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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金陵十二钗”叙论

  “金陵十二钗”是《红楼梦》中写到的十二个贵族女子的统称,她们是《红楼梦》中描写的重要人物的一部分。在曹雪芹笔下,金陵群钗几乎无一能逃脱红消香断、花落春残的结局,作者把她们统统归入到“薄命司”中。从这个意义上说,《红楼梦》堪称为一部以创造女子典型著称的悲剧作品。

  “金陵十二钗”是《红楼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曹雪芹在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伊始,就表明书中人物是以这些女子为中心来写的:

  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则一并使其泯灭也。……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可知金陵十二钗实为书中所写之主要对象。

  曹雪芹在西山写作《红楼梦》时,虽然穷困潦倒,咽齑食粥;然而仍不忘怀于旧时的江南“闺友”,他以全部的激情和才华,把她们的声容笑貌,从外表到内心,一一描绘入这部瑰奇雄伟的历史画卷中。

  在花柳繁华、富贵温柔的女儿世界——大观园里,有的是聪颖的才智、美丽的心灵、纯洁的友谊、高尚的爱情和美丽的生命,这是那一时代最富于人生价值的东西。

  然而,曹雪芹却毫不留情地令其一一毁灭,金陵群钗几乎无一能逃脱红消香断、花落春残的结局,作者把她们统统都归入到“薄命司”中,任凭她们的眼泪由秋流到冬,由春流到夏。

  18世纪这一历史时期的低气压正挟着浓浓的湿度向地面上迅猛地压过来,这样,旋转回荡在读者心头的只能是那极端悲怆的旋律,看起来那么小的一个个音符,竟化为一把把沉重的小锤子,敲打着人们的心扉……

  而制造这“千红一窟”、“万艳同杯”的社会人生悲剧的究竟是谁呢?逼真的现实主义的光芒,不断地把读者引进深沉的思考。

  《红楼梦》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写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警幻仙姑请他品茶饮酒。宝玉品茶,那茶“清香异味,纯美非常”,就问是什么茶?警幻道:“此茶出在放春山遣香洞,又以仙花灵叶上所带之宿露而烹,此茶名曰‘千红一窟’。”宝玉饮酒,那酒“清香甘洌,异乎寻常”,又不禁相问。警幻道:“此酒乃以百花之蕊,万木之汁,加以麟髓之醅、风乳之麹酿成,因名为‘万艳同杯’。”

  这当然是神话。

  不过,这里的“千红一窟”和“万艳同杯”都别有深意。“千红”、“万艳”代指千千万万红艳妩媚、娇娆多姿的女子。“窟”,谐音“哭”,“杯”,谐音“悲”。“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就是说千千万万美丽的女子在封建末世都遭到令人痛哭的悲剧命运。在这个意义上说,《红楼梦》堪称为一部以创造女子典型著称的悲剧作品。

  作者以酣畅淋漓的笔墨描写了大观园中以“金陵十二钗”为代表的众多妇女形象。她们的大多数“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口声”(金圣叹语),而且又具有高度的概括性。《红楼梦》即是通过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写出了大观园中一大群女儿们“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悲剧。

  所谓“金陵十二钗”,书中有着明确的交待。

  太虚幻境薄命司封存的册子分正册、副册、又副册三等。

  正册十二钗(正钗)依次是:

  黛玉 宝钗 元春 探春 湘云 妙玉 迎春 惜春 凤姐 巧姐 李纨 可卿

  副册仅举香菱(即英莲)一人,又副册仅举晴雯、袭人。

  “金陵十二钗正册”即“金陵十二冠首女子之册”,副册、又副册“二橱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

  可见,“金陵十二钗”分三等共计三十六人。

  尤二姐、尤三姐等,其身份、地位与香菱相仿,是副册里的人物。

  又副册是丫头,除晴雯、袭人外,还有鸳鸯、平儿、茜雪、小红等。

  这里讲的是“正十二钗”。

  “金陵十二钗命运薄册”不仅是普天下女子命运遭际的记录册,而且是对封建社会腐朽礼教的抗议书,它以其锋锐的笔触,把矛头直指封建社会的罪恶制度,向现实社会提出最强烈的控诉。

  “金陵十二钗”长得都很美,她们是那样的多彩多姿,尤如一座百花坛呈现在读者面前:那有刺扎手的玫瑰花儿,是探春;那直茎大叶、色彩明快的风荷,是湘云;而那有着丰姿艳色,可使玉堂生春的牡丹,自然是薛宝钗。至于林黛玉的“风露清愁”和“孤标傲世”,则又浑似摇曳在霜晨之下竹影兰魂……

  “金陵十二钗”的才智也是多方面的:或长于理智地思考(探春),或长于情感的表达(黛玉),或长于写诗填词(宝钗),或长于挑琴绘画(惜春),或长于家政管理(凤姐),或长于针黹女红(湘云)……

  “金陵十二钗”的理想和所走的生活道路更是大不相同:有的呼唤“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勇敢地进行抗争(黛玉);有的祈祷着“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温柔平和地听从于“父母之命”(宝钗);有的悔恨自己不是个男人,“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立一番事业”(探春)……

  但生活现实给予她们的是不同的悲剧:黛玉,痴情夭折;宝钗,独守空闺;湘云,白首双星;元春,昙花一现;迎春,葬身狼口;探春,远飘天涯;惜春,入庵为尼;凤姐,聪明自误;可卿,风情淫丧;李纨,青春守寡;巧姐,沦为烟花;妙玉,欲洁不得。

  曹雪芹写的就是大观园里的众多裙钗“美被毁灭”的悲剧!

  让我们来看看这一个个女儿的悲剧吧。

  一、黛(玉)、(宝)钗、湘(云)、妙(玉)

  《红楼梦》描写诸女子以黛玉为中心,以宝钗为匹敌,湘云则介乎二者之间。她们都是公府侯门的千金,也都是贾府的亲戚,但因各自的境遇不同,便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除黛、钗、湘外,性情孤洁高雅,不合流俗的“槛外人”妙玉,也是和怡红公子贾宝玉有着感情纠葛的女子。

  黛玉

  林黛玉到贾府,是因父母早逝,无人照管。她虽然受到外祖母——贾府“老祖宗”的“万般怜爱”,但她很快发现“这地方本也难站”,人与人之间“虎视眈眈”,“背地里言三语四”。

  她感到贾府是个虎穴,却没有采取回避态度,而是放纵自己的个性,我行我素,时而还要斗胆去摸一摸老虎的P股。这就难免引起非议:“浮躁”、“耍歪派”、“孤高自许”……

  特别是她不顾“女子无才便是德”的闺训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戒律,在翠竹摇曳的潇湘馆,在风雨阴晴的大观园,读书写诗,谈情说爱。

  这一切,加之她自幼失去怙恃和“怯弱多病”,就铸成了她那双“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黛玉爱读书,却从不劝说宝玉“读书明理”、“立身扬名”,因而使厌弃功名的宝玉视为“知己”,并相互产生了真挚爱情。

  在那个“存天理、灭人欲”的时代,婚姻的缔结是不需要爱情来作基础的。爱情和婚姻是毫不相干的两回事。“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不是个人的意愿。”(恩格斯语)

  在这种条件下,关于婚姻问题的最后决定权怎能属于爱情呢?于是,她沿着荆棘丛生的爱情之路走进了“薄命司”。黛玉以自己的死控告了世态的炎凉,批判了没有爱情的婚姻制度,并发出了微弱的“个性解放”的呼唤。

  “金陵十二钗曲”是《红楼梦》的主旋律乐曲。“金钗”、“裙钗”原是古代对妇女的代称,而“金陵十二钗”则是《红楼梦》对书中十二个风灵神秀的青年女性的总称。曲子是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姑为“指引迷津”特命十二个舞女演唱给他听的。这套曲子对书中十二个贵族女性的思想性格和身世命运所作的提纲挈领的介绍,在整个《红楼梦》悲剧构思上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枉凝眉]曲是说林黛玉的: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这首曲如泣如诉,表现出宝、黛爱情曲折多难的历程。他们之间那种又要“好”,又要“恼”,越是“冤家”,越要“聚头”的微妙复杂心理,是《红楼梦》读者所熟知的。但林黛玉何以会在恋爱中以泪洗面,而不能仅仅责备她是“小性儿爱恼”?

  固然,在爱情萌生的初期,贾宝玉“爱博而心劳”(鲁迅语),林黛玉却执着而深沉,愈斟情重,以至于求全责备,这种性格差异曾引起一系列误会和风波。

  但更重要的是他们真挚的爱情有悖于那个时代陈腐的道德观念。因苦于无法表白,他们只能以“囫囵不解语”相互试探,“一个在潇湘馆迎风洒泪,一个在怡红院对月长吁”。一旦宝玉“诉肺腑”,剖白心曲,误会也随之冰释,他们的性格冲突就让位于第二个更深刻的冲突,即他们的爱情与环境、社会的尖锐冲突了。

  这时黛玉深感“虽素日和睦,终有嫌疑”,沉重郁抑之情反日甚一日,其间虽有紫鹃为促成他们婚姻进行过勇敢地努力,宝玉也为此激成“痴迷”,但主宰着他们婚姻的贾母等人依然无动于衷。这种情况反过来又发展了黛玉忧郁清怨的性格,终于泪尽而亡。

  从曹雪芹原来的构思看,宝黛爱情不是毁灭于“小人拨舌其间”的阴谋,而是毁灭于封建家长的冷漠。

  这个悲剧,就是这样在性格和环境的双重冲突中完成的,并在这双重冲突中扩大和深化了它的意义,成为《红楼梦》最打动人心的内容之一。

  在曹雪芹笔下,在那么多活灵活现的女儿群中,最令人瞩目的当然是林黛玉。这一人物身上带着历时久远、永不磨灭的光彩。

  曹雪芹不愧为深悉“灵魂辩证法”的艺术大师,他有着很多启开人们心灵的钥匙,那些深含在人物内心最隐秘最微妙的东西,他都能纤毫毕露地表现出来,而且使人读后,觉得是具体的、可感触的。

  对林黛玉,我们常常从她那心灵的呼喊里,看到现实给她的沉重打击。

  随着她父亲林如海的逝世,她的社会地位起了很大的变化。她再度回到贾府后,我们常从凤姐,这个灵敏的晴雨表身上,感到人情的冷暖,世事的升沉。

  宝玉烫了脸,黛玉、宝钗、凤姐都来看他,说起了茶叶的事。凤姐对黛玉说:“你给我们家做了媳妇,还亏负你么?”她指着宝玉道:“你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家私配不上?哪一点玷辱你?”(第二十五回)

  这虽然是诙谐取笑儿,但我们如若仔细地品味一下,就不难看出,里面充满了轻慢揶揄的口气,这是一种含蓄的鄙薄,明显地把黛玉和宝玉分出了高下。门第、根基、家私,这是封建社会联姻的经济基础,这三个砝码顿时使宝、黛的天平失去了平衡。

  而黛玉那些人所不及的优点,在这些人眼中是最大的缺陷。

  当贾母领着刘姥姥进入潇湘馆时,刘姥姥看见“窗下案上设着笔砚,又见书架上磊着满满的书”,这位聪明的老人立即称赞起这里的特色:“这哪里像个小姐的绣房,竟比那上等的书房还好!”接下去并没有引起任何人对黛玉才情学问的赞语。(第四十回)

  这位用中国长期优秀文化哺育起来的林姑娘,她的孤傲气、书卷气和她周围的环境是如此的不谐调!

  因此,我们常常看见她的眼泪,有时一个人不顾苍苔露冷,花径风寒,独立在墙角边,花荫下,悲悲切切,呜咽起来。有时她会倚着床栏杆,两手抱着膝,眼睛含着泪,好似木雕泥塑的一般直坐到二更天,方才睡了。

  她的痛苦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她痛苦地祈求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她那孤寂的心灵,多么需要真诚的慰藉!

  薛宝钗对她稍事关心,纯真的黛玉不禁感叹起来:“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姐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像你前日的话教导我。”(第四十五回)

  在过多的客套和亲戚的情面所结成的冰冷世界里,哪怕只是一支烛光所发出的热力,也会使黛玉心动神摇起来。

  当忠诚的紫鹃聪明地试出了宝玉的真情,紧接着宝玉的一场病,向家长们公开宣布了宝黛的爱情关系。

  但是,贾母流着眼泪竟说了一句:“我当有什么要紧大事!原来是这句玩话。”(按指紫鹃对宝玉说:“林姑娘要回苏州去了。”)自由恋爱显然是封建礼教所不容许的。

  但黛玉又是天真的,一句话可以让她入死,一句话又可以令其出生。

  当她听见说“老太太总是要亲上做亲”的消息,她又会立即挣脱了死神的怀抱,充满着希望,憧憬着未来。而当傻大姐泄露了宝玉订亲的消息,又置黛玉于死地。

  从这开始,直到她生命的最后阶段,焚稿,烧毁诗帕,和紫鹃最后的诀别,以及咽下最后一口气的直声呼喊(“宝玉……你好……”),都使我们感到她的绝望。

  在潇湘馆那竹梢风动,月影墙移之景中,好一幅凄凉冷淡之景,一个美好的青春生命被扼杀了!

  宝钗

  住大观园蘅芜苑的薛宝钗跟林黛玉相比,从外貌到性格,以至才情,是两种不同的美:一个丰满如太真,一个苗条如西子;一个端庄凝重,一个天真孤傲;一个雍容典雅,一个俏丽明洁;“若两峰对峙,双水分流,各及其妙,莫能相下”(俞平伯语)。

  宝钗身上虽然也有少女的天真活泼,但她严格按照封建礼教做人:“罕言寡语”、“装愚守拙”、“不干己事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

  其实,她“人情练达”,“世事洞明”。加之她“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的容貌和知书识礼,勤于“女红”,完全达到了封建世家要求女子的“德、容、言、工”的标准,成为一个“宜至宜家”的“窈窕淑女”。

  在宝钗身上,体现了几千年封建社会所要求于妇女的伦理和教养的标准。

  宝钗也有爱情,但她控制着,理智地听从于“父母之命”。宝钗也有理想,并希望凭借着“好风”直上“青云”。这样一位女子,本应享受到封建社会的荣华富贵,但“家世的利益”把她这只“金锁”和“宝玉”拴在一起,撮合成冰冷的“金玉良缘”。

  “金玉良缘”的迷信,可以使宝玉、黛玉为实现其由“情”而结成的“木石前盟”所进行的抗争失败,却无法消除宝玉失去精神上的真正伴侣的巨大创伤,也无法调和他与宝钗之间两种思想性格的对立和冲突。

  [终身误]曲是拟贾宝玉的口气咏叹薛宝钗的: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宝玉终因心意难平,“悬崖撒手”,出家为僧,宝钗竟成为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的牺牲品。宝、黛、钗的爱情婚姻悲剧向世人宣告:“不以相互性爱和夫妻真正自由同意为基础的任何婚姻都是不道德的。”(恩格斯语)

  薛宝钗是一个特殊的悲剧人物。

  照理说,她“德言工貌”样样俱全,才智也出众,是封建淑女的典范,而“罕言寡语”、“安分随和”的处世哲学,也使她与那样的环境、社会绝无冲突,相反倒有“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机会。

  所谓“金玉良缘”之说,虽是出于癞头和尚冥冥之中的安排,实则反映出贾府这样的“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为迫使宝玉尽心“正务”,读书上进,以便继承祖业而在婚姻问题上作出的抉择。

  曲中称薛宝钗为“山中高士晶莹雪”,就是以“雪”、“薛”的谐音暗喻她的冷漠和超然,书中还多次以“冷香丸”、“冷美人”、“任是无情也动人”等隐喻强调她性格的这一特点。

  当我们读到金钏儿投井、尤三姐自刎、柳湘莲出家及抄检大观园等震撼人心的章节时,不难发现她超乎常人的冷静以至冷酷。

  她对贾宝玉并非全无感情,但是他们的生活态度和人生理想却大相径庭。

  因此,“金玉良缘”对宝玉、宝钗来说,只是一杯没有爱情的苦酒。尽管薛宝钗能克尽妇道,像传说中的孟光那样“举案齐眉”,几近完美;但贾宝玉仍不能忘情于悲凄而逝的林黛玉;而薛宝钗也不免在孤寂冷落中抱恨终身。

  薛宝钗的悲剧很难引起人们的同情,却自有其发人深思之处。

  整个封建社会像张开的血盆大口,连拥护它的人也一并吞下腹去。

  宝钗是一个恪守封建教条和道德,符合封建正统的典型人物,贾府里连赵姨娘也夸奖她。贾母在选孙媳时,最后下了判决:“只有宝丫头最妥。”当贾家为了冲喜,想把婚事简办时,宝钗“始则低头不语,后来便自垂泪”。

  我们知道她对宝玉并非无情,但贾府的哀败,宝玉的失玉,种种不祥征兆,已使她预感到并不那么如意幸福。她嫁了一个心里根本没有她,又病、又痴,甚至不能起坐,不进汤水的丈夫。

  我们不妨替宝钗设想一下,从入都待选到嫁给宝玉,已是一个理想破灭的悲剧。谁知宝玉又悬崖撒手,当贾兰从考场归来告诉“二叔丢了”时,只见宝钗“白瞪双眼”,无情的现实又给了她当头一棒。

  宝玉中举,她十分悲苦又不好掉泪。从王夫人眼里望去:“看宝钗虽是痛哭,她那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

  举止风范、深明大义的宝钗,思前想后,终于得出结论:“宝玉原是一种奇异的人,夙世前因,自有一定,原无可怨天尤人。”说来可悲,封建伦理道德,可以让一个人顶礼膜拜,俯首帖耳到如此地步!

  宝钗实在是被“吃”的,但她是拿出以身殉道的精神,服服帖帖,泰然自若地面对悲剧结局。

  湘云

  史湘云跟林黛玉、薛宝钗相比,论遭遇与黛玉相似,论思想则与宝钗接近。

  湘云的特点是乐观豪放,豁达开朗,率真憨厚,但在她看似无忧无虑的笑容后面,却掩藏着自幼丧亲,寄人篱下的辛酸和隐痛;尽管是“侯府千金”,在家“一点儿作不得主”,反而常常“做活做到三更天”。

  大观园曾是她的乐土,而嫁个“才貌仙郎”大概就是她理想的归宿了——谁又能料到她面临的竟是早寡的命运呢?

  [乐中悲]曲是写湘云的: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湘云不仅“襁褓中父母叹双亡”,而且因史家败落得早,“竟不用那些针线上的人,差不多的东西都是她们娘儿们动手”。

  也许是“同病相怜”吧,她每到贾府便与黛玉同榻。自宝钗来到大观园就渐渐与黛玉疏远,“只要与宝钗一处住”。

  跟宝钗一样,她劝宝玉“读书”,“去考举人进士”,与为官做宰的“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竟惹得宝玉对她下“逐客令”。

  在婚姻问题上,由于她是贾府“老祖宗”史太君的侄孙女,也有才有貌,是可供贾府为“宝玉”选择配偶的一只“金麒麟”。不过,从“家世的利益”着眼,她不能与宝钗抗衡;从思想感情的投合着眼,她也无法与黛玉匹敌。

  这一切,加之她“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虽然与宝玉在天真烂漫、两小无猜的童年生活中建立了“青梅竹马”的亲密关系,但始终没有陷于宝、黛、钗的爱情纠葛之中。

  对于湘云的结局,由于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中没有写出,因而难以作出确切的结论。种种迹象表明,她与颇有“才貌”的“仙郎”卫若兰结婚后,有一段美满的生活,但好景不长,便夫妻分离,成为银河两岸的“双星”,以至“白首”不得团聚——可能是卫若兰获罪流放或坐牢。续书草草交代:其夫“痨病死了”,她“立志守寡”,显然违背了原作者的艺术构思。

  湘云的悲剧不仅把贾史两家的衰败连结在一起,展现了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同时映衬出宝、黛、钗爱情婚姻悲剧深广的社会原因:即使郎才女貌,双方如意,但在封建“末世”的风云变幻中也不会有长久的幸福。

  明朗快活、才气横纵,具有男儿风貌的史姑娘,实在不像悲剧的主角:

  海棠诗社发起时,忘了请她,她知道后立即向大家要求:“容我入社,扫地焚香,我也情愿。”她甚至等不得推敲删改,一面和人说着话,心内早已和成,写出来,众人看一句,惊讶一句。

  她的诗兴豪,酒兴也豪,醉眠芍药圃的湘云,其洒脱豪放简直和“长安市上酒家眠”的李白相仿,香梦沉酣,犹脱酒令。那样的倜傥风流,无拘无束,真是快乐的化身。

  兴之所至,她可以没上没下地开玩笑:“这鸭头不是那丫头,头上那有桂花油。”她又善于幽默诙谐地凑趣,她说:“快把这船打出去!他们是接林妹妹的!”

  她又时常毫无顾忌地坦荡出那光风霁月般的襟怀,她对宝玉说:“我知道你的心病,恐怕你的林妹妹听见,又嗔我赞了宝姐姐了。”

  她的话如泼到地面上的水,一会儿她自己也忘了。有时她一文莫有,却会毫无计算地提出要做东请客;她手无寸铁,竟想去替人家打抱不平。

  在女儿国中她显然具有千仞振衣、万里濯足之豪,又有义无返顾、荆轲聂政之勇。这样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少女,总应该有一个花团锦簇的前途吧!

  果然那姑爷长得很好,为人又和平,文才也好。我们可以想见湘云婚后煮酒论诗的幸福情景。但欢娱日短,好景不长,最终落得个“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的下场。

  曹雪芹在湘云判词中用了宋玉《高唐赋》中的典:

  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

  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借用楚襄王梦见朝能行云,暮能作雨的巫山神女的故事,暗示她鲜花著锦,转瞬即逝。

  第一百零九回《候芳魂五儿承错爱 还孽债迎女返真元》写贾母病势日增,想看湘云,叫人去接,回来人说:“史姑娘哭得了不得,说是姑爷得了暴病,大夫都瞧了,说这病只怕不能好,若是变了个痨病,还可挨过四五年。所以史姑娘心里着急。”后来果然她的女婿痨病死了,她立志守了寡。

  这样一个行起酒令来便揎拳捋袖的姑娘,竟落得和李纨一样的结局,永远洗尽铅华,在别人锦上添花的日子里,吞嚼着自己的苦果!竟也和李纨一般,遇有喜庆大典,须要自觉回避。“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的史姑娘,猝然遭到了狂风折柳般的变故,便迅速地在她的周围吹掉了所有的欢乐。

  青春、红颜、诗情画意,都和那已去世的丈夫一起埋葬,湘云的结局甚至还不如李纨。

  妙玉

  妙,少女也。玉,美玉也。

  在“金陵十二钗”中,妙玉是个特殊的人物。对她的看法历来意见分歧。或肯定,赞扬她心性高洁、才情横溢;或否定,讥讽她尘缘未逝,“矫情”、“捏酸”。

  从妙玉的不幸遭遇和叛逆精神看,应该把她同宝玉、黛玉排在一起,是“红楼”中的三块玉。

  妙玉,“本是苏州人氏,祖上也是读书仕宦之家”,只因父母双亡,“自小多病,买了许多替身儿皆不中用”,便到名山宝刹——苏州玄墓山蟠香寺“带发修行”。后来随师父到“长安”都中访察观音遗迹并见叶遗文,不意师父“圆寂”,临终嘱咐她“衣食起居不宜回乡”,便滞留京师。元妃省亲,贾府为装点一下“体仁沐德”的门面,聘买了十二个小尼姑和小道姑,住在大观园拢翠庵念经“做好事”。又听得妙玉“文墨也极通,经文也不用学了,模样又极好”,也想请她入庵。妙玉说:“侯门公府,必以贵势压人,我再不去的。”贾府先下“请帖”,而后“遣人备车轿”,才把她接来。

  妙玉在大观园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无疑已是一个灵魂被损害的对象。

  写她的曲子是[世难容]:

  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天生成孤僻人皆罕。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视绮罗俗厌;却不知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妙玉突出的表现是“心性高洁”,鄙视“俗人”,孤傲狷介,落落寡合。即使对贾府的“老祖宗”,也不巴结奉迎,连黛玉在她的眼里也是个“俗人”。由于她疾“俗”,就形成一种“怪洁之癖”:喝的水是“收的梅花上的雪”,杯子只要别人一用就嫌脏而扔掉……

  不过,她人虽出家,却没有斩断尘缘。她是“带发修行”的,这本身就说明她“六根未断”。头蓄“青丝”,正是她情缘未断的象征。

  她以“槛外人”自命,说明她还眷恋着“槛内”——没有忘怀现实人生,她也没有把“韶华”打灭,对“怡红公子”宝玉产生过爱情。

  譬如,大观园众姐妹赏雪咏梅,想折取拢翠庵前的一枝红梅,宝玉要去,李纨“命人好生跟着”,细心的黛玉忙拦着说:“不必,有人反不得了。”显然,只因宝玉去采,她挑了一枝最好的奉送。

  对此,茅盾先生曾有《赠梅》一诗:

  无端春色来天地,槛外何人轻叩门?

  坐破蒲团终彻悟,红梅折罢暗销魂。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唐元稹诗)这恐怕也是以清高自诩“槛外人”的妙玉的写照。

  她虽然爱上了怡红公子,但比黛玉更为不幸。她非但不能把爱情变为婚姻,就连爱情也不能直接倾吐——在她的面前更多了一道宗教的鸿沟。她身在空门,只能远眺红尘。

  她的结局,从一些线索推测,可能是贾府“事败、抄没”后流落瓜洲渡口,被一极有权势的“枯骨”老儿强霸为妾。现在通行的后四十回续书写妙玉因尘缘未断,青春火炽,以致遭到强盗浩劫的报应,最后作者还让她肉体遭受蹂躏后被杀,这是对她的中伤。

  “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不是作者写妙玉过于忍心,在那一时代曹雪芹没有办法给她找到一条出路。作者在她身上深深寄托着“铮铮者易缺,皎皎者易污”的无限感慨。

  妙玉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一个艺术形象。她不同于传统戏曲中“色空思凡”、“妙常追舟”之类的尼姑故事里的人物,不甘“世外”的寂寞,追求人间生活,终于获得“团圆”,把批判的锋芒指向“世外”。《红楼梦》中的妙玉想超脱红尘,而终为红尘所污染,批判的锋芒直指处于“末世”的黑暗现实。

  世上哪里容得下妙玉这样的女子呢?[世难容]曲子对这位才高命蹇的少女充满深切的同情。孤标傲世,对世俗社会肮脏现实不满的“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的妙玉,终于不为世容,最后被污浊黑暗的社会所吞噬。

  二、元(春)、迎(春)、探(春)、惜(春)

  元、迎、探、惜四姊妹随着贾府的势败、家亡,共同演出一场“原应叹息”的悲剧。

  元春

  在“金陵十二钗”当中,贾府“四艳”之首是元春。

  元春因“贤孝才德”俱备,早年由家人送入皇宫,被选为女史,又晋封为风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在封建时代,这是女子所能达到的最高地位。她的父亲贾政就认为这是“皇恩浩荡”,“贾门之幸”,是贾氏宗英祖耀的最高标记。

  但是,性情聪慧,慈善温厚,以青春、才貌作为交换品,为贾府带来“烈火烹油,鲜花著锦”,换来一张金制护身符的贾元春,她的一生就是一个悲剧。

  这是一个寂寞深宫里锁住的可怜的灵魂。仪注繁缛,起居劳乏,无时无刻不在提防隔垣之耳与铄金之口,她最需要的是人世间的感情和生活。

  她所陪伴的那位“至孝纯仁,体天格物”的皇上,在书中虽然神龙见首不见尾,但我们从贾雨村的升迁上已可以略窥其“圣聪”,当贾雨村想殚心竭力图报之时,那就要自身不保,而当他干尽因私废法的勾当之后,反而能青云直上,所以当元春的感情失去控制的时候,意说出那皇宫内院原是“不得见人的去处”。这是元春省亲时见到祖母和母亲却“满眼垂泪”、“默默叹息”说出的话。

  伴君如伴虎。我们可以想见她一个人战战兢兢地在钢丝上走着的情景。这正说明那“至孝纯仁,体天格物”的“当今”皇帝是毁灭青春、折人骨肉的罪魁。

  元妃省亲固然是极富极贵地回到家中来的,其实,那不过摆的是皇家的威风,银子钱花得如淌海水,那也“不过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罢了”!试想袭人回家探母时,凤姐不也是要她打扮了来看后,又传人派车跟着,才放她回去的吗?所不同的是,一个是贾府的姨娘,一个是皇家的姨娘罢了。

  元春是极不自由的人,她需要违心做人,需要独自一人默默地承担所有的痛苦。

  回家省亲,一共那么一点儿时间,她不知放在心里如何地盼啊盼的,多少少女时期的美丽憧憬,教幼弟宝玉诵读时的乐趣,亭台轩馆流连吟咏的记忆,这些都放在心里反复思索着,可是直到临死,也没有让她说出她要说的话。在大观园里,她隔帘含泪谓其父曰:“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终无意趣!”道尽了满腹幽怨。

  曹雪芹把她列入“薄命司”,含蓄地对封建君权进行了批判。作者的批判笔锋,已经愤怒地指向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

  [恨无常]是写元春的曲子:

  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把芳魂消耗。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

  曲子暗示了她早逝。元春回宫不久,寂寞而冷酷的宫廷就夺去了她的生命。她的病是痰气壅塞,四肢厥冷。等到贾母、王夫人去看她时,已是痰塞口涎,不能言语了,只有悲泣之状,却没有眼泪。这样,她便带着那颗孤寂、冰冷、战栗的心和一肚子永远无法倾诉的话,告别了人间!

  她那唯一的女伴,是陪嫁进宫的丫鬟抱琴,这是一个用青春殉葬的少女,她虽活在人间,但是从少女时就被送进了墓穴。她可能是元春死后才放出来的白头宫女,也可能就永远窒息地死在那不得见人的地方。

  尤其可悲的是,元春几乎是牺牲了自己的一切,以无比坚忍的力量,肩住了闸门,却放任她的父辈兄弟子侄到人间去做尽了坏事。

  元春的悲剧命运,是过去的文学作品,如“宫怨诗”等所没有写也不敢写的一个题目。这应该说是曹雪芹以其现实主义的如椽巨笔向“当今”皇上的勇敢挑战!

  迎春

  元春被送了虎穴,而迎春又被送入了狼口。迎春“迎”来的是什么呢?

  如果说大姐元春是被锁闭在满嵌着珠宝的囚笼里被“当今”用黄金的斧头砍斫而死,那么性情懦弱的“二木头”迎春则是放任“中山狼”给吞噬了。

  [喜冤家]曲是说贾迎春的: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忘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Y荡贪还构。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迎春是在贾氏姐妹中最先死于非命的。她的悲剧结局,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贾府没落的趋势。

  住大观园紫菱洲的二小姐迎春安于待命,任人摆布,没有追求,也没有抗争,这是贾府中许多女孩子身上潜藏的悲剧因素。

  迎春很温顺,不声不响地听命于贾赦用她抵了所欠孙绍祖五千两银子的债。孙绍祖曾因巴结贾府得以在京袭职兵部候缺提升、现袭指挥之职。得势之后,见贾府日趋败落便反面无情,成了一条“得志便猖狂”的“中山狼”,把贾府的“千金”视同“蒲柳”,不到一年,迎春就被“作践”虐待而死。

  迎春的生活态度是“得过且过,无可无不可”。她那麻木的神经被“中山狼”的利爪刺痛后,刚刚发出“我不信我的命就是这么苦”的呼叫,就气断声吞了。

  她的死,深刻地揭露了贵族社会的弱肉强食和尔虞我诈。联系曹雪芹的家世、生平看,他借迎春的婚姻悲剧“辛酸”地写出贾、孙两家的微妙关系,正寄寓着他家败之后饱尝世态炎凉的身世之感。

  但迎春的“懦”并不是她悲剧的主要原因。曹雪芹十分尖锐地通过孙绍祖的漫骂讲出了这个少女牺牲的代价。孙绍祖指着迎春的脸说:“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骗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卖给我的。好不好,打你一顿,撵到下房里睡去!”

  贪财、好色、酗酒、赶势力的中山狼,对迎春的作践凌辱到了极点,把她的尊严踏在脚下。一向温柔、沉默的迎春,从不和人结怨结仇,但厄运并没有放过了她这样一个善良荏弱的女子。

  在贾赦眼中,她不过是具有交换价值的商品,五百两可以买进嫣红为妾,五千两可以卖出女儿迎春。在婚姻是一种政治行为的封建社会里,“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

  迎春毫无拒绝反抗的余地,甚至没有给她一点缓冲的时间,她是作为一种物质的代价,急匆匆地抬去填补了她生身父亲那永远也填不满的贪欲的深坑。

  迎春一点儿也不想沉下深渊去,但她连一把稻草也抓不着。贾母认为:“儿女之事,自有天意。”王夫人认为:“嫁到人家去娘家那里顾得?也只好看她自己的命运,碰得好就好,碰得不好也就没法儿。”我们没有看见贾赦为女儿设一谋、进一言。因此,回到娘家的迎春只能提出再“在园里住个三五天,死也甘心了”的可怜要求。

  大冷天里,迎春穿着几件旧衣裳,藏在耳房里,不肯出来见人。她对去看她的老婆子们说:“回去别说我这么苦,这也是我命里所招!也不用送什么衣裳东西来,不但摸不着,反要添一顿打,说是我告诉的!”

  迎春真像一个无力挣扎被捕获的小鸟,她正在一个心地十分残忍,被金钱宠坏了的孩子的手中;他一会儿卡住它的脖子,一会儿拧断它的翅膀,飞不去,逃不脱,最后被折磨死去。

  探春

  跟“二木头”迎春相比,住大观园秋爽斋的三小姐探春不仅人才出众,“俊眼秀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而且性情爽利,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在花柳繁华的大观园,探春是一枝“玫瑰花”——“又红又香只是有刺扎手”。

  她看到本家族的腐败荒淫、纪纲不振和争夺倾轧,愤恨地说:“咱们倒是一家子骨肉呢,一个个不像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

  探春正是出于这样一种忧愤的思考。当王夫人为着将邢夫人的军,借“绣香囊”事件命凤姐抄检大观园时,狠狠地给了狗仗人势的恶奴王善保家的一记响亮的耳光。

  她不顾“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说教,庄言宣告:“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于是把大观园的女儿们组织起来,创立海棠诗社。

  她代凤姐暂理家政时,兴利除弊,开源节流,必欲使贾府中兴……她怨恨“偏我是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有我乱说的”,“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

  但是她企图振兴贾府的“改革”方案及其实施,只不过“像一个苦心而孤立的小工匠向着那将倾的大厦加几个小钉子,修补几个小漏洞”(王昆仑语)。即使如此,在因循守旧的贾府竟然引起了轩然大波,“各屋里大小人等都作起反来了,一处不了又一处”。

  探春这位“改革家”用她的言行向世人昭示:“在那日趋腐朽的统治的‘末世’也能够产生出‘公忠有为’的人物,但其结果这些改革者总不能挽狂澜于既倒,不过又增加另一种悲剧人物而已。”(王昆仑语)

  [分骨肉]曲是写探春的,此曲以探春口吻吟唱: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探春的归宿,是在家庭败亡之后只身远嫁,出嫁后就像“断线”的“风筝”有去无归。她的那只出海远航的孤帆是否能停泊在一个免受时代风雨侵袭的幸福港口呢?答案是否定的:她也是“薄命司”里的人物。作者对探春的判词是: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正由于她“才自精明志自高”,必然摔得更重,命运也更加悲惨。曹雪芹给探春画的一幅图画是:“画着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

  曹雪芹何尝不想给探春一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挖掘了生活中的真实规律——探春不可能是喜剧结局的,只能是悲剧。

  第五十五回《辱亲女愚妾争闲气 欺幼主刁奴蓄险心》就透露消息了。凤姐对平儿说:“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是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做了女儿已是不幸,庶出的女儿更是不幸。她虽然有两个母亲,但在哪一个母亲那里,都没有得过母爱。她十分艳羡那些小户人家,天天娘儿们欢天喜地,大家快乐地过日子。她早就敏感地认识到这一家庭中人和人的利害关系。她说:“一个个不像乌眼鸡似的?怕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

  但那样一个时代,根本没有给女孩子以施展才能和抱负的机会。被作者奉送“敏”字徽号的探春,不仅头脑清醒,目光犀利,而且善于审时度势,又富有杀伐决断的勇气。她对家庭必然败亡的命运看得很清楚:“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正由于探春是清醒的,所以她更痛苦。

  她的才识好像地下的岩浆在运行,人们根本无法透过那厚厚的土层去发现它的光和热。才能,不仅本身有价值,而且会不断地再生价值,但都在那不合理的制度下毁灭了。

  鲁迅云:“悲剧是把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

  惜春

  元、迎、探“三春”的不幸命运,不能不给住大观园暖香坞的惜春以巨大的刺激和深刻的启示。于是,她走了另一条道路:

  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

  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惜春判词

  [虚花语]曲是说惜春的:

  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把这韶华打灭,觅那云淡天和。说什么,天上夭桃盛,云中杏蕊多。到头来,谁把秋捱过?则看那,白杨村里人呜咽,青枫林下鬼吟哦。更兼着,连天衰草遮坟墓。这的是,昨贫今富人劳碌,春荣秋谢花折磨。似这般,生关死劫谁能躲?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

  惜春是自愿和青灯古佛作伴的遁世者,残酷的现实让她过早地在内心结起了严霜。她曾批评黛玉对世事瞧不破。她说:“一点半点儿都要认真起来,天下事哪里有多少真的呢?”她的话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冷飕飕的寒意。她对亲嫂子尤氏说:“善恶生死,父母不能有所勖助,何况你我二人之间。”这是一盆兜头的冷水,浇得人内外都结起了冰。

  惜春从小没有母亲,父亲贾敬又出家去炼丹求仙,我们没有看见她和哥哥贾珍及宁府的人有过什么交往,她好像一盆很少晒到阳光的花,人家没给她温暖,她也不情愿向别人献上春意。她性格内向,孤僻,冷冷地观察着周围,大观园中的一切善恶是非对她的心灵产生了强烈的刺激:

  大姐元春回家来的情景,二姐受冻、挨饿、挨打的遭遇,三姐的远嫁,湘云的早寡,黛玉的早夭……一系列的抄家败亡愈发让她感到现实生活的可悲与可怕。

  她对尤氏说:“放我出了家,干干净净的一辈子。”如果不出家,就要出嫁,这是让惜春视为畏途的一种不寒而栗的结局。

  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逼得她逃出了铁槛之外,她想用坚硬冰冷的铁槛去挡住那生关死劫。与其说惜春固执,倒不如说她是有主见并敢于坚持自己理想的姑娘。

  善于作画,曾奉贾母之命绘制大观园图的惜春,到哪里去找那“芳草萋萋鹦鹉洲”(唐崔颢诗),写入她的画幅?她耳目所接,不过是北风呼啸,大地悲鸣,荒冢累累,衰草连天。

  惜春誓死争得的理想绿洲不过是“独卧青灯古佛旁”。她的悲剧,在于心灵的冻结,这是周围气温下降到零度以下的产物。

  三、凤(姐)、秦(可卿)、(李)纨、巧(姐)

  贾府的孙儿辈、重孙辈媳妇,无论是贾珠遗孀李纨,贾琏之妻王熙凤,还是贾珍之媳、贾蓉之妻秦可卿,都是红颜薄命的女子;凤姐的女儿巧姐,则是一朵萎落凋零的小蓓蕾。

  凤姐

  王熙凤是个具有魔力的人物。贾府内外以及仆人之间彼此都有极其复杂的矛盾,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的内当家凤姐把各种矛盾处理得严丝合缝,八面玲珑。

  她的性格,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说话”表现出来的。她的“说话”,或甜蜜,或俏皮,或婉转,或泼辣……都像脱口而出,却深藏着心机。她在多种多样的纠葛中游刃有余地掌握主动,手操胜券。

  这位大观园中的铁腕人物发出了叱咤风云的誓言:“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这个千分自恃又万分狠毒的角儿,被兴儿总结出了她那全挂子本事:“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都占全了。”(第六十五回)

  贪赃枉法、公款放贷、杀张金哥一双情侣、杀尤二姐、杀贾瑞,这是当时一般人看不到的另一面。

  那么我们在大观园中,在贾母、王夫人面前又看到了她的反面:这个美人胎子的少奶奶,慧心妙舌,巧思捷对,她一个人的高级单口相声能够触景生春,当场抓彩,讲得举座倾倒,笑声四溢。当她有病不能出现在聚光点下时,不仅贾母扫兴,连读者都感到没劲。

  这样天资聪颖,年富力强,办事爽利,而且在荣国府威势赫赫、大权在握的人,该不会有什么悲剧结局了吧?

  及至贾家势败被抄,挣了一辈子强的凤姐,有一段极其凄惨的自白。她对平儿说:“我只恨用人不当,恍惚听得那边珍大爷的事,说是强占良民妻子为妾,不从逼死,有个姓张的在里头,你想想还有谁?若是这件事审出来,咱们二爷是脱不了的,我那时怎么见人?我要即时就死,又耽不起吞食服毒的。你到还要请大夫,可不是你为顾我,反倒害了我了么?”(第一百零六回)曾几何时,王熙凤也会发出了日暮途穷的悲鸣?等到贾母死后,这个少说有一万个心眼的王熙凤,已经无法张罗,只得含悲忍泣地央求大家帮助,她说:“大娘婶子们可怜我罢!”

  她终于病祸缠身,刘姥姥来看她,说起赵姨娘死后撂下贾环的事,凤姐不由勾起了愁肠,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我们以前只看见她骂人、打人、杀人;只听见她讥笑、冷笑、狞笑。今天,呜呜咽咽、悲悲切切的字眼儿也和王熙凤发生了联系!

  所以,整个封建社会已经到了“昏惨惨似灯将尽”的地步,统治阶级中那怕再有能力有手腕的英雄,也无法挽回“忽喇喇似大厦倾”的必然趋势了。

  [聪明累]曲是写凤姐的: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她一生制造了那么多的悲剧,自己也落得个“一场欢喜忽悲辛来”的悲剧下场。

  凤姐靠着她的聪明和才干在贾氏家族的明争暗斗之中,取得了把主奴上下玩弄于股掌的权势,捞到了成千上万的“体己”钱。

  可是她的“胜利”却像一条“蛀虫”把贾府的雕梁画栋从内里蛀空,加剧了这个败落家庭灭亡的命运。最后,这位贾府盛衰演变的中心人物也随着这座破败大厦的倾塌而粉身碎骨!

  作品的这种描写,实际上说明了在封建社会里,尤其是到了一定的转变关头,统治阶级一方面迫害了他们的反抗者,另一方面他们自己也不配有更好的命运。这是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性的。

  秦可卿

  贾家还有一个受尽创伤的灵魂,那就是性情忧郁,青春早逝的秦可卿。如果说凤姐是为权欲所迷自取灭亡,那么可卿则是为情欲所惑而招辱丧命的。

  秦可卿是宁府少爷贾蓉之妻,本来是被弃于养生堂的孤儿,是从抱养她的营缮郎秦业这个“寒儒清宦”之家嫁到“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贾府。

  这个出身寒门的姑娘,生得惊人的美。她在“十二钗”中是最美的:“其鲜艳妩媚,有似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她的性情“柔媚和平”,深得长辈看重,是贾母重孙媳妇中第一得意之人。

  出众的才貌赢得这一家族普遍的好感。但不幸的是她落到了禽兽不如的公公贾珍、浪荡公子的丈夫贾蓉的包围圈中。她的这种姿容和性格在腐败没落,以至她在“除了(大门前)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的宁府,就成了那些丧尽“天理”、“人伦”的老爷、少爷为发泄兽欲而追逐的目标。她死于公公贾珍的“爬灰”;死后,宁府讲排场,大出丧,家资挥霍殆尽。秦可卿的死集中暴露了贾府的荒淫无耻和豪奢糜费。

  写可卿的曲子是[好事终]: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暗示贾珍与她的乱伦是整个贾府败亡的起因,但作者后来删去了这个情节,不过仍可发觉一些蛛丝马迹。

  可卿生活的周围是个恶浊的男子世界。

  宁府不像荣府,有那么一个大观园女儿国。婆婆尤氏又谨慎贤良,为人和善,是个没口齿,没才干,锯子嘴子的葫芦般人物,连两个异母妹妹(尤二姐、尤三姐)也庇护不了,贾珍肆行无忌地拿她们当粉头取乐,她也只好装聋作哑。她不像王熙凤那样拿得起,放得下,捏得住。秦可卿真是遇上了“父兄丈夫力不能救,左邻右舍也不帮忙”的困境,她无时无刻要为自己的处境担忧。

  所谓封建礼教,在贵族老爷们手里,是要它松就松,要它紧就紧的弹簧,她缺少的是横在她和贾珍之间可以保护的屏障。她又没有家资巨万、权倾内外的娘家作靠山,这就使她的处境愈发危险起来。

  可卿要把这种极其复杂的关系处理得周全妥当,又谈何容易!她孤立无援,度日如年,欲生不能,就是求死也难。她的悲剧是那腐朽罪恶的势力,对她的精神上无休止的迫害及蹂躏的结果。

  秦可卿虽然生活在金窗玉槛、桂殿兰宫的贾府,那鱼獭毯上却留下她那一步一滴血的脚印。她那短短的一生,是从肉体到精神被虐杀的过程。

  对[好事终]曲应做何解释呢?

  我们知道,曹雪芹因脂观斋的劝阻,删去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其中包括“遗簪”、“更衣”等情节,共四五页。然而,却不仅没有相应地改动秦氏的册子的画面、判词和曲子,让人们依旧能辨出“庐山真面目”。难道果真是出于一时疏忽没有删尽?恐怕问题没有那么简单。这其中原因有三。

  首先,秦氏为了维护自己的“蓉大奶奶”的地位而违心地去让贾珍“爬灰”。曹雪芹对秦氏这种行径的批判,正反映了他在两性问题上的严肃态度,反映了他精神境界的高尚。

  其次,秦氏又毕竟是个受损害、受蹂躏的女子,她与贾珍的暧昧关系,罪责是在贾珍。所以,曹雪芹遂决定删去秦氏屈从贾珍淫威时的强言欢笑以及被婢女撞见后的羞愤自缢,而精心地留下一些能透露秦氏之死真相的必要痕迹。这样,便既不影响自己对秦氏的基本态度,又能使自己对秦氏的批判显得更合分寸些。

  再次,曹雪芹塑造秦氏这一形象的主要意图,是要通过它借以揭露贾府统治者的精神空虚、道德败坏,借以揭露封建地主阶级的腐朽性,并从而探讨贾府何以会子孙一代不如一代的原因,当然也就不能不以曲笔的形式,让人们窥出秦氏之死的本相。

  无论怎样,秦可卿的形象是一个美被摧毁的悲剧形象。无辜者受难,肆虐者扬威。掩卷之后,天寒岁暮、风凄木落之感,自然而然袭上心头。

  文学艺术不仅应该给人理解的东西,更应该给人的是“感受”。一切美的毁灭都令人感到痛惜,更何况是人的美丽的心灵、高尚的精神世界的全面崩溃!

  曹雪芹不只写了一个少女的心灵创伤,而且准确地抓到几乎是微妙到不易识别的各种心理状态,把握住了连她们自己也有口难言的隐衷,这不是任何作者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把握的。具有如此高的美学价值,不能不数曹雪芹为前无古人!

  那些聪明美丽富有才情的智慧女子,实在无可逃脱于天地之间,我们似乎清晰地听到曹雪芹那深情的呼吁及曼声的长叹!

  李纨

  与凤姐、可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稳重贤惠、本分随和的青年寡妇李纨。

  李纨既无权欲,亦无情欲,谨慎地躲避着是非之地。按理说,她是有权代凤姐做“管家奶奶”的,但她安分顺时,与世无争,满足于“稻香老农”的清静生涯,独居大观园稻香村,依贾母之命,统领众姊妹,并负监护之责。

  李纨是曹雪芹怀着悲悯之情,唱的一首挽歌。我们一接触这一人物就会感到那冷冷清清的色调。

  李纨从小就受《女四书》、《列女传》的熏陶,她是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指导下成长起来的大家闺秀。我们很少看见膏梁锦绣、秋月春花引起她思想上的什么波动,即使感情上发生小小的涟漪,她也会立即把它包裹起来,封闭它,窒息它,永远以镇定平衡的心境,去迎接命运对她的安排。

  身处竹篱茅舍,心如槁木死灰,李纨把人生的意义和希望都寄托在她那小小的儿子身上。脉脉的温情,使年幼的贾兰过早地懂得了母亲的甘苦,一盏孤灯,母子相对,浓郁凄凉的情味布满了空间。

  自从汉代董仲舒提出“三纲五常”,班昭指出“三从四德”之后,不知制造了多少人间悲剧!曹雪芹怀着无限同情,写出李纨那惨戚戚的一生——只不过是徒留下虚名儿供后人钦敬。

  写李纨的曲子是[晚韶华]:

  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那美韶华去之何迅!再休提绣帐鸳衾。只这带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气昂昂头戴簪缨,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

  曹雪芹以“虚名儿”三个字来写封建道德的虚伪和冷酷,实在是十分深刻的一笔。李纨青春丧偶,奉亲养子,心如死灰,她把自己的青春、心灵埋葬在“三从四德”的闺范中,盼子成立,母凭子贵,坐享荣华,这正是封建社会的楷模表率。

  但曲子暗示她不久早逝,内中不无讥讽之意。又一个青春女子被旧封建道德和礼教吞噬了!

  巧姐

  在千红万艳萎落凋零的巨大悲剧舞台上,还有一朵小小蓓蕾的痛苦遭遇,这就是凤姐的女儿巧姐的悲剧。

  [留余庆]曲是说巧姐的:

  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她还在垂髻之年,就要被人(狼舅王仁、奸兄贾环)卖掉做外藩王爷的偏房。想想她小时和板儿抢佛手时的情景吧,那么多奶妈儿、丫鬟哄着捧着,在风地里吃了块糕,就要生病了,又是请医服药,又是烧纸送崇。如此娇贵,不单因为她生在这钟鸣鼎食之家,更重要的是她有掌握贾府经济命脉,而且威重令行的母亲王熙凤。但是,“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的凤姐终于撒了手,她种下的善因恶果,苍穹在上,还未来得及加减乘除,就已经在人世间迅速地产生反响。

  贾琏、凤姐一生的搜刮不下五七万金,只张金哥一案就安享三千两,如今她们那模样儿好得很的女儿巧姐,也要论身价银子去卖了,竟逼得这个女孩子没有立足之地!好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凤姐周济了刘姥姥,亏她想出了办法,把巧姐扮成了青儿的模样,逃出了虎口。

  巧姐的遭遇让我们看到了封建贵族赖以维持正常秩序的伦理道德,已沦丧到贩卖自己的至亲骨肉的地步,诗礼揖让的薄纱已被揭去,赤裸裸地露出了人欲互相吞噬的真面目。巧姐悲剧的深刻性正在这里!

  珍帘绣幕、画堂绮筵的生活,对上述几个女子来说是太短暂了。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度以及植根在这片土地上的精神文明,是不允许她们有一个合理的生存条件的,是不允许她们为自己的幸福说一句话的。绣阁千金尚且要含着眼泪向做女儿的黄金时代告别,更何况那平民的女儿。

  刘姥姥收养了巧姐,巧姐在农村纺织耕作,自食其力,走上了一条崭新的生活道路。在历尽风波之后,这个归宿自然值得庆幸,所以曲文叫[留余庆]。巧姐的结局与其他十一人已有了本质的不同,反映出曹雪芹思想中存着某些接近劳动人民的因素。

  高鹗续书将巧姐嫁与“家资巨万”的乡村财主为媳,是完全违背曹雪芹原作构思的败笔。

  (本文分上、下两部分连载于《闽江学院学报》2003年第6期、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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