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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罗王之学的形成

  郭沫若20年代末谈到研究中国古代社会时说:“大抵在目前欲论中国的古学,欲清算中国的古代的社会,我们不能不以罗、王二家之业绩为其出发点了。”这是最早将罗、王二家并力协作、研究新发现史料取得的学术成就联系在一起的。后来的学者又把他二人在甲骨、金文和其他新资料方面与古籍相结合,创立古史和古文献研究新方法获得的成果,称之为“罗王之学”。陈梦家在《殷虚卜辞综述》中将“罗王之学”归纳为六个方面的内容:“1)熟习古代典籍;(2)并承受有清一代考据、小学、音韵等治学工具;(3)以此整理地下的新材料;(4)结合古地理的研究;(5)以二重证据治史学和经学;(6)完成史料之整理与历史记载之修正的任务。”陈氏对罗、王治学成果的总结,比较全面综括了他们二人创造性地治学方法和时代特征,点出他们在国学研究领域诸多方面超越前人的原因所在。由此我们可以知道,甲骨学是“罗王之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罗、王以新的角度,应用新的方法进行科学研究,结出的学术硕果之一,对该学科最初的建立和对后世的影响极大。然而,甲骨学并不等同于“罗王之学”,后者包容的范围更广,这样我们才能准确地理解“罗王之学”的内涵。

  “罗王之学”的形成不是偶然的,虽然他们二人有各自的治学经历,但是后来在这条发掘弘扬祖国文化遗产的途径上,两人合作互补,共同创立起“罗王之学”。青年时代的罗振玉已经熟读经史,自习训诂和文字学,明了版本目录,爱好金石书籍,又不为科名所诱,故二十岁前后扎下了坚实的国学根基。近世学者张舜徽曾评论说,罗氏的早年著作“治学谨严,考证精审,是承乾嘉学者们的学术风气一脉而来的。当他青年时期,海内宿学鸿儒如江宁汪士铎、德清俞樾,都以耄耋之年,久享盛名。他们都对罗氏二十岁时所写的《存拙斋札疏》颇为重视。汪士铎亲为撰跋,俞氏采取其精语入《茶香室笔记》。可见,罗振玉在很年轻的岁月里,就已成为清末学术界的知名人物了”。不同时代的学者,对罗氏青年时代的学问的共识表明,二十岁左右的罗振玉学业上已趋成熟,传统文化造诣较深,为其日后开拓国学研究新领域奠定了基础。

  王国维成为国学大师的途径与罗振玉迥异,进入中年以后才尽弃前学转向国学研究的,而这一转变,与罗氏的影响有着密切关系。1911年12月,王氏随罗振玉东渡日本后,仍在从事文学戏曲研究,这在《王国维年谱新编》和王致缪荃孙等人的书信排出的时间表,可以看出直到1913年,他的主要精力仍是放在文学方面。而在同时,罗氏在大量收集古器物、古籍的基础上,已进行研究、编撰、校勘、印行,开始进入自己从事国学研究的高峰时期。有一定国学基础的王国维面对这一切,不能不考虑自己的发展方向,况且为了生计,他当时还任《国学丛刊》的编校,并经常听到罗氏谈自己在国学研究中的心得,这些耳濡目染也不能不产生影响,特别是罗氏对他谈学术得失,说近世学者疑古文《尚书》,疑《尚书》孔注,疑《孔子家语》等,是对的,但从崔述著《考信录》,疑古之风大涨,多怀疑不必疑的。至于“欧西之学,立论多似周秦诸子,若尼采诸家学说贱仁义、薄谦逊、非节制,欲创新文化以代旧文化,则流弊滋多”。要使我国“三千年之教泽不绝如线,非矫枉不能反”。所以劝王国维专研国学,而先于小学训诂植其基,并说“公年方壮,余亦未至衰暮,守先待后,与子共勉”。这是罗氏的肺腑之言,这很容易使人联想起他少年时代所欣赏的陆诗“外物不移方是学”,“百家屏尽独穷经”。至于这一观点是否有道理,在多大程度上有道理,自有后人评论和历史的检验。但当时确实打动了王国维,罗氏在《海宁王忠悫公传》中,回顾了这一段论学术得失的往事,接着写道:

  公闻而悚然,自怼以前所学未醇,乃取行箧《静安文集》百余册,悉摧烧之,欲北面称弟子。予以东原之于茂堂谢之。其迁善徙义之勇如此,公既居海东既尽弃所学,乃寝馈于往岁予所赠诸家之书。

  从此,将大云书库向王敞开,藏书、古器物、各类拓本任其“搜讨”,并介绍他与国内外学者相识或建立通讯联系,使王氏有了一个良好的研究国学的条件。王国维与罗氏的关系更为密切,在海东每著一书,事先都要同罗商议体例,衡量得失。几年时间,王氏学业精进,达到“所造乃益深且醇”的程度。

  罗氏所言确为实情,这在王国维的一些著作里也经常提到,如《国朝金文著录表自序》中说:

  东渡后,时从参事(按:指罗振玉,曾任清末学部参事)问古文字之学,因得尽阅所藏拓本。

  王氏在《殷墟书契考释后序》中也谈到:“余从先生游久,时时得闻绪论。”这里的“从先生游”,是指王以师礼事罗。尽管罗氏不以师自居,但他毕竟竭其所能启发和指导王氏进入国学研究领域,并充分利用现有条件让王氏发挥其聪明才智。罗氏在《三代吉金文存》序中说:

  往居海东,亡友王忠悫公从予治古彝器文字之学,予以古金文无目录,劝公编《金文著录表》。

  这一建议被王国维接受后,罗氏又与王氏商量如何作《金文著录表》才能收到最佳效果。王国维当时这样写道:

  参事属分别其已著录者与未著录者,将以次编类印行。又属诸家之书列为一表。

  从王氏致缪荃孙的信中得知,他自1913年春至1914年秋,陆陆续续阅读金文书籍和拓本一年以上,他在信中说:“比年以来拟专治三代之学,因先治古文字,遂览宋人及国朝诸家之说。”经过一番努力,不仅熟习了金文资料,掌握了内容,而且从中得到启发,始“悟古代宫室之制”,拟以金文、甲骨文材料撰写《明堂庙寝通考》,成为研究周代礼制的重要著作。

  王氏欲治三代之学的愿望强烈,故还把研究和圈点《三礼注疏》、段氏《说文解字注》作为课业,每日必读,与阅读整理金文齐头并进,相互参证。当他闻知所论三百年来小学盛衰史,得到嘉兴沈子培(曾植)“以为可言古音韵之学”的评价后,很想找到研究音韵训诂的名师,经罗振玉介绍与沈氏相识,请教古音韵学。沈氏关于字源和音源的指点,王氏受益匪浅,后来关于《尔雅》和《方言》方面的研究成果,似都导源于此。

  留居日本的几年间,王氏彻底改变了治学道路,努力钻研经史、小学、音韵、金文、甲骨、简牍等文献和出土文物资料,具备了全面研究国学的条件,为他后来迅速跻身学术界名流,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也正是在此期间,他与罗振玉结成了学术上的挚友,在国学研究领域相互启发、切磋,彼此补充,成为他们以后交往的主流。

  由上述得知,罗、王对古代典籍知识和清代考据方法已烂熟于胸,正好遇到前所未有的古器物和金石文字材料的大量出土,时代呼唤有志者对出土资料进行整理和研究,罗、王就是肩起这一历史使命的人。众所周知,罗振玉对于甲骨文、金文、碑刻、玺印、青铜器和其他明器做了大量的搜集、整理、刊布工作,王国维也不乏这方面的著录,《戬寿堂所藏殷墟文字》是他编著的甲骨学著作,而且还附有考释。二人合作编辑和考释的有《齐鲁封泥集存》、《流沙坠简》等。1913年是罗氏劝王国维转攻国学的关键时期,促王读经史、金文的同时,又让其从实物中悟到治国学的意义,故将1909年收自山东滕县的封泥由王类次。王氏在《齐鲁封泥集存》序中说,罗氏欲补《封泥考略》之缺,“因属国维就《考略》所无者,据《汉书表志》为之编次”,并说封泥“较古玺印为尤多,其足以考正古代官制、地理者,为用至大”。因而,在序中利用封泥详细考证了汉代的官制和地理的沿革。1914年考释《流沙坠简》更表现出王氏“熟精史汉”,已在国学研究上大显身手。总之,罗、王,特别是罗氏整理和刊布了大量出土材料,为国学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新材料。

  在日本,切磋论学是罗、王交往的主要活动。王氏回国后,在上海仓圣大学负责编辑《学术丛编》时期,两人书信往来极为频繁,如1916年一年内王氏致罗氏的书信近百封,其内容都是讨论学术、交流治学心得的。这种密切关系必然促进他们在学术上取得较大的成就。罗振玉撰写的《殷虚书契考释》是第一部具有完整体系的研究甲骨文的著作(见第六章),就文字考释而言,王氏在《后序》中高度评价该书是“三百年来小学之结束也!”后来还为增订《考释》提过很好的意见。他在致罗氏的信中说“今日草《殷礼小记》”,“皆祭礼事,补公《考释》所未备也”。罗氏在增订《考释》中采纳王氏之说的地方,也都一一有所注明,修订《考释》时也曾向王氏征求过意见,如王氏给其他人的信中说“叔言参事归国后,现寓天津,其于《书契考释》补正前稿甚多,但尚未写定印行”。此时王氏居上海,了解远在千里之外罗氏修订《书契考释》的详情,显然是罗氏通过种种方式让王知道修订的全面情况。可见罗、王都把对方视为学术上的挚友。这种交往在王氏所著《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中,表现尤为突出。罗振玉致王国维书云:

  上甲之释,无可疑者。……周人尚用此字,兮伯吉父盘之兮,即兮甲也。……

  在另一封信中罗氏又说:

  前书与公论“即上甲二字合书,想公必谓然,今日补拓以前未选入之龟甲兽骨,得一骨上有”字,则竟作“上”,为之狂喜。已而检《书契后编》,见卷下第四十二叶“上甲”字已有作“者,又为之失笑。……卜辞”上“字多作”,“下”字作“……又”上帝“作”帝“其为”上“字无疑。”为字之省,亦无可疑。不仅可为弟前说之证,亦足证尊说之精确。……

  王氏读到罗氏两通书信后,作按语曰:

  丁巳二月(1917年),参事闻余考卜辞中殷先公、先王,索稿甚亟,既写定,即以单叶寄之。复书两通,为余证成“上甲”二字之释。

  上揭书信和按语,记有他们各自为对方在学术上获得新成果而高兴的言词,罗读王氏的文章后“忻快累日”,并说“继我有作者必在先生”,而王拿到罗氏的书信“开缄狂喜”,在此之前拟作《籀篇疏识》时曾与罗氏通信说:“此事唯先生知我,亦唯我知先生。然使能起程、段诸先生于九原,其能知我二人,亦当如我二人之相知也。”这些事实表明二人都为对方在学术上有新的发现和创见而欣喜,故王氏把他们之间的学术往来同清代小学家们相比,可见罗、王在学术方面的交往非同一般。现在保存下来的王国维致罗振玉书信近三百封,几乎占了王氏与朋友通信的三分之二,其中又以回国后在上海与罗氏通信居多。在众多讨论学术的信札中,也间有谈及买卖书画者,这是因为王氏到仓圣大学办杂志面临停刊的危险,又与校方相处不佳。罗继祖据往来书信等论到在这种情况下,“观堂眼看要威胁到他的生活,不得不事先作准备”,故想出“做点书画买卖作调剂”的方案。罗氏闻讯代其筹划以后生计,由于编辑杂志事又有转机,加之“观堂于书画不是‘里手’,做书画买卖之事后来并未能实行”。不久经罗氏推荐,王国维为乌程蒋汝藻撰《藏书志》,王氏生活来源有了保障,这就为他从事国学研究解除了后顾之忧。翻开集王国维学术成就精华的《观堂集林》便可看出,他利用出土文物、甲骨文和金文,结合文献写出的研究商、周历史的不朽之作,大多是这一时期完成的。如《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和《续考》、《殷周制度论》及有关甲骨、金文的序、跋等,还有关于敦煌学的论文、序跋等也都是在这一时期撰写的。也就是说,学术界公认的利用地下新材料研究国学的“罗王之学”即形成于这个时期。王氏进入清华园后,虽然在金文和敦煌文书等方面陆续有新作发表,又对以前的国学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著名的《古史新证》和《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现之学问》等都是这时的著作。但也可明显地看出,此时其研究重点已转向蒙古史,已不是我们所说的“罗王之学”的范围了。而罗振玉继续对出土文物、甲骨文、金文等进行整理刊布和研究,为后世积累和审定研究历史的新材料。所以,开创于海东的“罗王之学”,在王国维进入清华园之前已经形成,并在学术界得到公认,成为后来新史学和考古学继承和发展的来源之一。

  “罗王之学”与乾嘉以来的朴学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跳出了朴学大师们穷经皓首的繁琐考证,而把眼光投向地下新发现的材料,将这些材料经过整理、鉴别、精选和研究后,同有关传世文献相结合,研究古代史和古文献。换而言之,主要依据古人自己书写的文字材料和留下的遗物,研究那个时代的历史和文化。这样的治学方法,虽然是建立在丰富的中国古代典籍知识的基础上,但已比朴学大师们从文献到文献的注解和考证要高明多了,因而能为恢复和保持历史原貌,以及古代文化特征准备可信的历史资料。后来王国维把这种方法加以理论化,概括为“二重证据法”。1923年作《殷墟文字类编》序时,根据甲骨文出土以后的研究情况,提出对地下新材料与文献关系的看法,他说:

  故新出土之史料,在与旧史料相需,故古文字、古器物之学与经史之学实相表里,惟能达观二者之际,不屈旧以就新,亦不绌新以从旧,然后能得古人之真,而其言乃可信于后世。

  这是讲正确对待新旧材料,而不是随心所欲地取舍,方能得出正确结论。1925年对清华研究生讲课,进一步申述了这一观点,发表在《古史新证》的总论上,其文曰:

  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材料。由此材料,我辈固得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

  这段论述是王氏根据自己用地下材料和文献相印证的实践,归纳出的“二重证据法”。这种概括把应用新旧材料治史的方法讲得更明白,有利于在学术界推广这种治学方法,后来的许多史学家都得益于此,可谓影响甚大。

  其实,以地下出土新材料证史的思想,北宋后期已经产生,学者开始尝试用金文解释三代礼制问题;清代部分学者在乾嘉考据学派的影响下,对三代以来的青铜器、金文等更加重视。甲骨文、简牍和青铜器等大量发现之后,罗、王等对这些材料的梳理和研究作出了杰出贡献,尤其是对甲骨文的著录、考释和利用它研究商史取得突破性进展,从此用地下新材料证史的方法,逐渐形成独立的新学问。罗振玉首先确定甲骨出自安阳殷墟,是殷王室的遗物,从此商代成为有文字记载的信史不容置疑了。罗氏据《殷本纪》和今本《竹书纪年》,结合卜辞所见帝王名号,认为殷墟是“武乙之虚”。这个结论与卜辞内容和考古发掘实际有出入。罗氏自己在《殷虚书契考释》帝王章里已认识到“武祖乙即武乙”,“文武丁即文丁”。他处又说:“卜辞曰父甲一牡、父庚一牡、父辛一牡,此当为武丁时所卜,父甲、父庚、父辛,即阳甲、盘庚、小辛,皆小乙之兄,而武丁之诸父也。”说明罗氏已接触到安阳殷墟,不只是当年武乙一世的都城所在地。王国维正是循着罗氏《殷虚书契考释》的成果,在《说殷》一文中进一步用卜辞和古本《竹书纪年》证明:“自盘庚徙殷,至纣之亡,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这就将古籍中众说纷纭的殷代晚期都城,用地下的新材料理清楚了。

  用甲骨文证史的另一项重大成就是确认《史记殷本纪》的商人世系基本可信。这个结论是王国维在《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中得出的。他将卜辞中见到的商人先公和先王的名称,同《山海经》、《楚辞天问》等传说资料和《殷本纪》、《帝王世纪》、《三代世表》、《汉书古今人表》中出现的人名对照,从而“由卜辞中把殷代的先公、先王剔发了出来,使《史记殷本纪》和《帝王世纪》等书所传的殷代王世得到了物证,并且改正了他们的讹传”。这项突破性成果的问世,使甲骨文证史的作用在学术界进一步得到确认。

  罗、王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出土新材料证史,如1903年罗振玉在《陆盦孴古录》(《郑盦所藏封泥》)序中说:“玉以为此物有数益焉:可考古代官制,以补史乘之佚,一也;可考证古文字,有俾六书,二也;刻画精善,可考见古艺术,三也。”十年之后,在罗、王同辑的《齐鲁封泥集存》一书中,不只公布材料和提出问题,而且由“熟精史汉”的王国维详考封泥中的郡县名称和官名,补证《汉书地理志》和《百官公卿表》的缺佚。

  罗振玉根据敦煌发现的《张延绶别传》、《李氏再修功德碑记》、《索勋纪德碑》、《归义军簿录》等碑石和文卷中与张义潮有关的材料,写出《补唐书张义潮传》,最早勾画出晚唐时期西北史事和疆域地理变迁,补两《唐书》和《五代史》的疏漏。这是一篇罗氏实践以新材料补史和证史的代表作之一,成为后世开展晚唐时期西北地区与中原王朝的关系和地方史研究的先声。

  综上所述,在20世纪初罗振玉继承和发展了宋代产生、清代再度兴起的以金石文字证史的思想,留心搜集古代遗留下来的实物资料,对出土或新发现的文物资料尤为珍惜,特别是对那些能够反映一个时代政治、经济、军事、官制、地理和文化艺术的古遗物更为重视,如甲骨文字、铜器铭文、简牍、玺印、封泥、敦煌文书、碑版等等,都尽量搜讨、著录、流传,并著文提出新材料对于证史、考释文字、整理典籍的重要作用。在罗氏撰写的一系列序、跋、论文、考释文字的专著中,始终贯彻这一主张,而且大力推动有志于治史、讲小学、研究传统文化的学者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正因为他的搜讨、流传和倡导,甲骨文、敦煌文书、西陲汉晋简牍等才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和研究,发展为今天的显学,这些均是“罗王之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唐兰对罗氏在卜辞研究方面“导夫先路”的评价,可以说他在敦煌文书、简牍、玺印、封泥等出土材料著录、流传的同时,还提出了研究方向,同样起到了“导夫先路”的作用,为后来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史考释文字指出了门径。

  王国维“继以考史”的成绩卓著。他在罗氏提出的用甲骨文、简牍、玺印证史思想的启发下,以他特有的哲学家严密思维方式,将看似凌乱的出土文字材料综合成有系统的史料,与传世文献比勘,经过周密的论证,剔发出卜辞中的商王世系基本与《史记殷本纪》吻合,考证了汉魏时期西北地区的郡县和督尉设置,汉代诸王国的官制和齐鲁地区的郡县沿革等。这些论著充分利用出土新材料,阐述重大历史问题,或证明史书记载的可靠,或订证史书记载的讹误与缺佚。在此基础上写出了有关商周制度剧变、周边民族的变迁、秦汉郡县设置和文化史的论文,影响久远。这些论著极大地丰富了三代和秦汉时期历史的内涵,成为利用新材料考史的典范。因此我们可以说,在“罗王之学”的形成中,罗是“导夫先路”,王是“继以考史”,这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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