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怎么回事,从去年夏末秋初开始,脸上不时冒出很多细小的痘痘。前一次长痘痘似乎是十年前了,在人近中年之际,竟然又旧梦重温了。
这次的灾情倒也奇怪,在宁波的时候总是生生不息,一俟外出就烟消云散。在北京住了一个星期,回来皮光水滑;去上海出差四天,回家后也是一派清爽;过年期间在外一周,吃吃睡睡,回了宁波更是如换皮囊。无一例外的是,不管回来的时候状态如何神勇,三日内必然又沉疴泛起。以至于做护理的美容师总是笑着说:走走走,生活到别处去吧,你是不适合在这里的。米兰·昆德拉如此费尽心机的晦涩描述竟然可以借由小姑娘随口地说出,却也有说不出的贴切。
从小就喜欢憧憬异乡的生活,对陌生的城市总有异常的亲切。六七岁的时候跟妈妈去上海出差,妈妈办公事,我和叔叔阿姨们玩。夏天的中午,太阳猛烈,大人昏昏欲睡,我也百无聊赖,于是一个人跑出去晃荡。那时的徐家汇还偏僻落后,我却如鱼得水,看一路的风景,听上海人吴侬软语。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往回走,走过了头看不到自己一路记的标志,也不急,慢慢地沿路返回寻找,竟也回到了驻地。大人们吓出了一身冷汗,我却自此再也没有害怕过一个人面对陌生的城市和陌生的环境。长大了,走遍了全中国,不喜欢成群结队地外出,至多是三两好友结伴,有时城市里有好友同学,有时没有,但雀跃和坦然的心却从无二致。
然而尽管是这样爱着别处,在择业的时候还是选择回到离家仅百里的同声同气的宁波,延续几乎是“祖传”的公务员生涯。也许是本性中少了弄潮的精神,抑或是养尊处优之后不想面对从头再来的生活。人的两面性其实是以自我为立足点的,无关痛痒的事可以豪气冲天,休戚相关的事必得瞻前顾后。所以到了今日我也只能退回到安全的界限,过安全的生活。
总的来说,对于今日的我而言,生活在别处不再有原始的真实的意义,我热爱宾馆洁白的床单、松软的地毯胜过野外的寒冷与荆棘,我挚爱商场亮如白昼的灯火、晶莹透明的橱窗胜过需要长途跋涉之后才能看到的原始风景,我喜欢坐在幽静美丽的餐厅,在大蓬雪白清香的姜兰下和朋友喝点茶,聊个天。年少的激情已渐去渐远,剩下的唯有享受生活的闲情逸致,也许太早了?也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