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中午我碰见了一个人,我不知道要不要告诉你。其实我不想再提起她,一是因为在这个世上,根本就没有这个人的存在,在我的生活中她还不如一片叶子;二是我怕提起她的时候,会惹你伤心,每次有人提起她,我发现你脸上的笑容,都会被一下子清空。
那天天气特别好,阳光十分明媚。天气好的时候,空中就有小蝴蝶,或者是扑火的蛾子。吃完午饭之后,有个小麻雀让我一起,去校外的山坡上晒一会太阳。小麻雀说,整天待在阴暗的角落里,身上都发霉了,心上都长青苔了,得出去晒一晒。小麻雀还说,看你这么矮个子,肯定是营养不良,晒太阳可以补钙。
在我们班里,我的年龄不算最小,开学排座位的时候,我竟然是最矮的那一个,开始排在了第一排。你知道的,我喜欢穿黑色衣服,这一点爷爷已经批评过了,常说一个丫头,怎么不穿点好看的呢?其实我也羡慕那些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小麻雀,那才是一种青春的颜色,到处叽叽喳喳地飞来飞去,像开屏的小孔雀。但是我觉得,赤橙黄绿青蓝紫,这七种色彩中的任何一种,都不配我。只有我穿着黑色,才能让自己看着顺眼。你说说,这算不算一种毛病呢?是不是我的心理太阴暗了?
死人穿的,一律都是黑色吧?有死人穿红色的吗?
所以,坐在第一排,一堂课下来,我黑色的肩膀上,就落满了粉笔末。小麻雀们笑话我,是温庭筠路过我们那里时写下的《商山早行》。每次他们朗诵这首诗的时候,都会盯着我使劲地坏笑,特别念到“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这两句,声音变得更大了,像专门念给我听的。我想啊,我每天吃进去的粉笔末,恐怕比一包柴胡冲剂还要多吧?后来有个小麻雀近视眼,坐在后边看不清黑板上的字,就把我换到第五排了。她恰恰喜欢穿一身白色衣服,小麻雀们又开始笑话她是“一根粉笔头”。
我们绕过学校的围墙,顺着已经收获完毕的玉米地,朝着背后的鸡冠山奔去。走出学校的那种感觉,已经不是小麻雀的感觉了,而是两只正在飞翔的小蝴蝶。我们伸开双手欢呼着,一会儿对着天空深呼吸,一会儿离开田间小路,在刚刚平整的松软的土地上打滚。
我躺在地上,请小麻雀用土把我埋起来,当成一粒麦子埋起来,这样明年夏天就有一支麦穗了。但是小麻雀不敢埋我,一粒泥巴也不敢往我身上撒。
于是我拽下一根头发,放在自己身边,让小麻雀埋。小麻雀就敢了,就在我身边堆起了一个小土包。我说,这就是我的坟了。小麻雀说,你有一万根头发,难道你会有一万个坟吗?我说,每个人都有一万个坟的,有的埋着衣服,有的埋着青丝,有的埋着骨头。
在上海,是火葬吧?那应该埋着一把火灰吧?火灰其实就是尘土,一把尘土可以埋一百个坟吧?
小麻雀说,应该有个碑的,有了碑人家才知道是不是坟,因为这块地上有好多的小土包,和坟没啥两样。
我放眼望去,整个田野上确实有好多隆起的小土包,却并不是坟,或者没有人分得清它是坟。我着急地在田野转着,用什么做我的碑呢?有什么可以做一个十六岁大丫头的碑呢?石头吧,太沉了;木头吧,太容易烂了。
很快,我发现了一根青草,我不认识它。在这个寒冷的时候,竟然还有青草,它绿油油地长在小路边。我欢叫着说,它,就是它,我就用它做我的碑吧。
我跑上去,连根拔起这根草,把它移栽在我的小土包前,然后跪在这根草前,磕头了,我给自己磕头了。
大大呀,你家这个一事未成的大丫头,只配用一根草做她的碑了,虽然不能刻上名字,只要有根,有风,起码在来年还会长出来吧?不时会有露水爬上来吧?你以后看到一根小草,特别是初冬时节仍是绿色的小草,就当成我的碑吧。
就在这时候,我与一个人撞了个满怀。在我说出“对不起”的同时,抬起头一看,迎面与我撞在一起的,竟然就是那个人。虽然那个人的样子,在我脑海中已经模糊得如一团弥漫的薄雾。但是当我抬起头的那一刻,被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她还是喜欢穿着一身黑色,梳着一条又黑又粗的马尾巴。只是比七年前明显苍老了很多,脸上已经布满了清晰的皱纹,她瘦削的下巴更像一粒瓜子了。她的身后,跟着一个有点发胖的男人。说实话吧,他比起大大你要丑陋得多,那鼓起来的肚皮,像极了一个木桶。嗯,真像一个喂猪用的装满潲水的木桶。这个潲水男人,跟在那个人的身后,推着一辆婴儿车,车里坐着一个的小婴儿,还不能准确地判断他是个丫头还是个小子。他正在吮着自己的小手指,让人讨厌极了。
我一下子明白了,她,他,还有这个孩子,他们是真正的一家三口。
老实说,当我撞在那个人的怀里时,开始有一种麻丝丝的感觉。这种触电似的感觉一闪即逝。我在梦里与梦外,多少次刻画过这粒瓜子,多么渴望这粒瓜子。我甚至一直在幻想,其实她并没有离开过我,她与我还在同一个县城生活着。
但是呢?当我与那个人偶然地相遇在这片空旷的田野里,我从她的瓜子脸上看到的不是喜悦,而是惊慌,像遇见一个讨债者一般的惊慌。第一时间,她张了张嘴,没有叫出我的名字,也没有把这种拥抱继续下去。而是回过头,尴尬地看了看她身后的潲水男人。那表情像是在澄清,她与这个迎面撞来的大丫头,是陌生的,是毫不相干的,是八竿子打不着的。
感谢那个乳臭未干的婴儿,十分及时地哭了起来。他哭得那么凄惨,像是有人抢走了他的母亲一般。那个人听到婴儿的啼哭,借机转过去,俯下身子,抱起了婴儿,解开自己的领扣,用一只有些疲惫的奶子,堵住了婴儿的嘴巴。
哭声结束了,变成了吮吸乳汁的咕嘟声,在安静的田野里,显得无比的洪亮,与附近正在反刍的母牛,形成了和声。
太阳很快被飘过来的乌云遮挡住了,阳光被投在地上的阴影所代替。我头也不回地,仍然保持着散步的速度,开始返回学校。小麻雀发现我情绪有点低落,便跑过来问,你被撞晕了?我摇摇头。小麻雀问,她是你的仇人?我还是摇摇头?
小麻雀堵在我的前边,仔细地盯着我,然后问,她是一身黑色,你也是一身黑色;她是马尾巴,你也是马尾巴;她是双眼皮,你也是双眼皮;她是瓜子脸,你也是瓜子脸。你怎么这么像缩小了十倍的她呀?
我真想说,也许她是我上辈子的亲人。但是我没有回答小麻雀,我不想告诉任何人她是谁,就像她不想告诉那个潲水男人,我到底是谁一样。
自从见到那个人后,我一直在想一个疑问,在大大心中,什么才是爱情?而且,我隐隐地发现,我之所以喜欢黑色,喜欢把自己埋掉,肯定与那个人之间有着说不清的关系。
虽然爱情对我这个十六岁的大丫头还十分陌生,谈论起来还有点脸红心跳。这是在白纸上写信,如果与大大面对面的话,也许我是不好意思提出这个话题的。但是我觉得自己必须面对,而且即将面对,就像秋天的一棵桃树,必须面对一朵朵已经凋零的桃花一样。
当年,你与那个人之间的故事,仍在塔尔坪流传着。在一个村子长大,在艾草丛中过家家,在房前屋后采桑养蚕,在温暖的秋天一起抽丝剥茧。一起背着书包,牵着手翻山越岭,牵着手上中学上大学,牵着手走出塔尔坪。你们从来不分你我,吃的不分,喝的不分,有时候衣服不分,那张小床也不分。你们从小孩子开始,就认为你们是一家人,无论到什么时候,你们都是一家人,两双手都会牵在一起。所以无论别人怎么取笑你们像一对小夫妻的时候,你们就异口同声地说,我们本来就是小夫妻嘛。
这些故事,在村子里传了一代人了,当时成了我们幸福的教材,不过,如今成了反面教材。大大,小时候你带我去听书,听化蝶,整个村子的人都说,书上讲的不是梁山伯与祝英台,而是大大你们。但是呢?仅仅三年时间,一千多公里的距离呀,为什么一切都在此拐了一个弯子呢?在你进城打工之后,为什么你的就是你的,她的就是她的,甚至你们用血液汇合而成的我,你们也分出了你我,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大大,你能告诉我,那只代表爱情的蝴蝶,为什么会从坟墓里飞出来吗?我是不是一只被抛弃的小蝴蝶呢?
没有让你伤心难过吧?其实,我旧事重提的原因,不全是偶然在田野上遇到了那个人。而是我最近有点小麻烦,心里慌乱得很,真像有一对黑蝴蝶,在心里飞翔似的。课本上那一个个文字,看着看着就变成了一只只咬人的蚂蚁,那一个个公式看着看着就变成了一张撒开的渔网。
记得上小学时,一旦课间休息时间,大家会嘻嘻哈哈的,女生们会踢毽子跳绳,男生则去玩单双杠,或者掰手腕。但是上高中后,一下课,男生女生除了低着头往厕所跑,其余基本站在走廊上,麻木地晒晒太阳,连双手都懒得搓一下。
那天一下课,大家都闷声不响地走了,我还坐在教室里看书,当然看的是高一课本。坐在我前面的那个男麻雀,他见四下没人,就扭过头对我说,借一下你的新华字典用一下吧?我说好呀。
这本字典,还是大大你买给我的,是我上小学一年级的礼物,那时候我还不会写自己的名字,“陈雨心”是大大写上去的,“心”字仍然是画上去的,如今已经褪色了,有点模糊不清了。它比一般的字典要小,只是拳头那么大,携带起来十分方便,我所有不会认不会写的字,都是从这本字典里查出来的。它和我说的话,应该比大大还要多吧?呵,我突然想起来了,这本字典竟然是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地址是上海市陕西路。
上海市,陕西路,多么让人心动的两个地方啊。
你在上海去过陕西路吗?反正在陕西的我,很快就会跑到上海了。
他借完我的字典,很快查完一个字,然后就还给我了。还给我的时候,他红着脸对我说:那个字在1209页,你也认认吧。
我翻到这一页,发现我不认识的只有一个“形容发髻美好”的字,就在“我”的上边。我说,你咋夹着一片枫叶,是书签吗?
他没有回头,说,送你的。
第二天,他又借我的字典查了一下,告诉我这个字在1233页。我翻到这页的时候,发现除了“喜”字,我不认识的字有很多,有“霫”,形容下雨,有“隰”是低湿的意思。在这一页,他照样夹着一片枫叶,仍然说,再送你一片。
你说说,这个男麻雀是不是很讨厌啊?接下来的几天,他又借了两次字典,第三次是查488页,第四次是查828页,每一次他同时都会夹一片树叶子。每一次还完字典,他都头也不回地问我,你发现什么了吗?我都会告诉他,没有呀,你送的这些枫叶,倒是挺好看的,应该是从学校背后的鸡冠山上采摘的吧?
鸡冠山上的枫叶已经一片火红了,每到这个季节这座山更像一只大公鸡。只不过是被活埋的大公鸡,身子是陷入地下的,只有鸡头露出地面,不停地鸣叫着。
他有点激动地说,为了采这些枫叶,我一直爬到山顶了。
大大你知道的,越是悬崖峭壁,越经过风霜,那枫叶才越红,才是五个角的,才不会是残废的。我把他送我的枫叶,拿出来摆在桌子上一看,果真好看极了,叶脉清晰,叶色透明,像一只只摊开的手掌。
我说,谢谢你呀。
听到这句话,他回过头,有点失望地对我说,我的意思其实不在枫叶上,是在这几个字上,你用我送你的这四个字,造一个句子看看吧。
我说,都是一些生僻字,哪能造出什么好句子呢?再说了,学校也不会考这样的题目吧?
他提醒我说,我说的句子,第一个是“我”字,第二个是“喜”字,你再连连看?
老实说,这个男麻雀还是挺帅的,他浓密的眉毛与深陷的眼睛,与你还真有几分相似。他是体育特长生,学校篮球队的主要队员,只要他出现在教室外的篮球场上,啪啪地拍打着篮球,在四周教室里学习的女麻雀呀,那书就翻得哗哗啦啦的,感觉到他拍打的不是一个篮球,而是她们的那颗心脏。开学后不久,当小麻雀们发现我从第一排换到了他的后边,他就坐在我前边的第四排,真是羡慕极了,竟然有人拿几颗糖果贿赂我,要与我调换座位呢。
还在秋初的时候,他每天练完球,就穿着球衣直接来上课了,我从背后看着他的光膀子与牛腿一样的肌肉,我的心真的乱过一阵子,像是有人在湖水中,扔进了一片叶子。后来我对自己说,坐在前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我们家的那头牛犊子。我是可以用鞭子抽打他的,也可以拔他身上的毛。这样想着想着,还真有效,当他再坐在我的前边唰唰地写字,我都以为是一头牛,在唰唰地啃着青草。这样子,我的心就安定多啦。
这头牛犊子,当时他让我造句,我没有太在意。那几天,他情绪十分低落,无缘无故地回过头,对我瞪着一双牛眼睛。在教室外练球的时候,感觉到拍球的力气更大了,想把手中的篮球打爆似的。而且常常停下来,看着我们班的窗户,然后把篮球举得高高的,狠命地把篮球朝地板上摔去,嘭的一声,那篮球就会朝着教室飞过来。
有天晚上,秋风起了,我翻开了字典,看看那几片当书签用的枫叶。它们一点没有褪色,还静静地躺在四个页码当中。我就试着把四个字连了连,到最后,让我十分吃惊的是,像是一个好玩的游戏,这四个字如果没有连错的话,竟然是“我喜欢你”。
你说说,他是不是疯了呀?听着教室外边,在昏暗的灯光下,仍有人在拍打着篮球,这一次感觉他运在手心的,不是篮球了,也不是别人的心脏,而是我自己的心脏了。
我还在上高一,才刚刚过了十六岁的生日,人生还处于青涩的季节。他怎么能对我干出这样的事情呢?第二天,我真想把他的愚蠢行为,告诉我们的麦草人,告诉全班小麻雀,这样的话他就死定了。但是我没有这样做,而是悄悄地与另外一个女麻雀调换了座位,从第五排,调到第八排,同时还换到了一包巧克力。
他再没有回过一次头,只看到他黝黑的后背反着光,因为读书与写字而变得明明灭灭。
大大,觉得我做得对吗?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但那四片火红的枫叶,实在是太漂亮啦,是这个秋天我看到的最美的东西。所以我没有还给他,也没有把它们揉碎,只是换到了字典另外的地方,深深地藏了起来。
多年以后,再用新页码上的四个字,连一连的话,我不知道,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句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