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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温如玉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在其板屋,乱我心曲。

  ——《诗经·国风·秦风·小戎》

  丹霄坐在诗缨的房间内,等了很久很久,仿佛她是故意要让他这么等待似的,婢女去通报了半天也不见她的踪影。不过丹霄倒也不着急,他自得其乐地沏茶喝,一杯完了,又续上一杯,终于听得门口婢仆一句低语,恭敬地与他说道:“回丹公子,诗缨小姐来了。”

  丹霄放下手中茶杯,微笑望向门口,见诗缨穿了一身白蓝相间的衣服,整个人显然是刻意打扮过了,眼睛里折射出少女的依恋与娇羞,却偏要装出一副骄矜的傲气来,生怕被他看低了似的。

  诗缨进门望了他一眼后,便支开了婢女,吩咐道:“你出去吧!”

  “是,小姐。”婢女走时面庞带着戏谑的笑意,诗缨被她这么一笑,神态立即变得极为羞怯狼狈,看上去极不自然。过了好一会儿,她还在偷偷地窥看外面,似乎是想知道婢女到底走远了没。

  待再无外人,诗缨才终与丹霄对话,开口就是一句质问,冷冰冰地问他道:“你来做什么?”

  丹霄慢条斯理地答道:“我来讨要我的白烈。”

  “什么?”诗缨一时没听清楚。

  丹霄就道:“我的马啊,白烈!不晓得怎么回事,它突然被贼人给偷了!你也知道的吧,白烈跟随我多年,如今年岁也老了,不知它驮人跑了那么远的路后,有没有被好生对待。”

  诗缨恼怒地看了他一眼,甩袖道:“你放心,它吃得饱着呢!就在后院马厩里,牵了快走吧!”

  “这么着急撵我?”丹霄倒是不急不躁,他停顿了片刻,忽然转了话题与她道,“我没想到……”

  等半天了也不见他说下句,诗缨就沉不住气追问道:“没想到什么?”

  却见他的眼睛落在床畔的两双小鞋子上,悠悠道:“没想到你怀的竟是双生,一男一女,龙凤呈祥!”

  诗缨呆住了,她能从他的目光里看出柔情,带着慈善的光,亦是无法掩饰的父亲情怀,她一时怔了,竟不知该作何反击,整个人就这么软了下来。

  “孩子取作何名?”丹霄问她道。

  诗缨甚觉他是明知故问,他都能买通仆人,能从李夫人那里打听到她的下落,又怎会不知两个孩子的名姓?可她懒得与他纠缠,所以铿锵答道:“李陌,李漪。”

  “谁取的?”丹霄又问。

  “义父李斯大人!”诗缨咄咄逼人反问他,“怎么,你要挑剔些什么,这名字不好吗?”

  丹霄半晌无语,而后却道:“并非名字不好。”

  “那是……”

  “姓错了!”丹霄应道。

  诗缨沉默,半晌不知该如何接话。

  “你怎不问我来做什么?”丹霄又问她。

  诗缨赌气道:“你不是说你来要马的吗?牵了走便是,没人拦着你!”

  “不。”丹霄站起身来,凑近了她的身边,牢牢地捉了她的手,仍然镇定自若地同她说道,“我是来提亲的。”

  诗缨抬起头来去看他,现在,她终于能与他的目光对视,只有他们两个人,没有外人的窥看,她决心从那双眼睛里去找到一丝一毫的慌张,不,也许不是慌张,哪怕愧疚和依恋也好!但,没有,什么都没有,他还是一如既往,带着令她恨到咬牙切齿的平静。

  “提亲?你以为提亲那么简单?如你去菜市买一棵白菜似的?”诗缨一把甩开他的手,含着怒气问道,“我一直以为你不一样,可是你凭什么不一样!在你心里,我究竟算什么?”

  丹霄不生气,也不同她申辩,他只是问:“你在闹什么别扭?我们隔了那么久才重逢,这不正是你想要的结果么?”

  “谁稀罕!”

  “那陌儿和漪儿呢?你怎知他们不想与父亲团聚?”丹霄轻易的一句话,就击中诗缨的软肋。她只消想到那两个五年多没有父亲的孩子,整个人就能立即变得温软,带着母性特有的柔情,驱也驱不散。

  可即便如此,诗缨还是冷冷地、矜持地对丹霄道:“你回去吧,以后也别再来了!我实话告诉你,我不会嫁给你的!”

  “为什么?当初有你爹阻拦,如今我听说他已不在了,我也算略有成绩,我们终于能匹配了,为何你还要拒人于千里?”丹霄总觉她又是在故意找碴。

  诗缨一听丹霄提起李肇,眼睛不觉就湿了,她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他死了,是的,他死了!你知他为何而死?就因为去追我!我回家后发现有了身孕,所以又一次背离他去寻你,夜晚他骑着马在后头追我,叫我的名字,然后坠崖身亡!我三年后才知道这件事,我是多么不孝的女儿……我酿下那么大的罪孽,这一切都是因为你!”诗缨说着说着,已经忍不住泪雨纷纷,心里的酸楚使她无力支撑,只能缓缓弯下腰去,兀自摇着头,又道,“不,不能怨你,都是我自己的错,我没资格去怪任何人……”

  丹霄安然站着,心里却翻江倒海,他看着她哭,泪水如同滂沱大雨那般倾洒,她再不是过去那个无忧无虑的女孩了。这些年来,她独自承担痛苦,坚强地养大两个孩子,他觉得她身上现在闪耀着一种光,尽管她已经哭泣得不成样子,那光却将她映得如此美丽。

  丹霄迈开步子走到离她最近的地方,伸出双臂去拥抱她,他用自己强有力的双臂支撑她的悲伤,他们的身体彼此贴近,再无距离。

  诗缨想推开他,却没有力气,又或许,是她根本不想他再离开,她眷恋这温暖的怀抱,纵然她是哭泣的,内心却充满喜悦的幸福。

  “你记得六年前的时候,你找到我以后跟我说的话吗?”丹霄附在她耳畔轻轻地问。

  “哪些话?”诗缨哽咽地问,她记得自己说过许多话,突然被他这么一问,倒不知他意指何言了。

  丹霄重复着她说过的话,他道:“那时候你说,你连家都不要了,爹爹也不要,出来寻我。你还说,那几个月来你跑遍了咸阳城,到处跟人说你要找一个养马的年轻人,结果人人都说不认识,你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差点搭上一条命,就是为了要见到我……”

  诗缨愣住了,也停止了哭泣,她想起这些话来了,她还记得当时丹霄要赶她走,所以她哭着哀求她,她最后问他道:“不管我做什么,你总对我冷冰冰的,你说说,我这是何苦来?”可是即便那时候,丹霄也是言语平静的,他冷冷讽刺她道:“是的呢,你何苦来?我又没让你这么做。”

  丹霄如今再提旧事,更是触了诗缨的怒火,她挣扎着想推开他,他却将手臂圈得更紧,根本不容她逃脱。诗缨恼了,问他道:“你提起那些干什么?莫非你又要像过去那样羞辱我?”

  丹霄却道:“不。那时候是我错了,诗缨,其实我说了违心话……”

  诗缨顿住了,她还在等,等他接下来有别的说辞或解释,但是,她什么都没有等来,只感觉到他的拥抱,还能听到他心脏跳动的声音。不就是这样么,他一向言简意赅,从不多解释,如今他能这般承认自己的违心,已经算是最大的让步。

  时间一点点地流逝着,院子里蝴蝶绕着繁花飞舞,他们就这么拥抱着,也不说话,很久很久都不动,似乎只要他们不松开手,当下就是地久天长。

  重逢之后,丹霄便迫不及待地带诗缨去观看“戒忧堂”。

  诗缨置身玉馆的雕刻室内,听丹霄一点点跟她介绍这儿的一切。这是他的王国,他用自己过人的才华建立起来的王国,她在这儿看到一个崭新的、更真实的丹霄,这是跨越六年时间与她相遇的人,他依旧带着不容小觑的魄力和自信,看上去是那样的闪闪发光。

  “长阳街也不乏很多饰品店,为何单单你的店生意最好?”诗缨不解问他道,“我听义父说,你在咸阳甚至已跻身首富之列,不过短短几年的时间,你是怎么做到的?”

  丹霄笑笑,回她道:“若要赚穷人平民的钱,再艰苦不过,良心上的不安且不说,还要日复一日累积……我不喜欢太久的等待,所以我选了捷径,经营最好的玉馆。”

  “可是玉又不是天天有人买,不是吗?还比不得酒坊呢,总归有人天天会喝酒的呀。你手艺又好,为什么没想到开酒坊?”诗缨问道。

  丹霄忽然沉默了,他很想立刻回答她的问题,但是斟酌了很久,终归是没说,而是自顾自地同她道:“玉自古就有很大的市场,因它寓意极好,是高贵和纯洁的象征。人们总是认为,若能有幸得到一方心仪已久的美玉,应当算是一种福分。俗话说,黄金有价玉无价,就是这个道理。”

  诗缨道:“我懂了,你的意思是说,要赚就赚富人的钱,对吧?平常老百姓能糊口便不错了,谁家舍得买这种奢侈品呢?只有富人才会不计代价挥霍金钱在这上面,是不是?”

  丹霄点点头,心内赞叹着她的聪颖,回她道:“确实如此,往来‘戒忧馆’的客人,都是些达官显贵,他们买玉或赠人或自己收藏,且玉器又与其他古董珍玩不同,其他的只可远观不可赏玩,玉却恰恰相反,你越是与它亲近,它就愈加圆润,充满光泽……总而言之,这是一种很有灵性的东西,人们对它的迷恋也会与日俱增。”

  诗缨查看着雕刻台上一些玉石的半成品,拈起一方在光线下慢慢观看着,好奇地问他道:“玉要如何赏玩?我似乎听人说过有‘养玉’的方法,奇怪了,它又不是花卉或动物,如何能养?”

  丹霄为她讲解道:“所谓‘养玉’,意思是说,收藏者除了要对玉器进行日常保养擦拭之外,还须将它贴身收藏,并不断地盘玩,总之便是片刻不离身。只有这样,一块看似普通的玉石,才有可能化蛹成蝶,绽放出自身潜藏的灵性与光泽。”

  “那岂不是人人都可以养?”

  “不,绝没那么简单。养玉的关键在于盘玉,盘法得当就会事半功倍,否则就将功亏一篑。”丹霄细细与她解说道,“所谓盘玉,素来有文盘和武盘之分,藏玉在身,通过佩戴把玩,让玉器保持恒常的温度与人体接触,从而养成良玉,此乃文盘。文盘的好处是一般都不会伤及玉器,但效果甚微,往往三五年都难奏效,有些甚至得耗费数十载的光阴。”

  “那武盘呢?效果会很快吗?”诗缨愈发觉得有趣了,她好奇丹霄怎会懂得那么多,这是她从未接触过的学识,他用他的广阔,带着她探看更豁达的天地与玄妙。她带着崇拜的目光望着他,内心觉得欣慰且幸福。

  丹霄继续为她解说道:“新采之玉最适合文盘,因为只有经过一年以上的文盘后,玉的硬度才会逐渐恢复,这时方能借助外力盘养,这就是所谓的武盘了。武盘可以用干净的白布不断摩擦玉器,受热产生高温后,可以将玉中的土气迅速逼出,使其显现晶莹润泽。但武盘亦是有忌讳的,不可操之过急,否则玉器极可能会毁于一旦。”

  诗缨感慨道:“我从未想过,小小的玉器竟有这么多玄妙!”

  丹霄笑笑,又与她道:“这还不算是最妙的,最妙的是盘玉还有‘意盘’一说。意盘是指藏家在盘玉把玩的时候须得想着玉的美德,从玉的美德中不断地汲取精华,以此不断养人自身的品性。这样一来,不仅是玉器得到养护,养玉之人的心灵也得以净化,时间久了,自然可以达到人玉合一的至高境界,这便为意盘的精髓。”

  诗缨叹道:“如此看来,与其说是人养玉,倒不如说是玉养人了!”

  “确实如此。”丹霄面色忽然浮现黯然之色,叹息道。“在所有收藏之中,养玉堪称是藏家的至乐,这种志趣是一种超然物外的享受。只可惜,那些来买玉的人,又有几个有这种觉悟呢?”

  不知为何,看着丹霄的脸,诗缨觉得自己比任何时候都明白他,他说的岂止是玉?也许他说的是人间万物。

  人们若都能手执一方美玉细细品味,于静谧之中回首前尘往事,将自己的心情沾染玉之灵气,就算岁月流逝,天地颠覆,又哪里会来许多尔虞我诈,得失计较。此时此刻,诗缨只愿从此与他再不分离,就如同生长在同一块玉石上的两枚玉,走过雕琢、走过流光、走过爱恨,等很久以后再回眸观望,过往的一切,如何也好,定都能充满玉的温润、细腻,以及玉的淡定和从容。

  “李由大婚日期已定,我正愁要送什么贺礼呢,不如就送他玉器吧。”诗缨想起了这件事,便对丹霄说,“我希望你帮我挑一件。”

  丹霄沉吟片刻,拉着她的手走向里间的密室道:“你跟我来。”

  诗缨随着他走了进去,门打开后,就感觉到一阵清凉的气息。这里虽未燃起灯烛,却分外明亮。面前立着几扇相连的玲珑屏风,色泽洁白晶莹,诗缨走近后惊讶万分,不敢相信地问:“这,这是玉制的屏风?”

  “是。”丹霄定定答道。

  诗缨伸手抚触,感觉光滑圆润,手感非常舒适,且细细看去,每扇屏风上面都雕着不同的图案,细细密密,紧凑盎然,简直巧夺天工。诗缨钦佩地问道:“这屏风的雕刻一定非常繁杂吧,费了不少功夫?”

  “三个匠师雕琢了半年,此屏风当属镇店的无价之宝了。”丹霄从容道,“就拿这个送给李由做贺礼吧!”

  诗缨忙推辞道:“这如何使得?还是留在店里吧,我送他别的即可,无须这般贵重的。”

  丹霄却握紧了她的手,诚恳道:“不,他值得更贵重的礼物。诗缨,我都听说了,他是你们娘仨的救命恩人,即便你不开口,我也打算酬谢他的。”

  诗缨感动得眼睛都有些湿润,再也不知该说什么好。

  过往六年的时光,每当她想起他的时候,都是爱恨交加,爱他需要什么缘由呢!喜欢就是喜欢,所以才能为他背弃家人,流落天涯海角,独自承受孤独。恨他倒是有理由的,恨他的不挽留,不解释,不寻找——但如今,在这款款深情与相知相依面前,她的憎恨与埋怨都一扫而光了。

  转眼之间,就到了李由和夏筱蝶成亲的日子。因为李斯和夏侯爷的地位,喜事当日宾朋满座,且到场的皆是有身份名气的人,李家的排场很是豪华宏大。

  诗缨帮助李夫人忙里忙外地招呼客人,今天她择了件浅淡的水蓝长衫在身,虽然略显素气,却衬出一种别样的柔情与风韵。诗缨正忙碌着的时候,漪儿和陌儿从门口跑过来,走近了去拉她的手,她俯下身子,听两个孩子在耳畔说着悄悄话,脸上不自觉地露出微笑。

  陌儿道:“娘,那位丹叔叔来啦!”

  漪儿道:“娘,他带来好大的箱子哦,他还对我笑呢!”

  自从与丹霄重逢之后,因为怕惊了孩子们,所以诗缨暂时未告知他们丹霄的真实身份。即便如此,她却看得出来,陌儿和漪儿对丹霄的喜欢,却是谁都拦不住的情不自禁。

  诗缨望向大门口,见丹霄已迈步进门,跟在他身后的四个人,抬着一口很大的红箱子,她不用问也知道,里面一定是他赠给李由的玉屏风。

  李斯携李由前去接迎,诗缨也跟了过去。陌儿和漪儿这时候反倒害羞起来,躲在一边不凑上前,两个孩子窃窃私语地说着话,眼睛不时地瞥向诗缨与丹霄,小小的脸庞上带着掩饰不住的喜悦笑容。

  诗缨走到丹霄身畔,与他并排站着,轻轻一句:“你来了。”

  丹霄笑笑,对她点点头示意,四目相对之中,很明显的默契与深情。

  李斯一见丹霄,心情就格外的好,朗声笑道:“丹霄,快,里面请!”

  “这是?”李由看着那么大的红箱子,有点儿疑惑。客人中不乏许多送隆重贺礼的,但这么大的箱子,却是绝无仅有。

  “这是丹某赠给李公子的贺礼。”丹霄说着,就转头吩咐身后人道,“打开给李大人看看!”

  下人们依言打开了,当看到里面晶莹璀璨的玉屏风时,莫说李斯觉得惊异了,就连在座和经过的宾朋都赞不绝口。李斯深知礼物贵重,便致谢道:“人能来便好,何必如此破费!多谢了!”

  丹霄微笑着,眼睛望向李由,恳切道:“恭喜你了,李由,这是我们送你的贺礼,祝你和筱蝶白头偕老!”

  因为与夏芙先是结拜兄弟,所以丹霄早就识得夏筱蝶,也熟悉她是性情单纯的姑娘,与李由很是般配,所以内心确实是由衷祝愿的。但他的话李由听着却觉有些分外刺耳,漠然反问他道:“你们?你与谁?”

  丹霄愣了一下,与诗缨对望一眼,还未待回答,就听李斯呵斥道:“由儿,不得无礼,他是谁,你难道不晓得吗?”

  “晓得,丹公子嘛,幸会!”李由仍是带着掩饰不住的排斥感,敷衍地对丹霄抱拳,算是施了一礼。

  可聪明如丹霄,怎会察觉不到李由的异常。他能感觉到李由对他有敌意,但他们不过是初次见面而已,这敌意从何而来的,他却无从得知。

  “以后大家就都是一家人啦!”李斯看了看丹霄,又看了看诗缨,之后乐呵呵地道,“别都杵在这儿了,由儿,领着丹霄去屋里吧,上座!”

  李由声音里不带半点情绪的起伏,伸手邀请丹霄道:“请!”

  “有劳。”丹霄从容应对。

  诗缨小声对丹霄道:“你先进去,我去帮爹娘招呼客人,待会儿就来。”

  “好。”丹霄目送诗缨走开,这才回过头来,随李由往厅堂内走,一路二人都无言,似乎是不知该说些什么才适当。

  待将丹霄送至贵宾宴席旁时,李由并没久待,很快就去迎接其他的贵宾,临去之前他丢下一句看似没头没脑的话,冷冷对丹霄道:“既是回来了,就莫再走了,省得她到处去寻你,吃了那么多苦。”

  丹霄愣了一下,终于是明白李由对他的敌意从何而来,却只能不动声色地笑笑,抱拳致谢道:“谢谢提醒。”

  李由头也不回地走了,丹霄望着他的背影,感觉他虽穿着大红色的新郎喜服,整个人却丝毫不带半点喜气。这让丹霄的猜疑越来越得到证实,他几乎能即刻认定,夏筱蝶并非是李由真正想娶的人,这场婚姻也并非如他所愿。

  筵席开始之后,诗缨与丹霄坐在了一起,桌上除李斯夫妇外,其他几个都是朝中重臣,包括孙大人。他们早已从李斯那儿得知丹霄将升任少府,又是李家的准女婿,对丹霄的年轻有为很是倾慕与赞赏,纷纷围绕着丹霄展开话题。如此一来,倒显得李由和筱蝶不是主角了。

  孙大人笑呵呵说道:“适前我还纳闷呢,听人说公孙景在咸阳城的财富不可匹敌,当时我还疑心,他是个武将,怎能有这许多收获?后听闻是他手下有位良将在帮他经营生意,便觉很是好奇,打听了这良将究竟有何过人之处,听到的赞誉与成绩却真是令人瞠目结舌!当时哪里知道呢,原来这百年难遇之才子,竟是丹公子!更惊讶的还是,他跟李小姐还有过往情缘!”

  李斯接话道:“谁说不是呢,李某也未料想缘分这般奇妙,小女苦苦寻觅的人,竟还是孙儿的救命恩人!”

  “你们呀你们!”孙大人笑着指着丹霄与诗缨,取笑道,“我便觉得上次有些蹊跷,原来你二人早认识的,却连我也瞒着!”

  诗缨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脸上微现两团羞涩的红晕,轻声道:“孙伯伯见笑了。”

  “李大人,今天这种大喜日子,真是得好好敬你一杯!”由孙大人带头,在场的几位官员都举杯敬李斯,说些祝福李由大婚的话语。

  杯盏放下后,孙大人半是戏谑,半是好奇,问诗缨和丹霄道:“你们呢?何日重圆旧梦?”

  诗缨垂下头去,笑而不语。丹霄则毫不避讳,洒脱答道:“正由李大人帮忙择婚期,不日便可成亲。”

  “哈哈哈,那可真是太好了!”孙大人哈哈大笑道,“李大人这下是双喜临门啦,真是可喜可贺啊!来来来,咱们再敬李大人!”

  众人听他提议,即刻都举杯敬李斯,李斯春风得意笑容满面,甚是觉得欣慰。众人皆沉浸在喜气之中,无人注意到李由脸上的表情,丹霄却看得真真切切,李由对这婚事敷衍的态度,以及目光有意无意落在诗缨身上的瞬间,都被丹霄捕捉到了。不知为何,他突然觉得有点儿危机感,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他想快点儿将诗缨娶走,带她离开李府。

  李由婚宴结束后,丹霄便决定去见丹凝,连日来的忙碌,使得他还无暇将事情始末诉于丹凝听。他能预见到,若丹凝知他与诗缨的过往,一定会祝福他们,并热心帮他们筹办婚事。想着想着,丹霄脸上就不自主地溢出微笑。李府离医馆稍有些远,他坐在白烈身上,慢慢地行进,天已近黄昏,夕阳醉人。

  “丹公子!丹公子!”

  猛听身后有个女声唤他的名字,丹霄便呵了一声,让白烈停下脚步,回头去看,见来人是星月坊的婢女,常伴随在连羽桐左右的,便问她道:“你为何在这儿?唤我何事?”

  婢女答道:“是连姑娘让我来的,托我给公子带句话,说是已备好了酒席,邀您今晚去坊内一见。”

  丹霄沉吟片刻,回答她道:“你去回于连姑娘说,好意丹某心领了,多谢她。可我不能去赴约。”

  “不行啊,丹公子!”婢女怯怯地央求道,“求您一定要到场才是,连姑娘和夏公子都在等您,夏公子还说了,若小仆请不来您,便要惩罚小仆!”

  “我尚有事在身,真的无法赴约。”

  “丹公子,求求您了,可怜可怜小仆吧,我可不想被赶出星月坊!”

  见她这般央求,丹霄无奈地苦笑,不忍看她的一脸为难神色,只好道:“那好吧,你先回去,我随后就到!”

  “多谢丹公子,小仆告辞!”婢女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很干脆地离去了,带着满面的喜色。

  而丹霄呢,他无言地坐在马背上,眺望着前路的方向,夕阳将长阳街渲染得像人间仙境一般,美得那般不真实。不知是为什么,他分明感觉到,他得前往一条通往告别的路,这路不远,举步却维艰。

  行至星月教坊内,扑面而来的是一阵沁人心脾的清香,丹霄向荷塘望去,见里面已开满了荷花。此时正当初夏时节,红色、粉色、白色、紫色的荷花开满荷塘,亭亭荷叶在一汪碧水之中,随着轻风缓缓招摇。

  夜幕已上,长廊内的灯笼已经——点燃,红色的光影迷离醉眼,尤是动人。

  婢女领路,带丹霄去连羽桐所设宴席之处,丹霄走在路上才发现这儿有了改善,便问那婢女道:“咦,这儿重新修葺了吗?”

  “是啊,连姑娘已从东厢房搬去了西厢房,园子也都重整了,丹公子怕是有阵子没来这儿了吧。我们连姑娘可一直记挂着您呢!”

  丹霄笑笑,避重就轻地淡然道:“是很久没来了。”

  到了华丽的厅堂门口,婢女停下脚步,恭敬道:“丹公子请进吧,连姑娘和夏公子在里头等着呢,小仆告退。”

  “好。”丹霄自己伸手推门,见一桌丰盛菜肴已摆好,连羽桐与夏芙先各坐一方,见他来了,都起身含笑相迎。

  夏芙先道:“丹老弟,好久不见了啊!”

  丹霄抱拳回礼道:“小弟先要恭贺夏兄,筱蝶妹子出嫁,我这做兄长的本该亲自前去送亲,好在我并未错过她的喜事,在李府已见过了!”

  “都一样!都一样!”夏芙先笑呵呵道,“快坐下吧,咱们三人很久没一起聚聚了,今儿个撇开外人,乐得个清静,咱们不醉不归!”

  丹霄微笑坐下,自进门后,他尚未听到连羽桐说话,这会儿拿眼去望她,见她怔怔坐着,似是有些失神。以往多年,他都从未见过她有这般表情,一时之间,竟不知该怎生是好。

  为了化解僵局,夏芙先又开口了,言语中多少有些讽刺:“丹老弟,几日不见罢了,你这摇身一变,忽然儿女都齐全了,真是福气啊!福气!”

  丹霄一听这话,便知他与诗缨重逢一事,可能已经是人尽皆知,连羽桐更是不能例外。他的心头涌上说不来的滋味,还只得从容应对,回夏芙先道:“夏兄见笑了!”

  “你倒真是守口如瓶呢,之前从未听你提及弟妹,这可倒好,一家团聚了才让我们知道,也太见外了吧!”夏芙先故意有点儿挑刺,批评他道,“你瞧你,难道真不把我当兄弟啦?”

  “岂敢岂敢!不过是重逢来得太突然,还未及开口罢了,夏兄千万别介怀。”丹霄解释道。

  “哈哈哈!”夏芙先满面笑容道,“哪里会介怀,我这是羡慕都还来不及呢!”说着说着夏芙先目光就投注在一直沉默的连羽桐身上,提醒她道,“羽桐,怎么一直不说话?你看,咱们是不是应该敬丹霄一杯,祝贺他旧梦重圆?”

  连羽桐顿了一下,机械地端起杯盏,只是片刻的慌乱,很快恢复镇定,与丹霄目光对视,定定道:“羽桐敬丹公子!”

  丹霄端起杯盏,致谢道:“谢过连姑娘。”

  酒入喉咙,连羽桐却觉有呛人的辣与苦,她望着丹霄,他看上去是那般从容不迫,一点儿也没有愧疚或者尴尬。她想起自己为他哭泣的那些日子,泪水流过脸庞和内心的日子,这些都是他不知道的。现在,他就在她的面前,她却觉得与他的距离那么远,远到再也无法跨越似的。她本还等着一个好梦,碰都不敢轻易碰的美梦,现在那梦却生生地碎了,再也不能黏合拼凑。

  往日这三人会聚,总是欢欢乐乐的,行酒令、猜字谜、弹琴吟唱,连羽桐有太多让他们开心的办法。然而今日,气氛却是如此沉默与尴尬,他们遣走了服侍的婢仆,就三个人的聚会,多少显得冷清。

  丹霄觉得心里像被堵着什么似的,总也不舒服,这感觉并非来自身体,而是发由内心。他不忍去看连羽桐满脸的落寞神色,又无暇应付夏芙先的取笑与假意,现在他只觉得有点儿累,想回去好好睡一觉,也许明天醒来,他就能开始真正的生活——他一直在等待真正的生活呢,有温暖的家,有妻子与孩子,有干干净净的心。

  “夏兄,羽桐姑娘,真是抱歉,丹某怕是要先离席了。”丹霄内心这么想着,意念便驱使他站了起来。

  夏芙先满脸惊讶,不解问道:“这是何意?你不是才刚到嘛,怎么就要走?这是连姑娘特意设下的宴席啊,你怎忍心逆她好意?”

  丹霄抱拳,对连羽桐道:“丹某多谢连姑娘的诚意邀请,但是,今后星月坊这个地方,丹某可能再也不会来了。”

  连羽桐怔怔地望着他,疑心自己是置身梦中。但看到丹霄表情平静无比,话语也是不起波澜,心中立时就凉了大半,也不知能说什么。她默默无言看着他,眼里登时就含了泪,又怕被人瞧见,只能忍着使那泪珠不要掉落,生生地压着满腔的苦痛,一直就那么呆立着,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真的要走?真的再也不来了?”夏芙先还是不敢相信,笑呵呵地打着圆场道,“丹霄,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啊,大家多年情谊,怎能说出这等绝情的话?”

  丹霄欠了欠身,低声道句:“对不住。”

  这话说完,丹霄拔腿就走,夏芙先也被这姿态惊住了,想起身去拦,他已出了门,再去追的话,会显得更加尴尬。于是只能回转了身,进了屋子里来,由着丹霄走掉了。

  连羽桐已经坐了下来,安安静静地去斟酒,夏芙先干笑一声,与她道:“真是的,这丹霄到底是怎么回事?与星月坊的交情也不是一天两天,做什么突然这般无情呢?”

  对于他的话,连羽桐只是用一丝微笑来回应,轻轻地给他倒满了酒,还是不说话。

  “你怎么不说话?心里难受吗?”夏芙先似乎是能窥看到她的极力掩饰,带着一点讽刺的味道问她,“很舍不得他,对吗?这可如何是好呢,他很快就会娶别的女人,去过那种凡夫俗子的生活。”

  连羽桐抬起眼来,与夏芙先平视,终于开口问道:“何谓凡夫俗子的生活?”

  夏芙先道:“便是那种有妻儿牵绊,沾染人间烟火的生活,你不觉得那样很无聊吗?亏我还认为丹霄是个超然之人,哈哈,原来竟是这般令人失望!”

  连羽桐却并不附和他的话,反问道:“你不觉得吗?我们都生活在深渊里,许多人都甘心沉沦黑暗,但依然有人在仰望星空。”

  “你这是什么意思?”夏芙先脸色一变,带着寒意问道,“我听着你像是在讽刺我?”

  连羽桐微微顿首,轻声道:“羽桐不敢。”

  夏芙先冷哼一声,讥笑道:“你以为我不知你心思吗?连羽桐,你我也算相识多年,你能瞒得过我么?这些年来,你一直抱着幻想要嫁给丹霄,你还是喜欢他,你根本不甘心,是不是?”

  连羽桐并不惊惶,也不反驳,只是平静道:“羽桐是喜欢丹公子,羽桐也喜欢夏公子,凡是来星月坊的人,能得羽桐接见的,必是个个都喜欢,否则怎能算得上是常客。进门都是客,哪里有什么区分?丹公子能与亲人团聚,羽桐真心实意祝福他的,作为兄弟,夏公子你难道不为他开心吗?”

  “不要与我假意惺惺说这种虚伪的话!我见惯了你这种态度!你口口声声祝福他,其实心里根本不是这么想的,是不是?不要在我面前卖弄虚伪!”

  面对夏芙先这般尖刻言辞,连羽桐轻轻一笑,反问道:“这世上的人不是都常常说假话的么,有什么稀奇?”

  夏芙先顿了一下,觉得她意有所指,便问:“你什么意思?”

  连羽桐不疾不徐道:“羽桐还记得被夏公子骂过,当日您曾说我是下贱的婊子,并誓言再也不会来这儿了……如今你不还是又来了?大家同是说假话的人,便不必互相诋毁了,你觉得呢?”

  “你——”夏芙先被连羽桐这般言语弄得恼羞成怒,一把捉住她的手腕,连拉带拽,直将她逼入墙角,恨恨问道,“你一定要这样对我,是不是?我到底哪里比不得他?我对你的好,你真的看不到?你信不信我能毁了你?”

  连羽桐无所畏惧地看着他,嘴角溢出一丝苦笑,听天由命地接着道:“信……但我不怕。”

  这句话犹如利刃,割破夏芙先的自尊,他本还想羞辱她一番,让她受到伤害,现在却什么都做不出来了。他松开她的手,僵硬地站在原地,看着她慢慢地整理衣衫,再去抚触被抓红的手腕。她如此镇定,像是一辈子都要用这种陌生的姿态来对待他,他一时觉得无比心寒。

  夏芙先终于忍不住,叹息一声,带着沮丧的语气道:“告诉我,我到底哪里比不得他?告诉我,求你。”

  连羽桐惊得抬头去望他,看到他那张从不服输的面庞上,第一次流露出失望自卑的神情,她有些于心不忍了。她沉默了半晌,真诚地、轻轻地说了句:“你没有哪里不好,你生来富贵,又有才华,样样都不比他差……但是,唯有一点,你少了化成血水也不放开的珍贵,这就是你与他的区别。”

  那东西是什么,何须去问呢。必然就是他口中所鄙夷的,而丹霄即将拥有的——夏芙先觉得心头涌上一股深深的疲倦,他看着连羽桐,与她道:“既然如此喜欢他,方才为何不挽留?”

  连羽桐依旧诚实,回答道:“明知留不住。”

  “你对自己倒狠得下心。”夏芙先突觉怜惜起她来,他抬起手来,很想去为她梳理面庞上一丝凌乱的秀发,但是,手才到半空中,未碰触到连羽桐的时候,却见她警觉地往后退了一步。

  夏芙先苦涩地笑了笑,收回了手,两人之间的气氛顿时异常尴尬。最后,他只得率先开口道:“时辰不早了,我也要走了。”

  “好,公子路上小心。”连羽桐施了一礼,谦逊温婉地同他告别。

  夏芙先最后望了她一眼,目光中充满复杂的神色,他抬起步子迈出门去,却永远做不来像丹霄那样决绝,对她说,我再也不会回来。这种得不到的感觉令他懊丧,那种萦绕在心头、挥之不去的痛苦也使他懊丧。等出了大门后,他骑在马背上扭头去望门牌“星月坊”三个字的时候,终于找到了问题的根源,那种痛苦和纠结的滋味,他不愿意承认的失败滋味,原来就是源于爱啊。

  他觉得自己再也逃不掉了似的,所以他横下决心,要牢牢握在手中,并暗暗安慰自己说,握住就再也不会丢,再也无须惶恐了。

  这晚的丹霄并未饮很多酒,却不知是否因为心情的缘故,睡得特别不安稳,迷迷糊糊总是醒来,还伴有心悸的感觉,似乎能预感到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一般,总觉得不舒服。

  到了清晨的时候,丹霄的睡眠才终于踏实了一点。平日里他都是习惯了早起的,很少有这种状况,所以家仆也不敢惊动他,由他沉睡。睡着的时候他做了一个梦,梦见又回到少时,禹城遭了难,医馆被兵丁放火烧起,他推着丹凝往外走,肆虐的火吞噬着他的身体,令他感觉痛。丹凝想要回来救他,他怕丹凝受伤,所以情急冲她大喊:“姐姐,快走!”

  这句叫喊从梦里一直带到了梦外,他在听到自己声音的那一刻醒了过来,惊觉自己浑身冷汗,还有点儿虚弱。这时却见门被一下子推开,家仆慌慌张张地禀告道:“不好了!公子,出事了!”

  丹霄突然有些心悸,但仍保持镇定问他:“发生何事?”

  “丹小姐,丹小姐她受伤了!”

  “谁?我姐姐吗?”丹霄急忙从床上跳下来,问他道,“人呢?在哪里?如何受伤的?”

  “小人也不知详情,是一个年轻人来门口报信的,他说医馆被大火烧了,小姐现正在济世堂医馆内,让您快些赶过去!”

  “快去备马!”丹霄命令道。

  “是,小人马上就去!”

  丹霄飞快地套上衣衫,穿好鞋子,走到门口时,家仆已将马匹备好,他踏步上马,也未及再问得清晰些。只要事关丹凝,他便无法凝神静气,直觉一颗心慌慌张张,忐忑得都快要跳出来了。

  他忆起自己做的那个梦,以及梦里肆虐的大火,不是多年未曾梦见过这些了么?这突然的梦境是否有所预示,在提醒着他丹凝正在遭遇的一切?一路上他心神恍惚,只盼着一件事,那便是,她一定要平平安安才好。

  丹霄抵达济世堂医馆时,却见一名女子正走出门来,她头发凌乱,衣服上满是尘土烟灰,上头还有些许血迹斑点,她的右臂受伤了,已被包扎好,整个人的面庞上依旧是沉静的神色——丹霄眼泪都快涌出来了,那不正是丹凝么,她这么爱干净的人,何时以这种状况示人过?

  看丹霄纵身下马,丹凝愣了一下,惊讶地问他道:“霄儿,你,你怎会找来的?你怎知我在此?”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医馆怎么会突然着火?你要不要紧?伤口痛不痛啊?”

  “无碍的。”丹凝微笑地望着他,希望这样能使他镇定下来,他额上有微微的汗珠,脸上担忧的神色使她感动,她与他道,“只是右臂受了伤,已经处理好了,不须太担心,咱们走吧。”

  “去医馆吗?”丹霄问她。

  “不,去你家吧。”说到这儿,丹凝的神色稍有些黯然了,她垂下眼睑,轻声道,“医馆被付之灰烬,我能捡回一条命,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丹霄听得胆战心惊,只消去想想那场面,想想差一点失去她,他就痛苦万分,可现在哪里是问许多的时刻!他得把她带回家去,让她好好歇息,他的目光不能触及她倦怠的神色和伤口,那会让他难受得要命。

  “我们先回家。”丹霄如此道,伸出双臂来,直接将她抱到马背上,他牵着缰绳带她往前走,因为背对着她,她便看不到他眼眶湿润。

  路人看着这两人,目光偶尔会充满讶异与质疑,丹霄与丹凝一路默默无言。到了家中后,丹霄吩咐下人准备热水,嘱咐婢女服侍丹凝梳洗,还千万叮咛她们道:“仔细别碰了她的伤口!”

  婢女们小心翼翼,应了道:“是,公子放心。”

  在丹凝去洗浴的时刻,丹霄问早上报信的家仆:“早晨来报信的那个年轻人,有没有留下名字?”

  家仆回忆道:“小人问了他,但他没回答,只是让公子您去寻小姐,很快就走了。”

  “他长什么模样?还留了其他的话吗?”

  “穿着一身黑衣,个子高高大大的,模样生得周正,浓眉大眼的,身上还背着宝剑,像是习武之人……哦,对了,公子,他确实留了句话,说让公子等一等,他会把纵火的人找出来。”

  丹霄心里一惊,问道:“如此说来,火灾竟是有人故意为之吗?”

  “小人,小人也不知,但那个人就是这样说的。”

  丹霄长叹一口气,直觉心里堵得慌,吩咐他道:“你先下去吧,吩咐厨房给小姐准备餐点,要清淡些。”

  “是。”

  家仆退去后没多久,丹凝已换了洁净的衣衫找来,因为头发还是湿的,所以就随意地披散在身后。她整个人素净美丽,虽脸色有些憔悴,面对丹霄的时候,却始终带有一丝微笑,似是要使他保持心安。

  丹霄忙迎到门前搀扶她,问她道:“怎不躺着歇息一会?你肯定累了,睡一会儿再起来吃饭多好。”

  “无碍的,我也不困,便是想找你说说话。”丹凝望着他,眷恋地看着他的眉目,叹息道,“昨晚身处大火里的时候,我真的很害怕……不是怕死,霄儿,我只是怕此生再没有机会见到你。”

  这短暂的几句话,又使得丹霄喉头哽咽,他真想抱着她哭一场,可他忍住了。请她坐下,给她斟了茶水之后,才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好端端的为何会起火呢?”

  丹凝如实相告道:“应是有人刻意纵火,若不是萧侍卫拼死相救,我恐怕早就葬身火海了。”

  “萧侍卫?是萧城吗?”

  “对,就是他。”

  丹霄想起家仆对他描述的报信人的模样,笃定了那人便是萧城,因此问丹凝道:“这究竟是何人所为?萧城又怎会恰好出现?”

  “我亦不知。”丹凝道,“萧侍卫救了我之后,将我送至医馆后就离开了,我也没来得及问他何以恰好在此。我想也许只是巧合,他念及吕大人生前的恩惠,所以对我伸出了援手。”

  “他跟你说了其他的么?”

  “倒是说了句。”丹凝细细回想道,“他与我说,这场大火是有人故意为之,要我一定得当心。”

  “他能救你出来,又来我这里报信,便是在暗处知道你详情的,我听下人说了,他要我们耐心等待,说他会把纵火的人找出来。”

  丹凝也惊了惊,问他道:“这么说来,他是有线索的?还是,他看到了纵火人的模样?”

  “这些我也未知。”丹霄安慰她道,“你先莫管这些,安心在家里歇息,一切我来处理。现在我去一趟医馆,看看那边的状况……”

  丹凝拦住他道:“去那里做什么?都已是断壁残垣,一派荒凉。还是莫去了,所有的东西都被燃成了灰,看了只能平添闷气。”

  那家医馆是丹凝几年来的心血,她在里面安适地生活着,为无数的人诊疗过。丹霄起先不理解她的生活方式,后来就渐渐明白了,那就是她喜欢的日子,所以由着她去了。如今她小小的安宁也被打破,怎能不令他心里难受。他觉得鼻子一酸,偏过头去,不让她看见自己的泪眼,对她保证道:“放心吧,我定会给你重开一家!”

  “先不用管这些,我亦累了,能歇一阵子也好。”丹凝对他笑了笑,伸手去抓他的手道,“你别这样,霄儿,我不是安然无恙嘛,能平平安安和你在一起,比什么都好。”

  丹霄紧紧地攥着她纤细的手指,心里万千波澜,卷起那柔情似水的一点点温暖,终于重回到他的体内。他想将与诗缨的重逢细细诉于丹凝听,他想要把漪儿和陌儿带至她的面前,一家人共享天伦。他知道她一定会喜欢这些的——但现在还不是时候,他要讨回公道,为了她,他曾孤身涉险过。这一次,他亦无法选择甘心忍受,他始终相信,人可以对命运低头,却不能因欺压怯懦。

  “以后你就跟我住在一起,哪儿都不要去。”丹霄望着她的眼睛,肃穆郑重地道,“我对你别无乞求,就这一点……你必须跟我生活在一起,让我天天可以看到你。”

  丹凝思考片刻,终于是点点头,微笑应道:“好,姐姐答应你。”

  到了第二日的半夜时分,丹霄睡梦中之时,听见有擂门的声音,他顷刻起身穿衣,走到院子里后,见家仆提着灯笼前来回报:“公子,门外有人求见!”

  “这么晚了,是谁?”

  “说是姓萧,小人瞧着他像昨天清早报信的人。”

  丹霄忙道:“快快有请!哦,对了,别惊醒小姐!”

  “是。”家仆去外头请人进门,丹霄则在厅堂准备茶水,待来客进门了,他才发现是两个人,前头的人确实是萧城,但他还推搡着一人进来,那人被黑布蒙着眼睛,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也看不清长什么模样。

  丹霄微微皱着眉,问萧城道:“萧侍卫,这人是?”

  “便是纵火之人。”萧城答道。

  丹霄略有质疑,他不知萧城怎会恰好出现在丹凝住所,亦不知萧城为何会这般关心丹凝的事,便直接问道:“当晚大火烧起时,萧侍卫怎会在场?”

  萧城不卑不亢,也不隐瞒,对他诉出实情道:“不瞒你说,这几年来,萧某和高总管一直生活在咸阳城,在暗中保护夫人。”

  “也便是说,你们一直生活在她附近?”

  “是。当晚大火燃起时我们才察觉,所以赶紧去救夫人,高总管看到了纵火之人,就追踪上去,萧某则负责送夫人去医馆。”

  “怎知是人为纵火?”

  萧城答道:“我看过现场,门口和屋顶各处都泼了油,门窗也从外头偷偷钉上了,看来是刻意要取夫人性命!”

  丹霄不解问道:“怎会这样?你也知姐姐性情,她心善安分,向来与人毫无冤仇,是何人对她下此毒手?”

  “这萧某便不知了。”萧城指着身边被捆绑的蒙脸人,对丹霄道,“这人很是狡诈,高总管费了许多功夫才逮到他,我与高总管也审过他,但他誓死也不愿说出实情,所以才将他带来此处,看夫人是否认得他,与他是否有过节。”

  虽说萧城和高若对丹凝有救命之恩,可丹霄还是略有忌讳,他不懂这二人为何这么做,就问道:“有件事丹某很好奇,吕不韦已经死了,你们为何还这般关心我姐姐?”

  萧城抱拳道:“当年在相府承蒙吕大人和夫人恩惠,报答是应当的。”

  “可你们的相爷已经不在了,她也不再是你们的夫人。”

  萧城郑重道:“夫人待我等始终亲如家人,所以不管她换了什么身份,萧某与高总管都不会坐视不管,理应伸出援手。”

  往日跟随吕不韦的那些日子,丹霄与萧城也算打过交道,他们年龄相当,亦是彼此欣赏的。如今见他年纪轻轻,便有此义举,心中的猜测与疑惑也都顿然一扫而光了,丹霄望着萧城的脸,真心实意地道:“多谢你,萧城……也代丹某与姐姐,向高总管致谢。”

  “无须客气。若无事,萧某就告辞了,这人交由你处置。”萧城叮嘱丹霄道,“希望你一定问出事情原委,以免夫人再遭不测。”

  “好,一定。咱们后会有期。”丹霄与萧城告别,请下人悄悄地将萧城送出门去。接下来,他便要好好审问眼前这个人。

  丹霄也不解开那个瘸子的眼罩,上前一脚将他踢倒,气愤之情油然而起,冲他怒吼道:“你到底是何人?谁派你干的?快说!”

  那瘸子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倒是有些执拗,低着头,偏偏就是不说话。

  “为什么不吭声?你的主子到底是什么人?”丹霄站到离他很近的位置,厉声责问:“是不是赵姬?她还不死心吗?”

  “我不认识什么赵姬。”瘸子终于开口说话,不卑不亢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既然被你抓住了,就由你处置好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无须费力问这许多废话!”

  丹霄冷哼一声,斥道:“倒是说得铿锵有力,怎么,你还觉得自己像个英雄了?为了钱财去害一个与自己无冤无仇的人,你于心何安?”

  “苟且偷生罢了,何求心安。能吃饱肚子活命就好。”瘸子毫无惧色。

  丹霄愣了一下,他忽然觉得这瘸子的声调与身段极为相熟似的,好像在哪里见过,不,一定是在哪里见过的,这样的气度,这样的话语,这样一个人。忽然之间,丹霄伸手去解开他的眼罩,在烛火之下,那人的整张脸映入丹霄眼帘的时候,丹霄怔住了,瘸子睁开眼来,看见丹霄的时候,也愣住了。

  半晌二人才都回过神来,瘸子诧异地问他道:“丹、丹霄?真的是你么?”

  “你是——”丹霄不敢相信地望着他,这不就是当年与他同在酒坊谋生的陈涉吗?他一直记挂着的兄弟!恍若隔世一般,丹霄迟疑地问道,“陈兄?”

  “是,我是陈涉!”陈涉眼眶顷刻便湿润了,万万没有料想到,时隔几年之后,两人会在这种情形下重逢。

  “你怎么会……你的腿?”丹霄望着他瘸掉的一条腿,突然觉得非常心酸,也不知该从哪里问起。

  陈涉苦涩地笑笑,自嘲道:“是啊,怎会沦落到如今这种境地,我也不知道!”

  丹霄这才想起来要去给他解开绳索,在悲喜交加的重逢面前,怒气很自然地被他摆到了一边。他给陈涉松绑,又请他坐下,才问起事情始末:“你,你何时来咸阳的?怎么会……”

  陈涉也觉得不必隐瞒,直接与他道:“我去当了几年兵,打仗的时候受了伤,所以瘸了,就只得退出。废人一个,到处也没收留我的地方,就干起了这般见不得人的营生……这一回,本来收了钱要离开咸阳的,可惜没走掉,被人给抓住了!我要是知道那医馆是你姐姐开的,打死也不会赚这昧良心的钱。”

  丹霄感慨万千,问他道:“谁让你做的?是不是赵姬的人?”

  陈涉摇摇头,道:“不,我不能说。”

  丹霄急了,冲他喊道:“陈兄!这是性命攸关的事!这人一次害我姐姐,也许还会有第二次,我跟姐姐好不容易才重逢,她就是我的命!你我毕竟兄弟一场,你难道眼睁睁看我被人算计?”

  陈涉望着他急切的眼神,想起往日兄弟情谊,终是无所隐瞒,如实相告道:“我并不知道什么赵姬,找我做事的,其实另有其人!”

  “是谁?”

  陈涉回答道:“那人的名字叫夏芙先!”

  丹霄呆住了,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他甚至一把抓起了陈涉的衣领,严厉斥道:“什么?你说谁?这可容不得你胡说!”

  “我绝没撒谎!”陈涉道,“我已对你怀抱歉意,怎么可能编什么谎言骗你?确实是夏家公子找我干的,他们给了许多钱!”

  “怎么可能?他是我兄弟!”丹霄咬牙切齿,仍无法接受。

  陈涉却苦笑一声,直视他的眼睛道:“如今这个世道,你还相信什么兄弟?人人都是为了一己私利活着,恨不得将别人生吞活剥,看你如今的处境,也算是飞黄腾达。你历经了不少波折才到这种地步,怎么还会如此赤诚痴傻,平白相信什么情义?”

  丹霄顿住了,他感觉一种沮丧由心而生,将陈涉衣领松开,他迫使自己镇定下来,认认真真地问道:“陈兄,看在你我旧情的分上,你给我一句实实在在的话,真是夏芙先指使的?”

  “千真万确,绝无虚言。”陈涉满是悔意地真切道,“若我知道我要害的是你姐姐,我便是去死,也绝不能做出这等事。所以,丹霄,是我陈涉对不住你,我甘心受罚,由你处置!”

  丹霄望着他已然沧桑的脸,看着他落魄的模样,哪里还忍心处罚他,他叹息一声,说道:“陈兄,你我能再次相遇,也算上天安排的缘分……姐姐并无大碍,所以,你别放在心上。为今之计,你便住在我这儿吧,暂且不要现身。”

  陈涉感激涕零:“我……我做了这等不可饶恕的事,你还愿意收留我,这不是要让我汗颜死——”

  “切莫这么说。”丹霄握了握他的肩膀,认真道,“我不知你究竟受了多少困苦,但是,在我眼中,你我与亲兄弟无异。只要你愿意,以后可以把这儿当作自己的家。”

  “丹霄……”陈涉眼中含泪,这个坚强硬实的一个汉子,被生活折磨得困顿无比的时候,也没掉过眼泪,如今却在这一丝温情面前,忍不住眼眶湿润。

  “只是我有一事相求,关于纵火一事,你万不可对我姐姐透露半个字,我会告知她你是我兄弟,因为受了难,所以前来投奔我。”

  “好,好。”陈涉在被高若捉住的那一瞬间,曾经万念俱灰过,想着一生可能就此终结,再无转机,却不曾料想还会有这场相逢,他心里悲喜交加,悔恨丛生,也没什么话可说,只能哽咽着致谢。

  丹霄同他道:“我先让人给你安排客房住下,明天带你去见我姐姐,她叫丹凝,与你年纪相仿,你若愿意,可以随我一起称她姐姐。”

  陈涉一个劲儿地点头,满心都是感激。

  次日,丹霄领了陈涉见过丹凝,虽然丹霄隐去了他是纵火人的事情,但却没有隐瞒幕后实情,私下与丹凝说道:“姐姐,萧城已经来过,告知了我幕后主使者的身份,那人并不是冲你去的,而是冲我!”

  “这,这是什么意思?”丹凝也觉惊讶。

  丹霄眼中闪过阴沉神色,对她道:“他们想要彻底打垮我,便想从我最在意的人身上下手,若除掉你,猜我一定意志消沉,他们就如愿了。”

  丹凝惊得浑身震颤,追问他道:“是什么人如此狠心?万不要瞒着我,告诉姐姐,是什么人要害你?”

  丹霄望着她的眼睛,艰难地吐出三个字:“夏芙先。”

  “这怎么可能?你们不是结拜兄弟吗?他怎会这般对你?会不会是弄错了?”

  “我亦不知。”丹霄恨恨地道,“但他居然对你下手,纵是有千般缘由,我也不会原谅!我对天起誓,定要让他夏芙先十倍偿还!”

  丹凝看着他满面恨意的模样,又想起当初他对吕不韦所做的一切,心里不由得怕了,她捉住他的衣袖道:“霄儿,你莫要如此固执了,姐姐不是没事么,我只求你平平安安的。大不了我们去别的地方生活,你千万别再惹事!”

  “你这次没事,下次呢?谁能保证。”丹霄推开她的手,与她道,“姐姐,你莫要这般仁慈了,我在咸阳城这些年,早看透了那些人的虚伪嘴脸,只是万万没想到,我会被视为兄弟的人出卖!我一定要让夏家鸡犬不宁,他们若有本事继续在咸阳城立足鼎盛,我丹霄誓不为人!”

  他一向英华内敛,当初设计谋向赵姬和吕不韦报仇,也是隐忍着用了三年的时间,如今却是这般喜怒无从遮掩。丹凝更加忧心起来,她试图劝解他:“霄儿,也许他们只是妒忌你事业越做越大,抢了他们的生意和风头罢了……咱们不要计较这些,好么?咱们走得远远的,再不管这些纠葛。”

  丹霄却丝毫不听劝解,定定同她道:“开弓没有回头箭,姐姐,他们能做一次,便会有第二次等着我,我不能等着死!”

  “霄儿!”

  “我意已决,莫再劝我!”丹霄拂袖出了门去,也不管身后丹凝深重忧心的目光,此时此刻,他被愤慨与屈辱填满内心,再也不能镇定下来。他想不通也看不透,为何这世间人心如此难以揣测,他真情实意地付出,却没有想到,别人时刻等着在背后捅他一刀。

  这已不是第一次了,好多次他能暗中感受到夏芙先的敌意,却都是轻轻化解斡旋,从不放在心上……但这一次,联想起上次诗缨打翻他酒杯的状况,他豁然想通了,也许那场酒局的最初,他便是要接受命运践踏的人,是诗缨救了他,她不顾一切地救了他,奔去他将入劫的地狱口。

  胸腔中满满的都是烈火,烧得丹霄心神难安。他找了一处僻静的地方喝酒,自己一个人。那些冷冰冰的酒穿过喉咙,灌下去满腔都是煎熬,冷透了,还带着火辣辣的痛。可是他能感觉到,有一把叫作背叛的刀子,刺入心脏的那一瞬间,是比现在更痛的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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