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17岁时,以第二名的成绩毕业于寻源书院。接着,他便幸运地进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就读。这所大学是当时中国培养英语人才的最好学校。他先在该校预备学校学了一年半英语。由于刻苦用功,经常钻研一本袖珍牛津英文字典,对于任何一个英文字,或是一个英文片语的用法,如不弄清楚,决不放过去,因而把英语学通了。
在圣约翰大学就读时,林语堂曾加入神学院,预备献身为基督教服务。可是,过了一年半便离开了。因为他无法接受种种凡庸琐屑而又荒谬的教义说法,如耶稣是童女所生和他肉体升天的说法。
圣约翰大学有一些好教授,如巴顿·麦克奈、瑞迈尔等,学识都很好。可是,由于课堂教学的刻板,学生没有很多发问的机会,对听得合意的有趣的又不能完整记录下来。因而,林语堂对当时的课堂教学并不满意,认为“由课堂的讲演中得益无多”。不过,他在跟校长卜舫济博士和几个较好的教授的日常接触中,尤其是听了李寿山女士(林语堂的第一个英语教师)一口优美的英语后,使他得益不少,并觉得他们仁爱、诚恳而真实。
课余,林语堂喜欢到学校图书馆挑选书籍看。他先后借阅了张伯伦的《十九世纪的基础》、赫克尔的《宇宙之谜》、华尔德的《社会学》、斯宾塞的《伦理学》、韦习特墨的《婚姻论》等等。通过阅读这些著作,使他增加了社会科学知识,增进了对西方文化和生活的了解。
在圣约翰大学,林语堂几乎完全停止了对中文的研读。该校虽然开设了中文课,但校方根本不把它当作一回事。即使学生的中文成绩年年不及格,也照样可以毕业。当时教中文的教员尽是一些老学究,缺乏新的知识,怪诞可笑,讲授亦很不得法。有一位教员竟然说可以坐汽车由中国到美国去。又有一位教中国民法的老夫子,一小时才讲了不必要讲的十行书。因而,每当他讲课时,林语堂只好自己偷看书籍。
林语堂学习,既用功又灵活,从来不用死记硬背的方法。每当同学们拼命死记去争取考得高分时,他往往跑到苏州湾去捉鳗鱼、鲦鱼和其他小鱼。可是,他的学业却总是取得优异的成绩。二年级时,他竟获得了三种奖章,在领导演讲队参加比赛时还获得了银杯,因而轰动全校,对邻近的圣玛丽大学的女生也有一定的震动。他认为,他后来之所以能与廖翠凤结婚,与此不无关系。到毕业时,他取得了第二名的好名次。
还值得一提的是,林语堂很喜欢参加体育活动。他喜爱打网球,打棒球,参加学校足球队,当了学校划船队的队长。他还擅长跑步,曾创造了学校一英里赛跑的纪录,代表学校参加远东运动会。由于爱好运动,他具有强健的体魄。这对他后来参加某些重大的社会活动,和长期从事笔耕生活,是极为有益的。
对于在圣约翰大学的学习生活,林语堂后来作了这样的评价:
得失两项相比对,我仍觉圣约翰对我有一特别影响,令我将来的发展有很深的感力的,即是它教我对于西洋文明和普通的西洋生活具有基本的同情。由此看来,我在成年之时,完全中止读汉文也许有点利益。那令我树立确信西洋生活为正当之基础,而令我觉得故乡所存留的种种传说为一种神秘。因此当我由海外归来之后,从事于重新发现我祖国的工作,我转觉刚刚到了一个向所不知的新大陆从事探险,于其中每一事物皆似孩童在幻想国中所见的事事物物之新鲜、紧张,和奇趣。同时,这基本的西方观念令我自海外归来后,对于我们自己的文明之欣赏和批评有客观的,局外观察的态度。自我反观,我相信我的头脑是西洋的产品,而我的心却是中国的。
这一番话,说出了林语堂的真实感受,而且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第二章 出国游学前后的文化汲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