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国人提及“二十一条”,必痛骂袁世凯,其实“二十一条”究竟有哪些内容,却鲜有人知晓。
1914年6月28日,奥匈帝国皇储斐迪南大公在萨拉热窝遇刺身亡,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德奥同盟国向俄英法协约国开战。日本乘机谋划夺取德国在华的侵略权益。
9月1日,日本陆军在山东半岛登陆,向德军开战。11月7日,被围困两个月的青岛德军向日本投降。随后,日本继承了德国的一切在华侵略权益。
在得知日军侵占山东半岛后,袁世凯召开紧急内阁会议。在会议上,袁世凯决定仿照1904年日俄战争时期的老办法,划定日军出境的走廊和交战区,以尽可能地防止战争波及其他地区。
然而,战胜国日本的野心不会满足于继承德国的既得利益。
1915年1月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凯抛出了日本政府的对华五大项共二十一条要求。依照这些要求,日本不仅要把山东和东北变为它的殖民地,还要把整个中国变成它的保护国,这就是骇人听闻的“二十一条”。
这“二十一条”主要内容是:
一、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借他国。
二、承认日本人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有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并南满、安奉两铁路的管理期限,均延长至99年。
三、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
四、所有中国沿海的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
五、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日本在福建省有开矿、建筑海港和船厂及筑路的优先权,并且把一些地区的铁路建筑权让与日本。
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以内田良平的《对华问题解决意见书》为蓝本,这个蓝本具有清晰的侵华步骤和计划蓝图。因此日本提出“二十一条”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在收到“二十一条”后,袁世凯表面上未动声色,只是对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说事关交涉事宜,必须由外交部主管办理,届时由外交部总长与日本公使交涉。等到日本公使走后,感到事态严重的袁世凯立即召集紧急会议,集体讨论对策。
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事实上是有备而来的。日本料到中国没有反抗的能力,从一开始就警告袁世凯,这是一个秘密条约,必须从速商定,不能外泄。如果中国不答应,日本就要海陆并进,大举进攻。当时的西方列强几乎都陷于战争之中,没有能力来干涉中日之事。所以,日本在中国的侵略行径已然肆无忌惮。
从现存档案的“二十一条”的批示上不难看出,这一事件是袁世凯从政以来最为严重的外交危机。袁世凯对“二十一条”的批示非常详细,逐条圈注,反复斟酌。
所幸的是,袁世凯的应对还是有效得体的。袁世凯采取的第一个措施就是利用各种渠道摸清日方的底牌。他先是派出日籍顾问有贺长雄返回日本,访问日本政界元老松芳正义及山县有朋,打探其中的内幕;随后又派人花重金收买日本间谍,调查日方的有关情况,以在谈判中争取主动。
为配合摸底活动,袁世凯在谈判中故意采取了拖延战术。他首先起用善于在困难局面中谈判的前外交总长陆征祥,并指示在谈判中逐条商议,拖延时间。随后向日本提出因事务繁忙,每周开一次会。在会议上,他让陆征祥拖延喝茶的时间,尽量减少商议的事项。
袁世凯的努力没有白费,他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日本提出“二十一条”一事并没有经过御前会议,而是大隈重信内阁擅自采取的秘密行动。因此,袁世凯将“二十一条”的内容,通过报纸及外交渠道泄露出去,使日本试图尽快结束同中国秘密谈判的计划成为泡影。此内容泄露之后,不仅国人哗然,在国际上也引起了轩然大波。
在美国,“二十一条”成了当日报纸的头条新闻,美国政府开始对中日谈判进行干涉。谈判有第三方介入后,很多内容就得重新再谈。就这样,袁世凯又成功地拖延了4个月。
日本见在谈判桌上迟迟无法取得进展,随后就在东北、山东、福建沿海等地增兵,并向袁世凯发出最后通牒,限中国在48小时之内给予满意答复,否则就使用武力。
针对日本的最后通牒,袁世凯召集各部门首长开会。会议上,袁世凯悲愤陈词,称国力未充,难以兵戎相见,只能暂时屈辱,不然,10年之后,非但不能与日本一较高下,亡国危险更甚今日。
1915年5月9日,外交部长陆征祥及中方谈判代表将“二十一条”的最终修订版交给了日本公使日置益,危机暂时化解。尽管兵临城下,中国交给日本的“二十一条”修订版和原“二十一条”相比,还是差之甚远。在4个多月的艰苦谈判中,中方不仅力争删除了第五条及前四条的部分条款,其他很多原来的侵略要求条文也变成了“留待日后磋商”,或是加进了限制条件,最后中日签订的“二十一条”实际上只有十一条。
那么在签订了十一条条款后,袁世凯又是如何应付日本人的呢?
袁世凯是个极为聪明的人,自有应对办法,如已签订了的条款中涉及允许南满、东蒙地区中日杂居以及杂居地商租权问题、聘请日本顾问问题,袁世凯就说:“购买租地,我叫他一寸土地也买不走;杂居,我叫他一走出附属地,就会有生命危险;日本顾问,一个月给他两个钱,至于顾不顾,问不问,权力在我手。”
总之,袁世凯想尽方法限制日本在中国使用这十一条,抵制日本人在中国的恶劣行径。同时,袁世凯政府还巧妙地放纵并利用民间反日舆论,打击日本的嚣张气焰。那一时期,民情沸腾,纷纷抵制日货,爱国情绪日益高涨。在长达8个月的抗议浪潮中,日本成了过街老鼠,不仅在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其国际声誉也遭受重创,面临来自美国和英、俄等国的压力与指责。正如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所评价的:日本虽然费尽心机提出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要求,但后来也只落得个雷声大、雨点小的收场,反而弄得臭名昭著,为天下人耻笑。
不仅如此,大隈重信也因为未经御前会议就贸然提出“二十一条”,导致外交失败、经济受损而下台。日本试图将中国变为日本的“保护国”的阴谋彻底破产。但中国在这次危机中,同样遭受了损失,被迫延长旅顺、大连租借期至99年。
如果结合当时的国际形势、双方实力,在这次危机中袁世凯所采取的外交谈判手段还是可圈可点的。如巧妙释放谈判信息,利用民间反日舆论让日本知难而退。毕竟当时中日实力差距较大,逞一时之勇并非明智之策。可以说,袁世凯在谈判中所做的牺牲和让步,属于委曲求全的屈辱外交,并非完全卖国性质。
无法否认,“二十一条”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外交耻辱,所谓弱国无外交,如果中国坚决不签订“二十一条”,中日战争也许会提前20年全面爆发。但是那时的国力、财力肯定比不上20年前甲午战争时期的清朝,甚至远不如20年后的国民党时期。
附录资料
对华问题解决意见书
日本帝国政府为了充分尊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为了达到保持远东和平的目的与希望,愿承担与中国合作防止中国内乱及外国侵略的责任,而中国应在中国国防方面给予日本以特别的便利,或者保护日本的特殊权益。为了以上目的,缔约双方成立如下的同盟条约:
一、当中国发生内乱或中国与其他一国或数国作战时,日本派遣军队协助中国,并担负保卫中国领土、维持中国和平秩序的责任。
二、中国承认日本在南满及内蒙的特殊地位,将这些地区的主权让与日本,以利于日本在稳固的基础上,实行地方性防御计划。
三、日本占领胶州湾后,将取得以前德国所享受的关于铁路、矿山及其他一切权利。青岛和平与秩序恢复以后,该地将交还中国,辟为国际条约港。
四、为了加强中国与日本的海防起见,中国将福建沿海战略港口租借于日本,使之成为海军基地,并将该省铁路矿山的全部权利,许给日本。
五、为了改编中国军队起见,中国应委托日本训练军队。
六、为了统一中国的兵器与军火,中国应采用日式的兵器,同时在各军事据点建立兵工厂(在日本协助下)。
七、为了建立和维持中国海军,中国应将训练海军事宜,委托给日本。
八、为了改革中国财政及改进中国征税方法,中国应将该项工作,委托给日本。日本应选择有能力的财政专家充任中国政府一等顾问。
九、中国应聘用日本教育专家担任教育顾问,并在全国各地区广泛设立学校教授日文,以提高中国的教育水准。
十、中国与其他国家订立贷款、租借及割让领土的协定以前,必须征得日本的同意。
从签订这个防御同盟之日起,日本与中国应紧密合作。日本将负责保卫中国的领土,维持中国的和平与秩序。这将解除中国未来的一切焦虑,使它得以大力实行改革,而且有了领土的安全感以后,它即可期望于国家的发达与复兴。即令目前的欧战结束,和平恢复以后,中国在将来也绝对不怕列强对它施压。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远东的永久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