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5月,金如柏担任云南军区副政治委员、云南军区党委副书记,后任昆明军区第二政委。1965年5月,经中共中央批准,金如柏任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此前,金如柏因病休养了两年多时间,上任后以满腔热情,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之中。当时,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刚恢复为独立的军事法院,转隶工作千头万绪,因此,金如柏把主要精力放在建章立制、理顺关系上,就军事法院的组织编制、审级权限及原军事审判庭干部安排、成立审判委员会和政法小组等事项提出了具体建议,并于5月24日呈报总政治部同意,迈出了军事审判工作正规、有序的第一步。针对军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金如柏根据中央的有关文件和政策,先后制定和印发了一批有关审判工作的条例、规定和案例,对于统一全军的刑事政策,克服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左”的错误,正确定罪量刑,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指导作用。1966年11月,金如柏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贺龙遭到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诬陷迫害,原与贺龙一起战斗过的红二方面军的老战友、老部下因此受到牵连。1967年8月11日金如柏被停职检查,1968年3月被扣上参与所谓“贺龙篡夺军权阴谋”等强加的罪名并被关押。金如柏为人耿直,在囚禁期间因为不肯写假材料,不肯逆来顺受地忍受虐待,常向专案人员和看守人员大声抗争,以致无数次挨打。有一次,因为拒绝写揭发材料,挨了一顿毒打:穿着棉衣棉裤,腿都被打得发青发肿了,床都爬不上去。但金如柏就是不肯屈服,始终坚持一条原则:帽子戴大点可以,上纲高一点可以,但决不写假材料。他对专案人员说:“我如果不负责任地乱写,将来你们还得一个一个地落实政策,给组织上找很多麻烦。在延安抢救运动中,这样的教训很多,我经历过。后来都一个一个道过歉的。”
林彪机毁人亡后,1972年10月金如柏被解除关押。此时,金如柏已患上肺结核、胸壁结核、脊椎及膝关节结核等多种疾病,体重由关押前的65公斤下降到42公斤,原本虚弱的身体更加瘦骨嶙峋了。
金如柏获释回家后,家人在整理他的衣服时,在衬衣口袋里发现了一张揉皱了的小纸片,上面写着10个字:“我死不瞑目,我相信组织。”金如柏告诉家人:“这是我写的‘遗书’,怕挨不过专案人员的折磨。身体多病,生死难料啊。”金如柏虽然身处逆境,却始终没有动摇对党的信念。他说:“我17岁就到处找共产党,要求参加红军。到部队后,党员开会没有通知我,我还大闹了一场。我责怪他们:‘参加了红军不就是参加了共产党么,为什么不通知我开会?’引起别人笑话,他们拿党员须知给我看,我才知道弄错了。参加红军的当年,我就申请加入共产党了。至今40多年过去了,还记得入党誓词上的四句话:遵守党章,服从纪律,严守机密,永不叛党。”
12月中旬,金如柏在黑龙江、内蒙古、陕西等地工作或参军的6个子女,陆续回到家中看望5年没有见面的父亲,准备相聚元旦新年,让父亲享受天伦之乐。然而,金如柏没有同意,仅留孩子们吃了顿“分别饭”就让他们返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席间,他对孩子们说:“我很早就离开了自己的家庭。17岁参加农会,家里因我倾家荡产。要革命,就不能顾家。”孩子们在父亲的言传身教下,个个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金一平,中国人民解放军112兵工厂总工程师;金一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主任医师;金一涛,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部队总医院主任医师;金一明,现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副部长,少将;金一南,现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战略教研部副主任,少将;金一伟,现任文化部老干部学院党委书记。
1974年10月6日,总政治部向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呈报《对金如柏同志问题的处理意见》,内称,金如柏“工作中有右倾思想,说过错话,办过错事,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犯有执行反动路线的错误”。这个结论是“四人帮”圈定的,对此,金如柏提出了不同意见,并向中央军委递交了“关于总政对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说明”,请求组织进行复查,做出正确的结论。当时有的“好心人”劝他给江青写封信,改变一下自己目前的处境,他面露愠色,十分坚定地回答:“我就是一辈子不解放也不给她写信。”
1977年9月21日,金如柏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政委。1978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批准,增补金如柏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第一书记。虽然没有得到完全平反,金如柏仍然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深入到各大军区炮兵部队进行调研,狠抓炮兵部队的军事训练。
金如柏复出后,对家属子女的要求更加严格。他唯一的孙子金晓明,1977年在永丰中学高中毕业,本想到炮兵部队参军,只要他一句话就能入伍,但他要求孙子按正常程序,到当地武装部报名应征入伍。金晓明因体检不合格而未能如愿。他还经常教育孙子,不能搞特殊,不允许打着他的名义向当地政府要官。金晓明后在恩江修配厂当了一名学徒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至今仍是永丰县网络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1979年11月6日,总政治部做出《金如柏同志的复查结论》:“经复查,事实证明,对金如柏同志的审查和所谓参与‘贺龙篡夺军权阴谋’问题,是林彪、‘四人帮’一伙为了篡党夺权,陷害贺龙同志,给金如柏同志捏造的罪名,是对金如柏同志的政治迫害。强加给金如柏同志的罪名和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予以推倒,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因金如柏同志受审查而受牵连的干部、家属和亲友,也要落实政策,做好工作,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同时撤销了1974年10月6日总政治部向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对金如柏同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请示》。
11月中旬,金如柏偕同妻子郑织文来到福建漳州。走下火车站,金如柏不顾颠簸的疲劳,到市区寻访当年红军留下的遗迹,来到一个绿荫环绕的露天会场后,不停地挥手谈笑:“就是在这个地方。变样了,都变样了。”接着,他满怀深情地告诉随行人员,47年前,红军第三、第四、第十五军攻占漳州,就是在这个会场,他第一次见到毛泽东,第一次聆听毛泽东的讲话。现在,重返故地,不禁百感交集。站在会场边的漳州纪念馆前,金如柏主动提出拍照留念。他抚平领章,端正军帽,双脚并拢,挺胸抬头,精神抖擞地拍了一张全身照。身后纪念馆一侧的旧墙上,随行人员依稀看到当年红军留下的标语:“扩大红军”。金如柏非常喜爱这张照片,至临终前一直随身携带。
主要参考资料
1.《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第三辑,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版。
2.《金如柏政委的革命回忆录》,1960年9月25日,《永丰人民革命斗争史》编辑室,存永丰县档案馆。
3.《中国共产党江西省永丰县组织史资料(1925-1987)》,中共永丰县委组织部、中共永丰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永丰县档案馆编,1990年版。
4.《永丰人民革命史》,中共永丰县委党史办,1995年版。
5.金如柏《回忆录》,1972年初,存永丰县志办。
6.涂学能《金如柏(初稿)》,总参原兵种部炮兵编研室,2006年版。
(肖晓松)
§§第五章 高风亮节人敬仰——记原江西省军区第二政治委员汤光恢少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