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上午的时间就大概将夫子庙秦淮风光给领略了一遍,这个过程没有得到很浓的文化熏陶,但是对于叶梵梵而言,小时候看的《论语》加上高中的时候又重修了一遍,绝对是自身就带着高素质及高修养的文化内涵而来。
不过,至少还是接了下地气的。
百无聊赖之下,叶梵梵一P股瘫坐在了一家店门前花坛上,正好有树荫,便拿着手机开始了旅行中的大忌——玩手机。
刷了很久的微博后,叶梵梵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她环顾四周:人来人往的游客,大树根下一只孤傲舔爪的猫咪,还有乘凉的自己,孤身一人的自己。
好像没什么不对的。
然后又刷了几条微博,看见了一条状态:“人在旅途中,不期而遇才最美。”
浪漫过后,大惊。
“梁缙!”
叶梵梵猛然意识到,耳边那个唠叨令人烦厌的声音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了。明明不久前还听见他说要去超市买点东西的,这会儿买东西买到哪里去了啊!她万分惊恐,起身慌乱地找了很久,但除了陌生还是陌生。叶梵梵心底那种樊落给予自己的落寞和空虚再次涌了上来。她不明白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但是她现在的感觉就像是丢了魂一样。
“仔细一想,好像什么联系方式都没有。”叶梵梵望着手机通讯录,两眼更加空洞了。“本来就是一个人来的,现在倒好,真的一个人了。”
这么想的时候,叶梵梵觉得和梁缙走散或许就是命中注定。没有一言一语的相遇以及没有留下只言片语的消失。这个世上,果然没有那么美妙的巧合,也永远不会有人在你难过失落的关键时刻出现,给予你怀抱和温暖。
更何况,梁缙不过就是个无意间擦肩而过却留下余温的人。
叶梵梵苦笑地叹了口气,垂头望着花坛旁那只干净的花猫,它脖子上还系着红绳。她这才发现,这只猫是拴着的。叶梵梵一直认为猫是有着自由灵魂的动物,它高傲不受拘束,如若受了委屈就不会再屈身于此。
但现实就是,这只猫咪对外面的世界断了念想,心甘情愿地被拴着,没有任何不适。就像是叶梵梵对樊落的感情,她心甘情愿地拴在樊落身上,于是没有办法前进,也没有办法后退。而樊落的进取或许就是没有将自己拴在她的身上,于是能进能退。
感情世界里,收放自如的人往往都是拥有自由灵魂、自我感觉强烈的人。
“猫咪啊猫咪,我可不想变成你这样。”叶梵梵小心翼翼地摸摸猫咪的头,店里的老板娘也警惕地盯着她看。
叶梵梵扯扯包,有气无力地迈开脚步朝着外面的公路走去。如果,身边没有其他人陪伴着,那么其实回酒店待着就足够了。
“对啊!回酒店问前台不就知道梁缙的号码了吗?”叶梵梵一阵欣喜,撒欢地走了几步之后又踌躇不前了。她一下子又觉得自己的行为相当不可理喻,“和梁缙什么关系啊?我,干吗为了找他费这么大劲?当初不就是嫌他烦么,现在走了不正好?”
这么对自己说的话好像也没起到什么关键作用,连叶梵梵她自己似乎都没有被自己的话给说服。结果,还是只能叹口气,一个人往回走,随便到处逛逛。
走进一家卖着特色饰品店的时候,叶梵梵一眼就扫到了橱窗上摆着的一顶帽子,然后瞬间脑补了一下,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嗯,梁缙戴着应该比樊落好看。”这个想法一出现,叶梵梵咬牙狠狠地在心里抽了自己一嘴巴子。
之后,她硬生生地绕过帽子区,辗转在了各种马克杯的货架边。叶梵梵其实不需要那么多的杯子,只是就是有种看见喜欢的就想买,不管有没有用。以至于她家里还有办公桌上都至少放了三只以上的杯子。当然,她不仅喜欢杯子,更喜欢造型奇特的设计品。
说到设计品,她就又联想到了樊落,敢情就是因为这样,她才爱上樊落的吧。在大学恋爱的时候,樊落经常设计东西,总是说,等到有能力了,就将这些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全部变成真的送给叶梵梵。
事到如今,他有能力了,可是怎么觉得实现的承诺变得更加遥远了?叶梵梵一边想着,一边研究着手里红色的马克杯。这个时候,叶梵梵余光一瞄,看见了店里反光玻璃上有个穿着蓝色短袖的男人好像把手伸进了穿白色雪纺裙女生的包包里。
“喂喂,光天化日之下也可以这样吗?”叶梵梵虽然嘴里嘀咕着,但是想着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放下马克杯有点心虚地准备朝外面走去。
有些时候,命里该有的劫数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逃不过的。就像叶梵梵,本着“打不过还躲不过”的思想观念不惹是生非,可这“非”却死命地往她身上蹭。
那小贼得手之后,若无其事地走出店门,却在阶梯那里与叶梵梵撞了个正着。这么说吧,叶梵梵走出门后心底里觉得自己刚才不正义的想法实在是太猥琐,于是决定找回面子,放手一搏!当机立断一个掉头,正好与那贼人对视上。那小偷见叶梵梵面色凝重地瞪着自己,出于一种职业的本能,他觉得该是时候撒开腿跑了。
“喂——小偷不要跑!抓贼啦,有小偷啦!”情急之下,叶梵梵也顾不得了,红着脸大喊,脚步却不羞涩地迈开来,追了上去。
人群突然之间变得更加骚动了,全凭叶梵梵一嗓子。
“呀,我的钱包!”那位美女听到骚动才意识到,于是又一嗓子。
“快,快报警!”店里的老板娘赶紧拿起手机拨通了电话,现在这个节骨眼上,警察应该遍地都是的,赶过来也应该是分分钟的事情。
这边想着出警是分分钟的事情,那边叶梵梵追着小偷感觉都快追了一个世纪了。想当年读大学的时候,八百米那才是分分钟的事情,虽然一鼓作气地跑下来害得叶梵梵腰酸背痛P股抽筋了三天,但是比起现在,那点痛根本不算什么!
因为现在满大街的人都在看着她,超丢脸,超想停下来喘口气,可是自尊心不让啊!
前面的小偷搏命一般地推开人群又再次往夫子庙那里跑去。叶梵梵追着追着,忽然就觉得视线有点模糊了,耳朵还出现了嗡嗡声。
怎么的呢,这是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的节奏吗?速度一点点慢了下来,前面围着的人也越来越多,她看不清最后是谁抓了那个小偷,她只看到了有人大步地跑向她,抱住她说了一句:“你来例假还做什么剧烈运动啊!”然后她就两眼彻底一黑晕倒了。
大树底下,一警察手里拿着本子,对着梁缙说:“等你女朋友醒来,做个笔录呗。”
梁缙捋了捋躺在自己腿上休息的叶梵梵的刘海,问:“她就一见义勇为没得逞的,这也要做笔录啊,警察叔叔?”
“就问下她,当时什么个情况。得当着她的面感谢下她为市民做出的贡献,现在的女孩子这么勇敢的可少了。”警察倒是显得蛮佩服的。
“那确实的。”梁缙对此嗤之以鼻,“贼没追上,自己倒先挂了。就她这样的统称为‘有勇无谋’、‘以卵击石’、‘自不量力’、‘蚍蜉撼大树’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类。”
“呵呵,小伙看起来挺着急你女朋友的嘛。”
“我在骂她,你听不出来?”
“听出来了,满满的都是你对她的爱啊。”
望着警察那暧昧的背影,梁缙也想两眼一黑,死过去算了。但是看着虚弱,脸色稍微不那么苍白的叶梵梵,心里又没了气。真是的,不过就三分钟的时间。他进店里给她买红枣不过就三分钟的时间,出来一看,叶梵梵就不见了。
当时他还以为她在开玩笑,来回找了一下后才惊觉,这家伙是真的不见了。
“我还以为你嫌我烦,偷偷跑掉了。犹豫着要不要继续找,想着你这么大个人应该不会丢的,可是眼睛不知道为什么总是盯着那些和你差不多身高、差不多身材的女孩子看。差点让人以为我是采花大盗……不过采花大盗要是长成我这样,估计姑娘们也就心甘情愿被采了,是不是?”梁缙自言自语地说着,还偷偷乐呵。不知道他是真的开心,还是真的挺开心的。
一会儿后,叶梵梵难受地睁开了眼睛。
“哦,怎么样了?我这里有店里老板娘给的开水,要不要喝?”
叶梵梵眼睛很涩,不停地揉。揉了几下,头顶上的人就不耐烦地抓住她的手腕,担心地追问了一句:“到底身体现在怎么样,头还晕不晕?”
“不晕了。”叶梵梵一张嘴的时候,本来想说的话是“梁缙你去哪里了啊?怎么又突然出现在这里?是不是找我找了很久”,可是话一出口也就只有三个字。
因为她不知道自己酝酿的那些话是不是对方想要听到的,或者是应该说出来给对方听到的。毕竟,她也说了,梁缙不过是给她拔凉的心暂时赠予温暖的人。
“是你最后抓的小偷吗?”叶梵梵起身,同梁缙并肩而坐。这里,她又看见了系着红绳的那只花猫咪。
梁缙把开水递给她,叮嘱她说:“喝了。”见叶梵梵一滴不剩地喝下之后,他才漫不经心地解释说,“那个时候我扶你都来不及,谁有空管小偷啊。”
叶梵梵听到这话,心头一暖。
“不过冲上来扶你的时候,我顺带给了小偷一拳。所以最后应该是围观的群众给抓住的吧。那个时候,警察也差不多到了。”
就像现在这样,叶梵梵没办法向梁缙说更多的话,因为她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很想哭。而那眼泪已经装在眼眶里,然后不断地溢满。
“哦,女朋友醒了啊。”在这样的时刻,警察出现得还真是及时。他笑呵呵地对着叶梵梵说,“哦哟,小姑娘你可真是勇敢。昏过去的时候,你男朋友快被你吓死了。”
叶梵梵这会怎么也忍不住了,低声说了句:“他不是我男朋友。”之后,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瞬间哭得梨花带雨。
梁缙赶忙冲那警察摆摆手说:“大叔,你会不会说话?警察不学心理学的吗?这个时候是提男朋友的时候吗?你应该提,对于这种见义勇为的举动,有什么具体的看得见的奖励!”
“哦哦哦,奖励就是,那个,这个,哦!”警察恍然大悟,立马从怀里掏出两张券子,“这是民国一条街里的一家料理店的优惠券,超豪华,超值,加量不加价的五花肉,祝你们吃得愉快。”说完,券子一塞,笑脸一收,立马撤退了。
实则,警察转回身子的刹那泪流满面——“和老婆的结婚纪念日的优惠券就这样成了浮云,回头还要花大票子。”
梁缙接过优惠券,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收场了。他不明白叶梵梵突然哭起来的原因,但是他觉得应该和“男朋友”三个字有关系。
“不要哭啊。男朋友没有可以再找啊,我就不错,是不是?”梁缙突然有点别扭地安慰起了情绪略失控的叶梵梵。“你看我不顺眼的话,那队里有个警察就不错,我可以帮你要他的号码,牺牲色相我也在所不惜的。”
叶梵梵一个劲地哭,听了这些话哭得更加汹涌了。她有太多没办法组织成完整的一句话的词,她想说的太多,但是她想说的也不能够再多了。
“哎,不哭不哭了。”梁缙没辙,小心翼翼地伸手搂过叶梵梵,轻轻地拍拍她的背。嘴巴动了动,终究也没有再说出其他的话来。
而叶梵梵靠在他的肩膀,眼泪流淌着,心也在颤抖着。这几天所有的委屈,似乎在和梁缙从失散到滑稽重逢的“戏码”中全部爆发。
她想说“谢谢”,可是一张嘴就是哭。
于是,依偎一个半熟陌生人,眼下还是无声胜有声来得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