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9世纪末河南安阳殷墟甲骨被辨认之后,西北边陲敦煌石窟又有数万件隋唐以后经卷写本、雕本、石刻等珍贵文物发现。这两起接踵而来的重大事件,震动世界学坛,一批有识之士积极搜集、整理和研究,分别形成后来的甲骨学和敦煌学,并成为世界范围内的显学。敦煌学是以光绪年间在敦煌发现的古代文化典籍和历史资料(俗称敦煌文书)为研究对象,涉及历史、语言、社会经济、宗教、文学和艺术等领域,现在已是世界汉学家关注的热门学科。我国学者在20世纪初已开始研究敦煌文书,其先导者则是罗振玉。他最早向学术界介绍了敦煌文书的发现,并及时刊布资料和进行初步研究,带动起一批从事敦煌文书研究的学者,从此敦煌学渐成气候。
殷墟甲骨和敦煌文书几乎是同时被发现的,但直到1909年中国学者才从西方盗宝人那里得知敦煌发现古写本文书和雕版书画等。文书发现地是唐人名为莫高窟俗称千佛洞的地方,位于甘肃省敦煌县城东南二十五公里的大泉沟西岸,背依鸣沙山,面向三危山,中间有溪流,两边杨柳丛生,是沙漠中的一处绿洲。清末这里住着一位肃州退伍兵丁出身的王圆禄道士,他以给人做道场为生,雇有一名姓杨的写经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四月二十七日,道士与杨某发现143窟(今编号为17窟)洞壁背后是空的,破壁后通过甬道见到一个堆满经卷文书等物的方形洞室,莫高窟藏经洞就这样被发现了。当时的县长汪宗翰索数卷画像和写经,甘肃学台叶昌帜建议藩台衙门把文物运至省城,衙门惜金,令旧地封存,并未向清政府主管部门学部通报此事。一纸空文阻止不了文物被盗,王道士偷偷取出部分经卷,分赠迪化(乌鲁木齐)长将军、酒泉安肃道道台廷栋等人,于是敦煌存有珍贵文物的消息不胫而走。1904年至1906年英籍匈牙利人斯坦因奉英印殖民当局委派,到新疆探险,从土耳其商人那里得知敦煌发现古文物的消息后,1907年春从南疆抵达敦煌。他谎称是“自印度来之弟子”,取得王道士的信任,并以重金诱惑之,用七昼夜时间精选经卷、绘画和织绣等物,捆载四十骆驼而去,运回伦敦大英博物馆。斯坦因在中亚(敦煌)得宝的消息在欧洲传开,法国也不甘落后,1905年在我国西北组团考古的伯希和闻讯后,于1908年夏赶到敦煌,效法斯坦因收买王道士,骗走十大车满载的写本和画卷(五千多卷晋、唐写本和佛画)。因为他是法国河内远东学院教授,通晓汉语,故检选的都是典籍和经卷中的精品,相当于全部收藏物的三分之一。伯氏当年将这些写本和画卷等物转道河内运回巴黎,分藏在法国国家图书馆、鲁屋尔博物馆和集美博物馆等处。先后两次损失的写本、雕本、画像等数量与同期甲骨流失的数量相比更为惨重,其中的精华部分都被斯坦因和伯希和掠走,剩下的多为佛经了。对这种明火执仗的掠夺,清政府却毫无觉察,可见当初的就地封存只是做样子而已,对保护文物遗产毫无作用。
1909年,伯希和又受河内远东学院的委托到北京购买图书,并携带部分残破的写本来进行修补。此行他结识直隶总督端方,因而对学术界名流的情况了解不少,很仰慕罗振玉在学界的声望和学识,通过董授经引见,欲求与罗氏相会。罗氏中秋清晨应约前往苏州胡同伯氏住地,董氏和王国维等也到伯氏处参观,伯希和出示“唐人写本及石刻”,罗氏见之“惊喜若狂”,“诧为奇宝”,爱不释手,生怕宝物远舶他乡国人再难相见。对于那些已经远渡重洋的秘籍更是“耿耿此心,与伯氏归帆俱西驰矣”,为早日见到已在异域的中华典籍和绘画等,和同好宴请伯氏的同时,共同议定将已运往巴黎的写本陆续在华刊出供学者研究,并先就近影照在京的十余种写本,还往返伯氏住地十余次,抄录写本经卷目录,并分篇写出提要。罗振玉为有幸“往观”落入他人之手的国宝而振奋,同时也为有人图“小金”出卖国宝而吃惊。欲唤起国人注意,他很快把伯希和骗走的国宝和所谓“访书”情况写成《敦煌石室书目及发见之原始》,刊《东方学报》第六卷第10期,1909年,惊呼伯希和已将“所有四部及经卷之精好者,则均囊括而去矣!”又著文《莫高窟石室秘录》,刊《东方学报》第六卷第11、12期,1909年,告知国人国宝包括书卷(即典籍)、雕本、石刻、经像、壁画、古器物等六大类,都是研究隋唐历史、经济、地理、思想文化乃至上古历史和文献的宝贵史料。这两篇是国内首次披露敦煌文书的发现,并指出其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章。
在与伯希和会晤时的另一个收获,是得知敦煌“石室尚有卷轴八千轴”。为尽快保护劫余国宝,罗氏亟请学部左丞乔树楠电告陕甘总督毛庆蕃,代学部购敦煌所余经卷,并拟好电文呈上。然而,在处理这件事上,高层官僚之间的勾心斗角和对下级的搪塞敷衍,以及彼此勾结私吞国宝、贼喊捉贼的恶劣行径,表现得淋漓尽致。代部相(部长)惜金,令将电文“还款语删去”才得发报,明显是要把出资之事转嫁给甘肃。罗氏认为不妥,甘肃贫瘠,不应加重其负担,建议由大学出资购买。但大学总监督刘廷琛推说无支付能力,罗氏提出若大学无此款,可由他主持的农科节省支付,即使使用自己的薪俸“捐充”也在所不惜。罗氏据理力争,学部代相和大学总监督才同意按原电文发报。当甘肃复电学部和大学只用三千元便购得八千卷文书时,学部大员看到购价比原设想相去甚远,便决定留归学部,背弃“议购存大学”的承诺。而且卷轴解部后旁人不得见,直到“日本京都大学诸教授来参观”时,罗氏等人才“因便始窥其大略”。实际上这是为掩盖他们在文书解京后彼此勾结窃夺的真相。
在抢救敦煌石室藏书劫余的过程中,罗氏竭尽全力使其免遭流失国外,但留在国内的仍未逃脱厄运,一伙道貌岸然的官僚又向它伸出了贪婪的黑手。罗氏晚年在《集蓼编》记载说:“甘肃派员解送京师,委员某为江西人,到京不先至学部而住其同乡某家(按:指何鬯威,在前门外打磨厂)。其同乡乃竭日夜之力尽窜取其菁华,卷数不足乃列一轴为二三以充之。”这种隐约其词的记叙不如他当年心怀愤愤之情写下的文字更为痛快。1913年出版的《鸣沙石室佚书序》述遗书被盗后的情形,“遗书窃取,颇留都市,然或行剪字析以易升斗,其佳者或夹持以要高价,或藏匿不以示人”。后来在《姚秦写本僧肇维摩诘经解残卷校后记序》(1937年)中,还揭出几个参与窃书人:“李君(按:何鬯威岳父)富藏书,故选择尤精,半以归其婿,秘不示人。方君(按:方地山)则选唐经生书迹之佳者,时时截取数十行鬻诸市,故予箧中所储,方所售外无有也……”从罗氏所记可以看出,他当时了解一些人窃书的情况,部分得到证实,然而罗氏并不知晓窃书人事先早已串通设下盗窃的妙计。近年罗继祖在《庭闻忆略》一书中,根据披露的资料对此有较全面的叙述,节录如下:
部里初恐价昂,及知仅三千元,便决定留部,不给大学。但中间出了岔子,有人从中插手,插手人是新疆巡抚江阴何秋辇(彦升)。不知学部、大学堂官与何有什么特殊关系,做成圈套,托何担任接受和押解。押解差官又是江西人傅某,大车装运到京师打磨巷时,就被何的儿子何鬯威(震彝)截留,约了他的岳父德化李木斋(盛铎)和刘幼云(按:大学总监督)、江都方地山(尔谦)遴选其中精品。李、刘同乡,又是科第中人,又都任大员,李还是著名的藏书家,出使日本时,曾买了不少日本的好书。几个人中,李属权威。于是就尽力盗窃其中的精华,为了凑足八千数销差,他们竟然把盗窃之余的长卷破坏截割为二、三,甚至五、六段。交部后,外间不能没有风闻,但由于是个中人捣的鬼,明明知道,投鼠忌器也不便说出。
部中为掩人耳目,只把押解员傅某扣留些时,最后还是经人关说释放(见吴昌绶《松邻书札》致张祖廉札,中云“甘肃解经之傅委员,淹留已久,其事既无左证,又系风流罪过,今穷不得归,日乞鬯成为道地。弟闻前事已了,堂宪本不深求,可否仰仗鼎言,转恳主掌诸君,给札放行……”),以“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八个字结案。
(这)“中间关键人物是何氏父子,而何鬯威居然腼颜代傅关说,置身事外,此辈鬼蜮居心,阴阳变幻,何所不至!特别是李(出使日本国大臣)、刘(京师大学堂总监督),以朝中一二品大员,所谓”民具尔瞻“的”赫赫师尹,并且都是出身翰苑,翔步木天的人物,竟然丧心病狂干出这样见不得人的事来。
这段引文虽长些,但它深刻具体地揭露出那些官场大员在罗氏抢救国宝的倡议中,一再阻拦不能成功后,改变方针暗中设计,结伙利用国宝解京实现他们的如意算盘,大肆盗窃破坏,其罪恶行径比西方盗宝人更可恶,根本无爱护古代文化遗产的意识。罗继祖在书中把他们称之为“文化蟊贼”再合适不过了。从这里还可以找到罗振玉所说“予等转不得见”的原因,完全是“文化蟊贼”为掩盖其侵公肥私恶迹,以免被查出证据。罗氏后来回忆敦煌文书“复经盗窃”时,曾流露出“当时自悔多事”,未能保护好国宝的痛切心情。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衰败的封建社会末期,正像人的肌体已经内部腐烂,仅凭一人之力医治局部是治不好的。当然在这样的肌体上抢救国宝相当困难,阻挠和破坏正是肌体腐烂的具体表现之一。在如此困难的条件下,“劫余”经卷能够解京,未再流散国外,已实属不易了。罗氏在这方面的贡献历史已经铸定,任何造谣中伤都无济于事,而那些“劫余”的盗窃者的罪名是任何变术也洗刷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