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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红楼梦》的四对艺术辩证法

  谁也说不清,究竟有多少文学作品,在历史长河中逐渐像泥沙一样沉淀下去了,而那些流传下来的至今依然熠熠闪光的优秀篇章,相比较来看毕竟是极少数。文学,自有它自身优胜劣败、生存竞争的规律,一部分古典作品能流传到今天,必然有其存在的理由。《红楼梦》是值得中国人民骄傲的一部书,在《红楼梦》所写的四百多个人物中,给读者留有鲜明印象,甚至像熟人似的“活”在眼前的,就有好几十人。一部小说,能一下子提供这么多活生生的艺术形象,不仅是在中国,就是在世界文坛上也是十分少见的。二百多年来,对这部书的研究经久不衰,人们从思想、艺术、考证等方面反复进行探讨,取得很多成果。只有那些塑造了鲜明深刻的艺术形象的作品,才有久远的将来。《红楼梦》作为中国古典小说的一座高峰,继承和发扬了我国文学创作的许多优良传统。研究小说创作规律,总结艺术经验,这部书不能不称之为典范性的作品。本文试从正面和反面,对立和相似,反应和抉择,独特和异常四对艺术辩证法论证之。

  一、正面和反面

  清人邹弢的《三借庐笔谭》中,记着这么一件事:邹弢和老友许伯谦论《红楼梦》,一个尊林抑薛,一个尊薛抑林,甚至“一言不合”,“几挥老拳”。这有趣的现象正好说明,《红楼梦》的作者并没有在书中直接提供对人物定性的现成答案。它不像一些现代小说,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面目清晰,泾渭分明。《红楼梦》所提供的只是一幅幅现实生活的图画,而把对人物现象的理解和认识留给读者。今天,对林、薛二人,可以说是已有定评了,不过在一般读者中,尊薛抑林的仍然大有人在。固然,对人物的评价,有的不免掺杂个人的好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但这种误解,恰恰反映出《红楼梦》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突出的特点,从读者看是误解,从作者看却是匠心。

  在《红楼梦》中,可以看到这么一个普遍的现象:正面人物身上,几乎都有一些令人讨厌的地方;而“反面”人物身上,又几乎都有一些令人喜爱的地方。按照今天对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的理解,这似乎是不能容忍的。林黛玉是个封建叛逆者,可是生性孤癖多疑,尖酸刻薄;反过来,封建意识浓厚,“心怀叵测”的薛宝钗,却又温柔敦厚,体恤下人。如果让林黛玉具有薛宝钗的优点,让薛宝钗具有林黛玉的缺点,那么这两个人物就成了“标准”的好人和“坏人”了。谁为正面,谁为“反面”,就一目了然,也用不着邹弢和许伯谦“几挥老拳”了。但作者偏偏不这样做,偏偏要留下一点不完满、不舒服。而且,对这些和人物的基本倾向不相统一的性格特点,作者往往又加以强化和渲染,以至这些非本质的特征甚至把人物的真实面目掩盖起来。在书中,我们看到的是袭人对宝玉的温柔体贴和精心照顾,可这主要是奴性;而在贾母保护鸳鸯、保护小和尚的行为后面,却隐藏着对黛玉的“冷酷无情”的态度。这就是使一部分不善于深入分析的读者产生误解的原因。

  当然,这不是故弄玄虚,也不能简单归结为作者纯粹主观的理性的安排。从生活出发去塑造人物,而不是从理论出发去塑造人物,这才是《红楼梦》中的人物具有艺术魅力,能让人反复揣摩、体味的根本原因。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如正面和“反面”这样抽象的概括和分类,自然就取消了现实生活本身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我们不能否认对人物必须有基本的认识,必须抓住本质方面,但这不是问题的全部。生活是如此复杂多变,这就不容许对人物的性格作简单的分类和定性:正面人物一定要性格完美,“反面人物”只能丑陋不堪。

  在《红楼梦》中,那些似乎和人物的基本倾向有矛盾的性格特征,实际上非常和谐地统一在一个人物身上。黛玉的孤癖多疑、争强好胜,和她失去父母和财产,既自命清高又自惭形秽,同整个生活环境格格不入显然是密切联系着的。所以,当凤姐说有个戏子的扮相像黛玉,别人也都附和时,黛玉就大生其气,认为“拿着我比戏子,给众人取笑”。对诸如宝玉、黛玉、晴雯这些人身上的弱点和缺陷,不能表面地片面地加以理解,要把它放在形成这些弱点和缺陷的具体环境、人物基本的思想性格中加以考察。一旦我们这样做了,那些似乎不相统一的性格特点,往往会表现出新的意义。“反面人物”也是如此。薛宝钗在书中一直是以知书识礼、温柔可亲的形象出现的。但是,只要把这些优点和她在滴翠亭旁使金蝉脱壳之计,以及逗引宝玉看她的金锁这些行为联系起来,她的那些优点,就成了夺取宝二奶奶位置所采用的笼络人心的手段了。不管是正面人物还是“反面人物”,那些似乎和基本倾向相矛盾的性格特点,实际上都有其深刻的社会属性和内在的必然性。认识到这一点,正面人物身上那些令人讨厌的地方就变得可以理解,甚至寄予同情了,而“反面人物”身上本来令人喜爱的地方,却更使人对之产生憎恨和厌恶的感情。表面上的矛盾,本质上的统一,形象就更加丰满,更加深刻了。

  这种创作手法所包含的艺术上的道理,很值得探讨。它通过反向推理还原事物的本来面目,是符合艺术辩证法的。当然,这完全得力于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全面把握和深入理解。作者对人物不满足于、不局限于表面的认识,而是放在整个历史背景上,尽可能深入地了解生活的本质,从而使他对所谓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有不同凡响的创造,能看出那些似乎矛盾的性格特征的内在的统一关系。我们不能肯定作者是通过自觉的明确的意识来把握这些人物的,但是他分明从现实生活中,敏感地闻到了新时代新人物的新鲜气息,以及那些注定要“灭亡”的人物身上发出的尸臭味道。宝玉不读书,爱在内帏厮混,这使他在表面上类似于薛蟠这样的花花公子,但在两个人类似的行为后面,却有着性质完全不同的思想出发点。宝玉偷看《西厢》,在他不读书的行为中注入了新的因素,他对受迫害的女子寄予的深切同情,也在他爱在内帏厮混的行为中注入了新的因素。他不像薛蟠那样,只把女人当做玩弄的对象,而是在“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这样难能可贵的思想支配下采取行动。一个在传统观念看来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却包含着追求理想、追求进步的合理内核。如果不是对人物形象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宝玉身上那些似乎令人讨厌的地方,就不会给人另外一种体会了。反过来,像贾政这样恪守圣人遗训,循规蹈矩的标准的“好人”,在作者笔下又是这般的无能。为官不能治政,为父不能理家,处处碰壁。他那种所谓正派,更充分表明这个阶级已经衰败,已经没有前途。

  二、对立和相似

  读者的思维被书中的人物所左右,这是好现象。当谈论黛玉时,宝钗就不召自来,顽强地迫使我们谈论她。而说到袭人,又自然地会想到晴雯。这是很奇妙的。在《红楼梦》中,像这样在人的头脑中自己结成对子的,还有迎春和探春,凤姐和李纨,贾赦和贾政,尤二姐和尤三姐……更使人惊异的是,联想的纽带,竟然主要不是建立在人物的相似上,反而是建立在人物的对立上。能把人物写得自己去结成对子,说明形象活起来了。这些对立的人物形成一个拥有相当数量的群体,可见它决不是作者的“无心插柳”之作。作为塑造人物形象的一种手段,运用得如此自觉、如此有效,是曹雪芹的过人之处。

  对立就是区别,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区别,它带着一种相对的性质,具有一般的区别所没有的特殊联系。而被这种相对立的联系着的,恰恰是这两个人物最突出最鲜明的性格特征。当然,人物的对立不是依靠对其抽象的本质的认识,不是从他们属于什么阵营、什么阶级而分析出来的。他们在读者头脑中不是变为概念存在,而是像两个真实的人那样活着。宝钗和黛玉的对立,不能仅仅看作卫道者和叛逆者的对立,不仅仅是思想的对立。这是两个活生生的人,各有其丰富的内心世界。第二十七回《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写薛宝钗偷听了丫头的谈话,不赖别人,偏偏赖在黛玉身上,当然并不是因为黛玉是叛逆者;第四十回《金鸳鸯三宣牙牌令》,写黛玉行酒令讲了《西厢记》和《牡丹亭》;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写宝钗在谈话时,“审问”并善意地批评了她,也不仅仅因为她把黛玉看作情敌。

  但是,《红楼梦》在这方面的特点,更重要的并不表现在直接通过人物的矛盾纠葛来写对立。凤姐和李纨、迎春和探春,就不存在剑拔弩张、你死我活的性格冲突。她们各有自己活动的天地,平时也互不干涉,却仍然不失为对立的形象。这究竟是怎样联系起来的呢?

  相对立的人物形象,几乎都有十分相似的身份,或者同是兄弟,或者同是妯娌,或者同是表亲,或者同是丫鬟,或者同是小姐。这个特点就是使他们之间产生特殊联系的重要原因。相似的身份说明相似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这就为我们认识这些对立的人物提供了一个“参照物”,为比较提供了基础。有这个相似和没有这个相似,是大不一样的。尤氏和尤二姐、尤三姐尽管是姐妹,但因为她早已嫁给贾珍为妻,身份和生活环境与“二尤”相差很大,就较少把她和两个妹妹联系起来。而尤二姐和尤三姐,同样寄人篱下,社会地位很低,又同样面临悲惨的命运,才更使我们认识到尤二姐的懦弱糊涂、随遇而安和尤三姐的洁身自好、嫉恶如仇。没有这种相似,“红楼二尤”性格上的对立就不会表现得这么明显、这么突出了。

  《红楼梦》中的人物,之所以不会像某些现代小说中的人物那样,产生类型化的倾向,不会有了粗暴急躁的队长就有循循善诱的书记,有了泼辣能干的老婆就有黏黏糊糊的丈夫,那是因为作者并不把对立绝对化,不把在对立中塑造人物当做唯一的手段。在《红楼梦》中,有对立的人物,还有相似的人物;和一个人对立,又和另一个人相似。黛玉和宝钗对立,又和晴雯相似;晴雯和袭人对立,又和芳官相似;贾珍和贾敬对立,又和贾琏相似。这种复杂的现象和生活本身一样,也让读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更准确、更细致地把握人物性格的特点。相似并不是相同,相似的人物彼此不会相混,就在于作者揭示人物性格上细微的差别。因其相似,这一点细微的差别也就特别显眼。这方面,《红楼梦》和《水浒传》有共同之处。鲁智深不同于李逵,正是在拳打镇关西时,想到进监牢没人送饭而偷偷溜走这一点上让人区别开来的。对相似的人物来说,这种差别是极其重要的,它确定了这个人物区别于相似人物的本质特点,把握住他们之间的细微差别,也就把握住两个人物的性格。宝玉被打之后,有一次支开袭人,叫晴雯送两条旧手帕给黛玉,黛玉马上领悟了宝玉的用意,晴雯却自始至终百思不得其解。一个“身为下贱”的丫头,尽管“风流灵巧”,终究是难以理解公子小姐之间卿卿我我、带点病态的情趣的。抄检大观园时,晴雯明知处境不利,仍旧“豁出去”进行斗争;潇湘馆同样被抄,黛玉却能默默忍受。尽管两个人一向都不甘心屈服于人,可是在和贾府的主子斗争方面,晴雯却比黛玉勇敢得多。袭人历来被当作宝钗的影子,两个人同样老成持重、心机颇深。在金钏自杀之后,袭人“想起素日同气之情,不觉流下泪来”,宝钗却笑着安慰王夫人,甚至反诬金钏“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这一哭一笑之中,怎么可能不带着生活的鲜明烙印呢?我们不能不赞叹作者对人物性格的精神分析之准确。这些细微的差别之所以令人久久难忘,就因为它们不是随便贴上去的个性标签。差别是细微的,却都有促使人物产生不同行为的性格上的充足根据。

  有相似中的对立,又有差别中的相似;在相似中写对立,又在差别中写相似。曹雪芹把它们融合在一起,交织在一起运用,人物就产生了性格上的不同侧面。每个人物都是一面三棱镜,在它里面同时反映出好几个生活的侧面来。几十面三棱镜互相映照,就组成《红楼梦》光彩夺目、绚丽多姿的人物画廊。

  三、反应和抉择

  《红楼梦》的开头,可以比为电影的“推镜头”,这个镜头最早对准的是姑苏城的葫芦庙。然后通过贾雨村做林黛玉的老师,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黛玉、宝钗先后进入贾府,逐渐向贾府推近。从深入贾府内部生活这一方面看,不少人注意到第六回《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在全书结构中的作用。但是,真正初步展示贾府生活面的,却应该是紧接着第七回《送宫花贾琏戏熙凤》。如果说前面用的是“推镜头”的话,那么周瑞家的送宫花可以称为“摇镜头”。通过送宫花的情节,这个镜头从薛家母女“摇”起,经过迎春、探春、惜春、凤姐,最后到宝玉、黛玉。可以说,把这部小说最主要的一干人的日常生活都“拍摄”进去了。在这个“摇镜头”里,不仅展示了各人不同的生活面,而且通过人物对宫花的不同反应,显示了人物的不同性格。

  薛姨妈把宫花交给周瑞家的,特意对王夫人说:“姨娘不知道,宝丫头怪着呢,她从来不爱这些花儿粉儿的。”这是爱吃“冷香丸”的宝钗对宫花所抱的态度。宫花送到迎春和探春手里,两个人都“欠身道谢”。无论是生性懦弱的迎春还是清明志高的探春,这样的反应都符合她们各自的性格。惜春见到宫花,却引出她要去当尼姑的一番半真半假的笑话。凤姐则把宫花分出两只送给小蓉大奶奶,暗示了她和秦可卿,甚至还有贾蓉亲密微妙的关系。自幼爱红成癖的宝玉一听说是花儿,马上伸手接过匣子来看,黛玉却只就宝玉手里看了一下,先问:“还是单送我一人的,还是别的姑娘们都有呢?”当知道别的姑娘都有的时候,又冷笑说:“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送宫花,这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琐事,却碰撞出人物性格的火花。各种不同的反应,都不同程度地联系着人物的思想性格。尤其是黛玉,这是她进入贾府之后,第一次让我们认识她的自爱自尊,又心胸狭窄。几枝小小的宫花,派上这么大的用场,并不是宫花本身有什么奥妙。作者设计的这些不同反应,没有什么主观随意的东西,每个反应都是深入、精细、准确地分析人物性格的结果。离开对性格的分析,人物的反应就只能是一般的反应而已。无论是惜春,还是宝玉、黛玉,在不注意分析性格的作者手里,大概也只能“欠身道谢”了。

  任何一种写作技巧,说到底都是来自生活的。人们在生活中怎样认识一个人,便可以在小说中怎样去表现一个人。通过人物的反应来刻画性格,正是因为人在生活中总是从性格出发对事物作出不同反应的。对生活中的事物或现象,有内心的反应,往往紧跟着就有外在行为的选择。反应和抉择,情况不同却紧密联系,它同样产生于人的思想性格、产生于性格和环境的矛盾。亚里斯多德说:“如果明白表示某种抉择,人物就有性格。”通过人物的行为动作来刻画性格,这是我国古典文学创作的优秀传统。甚至在司马迁的《史记》中,也采用这种手法表现历史人物。让一系列人物围绕同一件事,显示各自不同的反应和抉择,最大的优点便是通过比较来认识人物。和周瑞家的送宫花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还有逼嫁鸳鸯、抄检大观园等。发生在贾府的这些大事件,迫使每个主要人物作出反应和抉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动机,反应和抉择也就彼此不会相混。而读者通过这些只属于一个特定人物的反应和抉择,就不难根据作者所提供的具体情境,揣测其内心,认识其性格。在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中,同是小姐,惜春吓得不知如何是好,搜出丫鬟入画的一大包银子,就对凤姐说:“嫂子别饶她……”而探春却“秉烛而待”,不许搜她房中任何一个丫头的东西,甚至打了王善保家的一个耳光。同是开箱子,袭人是自动打开,晴雯却将箱子扳开,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下一倒……同是搜出的东西,入画跪下来哭诉求情,司棋却“并无畏惧惭愧之意”。种种反应和抉择,同样符合人物性格,彼此不会相混,显得十分自然,似乎信手拈来,可又煞费苦心。

  贾蓉在《红楼梦》中是着墨不太多的人物。但是有个地方,作者通过写他的反应和抉择,一下子把笔力透入他的内心。第六十三回《死金丹独艳理亲丧》写贾敬去世,贾蓉和父亲贾珍赶到铁槛寺,就放声大哭,“从大门外便跪爬起来,至棺前稽颡泣血,直哭到天亮,喉咙都哭哑了方住”。紧接着贾珍打发他先回家看看,一踏进家门,贾蓉又马上和尤二姐调笑,抱着丫头亲嘴。写悲伤,写得痛彻肺腑;写欢喜,又是那样忘乎形色。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发生在紧相连接的时候,就产生了强烈的艺术效果。在这里,难道还需要作者作什么评价吗?贾蓉在不同环境中的不同行为,剥去了他的伪装,活画出这个花花公子的本来面目。对他的反应,作者并不是和别的人物进行比较,而是通过自身行为的比较来达到目的的。从一个行为过渡到另一个行为,每个人活动的进程,都必然会沿着自己思想性格发展的轨迹。这种表现手法的生活依据就在这里。所以贾政在对宝玉大加笞挞时,刚刚气得泪流满脸,贾母一来,又赔起了笑脸。贾雨村判断葫芦案,暗中袒护贾府亲戚,又修书表功;一旦贾府出了事,却狠狠踹了一脚。这些人物形象之所以都很鲜明,和作者在处理反应和抉择时采用的方法是有很大关系的。

  但是,并非任何一种内心的微妙的活动,特别是情感的活动,都能通过行为动作反映出来,这种手段并不是万能的。同样是表现思想的矛盾和无法解脱的内心痛苦,《安娜·卡列尼娜》就直接对安娜的心理活动作直接的细致的剖析,而《红楼梦》写宝玉,却只给他嘻嘻哈哈、疯疯癫癫的外表,通过生活的异常作间接的反映。《红楼梦》写人物的反应,很少直接揭示内心微妙的活动,只有第二十九回《痴情女情重愈斟情》,写宝黛二人的内心独白;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写黛玉的所喜、所惊、所叹、所悲等处,是个例外。

  四、独特和异常

  《红楼梦》中几十个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相当一部分在书中的地位是次要的,甚至是十分次要的。他们大都少有机会来表现自己的种种反应和抉择,可是仍不失为性格鲜明的形象。作者一定掌握一种十分经济而有效的表现手法,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这一对对矛盾,《红楼梦》要比一般的小说解决得好。

  在十二个从苏州买来的女戏子中,除了怡红院的芳官着墨较多之外,给人印象最深的要算龄官了。龄官忧郁的性格、心事重重的内心状态,是从第三十回《龄官画蔷痴及局外》中,她在地上一气写下的几十个“蔷”字中流露出来的。作者因为给她设计了一个异乎寻常的行为,竟使她的形象超越了其他的女戏子,在读者心目中占据了一个虽然不大却十分明显的位置。焦大的性格,则表现在他身为奴才,居然破口大骂主子“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而贾芸给人留下的深刻印象,很重要的一点,在于他呈给贾宝玉一张“不肖男芸恭请父亲大人万福金安……”的帖子。这三个并不重要的人物,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作者都给他们设计了一个违反生活逻辑的异常行为。

  正因为次要人物往往少有机会来表现自己,所以对他们来说,寻常的行为是起不了大作用的。寻常的行为只能产生一般的印象,而异常的行为,因其违反常理,出人意料之外,就往往有一种振聋发聩的效果。异常,就是矛盾;有矛盾,才启发人思考。它常使人去探究产生这种异常行为的内外因素,从而有所发现。异常当然绝不是异想天开,从生活的逻辑看是异常了,从人物的性格逻辑看却是正常的。焦大骂主人,表面上看违背奴才的本分,实际上正是基于他根深蒂固的奴才性,以及曾经救过主人命的这点资本。这两个方面,形成了焦大独特的性格逻辑。如果让焦大写“不肖男……”的帖子,反过来要让贾芸破口大骂主子而被塞一嘴马粪,异常是异常,可是违反了人物性格的逻辑,对形象的塑造不仅没有丝毫帮助,反而弄巧成拙。一般地说,从异常的行为中,都可以看到性格和环境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得不到正常的解决,就产生异常的行为。

  当然,这并不说,异常的行为只能属于那些次要人物,只不过对次要人物更有意义罢了。事实上,《红楼梦》的一些主要人物,也有过异常的行为。黛玉临死前的微笑、探春不认赵姨娘、晴雯“撕扇子作千金一笑”,这些异常的行为对刻画人物性格,同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红楼梦》中,只露一面就消失的人物也是不少的,其中之一,就是宝玉在去铁槛寺的路上,邂逅的那个庄户人家的姑娘二丫头。这个瞬息即逝的人物,之所以让人难忘,就是在村姑野妇们发愁无处回避的时候,她却阻止宝玉动纺车;在主动摇给他看的大胆行动中显露其天真、单纯的性格。在对人物性格作出分析的基础上,作者给予她一个区别于其他人的独特行为。这样的行为虽然并未违反生活逻辑,但因其独特,同样使形象鲜明突出。假如选择的不是只有这个人才会有,而是许多人都可能有的行为,那么涂上几笔就要让这些次要人物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是很困难的。表现次要人物,那是所有平常人都可能有的行为,可以置之不理,但那些唯独他自己才会有的行为,一定要抓住不放。这就是《红楼梦》塑造人物形象的一条成功的经验。

  没有一般,便显不出独特。通过对这种独特行为,进而对人物的认识,往往是在和其他人的一般行为相比较之后才获得的。比较是认识事物的基本方法,有比较才有鉴别。究竟独特不独特,要从一般的行为中看出来,行为的独特,离不开那些一般行为的陪衬。还是那个龄官,当宝玉来到梨香院,别的小戏子都“笑迎让坐”的时候,只有她“独自躺在枕上,见他进来,动也不动”。贾蔷买了雀儿来玩,众女戏子都笑了,“独龄官冷笑两声,赌气仍睡着去了”。刻画主要人物,也是这样。秦可卿死后,贾珍到荣府请凤姐,一声通报,“唬得众婆娘‘唿’的一声,往后藏之不迭,独凤姐款款站了起来”。在这里,没有众婆娘往后藏之不迭的行为,是显示不出凤姐款款站起来那种独特的风姿。

  独特和异常,虽然表现手法有所不同,但都涉及人物行为,是人物行为描写的特殊方法。正因为不是一般和寻常的,就要求比一般和寻常的行为描写更严格,更讲究推敲。只有深入剖析人物性格,把握不同的性格逻辑,考虑性格和环境的矛盾关系,才有可能产生出符合人物性格,符合特定环境条件的独特或异常的行为。

  (原载《红楼梦学刊》200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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