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康南海先生自编年谱》(以下简称《年谱》),1883年康有为曾与邻乡区谔良共创“不裹足会”于南海,并撰“不裹足会草例”及“序文”。他声言,此乃“中国不缠足会之始”。以后学术界论及这个问题时,多引据《年谱》中的叙述而深信不疑,至于“不裹足会草例”及“序文”等原始资料则长期没有被发现和利用。晚近所编《康有为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版)、《康南海先生遗著汇刊》(台北宏业书局版)、《万木草堂遗稿》(台北成文书局版)、《万木草堂遗稿外编》(台北成文书局版)均未收录此类文字。
笔者日前赴粤,偶然访得薄薄一册《戒缠足文》,内收《戒缠足会启》和《戒缠足会叙》两文,分别为康有为与梁启超所撰。该书竖排32开本,线装。封面正中黑体大书《戒缠足文》四字,右上为“光绪丁酉年刻”(1897年)字样,左下署“粤东学院前心简斋承办”。经与其他资料比较研究,其中《戒缠足会启》一文确是研究康有为与中国不缠足运动的重要史料,而尚未被前人所发觉。海内外近来出现的几种以完备著称的康有为文集中,均未见收录此文。现将此文略加标点、分段、注释,全文发表于下,同时加以初步的评价。
戒缠足会启
南海康工部旧稿
缠足之风,俞正燮谓始于赵之跕利屐,殆不然也。唐人尚无是俗。李白诗所谓“一双金齿屐,两足白如霜,不著鸦头袜”,韩致光诗所谓“六寸肤圆光致致”,不缠足之证也。作俑者,其南唐之宫嫔窅娘乎?宋时唯程子之家不缠足,则是其风亦行。降宋迄明,僻奥之壤皆遍,遂至于今。
夫天之生人,指跌完美。其长以咫屈而纤之,拳曲臃肿,是古之刖刑也。女子何罪而加刖之?且刖者不出于他人而出于父母,专伤生人之肌,坏骨肉之恩,损天性之亲,天下之悖理伤道莫此为甚。每见寡儿弱女,年未龀龆,骨未坚强,辄以三尺之布、寻丈之带横加裹束,若缚盗贼,号哭之声腾溢户外,见者未有不怜其无辜而以为当然也。及其缚束已成,弓鞋盈寸,其富贵之家,婢扶媪拥尚有扶壁愁眉者焉;若贫贱者,十之八九亲井白躬烹炊,上事舅姑下抚子女,跋来报往应接靡息,吞声饮泣竭力强承,然犹姑责其慢、夫恶其秽焉。其苦至矣。若猝然遭非常之变、践不测之故,委顿蹩躄、一步不行,以至毁筋绝骨、失身丧命者不可胜数。其他尚不忍言也。岂不痛哉!
世之为此者,其伤理勿论,以为得夫之欢乎,则又不尽然也。故世祖深恶恶俗,思欲变之,顺治十七年,命禁裹足。有犯此者,罪其父与夫,杖八十、流三千里、徒三年,法至严也。然则何乐伤天理、违国禁而为之?推其由来,盖风俗之敝,以为妻妾之辨在此也;亦有志士思矫之,又以婚姻之难在此也。是以流俗而靡变也。
近世士大夫邓鸿胪铁香、李方伯山农、区部郎海峰,其女子咸不裹足。诚愿与有志之士顺天理、奉王制,全生人之体、完父子之恩,使千年之恶俗一旦涤荡,岂不善欤。若谓出千万女子于残伤中而补完之推从善降祥之说,其功德之无量抑不待言也。凡我同人,书姓名、籍贯、里居、科第、官爵、三代、子女年岁于左,以备婚姻之采择焉。
《戒缠足会启》的写作年代
《戒缠足会启》刊于1897年(丁酉年),标明“旧稿”,可见不是当时所撰。《年谱》1883年记述康有为与区谔良成立“不裹足会”事后有“为作序文”一语。《戒缠足会启》会不会就是这篇“序”呢?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这可以从三个方面分析:第一,《年谱》中“不缠足会”成立因由、发起人及“不缠足会草例”与《戒缠足会启》的相应内容比较接近。如发起人,《年谱》:“时邻乡区员外谔良……其家亦不裹足,吾乃与商,创不裹足会草例……为作序文。”《戒缠足会启》:“近世士大夫邓鸿胪铁香、李方伯山农、区部郎海峰,其女子咸不裹足,诚愿与有志之士顺天理、奉王制,全生人之体、完父子之恩,使千年之恶俗一旦涤荡,岂不善欤。”前文区谔良便是后文区海峰。邓铁香其时在任京城,当不会参与南海县的发起工作。想邓、李二人不过赞同“戒缠足”主张而被康、区挂名以壮声势。《年谱》后撰,自然无此必要,叙述也就比较客观了。再如“草例”,《年谱》:“凡入会者,皆注姓名、籍贯、家世、年岁、妻妾子女,已婚未婚。”《戒缠足会启》:“凡我同人,书姓名、籍贯、里居、科第、官爵、三代、子女年岁于左,以备婚姻之采择焉。”两者大体一致。第二,1895年(乙未年)康有为与康广仁再创“粤中不缠足会”。这时区谔良早因惧怕守旧势力,借口“会名犯禁”而退出“不裹足会”。提到区为发起人的《戒缠足会启》必写于1895年以前。第三,从《年谱》和其他康有为传记、年谱分析,1895年前他参与的“不缠足”活动只有1883年一次。
从上述三个方面可以得出结论:康有为与区谔良1883年成立的“不缠足会”曾由康“作序文”一篇,内容既包括不缠足会的缘起,又包括“草例”。这篇文章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戒缠足会启》,当写于1883年。
康有为是否“首创中国不缠足会”
自从康有为在《年谱》中明确表示,1883年他与区谔良成立的“不缠足会”,“实为中国不缠足会之始”,此种说法便一直沿袭下来,为海内外多数学者接受。唯台湾地区学者王尔敏先生《近代湖南女权思潮先驱》一文正确地指出:厦门最早结会鼓吹妇女觉醒。然语焉不详。
据笔者考证,“首创中国不缠足会”的确系厦门教会组织。1879年3月22日《万国公报》刊有抱拙子《厦门戒缠足会》一文,披露了厦门戒缠足会的情况:“缠足之俗,贻害闺门……牧师见信徒积习未肯卒改,心焉虑之。于是乃共设一会,名曰‘戒缠足会’,每年聚集两次。凡有不愿为儿女缠足者,则当于会中立一约纸,书其姓名于上,令其亲押号为凭,然后将约纸各执一半。后若背约,则会众共责之。然非以勉强制人,实由自己甘愿也。自设此会,于今三年,入会立约者计八十余家。”该文还附有《戒缠足会》一篇。上述报道告诉我们,厦门“戒缠足会”成立于1877年,时间早于康有为在南海成立的“不缠足会”六年;会众至少达八十余家,已有相当的规模。
其实,1883年康有为在家乡成立的“不缠足会”,正得益于厦门“戒缠足会”的启发。我们在《年谱》中不难寻出端倪:1882年,康有为顺天乡试不售,道经上海,购买了大量“西书”,还订了一份《万国公报》。回到家乡,他认真研读,“始尽释故见”而“大讲西学”。在《万国公报》上,他初次看到了若干篇讨论“不缠足”问题的文章,这与他正在形成的近代人道主义思想不谋而合,特别是厦门“戒缠足会”的报道,启发了他用结社方式推动不缠足运动的开展。康有为立即找到区谔良,经协商共同发起成立“不缠足会”。康为“不缠足会”拟定的“草例”明显借鉴了厦门“戒缠足会”的有关规定,如入会者均需以立约形式保证不缠足,约书上写明本人姓名等。另外,从取名上看,康有为称之“戒缠足会”(有《戒缠足会启》为证。以后《年谱》中改称“不缠足会”)也与厦门“戒缠足会”毫无二致。
由此可见,“首创中国不缠足会”的是1877年厦门成立的“戒缠足会”,康有为1883年在家乡南海成立的“不缠足会”直接得益于前者的启发。
康有为“不缠足”思想的内容及来源
康有为的“不缠足”思想,主要受到《万国公报》有关“不缠足”文章的影响。据笔者统计,康有为写作《戒缠足会启》之前,《万国公报》上共发表了五篇此类文章。其中1879年3月22日《厦门戒缠足会》所附《戒缠足论》与1882年10月14日《劝戒缠足》完全相同,因此实为四篇。这几篇文章与康有为《戒缠足会启》的“不缠足”思想基本一致,康的若干引文和提法甚至直接援引于彼。具体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关于中国缠足的起源。《万国公报》上的文章(以下简称《万》文)一致认为,中国并非自古缠足,其中一篇未论及何时出现,一篇猜测始于妲己,另两篇认定起源于南唐窅娘。康有为采纳了后说:“唐人尚无是俗……作俑者,其南唐之宫嫔窅娘乎?”有趣的是,为了说明唐代尚无是俗,《裹足论》引证了唐朝韩偓的诗句“六寸肤圆光致致”。康有为在文章中,以同样的论证方式引证了同一句诗。
关于缠足的危害。首先是害人生理。《万》文在说明“眉目发肤,先天者也”的前提下,列举了缠足对女子生理的损害:“至若缠足一事,则自伤肢体”,“以致皮肉溃烂,疼痛号泣,艰于步履,忍受终身之苦厄”,实为“无故而加以荆刖之刑”。康有为同样认为:“夫天之生人,指趺完美”,缠足“伤人之肌”,“以咫屈而纤之,拳曲臃肿,是古之刖刑也”。其次,缠足违背人性。《万》文纷纷揭露:“观缠足之时,紧扎呼痛,母即酷打其女,强使之痛楚难堪。旁观之人每为伤心,其父母反铁石心肠,绝无恻隐。呜呼,残忍若是。”“岂有以同类伉俪之助而残戕其体以快吾心乎。其为伤生理、恣荼毒、造永劫,盖莫此之为甚也。”康有为则悲愤地谴责:缠足之际,“号哭之声腾溢户外,见者未有不怜其无辜而以为当然也”。缠足者“不出于他人而出于父母。专伤生人之肌,坏骨肉之恩,损天性之亲,天下之悖理伤道莫此为甚”。最后,缠足严重影响妇女生活。《万》文作者与康有为不约而同地注同情于下层劳动妇女。《革裹足敝俗论》:“其在富贵之家,居绣阁,弄娇姿,有挛腕蹐蹙之苦,而无奔走劳瘁之忧。若其为庄农贫困者流,或劳力于田原,或佣身于衣食,或怀抱子女而不得已,或时值妊育而不得安,甚至病体残躯,失目跛足,乞丐为生,皆不得步履如常。一体缠裹,嘻,伊何罪戾而概从膑之也乎,此诚非仁人君子之所忍触目者矣。”康有为以近似的口吻写道:“其富贵之家,婢扶媪拥尚有扶壁愁眉者焉。若贫贱者,十之八九亲井臼躬烹炊……其苦至矣。若猝然遭非常之变、践不测之故……以致毁筋绝骨、失身丧命者不可胜数。其他尚不忍言也。岂不痛哉!”
关于缠足禁而不止的原因。《万》文众说纷纭,与康有为比较接近的说法为:“我朝叠次覃恩禁革而天下殊观望仍旧而不更新”的原因,一是“地方官之不能钦承旨命,善与革旧也”;二是“己独然而人皆否此”,“不惟不裹者无与为婚,即裹不至小者亦将相与鄙之”。于是“裹足之俗”便成为“必然之势”。康有为回顾了清世祖严禁裹足的措施,指出“流俗而靡变”的原因,一是“以为妻妾之辨在此”的“风俗之敝”,二是“以婚姻之难在此”的个人独进的困顿。
关于不缠足运动的目的。有的文章认为是“除妇女之灾……勿伤天地好生之德焉”;有的文章把去除“造作”,恢复“自然”之人生,以使“天下万民皆行古之道矣”视作目的;有的干脆归结为恢复上帝创造人类的初始形态。康有为吸取了它们的精华,更进一步,明确表示“不缠足运动”的目的在于:“顺天理、奉王制,全生人之体、完父子之恩”,“出千万女子于残伤中”,“使千年之恶俗一旦涤荡”。
简短的结论
归纳上文的叙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康有为《戒缠足会启》一文,在追求人的自然、健康的发展,反对旧纲常(“风俗”)对人、特别是对妇女的压抑以及主张男女平等(否定“妻妾之辨”)三个方面,从妇女解放的角度接触到了中国启蒙思想的核心问题;更因为该文不仅是关于妇女解放的理论宣言,而且也成为维新志士推动全国妇女解放运动的行动纲领,因此它就在研究康有为早期思想、中国妇女运动史乃至中国启蒙思想史上有了重要的地位。
但是我们又应当看到,康有为思想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他的《戒缠足会启》一文和“不缠足”思想,明显受到新教人道主义的影响,具体说来,受到《万国公报》所刊有关“不缠足”文章的影响。他也并非“首创中国不缠足会”之人。实事求是地说明这些问题,无损于康有为在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史上的地位,反而使得康有为其人更加真实可信,人们认识康有为思想的发展也才有规律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