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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说“罪己诏”

  王学泰

  自“苏东波”以来,美国政治学者福山因《历史的终结》一书颇为大陆学者诟病。最近出版的他的新著——《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似又有获大陆学者好感的势头。在这本书中,作者提出人类生活中“成功的政治秩序”在于国家、法治和负责任政府三者的均衡。书以“中国第一”开篇,他“把中国当作国家形成的范本,而探询其他文明为何不复制中国道路”。福山认为“中国是开发国家制度的先行者,但西方的政治发展史解说,却很少提及此一创新”。这个论断让一些人开心了一阵子。

  讲国家机器,以古代中国为例还是有眼光的。人类文明史中,华夏民族不是第一个创建国家的族群,但四千多年的华夏民族文明史中,统治者虽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在不停变换,但国家从没有中断过却是不争的事实。在悠久的国家史中,我们所采取的是君主制,后来发展为皇权专制,一以贯之,长达数千年,直到辛亥革命,建立亚洲“第一共和”为止。这个国家机器不仅年头长、不曾中断,而且权出一孔,所有权力都集中在皇帝手中,从个人财产到精神层面都要管,形成皇帝个人的独裁专制。

  这个独裁专制是刚性的、无孔不入的;然而,或在制度的形成之初,或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统治者有意无意为这个制度设置了一些弹性机制,使它没有一“刚”到底,在枝节问题上还有些回旋余地。例如“选贤任能”机制(先是察举,后是科举),“言官”制度,“皇恩大赦”以及本篇要谈的皇帝下“罪己诏”制度等等都是,大约这也是中国皇权专制能够绵延久长的原因之一吧!

  1.君、亲、师

  古代欧洲也有君主制,他们的“君主制”很平实,在那里政治统治是与神的感召分开的(古希腊时代也有过一段人神不分,国王、祭司一体的时期,但基督教传入欧洲之后情况发生了改变)。《圣经》中耶稣说“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君主与神灵是两股道跑的车,这个主张把神权信仰与世俗统治分得清清楚楚。

  我们的君主制的帝自其产生就是带着一股“神气儿”来的。基督教中是上帝造人,并且创造了乐土伊甸园和宇宙万物。而我们华夏民族是帝王造人、是帝王创造万物,女娲不是“三皇”之一吗?用火是燧人氏发明的,住房是有巢氏,农业、治病是神农氏发明的,舟车是轩辕黄帝,养蚕缫丝制衣是他的妻子嫘祖……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万事万物几乎都是“圣王”或与“圣王”有关的人物创造或发明的。君主像上帝一样在创造着人类与宇宙万物,传说中的“三皇五帝”,人们是把他们看作半人半神的人物顶礼膜拜的。“君”如果成了天下的共主,就有了天子的别名。“天”等于是西方的上帝,上帝的儿子是人间的帝王,自然有“神”的地位、权力与职责。

  “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我们觉得统治者权力太大了,无处不管,可是在他们看来这是责任!老百姓好像是迷途的羔羊,就得仰赖统治者操心费力,把他们(或者说“我们”)管得(或说“放牧”)好一些,春秋时期晋国的师旷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管的目的还是使芸芸众生不要迷失了本性。

  传统的意识形态中,君王有两个身份:一、他是天的儿子,这就确定了“君”与“神”的关系。二、“君”还是人民的“父亲”。这层关系怎么来的?上古的中国是“宗族——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像摊煎饼一样逐渐发展来的,其核心都有切近的血缘关系,越往外越远。如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所说的“差序格局”。秦代以前在上位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大多都有点血缘联系。特别是周朝确立了“宗法制度”,这种联系规范化了、制度化了。因此,老百姓不仅是臣民,而且是子民;天子不仅是君主而且是君父。既然是父亲,孩子们的一切包括喜怒哀乐、一颦一笑都在关注之内。父亲对儿子是不兴讲权利义务的,如果儿子贸然向老爸主张权利,传统的老爹会勃然大怒的。“小子!自你生下来,老子什么没有为你想到?进托儿所,上幼儿园,选择好的学校,待大学毕业了,还要想着为你买房子,娶媳妇,生孩子。”父亲是把孩子的“权利”(或说权益)视作自己的义务的。这种若有若无的血缘关系模糊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界限,既然是“君父”了,子民还要什么权利?如果说这在国家的初始阶段,小国寡民,一国之中,皆属熟人社会,血缘亲情多少还有些作用(像周初建国时的古公亶父)。当人口多了,地域广了,“什么血浓于水”之类,不过就是口头禅、应酬语罢了。《诗经·伐木》是讲周天子宴请诸侯的,诗人代表天子对下属的诸侯、卿大夫称“诸父”(同姓)、“诸舅”(异姓),非常亲切,但矛盾来了,征讨杀伐还不是依旧?秦始皇之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血缘联系已经消失了,但统治者还把老百姓称为甚至视为“子民”,老百姓只好无可奈何地承认自己是“子民”,其实这只是给冷冰冰的国家机器上增加了些脉脉温情罢了。这种意识至今仍有余响。

  柏杨先生的杂文中常常戏称国民党警察为“三作牌”,就是因为台湾警局门前过去曾立有“作之君、作之亲、作之师”的牌子,这正是古老的统治意识的遗留,也是当年国民党对它的干部的期待。要让干部牢牢记住你是老百姓的“君”,又是老百姓的家长,还要当好老百姓的导师。当然,这除了暴露当年的国民党领袖头脑冬烘、没有时代感之外,唯一的作用是给老百姓留下一个噱头。我1993年到台北参加一个学术会,当我住下之后,办会人员拉着我到派出所去办临时户口,面对警察,我第一个念头就是“三作牌”。“三作”是传统君主制遗风,代表了专制与集权的统一,“上帝、恺撒”之说则反映了欧洲君主制是专制与分权并存的。

  2.商汤的故事

  小时候,念历史就知道尧舜禹汤等人的名字。上大学的时候买了一本郑振铎的《汤祷篇》,后来郑先生是我所供职单位(社科院文学所)的第一任老所长,这本小册子我也感到亲切起来。郑先生早年著作中常常把古代难解的历史故事、文学故事化为通俗文字,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拥有许多青年读者。这本书里收了《汤祷篇》等五个故事。商汤是放逐夏桀、以商代夏的圣王,可是灭夏之后发生了大旱,一连七年没有下雨,他在桑林祈祷求雨。

  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翦其发,枥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说,雨乃大至。则汤达乎鬼神之化,人事之传也。

  (《吕氏春秋·顺民》)

  汤之时大旱七年,雒坼川竭,煎沙烂石,于是使人持三足鼎,祝山川,教之祝曰:政不节耶?使人疾耶?苞苴行耶?谗夫昌耶?宫室营耶?女谒盛耶?何不雨之极也,盖言未已而天大雨,故天之应人,如影之随形,响之效声者也。诗云:“上下奠瘗,靡神不宗。”言疾旱也。

  (《说苑》卷一)

  旱象的可怖,对于一个以农牧为主业的原始国家是关系着生死存亡的。君主既是“天子”,您得向老天汇报一下吧!

  这个故事中有两点值得关注,一、从原始思维角度推想,大旱是因为上天发怒,要消除老天的愤怒就要祭祀,也就是用贿赂的办法使其消气。祭祀的用物,首先是“玉帛子女”,这些在古代社会中被视为流动资产中的大宗财物。奉献“子女”就是人祭。这种人祭在殷商很普遍的,不仅甲骨文中有记载,考古发掘也有许多实证,安阳殷墟发掘中证明了隆重的祭祀都要用人作祭品,人祭最多的是小屯乙组第7号宫殿址,一次就用了585人。二是向上天作检讨、认罪。《吕氏春秋》记载,汤一个人把罪过都延揽过来,没有推三阻四,更没有诿过他人,或归咎于客观。《说苑》还记载了汤检查的细目,他总结了六条,大概的意思是“政治行为没章法”、“行事极端招人恨”、“贪污贿赂公开化”、“拍马告密成风气”、“楼堂馆所滥营造”、“女宠宦官干朝政”。这些都是古代政治中易犯的毛病,他问苍天,是不是自己也犯了这类错误?

  《吕氏春秋》记载最令人震撼,汤要把自己当作人牲,乞求老天降雨。“翦(同剪)其发,枥(木制刑具,类似拶子)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说”。这位与尧舜并列的“圣君”把自己弄成罪犯的模样(剪发为髡刑,是古代五刑之一)走上献祭台、准备点火,老百姓没有挽留、也没有感动得涕泗横流,更没有颂扬,而是“甚说”,很高兴。这差事本来就是汤应该做的,别人还没资格干。如果汤不愿意,民众也许会强迫他做。《汤祷篇》中就讲到:“希腊古代神话里,曾有一个可怖的传说,Athamas作了Achai地方的国王,古代的Achai人在饥荒或瘟疫时,常要在Laphystius山的高处,把国王作为牺牲,祭献给zeus。”神话中的许多情节与思想意识是上古现实生活的遗留,中外相去不远。

  春秋战国时期,君主权力膨胀,人们看到的只是君王作威作福,很难想象他们的责任了。因此众多谈到汤祈雨故事的典籍中只有《吕氏春秋》中明确记载了汤作为献祭的人牲并被推上祭坛,这还有点上古遗意,那时权力职责是统一的。到了汉代,对此已经不能理解,于是,献祭的不是汤本人了,而是他派出的代表,祷文中也没有了“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的大包大揽了,只是罗列些君王易犯错误条款,而且是以“问”的方式祈告上苍,言不由衷,有些像后世皇帝的罪己诏了。此时,权力与职责分家了,君王只是运用权力不再承担责任了。上天示警还被重视,但惩罚却可以移之于宰相了。这种思想在战国时代就有了,《吕氏春秋》中记载:

  宋景公之时,荧惑在心,公惧,召子韦而问焉,曰:“荧惑在心,何也?”子韦曰:“荧惑者,天罚也;心者,宋之分野也;祸当于君。虽然,可移于宰相。”公曰:“宰相所与治国家也,而移死焉,不祥。”子韦曰:“可移于民。”公曰:“民死,寡人将谁为君乎?宁独死。”子韦曰:“可移于岁。”公曰:“岁害则民饥,民饥必死。为人君而杀其民以自活也,其谁以我为君乎?是寡人之命固尽已,子无复言矣。”子韦还走,北面载拜曰:“臣敢贺君。天之处高而听卑。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赏君。今夕荧惑其徙三舍,君延年二十一岁。”

  故事发生宋景公三十七年(前480)。荧惑指火星,平常游移不定,被认为是战乱的象征;心宿是二十八宿之一,属东方苍龙,其中有三颗星,分别代表了皇帝和皇子。“荧惑在心”预示君主不祥,而宋地又在心宿分野,因此,职掌星象的官员子韦认为必有“天罚”降临到宋景公头上。不过他提出可以禳解,把惩罚转移到宰相头上,宋景公说宰相担负着治国重任,不可,子韦又提出可以移至于民或气候收成上,宋景公也一一反对。这个故事的结局是皆大喜欢,由于宋景公不推诿职责,勇于承担,好人有好报,灾祸禳解了,上天还给他21年的寿数(宋景公在位48年,死于公元前469年,距“荧惑在心”仅11年,“延年二十一岁”云云,分明是骗局)。到了汉代,天有示警,祸“移于宰相”已经成为常态,君主不必问,掌管星象的官员也不必费心禳解了。一有“天变”,宰相自然会引咎辞职。皇帝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却很少承担责任了。

  3.闻过、罪己、改过

  传统政体是君主专权(秦以后是皇权专制),这种前提下的政治学思考如何保障君主执政不出大问题时,儒家总结出三点:闻过、罪己、改过。要求君主应该具备这种品质。

  《孟子》喜欢拿出榜样叫统治者见贤思齐:

  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禹闻善言则拜。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耕、稼、陶、渔以至为帝,无非取于人者。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

  作为君子,闻过则喜是底线,其次是善于接受不同的意见,最好的是主动与人们打成一片,接受人家的长处,把群众的要求变成自己的施政方向。《周易·益》中将此概括为“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传统的政治学认为不怕人主犯错误,就怕他不认错,或者有错不改。子贡有个很好的比喻:“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君王最要不得的品质是“处尊位而不闻其过”,更可怕的是闻过而怒。

  君王一怒,揭示其过错者便倒了大霉。最简便的、也是最轻的就是给批评者戴上一顶“诽谤”的帽子。历来议论人君就是大罪(法律用语是“指斥乘舆”罪),何况“诽谤”!许多君王以此拒谏,何况“诽谤”本身就是一条罪行,是进入了刑律的。秦朝法律中有“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诽谤者诛杀三族,聚众聊天斩首)。刘邦的“约法三章”只是个临时政策,汉初用的仍是秦律,秦法中的“挟书者族”是惠帝时才废止的。汉文帝看到“诽谤罪”给君王“闻过”带来的障碍,于是,釜底抽薪,废除了“诽谤妖言”罪,公告天下:

  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

  (《史记·孝文本纪》)

  文帝为政力主宽松、宽仁,像“祝诅上”(诅咒皇帝)这样的罪过,任何朝代都是滔天大罪(《唐律》列为“十恶”之一),他却认为这是“细民之愚”,不必与之计较。目的在于鼓励人们说真话,鼓励有识之士敢于批评朝廷的大政方针。他认识到惩罚所谓的“诽谤妖言”,收获的是万籁无声。朝臣“不敢尽言”,在野的贤达之士也不敢亲近朝廷,人主无由得知政策的得失,更无由闻过,因此,他果断地废除这条律例,收获的是“囹圄空虚,天下太平”,后人感慨“诽谤之罪除而后良言进”。

  汉宣帝时,狱吏路温舒评价文帝“敬贤如大宾,爱民如赤子,内恕情之所安,而施之于海内”。路所言并非谀辞,文帝一生兢兢业业,临终“遗诏”中还说:“赖天之灵,社稷之福,方内安宁,靡有兵革。朕既不敏,常畏过行,以羞先帝之遗德。惟年之久长,惧于不终。今乃幸以天年,得复供养于高庙,朕之不明与嘉之,其奚哀念之有?”他觉得自己才智不够,常怕犯错误,有愧于先帝。当皇帝久了,又怕有始无终,总算宇内安宁,没有战乱,又得尽天年,临终没有什么遗憾和悲哀了。

  时刻记住自己“不德”和“不敏”的汉文帝可能没有秦皇汉武那样的胸襟和才略,但他老老实实,创造了“文景之治”,给百姓带来的是实际利益。一些富于才略、缺少“仁智”,然“其强足以覆过,其御足以犯诈,其慧足以惑愚,其辨足以饰非,其坚足以断辟,其严足以拒谏”(其强势、能力、聪明、辩才、坚定、严厉足以蛊惑民众、抵御批评、文过饰非、破坏法纪、拒绝诤谏。见《春秋繁露》),这些“英主”只手可以掩尽天下人的耳目,其气魄才力又足以横扫天下,使得天下蹑足不进,噤口不言。像自负才学的隋炀帝对大臣们说“天下当谓朕承藉余绪而有四海耶?设令朕与士大夫高选,亦当为天子矣”。他的确有才,其诗写得比其外甥——唐太宗要好许多,整治老百姓的花点子也多,所以他敢向士大夫说:我不只是凭血缘继位当皇帝,就是靠才能竞选也该为天子。可是结果怎么样呢?除了搅得周天大乱、“血流川原丹”以外,又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呢?

  闻过、罪己(自我批评)、改过是儒家对统治者的期待,对皇权专制多少也是一个约束,但这种约束是软弱无力的,儒者的期待也往往落空。皇帝不认错,不改过,谁也没辙。就是认了错,向天下发布了“罪己诏”,也只是等因奉此,官样文章,言不由衷者居多,真心认错的很少,过后能改的更是凤毛麟角。

  4.罪己诏

  “罪己诏”在中国传统中是极富特色、独家专有的政治现象。

  “罪己诏”是皇帝在国家出现了严重问题或者施政犯了重大错误向皇天、也是向老百姓做的书面检讨。它源自君王对于自己责任和失责的确认,这件事儿在上古是不成问题的。那时国家小,社会风气淳朴,君民相隔尚不太远,君主的职责相对较为明确,出了问题,人们都在看着,想赖也赖不掉。推诿责任则被视为重大的政治问题,最高统治者做了坏事赖账,上天示警也视而不见,这在民众之中就丧失合法性,是很容易倒台的。《左传》中说“禹汤罪己,其兴也障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把赖不赖账,认不认错视作政治优劣的指标,这逐渐成为一种机制,作为君主专权的补充。

  萧瀚根据《二十五史》进行的统计显示,共有79位皇帝下过“罪己诏”:汉朝15位、三国3位(曹魏1位、孙吴2位)、晋朝7位、南朝14位、北朝1位、隋朝l位、唐朝8位、五代6位、宋代7位、辽代1位、金代1位、元朝4位、明朝3位、清朝8位。遗留下诏书全文的大约有两三百篇。袁世凯洪宪帝制失败后,退回来又想继续当中华民国终身大总统,为此还下了一份“罪己诏”,这是历史上最后一份。它以喜剧方式为“罪己诏”画上了句号。

  过去史评认为第一位下“罪己诏”的是汉文帝,后元元年(前163年)因“水旱疾疫之灾”连年歉收,文帝下诏自责(问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这被认为是传世的第一篇“罪己诏”。其实,史籍中并没有说这是“罪己诏”,《全汉文》称此文为《求言诏》。文帝在位23年,他颁下诏书有二三十篇,多有自责之意,包括他的遗诏,风格大类相似。如果不是循名求实的话,春秋时期秦穆公的《秦誓》才是第一篇完整的“罪己诏”。

  5.值得一说的“罪己诏”

  ①感情深挚的检讨文字——《秦誓》

  史书说“禹汤罪己”,但没有具体文字传世,而《秦誓》收在《尚书》之中,而且是“今文本”中,没有造伪的嫌疑,事情的前因后果在《左传》中也有很翔实的记载。

  秦国本来是西方边陲小国,被视为野蛮,不得参与中原诸侯朝聘。经秦襄公、文公、武公、德公等数百年的经营,秦国日益强大。为了改变秦的身份地位,秦穆公继位后特别重视与相邻的晋国交好。春秋中叶,晋是诸侯中的老大,秦穆公娶晋献公之女为妻,目的在于挤入“世界文明体系”。然而晋献公身后,晋国内乱,秦积极插手,可惜里外不讨好,两国甚至发生战争。鲁僖公三十二年(前627年),五霸之一的晋文公去世,他是在秦穆公支持下返晋为诸侯的,后晋文称霸,秦晋关系貌合神离。秦想乘晋有丧事之机偷袭郑国,挑战晋霸主地位。秦国元老蹇叔反对,秦穆公不听。当部队出发时,蹇叔到军前哭送其子,断定他们必败死于殽山。穆公大怒,痛骂蹇叔。结果蹇叔预料成真,晋在殽大败秦军,孟明、西乞、白乙三帅被俘。后晋襄公听文公遗孀文嬴(秦女)劝告,释放了三帅。秦穆公亲自到城郊迎接这些残军败将,但并未责备他们,而是深刻自责,表示认错、忏悔。这便是《秦誓》的背景。

  公曰:“嗟,我士,听,无哗予誓告汝群言之首。古人有言曰:‘民讫自若,是多盘’,责人斯无难,惟受责俾如流,是惟艰哉。惟古之谋人,则曰未就予忌;惟今之谋人,姑将以为亲。虽则云然,尚犹询兹黄发,则罔所愆。”番番良士,旅力既愆,我尚有之;仡仡勇夫,射御不违,我尚不欲。惟截截善谝言,俾君子易辞,我皇多有之!昧昧我思之,如有一介臣,断断猗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人之有技,若已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孙黎民,亦职有利哉。人之有技,冒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达是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陧,曰由一人。邦之荣怀,亦尚一人之庆。

  秦穆公的“罪己”有两点,一是听取不同意见问题,二是用人问题。专制制度是人治,在“人治”之下,这两点是永叵的问题,也是永远解决不了的问题。因为“人”是有弱点的,诗云“具曰予圣”,其实没有全知全懂、永不犯错的圣人。把治理寄托在明君贤臣上现在看来是十分可笑的。但中国人就这样幻想了两三千年。

  秦穆公的“罪己”与禹汤等古人有很大区别了。禹汤罪己,是因为职责有亏,首领必须承担罪责,而秦穆公检讨的是错误耽误了自己的大计。

  ②汉武帝政策转向的标志——轮台罪己诏

  历史上最有名的罪己诏有两个,一是汉武帝的轮台罪己诏,一是唐德宗兴元罪己诏。

  武帝青年继位,力图超越乃祖乃父的“文景之治”。他在位50余年,扩大了朝廷的影响力,使“汉”成了“大汉”。对外,汉武帝攻打匈奴、开通西域,穷兵黩武,连年征战。在内,出游封禅,祀神求仙,造宫殿、苑囿,挥霍无度,靡费无算。为此加重了对百姓的盘剥,大大削弱了国力。为了加强皇权专制,汉武帝肆行暴政,滥杀朝臣名将。文帝废除了“诽谤妖言罪”,汉武帝又重新捡起,甚至发展到了“腹诽罪”。大农令颜异因对币制有异议,未敢言,只是嘴唇嚅动,就被指为“腹诽”(内心不满),处死。汉武帝为人多疑,诛杀无度,动辄诛灭三族、九族,血流成河,最终酿成“巫蛊之祸”,逼死了太子和卫皇后,株连者有数万人。汉武帝晚年,下有百姓造反,内有摆不平矛盾,再加上李广利远征失败,十六万大军全军覆没,举国愤怒到极点。老谋深算的汉武帝悲哀、悔恨、恐惧交加,感到不给老百姓一个交代是不行了,于是有了这篇“轮台罪己诏”。

  这篇“罪己诏”也不像后世写作规范的诏书,大体上是个皇帝口头检讨的笔录:

  (征和四年)三月,上耕于钜定。还幸泰山,修封。庚寅,祀于明堂。癸巳,禅石闾,见群臣,上乃言曰:“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靡费天下者,悉罢之。”田千秋曰:“方士言神仙者甚众,而无显功,臣请皆罢斥遣之!”上曰:“大鸿胪言是也。”于是悉罢诸方士候神人者。是后,上每对群臣自叹:“向时愚惑,为方士所欺。天下岂有仙人,尽妖妄耳!节食服药,差可少病而已。”

  皇帝高高在上对群臣讲,既像在作检讨,又像发出最高指示。表示以后要改变政策,改弦更张。以前给老百姓造成的苦难“不可追悔”,意思是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以后不再伤害百姓也就是了。除了这段以外,《汉书》所载诏书的主要内容都是就事论事。如第一部分讲,有司请求派人远戍轮台(乌鲁木齐西南600公里),为此全国每人加税30钱,汉武帝不同意,因为当年打车师的军队给养跟不上,死了许多人,何况轮台还在车师以西千余里。第二部分讲李广利北征匈奴的决策过程与失败原因。其中既有无可奈何的悲哀,也不乏自我辩护之词。最后是公布政策“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清除横征暴敛,鼓励百姓努力务农,搞好民间养马替代赋税徭役,以解决马匹短缺(意为不必再到西域弄马了)。

  “轮台罪己诏”的出笼意味着汉武帝武力扩张和暴力施政方针的转变,原来的方针推行不下去了,祖宗积累下的钱花光了,老百姓被搜刮得活不下去,也起来造反了,因此只有改变政策,国家才不会出大乱子。对此,英雄过、风光过的汉武帝也只能唤奈何!轮台罪己诏的基调就是无可奈何。后世文人把方针转变看作汉武帝“革命意志衰退”,如龚自珍的:

  少年虽亦薄汤武,

  不薄秦皇与武皇;

  设想英雄垂暮日,

  温柔不住住何乡?

  如果这不是龚自珍的夫子自道,用来评断汉武帝晚年不免有点隔靴搔痒。

  ③陆宣公代笔的“罪己诏”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逛旧书店,常见有多种版本(大多是廉价的石印本)《陆宣公奏议》。唐代陆贽谥为“宣”,他用骈体文写的公文包括为朝廷代笔的文件(古代文人把为皇帝、为达官贵人所代笔的文章也都收入自己集子里),对偶齐整,音韵协调,语言流畅,有气势、有感染力。民国时的文牍大多还是骈体,因此,陆贽奏议简直就是法帖,为书记官(秘书)们所模拟。1980年代初,有一次在北京师范学院(现在首师大)讨论政治与文学的关系问题,会上北大的季镇淮先生说:“古代把政治与文学关系结合最好的就是陆宣公。”古人坚信“言之不文,行之不远”,即使是政治文件也很重文采,陆贽为德宗起草的《罪己诏》文采斐然,是罪己诏的典范之作。

  安史乱后,朝廷权威每况愈下,藩镇割据、拥兵自重,河朔四镇完全处在半独立状态。德宗继位后决心重建权威,不承认藩镇世袭权力,四镇起兵叛乱。建中四年(783年),德宗抽调关内诸镇兵去平定叛乱,泾原镇兵因未及时得到犒赏而发生哗变,攻进长安。德宗狼狈逃到奉天(陕西乾县),首都再度沦陷,叛军立闲居在家的朱泚为帝,天下大乱,称王称帝者众。德宗困守奉天,缺衣少食,人心离散。朱泚力攻奉天,奉天数度告危。德宗一筹莫展,与守将浑湉对泣。在这种情况下,翰林学士陆贽劝皇帝大赦天下和发布罪己诏,德宗接受了他的意见,并于兴元元年(784年)元旦发布了《罪己大赦诏》:

  立政兴化,必在推诚;忘己济人,不吝改过。朕嗣服丕构,君临万邦,失守宗祧,越在草莽。不念率德,诚莫追于既往;永言思咎,期有复于将来。明征其义,以示天下。

  小子惧德不嗣,罔敢怠荒。然以长于深宫之中,暗于经国之务,积习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穑之艰难,不恤征戍之劳苦。致泽靡下究,情不上通,事既壅隔,人怀疑阻。犹昧省己,遂用兴戎,征师四方,转饷千里。赋车籍马,远近骚然;行赍居送,众庶劳止。力役不息,田莱多荒。暴令峻于诛求,疲民空于杼轴,转死沟壑,离去乡里,邑里丘墟,人烟断绝。天谴于上而朕不寤,人怨于下而朕不知。驯致乱阶,变起都邑,贼臣乘衅,肆逆滔天,曾莫愧畏,敢行凌逼。万品失序,九庙震惊,上累于祖宗,不负于蒸庶。

  痛心靦面,罪实在予,永言愧悼,若坠泉谷。赖天地降佑,人祗协谋,将相竭诚,爪牙宣力,群盗斯屏,皇维载张,将弘远图,必布新令。朕晨兴夕惕,惟省前非。乃者公卿百僚用加虚美,以“圣神文武”之号,被蒙暗寡昧之躬,固辞不获,俯遂群议。昨因内省,良所瞿然。自今已后,中外书奏不得言“圣神文武”之号。

  今上元统历,献岁发祥,宜革纪年之号,式敷在宥之泽,可大赦天下,改建中五年为兴元元年。李希烈、田悦、王武俊、李纳,咸以勋旧,继守藩维,朕抚驭乖方,致其疑惧,皆由上失其道而下罹其灾。一切并与洗涤,复其爵位,待之如初,仍即遣使宣谕。朱滔以泚连坐,路远必不同谋,永念旧勋,务存弘贷,如能效顺,亦与惟新。朱泚反易天常,盗窃名器,暴犯陵寝,所不忍言,获罪祖宗,朕不敢赦。除泚外,并从原宥。应赴奉天并进收京城将士,并赐名“奉天定难功臣”,身有过犯,减罪三等。子孙过犯,减罪二等。先税除陌、间架等钱,竹木茶漆等税,并停。奉天升为赤县。

  上引出自《旧唐书》,是经过史臣删削的。《唐大诏令》的文本较长,陆贽《翰苑集》的原始本最长。这个删节本还是不错的,它抓住了认错、反省和改过(调整政策)三个主要问题,把问题说透了。

  德宗被围在奉天城里,常用野菜充饥;朱泚高居乾陵之上(乾陵在小山丘上)饮酒作乐,俯瞰奉天城内,指点城内,笑骂侮慢,平日高高在上的皇帝,情何以堪?其恐惧、痛苦、悲哀、悔恨集于一身。此时,怎么痛骂自己的过去也能接受。诏书的第二段就是他的检讨词。本来皇帝都是“天奉仁德”、“天纵之圣”(天生圣明)的人间极品。此时也要痛骂自己生长在深宫之中,无知无识,不了解农民的艰辛(农业社会,首先要向农民赔罪);而且没有同情心,不体恤征战给士兵役夫带来苦难(向参战人员道歉)。没有仁智的政治就是暴政、乱政,朝廷横征暴敛,百姓“转死沟壑”,最后“万品失序,九庙震惊,上累于祖宗,下负于蒸庶”,搞得天下大乱,宗庙焚毁,上对不起祖宗,下有负于黎民百姓。皇权的合法性就建筑在这两条上。如此检讨就是说自己不配做皇帝君临天下。

  第三段是认罪悔罪,表彰那些拥戴他、与他同患难的文臣武将,军民百姓,并辞掉大臣给他上的尊号“圣神文武”。在未删节的发布本中还有“体阴阳不测之谓神,与天地合德之谓圣。顾惟浅昧,非所宜当。文者所以成化,武者所以定乱,今化之不被,乱用是兴,岂可更徇情,苟应虚美,重余不德”这样的句子。痛责自己,斥责那些使自己惭愧的“虚美”。

  诏书中除了“罪己”外,还有大赦,此时他是“尽量团结可以团结的力量”,打击面只放在称帝、攻打奉天、破坏乾陵(唐高宗、武则天的合葬墓)的朱泚。其他作乱的一律赦免,以表示错在自己,不能过多地惩办他人。

  上古君主源于氏族的头人,民众既尊重他们的权威,也明白他们对自己应负的责任,所以才会有商民把汤奉上祭台之举。待国家规模越来越大,君主权威越来越绝对,君主享受权力放弃职责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到了“惟辟(君)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的时候,君主离皇帝不远了。皇帝是只许崇拜不许訾议的圣物,他做错了事,不管这个“错”有多大,只要稍许忏悔,臣民无不感激涕零。宋代魏了翁就说“感民之事非一。而诏令莫先焉”。德宗的罪己诏一发表,“虽武人悍卒,无不挥涕激发”(《翰苑集序》)。领兵在外的李抱真入朝对德宗说“山东宣布赦书,士卒皆感泣,臣见人情如此,知贼不足平也”!是官员们奉迎还是实在的“人情”?也许两者都有吧。

  原载《读书》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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