崇本抑末……不难看出,朱元璋的每一招每一式都在实实在在地落实他的“宽猛相济”的治国理念;也不难看出,在朱元璋的治理下,大明帝国的子民们生活逐渐稳定,社会经济有了发展。这一切更多地体现了洪武治国“宽厚民生”或言关注民生的精神。不过在当年朱皇帝的眼里,治国理政光有“宽”还不行,必须得“猛”。那么朱元璋在对待民生和顺民“宽厚”的同时又在哪些方面施予“威猛”了呢?请看下章。

  §§第二章 躬自庶政高度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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