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代中期,当冯友兰明确的用“古今之分”的时代差异论解释东西文化的同时,又产生了冯友兰文化观中的另一种思想或方法,我们称它为“文化类型”说或“社会差异”论。“古今之分”与“文化类型”或“时代差异”与“社会差异”的区别,不仅有理论深化的意义,而且是逻辑推论的必然结果。在冯友兰看来,只用“古今之分”或“时代差异”解释东西文化,在逻辑上仍有不周遍的地方。因为近代化或现代化所包含的事物非常繁多,因此同样有一个去取的问题,如“飞机大炮与狐步跳舞,是否都是近代文化或现代文化所必须有者?”冯友兰回答说:“专从近代文化或现代文化说,这个问题是不能问,亦不能答底。”“因为一特殊底事物所有之性质,就此特殊底事物说,是无所谓主要底或偶然底,说一特殊的事物所有之性质有些是主要底,有些是偶然的,都是从类的观点,以看待特殊事物。”
冯友兰这样提出问题,显然是深刻的。因为近代文化或现代文化,“还是从特殊的观点以观事物”。从特殊的观点看事物,就无法区分哪些是主要的,哪些是偶然的,那就势必把飞机大炮与狐步跳舞,甚至把民主自由与性解放同时吸收过来。为了避免这样的结果,在理论上就必须分清哪些是主要的,哪些是偶然的,然后才能决定去取。由此,冯友兰提出“类”的观点。他说:“我们可从特殊的观点,以说文化,亦可从类的观点,以说文化。如我们说,西洋文化,中国文化等,此是从个体的观点以说文化。此所说是特殊底文化。我们说资本主义底文化,社会主义底文化等,此是从类的观点,以说文化。此所说是文化之类。讲个体底文化是历史,讲文化之类是科学。”从类的观点讲文化,“古今之分”或近代及现代文化“亦是个特殊,不是个类型”。
西洋文化或近代文化,若从类的观点看,都是一个特殊的文化。在冯友兰看来,“一个个体,是一个特殊,它是不可学底”。因为“凡所谓学某个体者,其实并不是学某个体,不过是学某个体之某方面,学某个体所以属于某类之某性”。“某类之某性”相对于“个体”来说,它是从特殊中抽取出来的“一般”或“共相”。因此,个体与个体之性的关系,即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也即殊相与共相的关系。按着一般与特殊关系的理论看,特殊或个体是不可学的,可学者只是个体所具有的某种性质。例如孟子说,他愿学孔子,“他所愿学而且能学者,是孔子之是圣人之一方面。若孔子之其他方面,如其是鲁人,为鲁司寇,活七十余岁等等,皆是不能学底”。同样,作为一种文化,如西洋文化、现代文化等,按照上述逻辑,它们都是相对的特殊或个体,因此严格地说是不能学的。“如所谓西洋文化是指一特殊底文化,则所谓全盘西化者必须将中国文化之一特殊底文化完全变为西洋文化之一特殊底文化。如果如此,则必须中国人俱说洋话,俱穿洋服,俱信天主教或基督教等等,此是说不通,亦行不通底。”在冯友兰看来,全盘西化就如同全盘学孔子一样,是把一个个体或一个特殊的文化当作一种普遍的(“共相”)文化来学习,这是绝对做不到的。如果能做到,则所学者与被学者变成了一个同一,一般人变成孔子,中国人变成洋人,这在逻辑上是相悖的。由此他认为:
若从类的观点,以看西洋文化,则我们可知所谓西洋文化之所以是优越底,并不是因为它是西洋底,而是因为它是某种文化底。于此我们所要注意者,并不是一特殊底西洋文化,而是一种文化的类型。从此类型的观点,以看西洋文化,则在其五光十色底诸性质中,我们可以说,可以指出,其中何者对于此类是主要底,何者对于此类是偶然底。其主要底是我们所必取者,其偶然底是我们所不必取者。若从类的观点,以看中国文化,则我们亦可知我们近百年来所以到处吃亏者,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文化,是中国底,而是因为它是某种文化底。于此我们所要注意者,亦并不是一特殊底中国文化,而是某一种文化之类型。从此类型的观点以看中国文化,我们亦可以说,可以指出,于此五光十色底诸性质中,何者对于此类是主要底,何者对于此类是偶然底,其主要底是我们所当去者,其偶然底是我们所当存者,至少是所不必去者。
“文化类型”说的提出,使冯友兰的文化观又在“文化古今”说的基础上深化一步。而这两种说法,或对东西文化的两种解释,对于冯友兰来说,几乎是同时提出的。也就是说,相应于“文化古今”说的“时代差异”论与相应于“文化类型”说的“社会差异”论,都是在30年代中后期形成的,只是前者略早于后者而已。
从上述引文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冯友兰对于30年代中期所展开的“全盘西化”与“本位文化”论战的思想痕迹。冯友兰是在仔细研究了“全盘西化”论和“本位文化”论的观点之后,才提出了“文化类型”说的。他认为,必须把西洋文化和中国文化作为某种文化“类型”,才能确定何者当取,何者当去。从这一意义上说,“所谓西洋文化是代表工业文化之类型的,则其中分子,凡与工业文化有关者,都是相干的,其余,都是不相干的。如果我们要学,则所要学者是工业化,不是西洋化。如耶稣教,我们就看出它是与工业化无干的,即不必要学了”。这就是说,从类的观点看,西洋文化虽然有许多特征,但其中最重要的特性之一,是它的工业化。因此西洋文化是代表工业文化类型的,而中国文化则是代表农业文化类型的。
工业文化与农业文化,形象地说,即城里与乡下的区别。“在现在底世界中,英美及西欧等处是城里,这些地方底人是城里人。其余别底地方大部分是乡下,别底地方底人大部分是乡下人。”在冯友兰看来,英美及西欧等国家之所以富强发达,“并不是因为他们是英美等国人,而是因为他们是城里人”;中国之所以贫弱愚昧,也并不是因为中国人是中国人,“而是因为中国人是乡下人”。冯友兰认为,城里与乡下的区别并不是命定的,也不是绝对的,说“贾府的鸡蛋天然地比刘家的鸡蛋精致小巧”,“这看法完全是错误的”。冯友兰引用马克思的话说:
有一位名公说了一句最精警底话,他说:工业革命的结果使乡下靠城里,使东方靠西方。乡下本来靠城里,不过在工业革命后乡下尤靠城里。在工业革命后,西方成了城里,东方成了乡下。乡下既靠城里,所以东方亦靠西方。
这就是说,城里与乡下的区别是历史的产物,更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冯友兰此时公开引征马克思《共产党宣言》中的思想,并把东西文化的差别归结为生产方式的不同。由此可以看出冯友兰自30年代中期以后,马克思经济史观对他的影响。正因为这样,他并没有停止在东方与西方,城里与乡下这些形象的比喻上,他进一步论证了英美及西欧等国所以能够取得城里人的地位,是因为在经济上它们先有了一个大改革。他说:
这个大改革即所谓产业革命。这个革命使它们舍弃了以家为本位底生产方法,脱离了以家为本位底经济制度。经过这个革命以后,它们用了以社会为本位底生产方法,行了以社会为本位底经济制度。这个革命引起了政治革命及社会革命。
正是由于西方有这样一个“大改革”,才打破了它原有的“以家为本位”的生产方式,从而也使它的文化摆脱了“以等级制度为中心之文化”。因此,说到底,在冯友兰看来,所谓“产业革命”,即是实现生产方式的改变,也就是“以社会为本位底生产方法,替代以家为本位底生产方法”。生产方式的改变,又决定了社会制度的改变,所谓“产业革命”即是“以社会为本位底生产制度,替代以家为本位底生产制度”。这样一来,也就实现了不同文化类型的转变,即由“生产家庭化底文化”转化为“生产社会化底文化”。也就是说,不同的文化类型,是由“产业革命”或工业化所造成的不同的社会类型决定的,因此东西文化的差别,说到底,又是不同社会类型的差异。“在民初,中国在经济方面,至少百分之九十九是在生产家庭化底经济制度中”,那时,“生产社会化底经济制度,在中国尚没有萌芽,至多是尚在萌芽”。这种经济原因,决定了中国社会的性质,仍处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制度”中。因此与西方的差别,是两种不同社会制度或两种不同社会性质的差别。冯友兰在晚年回忆时,即充分肯定了这种“社会差异”论的文化观,乃是建立在“产业革命”基础上的。他说:
我在当时创造了两个名词,说当时西方的社会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当时的中国是“以家为本位的社会”。它们(西方)原来也是“以家为本位的社会”,后来先进入了“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因为有了产业革命。产业革命就是工业化。
用“社会差异”论或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来解释文化差别,是冯友兰文化观的第三个阶段。同时也是冯友兰以“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的理论来解释文化历史成因和不同历史文化差异的初步尝试。这种观点,既反映了冯友兰在文化理论方面向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作认同,也反映了他在三四十年代对中国前途的担心和对未来中国文化的关怀。在他看来,要实现中华民族的强盛和中国文化的复兴,“唯一底办法,即是亦有这种底产业革命”。
§§第八章 一部被译成十种语言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