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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天地境界

  人生的第四种境界,也是最高的境界,冯友兰谓之“天地境界”。他认为,天地境界的特征是:

  在此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事天”底。在此种境界中底人,了解社会的全之外,还有宇宙的全,人必于知有宇宙的全时,始能使其所得于人之所以为人者尽量发展,始能尽性。在此种境界中底人,有完全底高一层底觉解。

  这就是说,天地境界乃是人对“大全”的最高觉解。在新理学体系中,“大全”的概念是指一切的“有”。其中既包括“社会的全”,又包括“宇宙的全”,同时亦包括“人生的全”。人只有在对“大全”有高一层的觉解时,人才能尽性知天,使人之所以为人的理得到充分的发展。

  在冯友兰看来,人对于宇宙、社会和人生有进一步的觉解,即在于对理的了解。因为“在无量底理中,有人之所以为人之理,其中涵蕴有人所多少必须遵守底规律”。正是由于人对于这些理采取不同的态度,从而构成不同的境界。比如,在自然境界中的人,其生活虽然亦必多少是规律的,但他并不自觉其是规律的,甚至对人生中的规律全无了解。在功利境界中的人,虽然比自然境界的人进了一步,但他对人生中的理的了解,持一种实用的态度,以为人生中的理,都是人所随意规定的,是为了人的生活的方便,因此人生中的规律,其中包括道德规律,无非是人生的工具。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又比功利境界中的人前进了一大步,他们对人生中的规律,特别是道德规律,有较深的了解,以为这些规律既非人生的工具,也不是人所随意规定的,而是人的“性分”之内的事。因此,遵守这些规律,即“尽性”。以上三个等级的境界,虽然各有不同,且一个比一个觉解多,但对于更高一层的天地境界来说,又有了一定的限制。其最大的不同即在于,天地境界中的人,对于人生规律的了解,不仅在“性分”之内,同时又在“天理”之中,不仅是人道而且亦是天道。

  此所谓“天道”,即冯友兰所谓人对“天”、“宇宙”、“理”、“道体”及“大全”的了解。冯友兰说:

  人有此等进一步底觉解,则可从大全,理及道体的观点,以看事物。从此等新的观点以看事物,正如斯宾诺莎所谓从永恒的形式的观点,以看事物。人能从此种新的观点以看事物,则一切事物对于他皆有一种新底意义。此种新意义,使人有一种新境界,此种新境界,即我们所谓天地境界。

  从大全、理及道体的观点看事物,也即所谓“知天”。“只有知天底人,对于他与宇宙的关系,及其对于宇宙底责任,有充分底觉解。所以只有知天底人,才可以称为天民。”在天地境界中的人,首先应该作“天民”。所谓“天民”,是指对“天”的觉解。即觉解他不仅是社会的一分子,而且是天或宇宙的一分子。天民所做的事,即“天职”。天民在社会中居一某位,此位对于他即是“天位”。天民在社会中,居一某伦,此伦对于他即“天伦”。以上所说“天民”、“天职”、“天伦”、“天位”等都是冯友兰对天地境界中的人所作的定位。这种定位的意义,即在于区别天地境界与前三种境界的根本不同。

  首先,在天地境界中的人,他的所作所为,对于他都有所谓“事天”的意义。在冯友兰看来,一般人做其在社会中所应做的事,至多只是尽人职,尽人伦。尽人职,尽人伦,是道德的事。但在天地境界中的人,其所作所为,虽然也是尽人职,尽人伦,但他又有另一面的意义。这另一方面的意义,即上文所说,他是从宇宙、大全及道体的观点看宇宙,因此他的所作所为,比在道德境界中的人又多了一层含义,即他的作为又是尽天职,尽天伦。尽天职,尽天伦与尽人职,尽人伦相比,则具有超道德的意义。这一超道德的意义,是冯友兰所说的天地境界的最大特点。

  天地境界中的人,其所作所为,所以具有超道德的意义,即在于“天地境界是从一个比社会更高的观点看人生”。冯友兰举文天祥的《正气歌》与张载的《西铭》为例。冯友兰特别强调,文天祥《正气歌》中所举的“严将军头”、“嵇侍中血”、“张睢阳齿”、“颜常山舌”等实际的例子,都是“忠”的殊相,而他说的“正气”则是“忠”的共相。“忠”的殊相,都是“忠”的共相的表现。因此这里所谓的“共相”,即有超道德、超社会、超时代的意义。也就是说,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人,都应该有“忠”的共相或“正气”的表现。在冯友兰看来,如果一个人所做的都是道德的事,并且对于他所做的事,都有这样的了解,有这样的意义,他的境界就是天地境界。张载的《西铭》也是如此。冯友兰认为,《西铭》中的“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师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同样表现了超道德、超社会的意义。在冯友兰看来,“吾”是张载作为人类之一员,说他自己;“其”指乾坤、天地。这几句话代表了张载对于宇宙的了解。“从这个了解出发,就可见,作为人类一员的‘吾’所作的道德的或不道德的事,都与‘其’有关,因此就有一种超社会的意义。”“从哲学看,张载这篇文章的主要的意思,是说明道德的行为,可以有超社会的意义。”以上可以说是天地境界与道德境界的区别,也是天地境界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之一。

  第二,在天地境界中的人,不但觉解其是大全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他须“自同于大全”。就哲学说,这一观点是冯友兰把程朱理学的“理一分殊”说应用于他的人生境界论。一个人若能“自同于大全”,即是达到了“同天”的境界。同天的境界是天地境界所应有的一种表现,也是天地境界应有之义。那么何谓“同天”?冯友兰举庄子的话说:“天地者,万物之所一也。得其所一而同焉,则死生终始,将如昼夜,而莫之能滑,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冯友兰认为,庄子的“得其所一而同焉”,即“自同于大全”的境界。一个人自同于大全,则“我”与“非我”的分别,便归于消除,此即“与物冥”。儒家亦有此种说法,如孟子“万物皆备于我”,即说“我”自同于大全。这种境界,即所谓“同天”的境界。“此等境界,是在功利境界中的人的事功所不能达,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的尽伦尽职所不能得底。得到此等境界者,不但是与天地参,而且是与天地一。得到此等境界,是天地境界底人的最高底造诣。亦可说,人惟得到此境界,方是真得到天地境界。”这里,冯友兰所说的“同天”或“自同于大全”,即是理学家所说的“人人有一太极”。“太极在所有底在同天境界中底人的心中,真可以说是如‘月印万川’。”此即“理一分殊”之“理一”。

  冯友兰认为,同天的境界,就人的精神说乃是一种超越。无论对道德、社会、“我”与“非我”,以及万物来说,均无隔阂。这种境界,儒家称为仁。冯友兰认为,“在仁者的境界中,人与己,内与外,我与万物,不复是相对待底。在这种境界中,仁者所见是一个‘道’,‘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名之’。与物无对者,即是所谓绝对”。绝对即超越。因此冯友兰一再强调:“在超乎自己之境界者,觉其自己与大全,中间并无隔阂,亦无界限;其自己即是大全,大全即是其自己。此即所谓‘浑然与物同体’;此即是上文所说之大仁。”以上所说,是天地境界的又一重要内容或基本特点。

  第三,就天地境界的性质说,冯友兰认为同天的境界是不可思议的,也是不可了解的。“但不可思议者,仍须以思议得之,不可了解者,仍须以了解了解之。”此即天地境界与自然境界常相混淆的原因之一。冯友兰认为,由思议了解所得者,得之者有自觉;不由思议了解所得者,得之者无自觉。这是说同天的境界作为一种精神境界,虽是不可思议和不可了解的,但此种境界之所得或此种境界之确立又是思议了解的产物。它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人类文化的产物,是人类精神的创造。“所以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自觉其是在天地境界中,但在自然境界中底人,必不自觉其是在自然境界中。如其自觉即不是自然境界。”这里,冯友兰同样强调了天地境界的确立,乃是靠人的自觉。

  若就有“我”无“我”的意义上说,天地境界亦有别于前三种境界。冯友兰认为,就“我”的“有私”之义说,在自然境界中的人,不知有“我”,在功利境界中的人有“我”,在道德境界中的人无“我”。在天地境界中的人亦无“我”。这里,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的区别在于:前者的无“我”是需要努力的,而后者的无“我”则不需要努力。就“我”的主宰之义说,在自然境界中的人无“我”,在功利境界中的人有“我”,在道德境界中的人真正地有“我”,在天地境界中的人,亦真正地有“我”。这里,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的区别在于:前者的“真我”是他自己的主宰,而后者的“真我”,不仅是他自己的主宰,而且又是全宇宙的主宰。

  第四,就求天地境界的方法说,冯友兰对历史上的道家与儒家作了比较。他认为,道家求最高知识及最高境界的方法是去知,去知然后得浑然的一;孔孟的方法是集义,由集义而克己,以得与万物浑然一体的境界。由于求最高境界的方法不同,因此产生不同的结果。用去知的方法,遂产生方内方外之分;用集义的方法,则可避免内外之分。由于道家作方内方外之分,其哲学中便有了“天之小人,人之君子。人之君子,天之小人”的对立。有了这种对立,“其哲学是极高明,但尚不合乎‘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在冯友兰看来,道家、佛家与儒家由于他们求最高境界的方法不同,因此产生不同的哲学。

  佛家的哲学认为,人的生命本身即是人生痛苦的根源;道家中的有些人亦“以生为附赘悬疣”。他们都以为,要得到最高境界,须是离世绝群,摆脱世俗的生活,甚至脱离“生”,方可得到最后解脱。此即所谓出世间的哲学。照这种哲学的说法,最高的境界,是与人伦日用不相容的。“这一种哲学,我们说它是‘极高明而不道中庸’。”还有一些哲学,虽然注重人伦日用,讲政治,说道德,但不讲或讲不到最高境界。这种哲学即通常所谓世间的哲学。“这种哲学,我们说它是‘道中庸而不极高明’。”

  冯友兰认为,中国哲学,特别是以程朱理学为代表的儒家哲学,不同于上述佛家或有些道家的出世间哲学,也不同于普通所谓世间的哲学。“中国哲学家以为,哲学所求底最高底境界是即世间而出世间底。”冯友兰认为,即世间而出世间的境界,是最高境界,因此它也是中国哲学,特别是儒家哲学的主要传统和思想主流。他说:

  中国哲学有一个主要底传统,有一个思想的主流。这个传统就是求一种最高底境界。这种境界是最高底,但又是不离乎人伦日用底。这种境界,就是即世间而出世间底。这种境界以及这种哲学,我们说它是“极高明而道中庸”。

  这就是说,“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境界是最高境界,此即冯友兰境界说中的天地境界。“有此等境界底人,谓之圣人。”因为圣人的境界是超世间又不离世间,所以他不是高高在上不问世务的人。因此他的人格是所谓内圣外王的人格。“照中国哲学的传统,哲学是使人有这种人格底学问。所以中国哲学所讲底就是中国哲学家所谓内圣外王之道。”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冯友兰境界说的终点,也就是他的新理学体系的终点。本体论与人生论的汇合与统一,既反映了冯友兰对哲学性质的看法,也表现了冯友兰的人格理想及其对人生的终极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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