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虚书契前编》完成后,罗氏原拟继为考释,以解决卜辞无法解读之苦。当时因种种原因未能进行。两年将过,罗振玉“感庄生‘吾生有涯’之言,乃发愤键户者四十余日,遂成考释六万余言”。这就是《殷虚书契考释》,初版本于1914年由王国维手抄石印,1927年再增订出版。
初版本分八章:一、都邑;二、帝王;三、人名;四、地名;五、文字;六、卜辞;七、礼制;八、卜法。其中有的是对《殷商贞卜文字考》的删订,如第一章论述安阳小屯为武乙之虚,方志误以为河掸甲城。也有新增补的内容,如第七章论“殷商礼制,征之卜辞,其可知者六端:曰授时、曰建国、曰祭名、曰祀礼、曰牢鬯、曰官制。取以校《周礼》,其因革略可知也”。在前书中,仅“帝王之名谥”最后两段略述授时、祀礼、牢鬯等内容。而更多的是在《殷商贞卜文字考》的基础上,大量补充了新资料、新认识。如:
第二章,列举了卜辞先王、先妣名号三十六个,指出其所载帝系有别于《史记殷本纪》之处,如:“太乙未立,而卜辞所载祀礼俨同于帝王。又大丁、羊(羌)甲、卜丙、卜壬,校以前史与此异文,而庚丁之作康祖丁、武乙之称武祖乙、文丁之称文武丁,则言商系者之所未知。”大大扩充了前书关于“帝王之名谥”的内容。
第三章,列举卜辞中人名七十八个。
第四章,列举地名一百九十三个,其字可识或不可识,但从文例看,均于王在某、至某、伐某等十八类卜辞中,可知确为地名。
第五章,列举形、声、义可考的甲骨文四百八十五字,还有一些形义可知或形、声、义均不可知而见于古金文者。通过与《说文》比较,指出“由文字之可识者管之,其与许书篆文合者十三四,且有合于许书之或体者焉,有合于今隶者焉。顾与许书所出之古籀则不合者十八九,其仅合者又与籀文合者多,而与古文合者寡。以是知大篆者,盖因商周文字之旧,小篆者,大因大篆之旧。非大篆创于史籀,小篆创于相斯也”。进一步论证了前书“籀文即古文”的观点。而且这种从甲骨文研究中得出的古文字发展规律的认识,较乾嘉以来大师宿儒仅就《说文》所见大篆、小篆和古文之间的关系辩证古文字的演变,确实前进了一大步。正如王国维所云“三代以后言古文者未尝有是书也”,并预见该书必将在古文字学发展上起到重要作用,“使后之治古文者于此得其指归,而治《说文》之学者亦不能不探源于此”。
第六章指出,“文字即明,卜辞乃可得而读”,该书释出的字较《殷商贞卜文字考》大大增加,可通读的卜辞也大大增加,前书列一百三十四条,该书则列六百五十五条,分八类用今楷书写,计有祭祀、征伐、田猎、风雨、出入、卜告、卜年、卜敦等。
第八章,卜法基本也是对前书的删定,通过对卜用甲骨的凿、钻、灼、兆的观察,印证典籍及汉人注释,提出“商周卜法无大差”,而“汉儒已不能明矣”。
从这些内容简述中已可看出《殷虚书契考释》是在《殷商贞卜文字考》的基础上更易补充而成的。由于前书写作时罗氏所用的资料,仅所藏的不足八百片甲骨及一些拓片,而写《殷虚书契考释》时,所藏甲骨已达三万片,其中较完整可用的也超过了三千片,加上所见、所获拓本,占有的资料、获得的新知是写前书时所不能比的。在《殷商贞卜文字考》中释错的字,有的已经改正了,虽仍有误释,但这部著作第一次逐字较精密地审核甲骨文,尽量用字形比较和偏旁的分析,兼考察它在卜辞文例中的位置和作用,将一批甲骨文字清理出来,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陈梦家在《殷虚卜辞综述》一书中指出:
有了这个基础,我们才有可能从杂乱无章的许多卜辞中通读它们。由于通读卜辞,我们才能从卜辞中抽出有用的历史材料,才有可能在抽绎历史材料的过程中,发觉他所释字的不适当、不正确,因此加以更正、补充,有的加以放弃。经过后者的手续,我们又重而更正、补充或放弃以前从卜辞中抽绎出来的历史材料。如此交替的更易,正确的历史材料与正确的审释文字,才能渐渐丰富而巩固起来。
这正是罗氏使用的方法,在《殷商贞卜文字考》中,正是将考史与释字结合起来考察问题,才试尝着释出二三百个甲骨文字,除了一批基础的简单容易释出的字外,“一些关键性的字,如贞、王、隻(获)、已、巳、灾等等也被突破”,这就使卜辞“粗粗可以通读了”。在这个基础上,罗氏对他这一考释成果不断校改,在遗下的《殷商贞卜文字考》手批本书眉上,记下了很多修改意见,有的提供思考,有的录入《考释》。如前一书“正名第二”最后一段记待问的字,因这些“卜辞中文字不见于古金文与许书者”,“不敢臆断,愿与当世方闻之士共讨索之”。其中有一个作以手牵象之形的甲骨文字,释“疑牵”,夹注“疑牵为后起之字,此为初字”。此行上有亲笔眉批“即‘为’”这一认识,后被《考释》初版吸收,在该书五十五页释字有“曰为”,而不释牵了,并与金文、石鼓文进行了比较,指出《说文》的解释欠妥,现在该字释“为”已成定论。又如前书第二页“考史第一”引《汉书项籍传》“羽乃与(章邯)盟于洹水”,眉批“史记项羽本纪》‘项羽乃与(章邯)期于洹水南殷墟上’”,《考释》关于殷墟的考释,引文则同眉批,使用了时代较早的记载。
随着新知识的积累,1913年前后,草成《殷商贞卜文字》卷上手稿(未刊),在手稿本中,考释四百七十三个字,其中删除了前书的一些误释的字。而《殷虚书契考释》初版本上,释字四百八十五个字,将四百七十三个字中删除六十四个字,又增补了七十六个字。在该书的自序中,罗氏写道:考释甲骨文有“三难”。一是关于商代史料的文献记载匮乏,“欲稽前古,津逮莫由”;二是卜辞文句简质,“篇恒十余言,短者半之,字多假借”,增加了理解的困难;三是文字结构不规范,“因物赋形,繁简任意,一字异文每至数十,书写之法时有凌猎”。今“欲祛此三难,勉希一得,乃先考索文字以为之阶”。其方法是“由许书以溯金文,由金文以窥书契”的逆推原则,进而再“考求典制”,最终达到寻绎商史的目的。通过考释在六个方面获得新的认识,即帝系、京邑、把礼、卜法、官制、文字。
1915年初《殷虚书契考释》初印本定稿,但罗氏对识字、释文、通读、治史互相推动的研究考释还在继续。1915年春,他从海东启程回乡祭扫,《五十日梦痕录》记“二月)二十五日,辰刻登春日丸,巳刻开行,舟中校补《殷虚书契考释》卜辞篇”。1916年,在编成《后编》以后,五月又梳理出形、音、义不可知的字,辑为《殷虚书契待问编》,序中说“宣统甲寅,予考释殷墟文字,得可读之字不逾五百,今夏为之校补,乃增至五百四十余,合重文得千八百”,而“不可遽释之字得千名,合以重文,共得千四百有奇”。这些字中“古今异体者什二三,古有今佚者什六七。今日所不知者,他人或知之”。罗氏认为许慎《说文解字》说“于所不知,盖阙如也”是好的学风,形、音、义三者不备知,则曰阙,未必全阙。吴大澂《说文古籀补》附录不可识之字,是沿习这种做法,当时以为不可释的字,今已得释的在什佰中恒得二三,而束广微于汲冢古文一一写定无疑滞,随着原简的散佚,后人永远无法补正其疏漏了。所以罗氏认为应效法许君遗意而以广微为戒,他本人在《殷商贞卜文字考》和《殷虚书契考释》中都列出了部分不见金文、《说文》或形、音、义三者不备知者,《待问编》正是前两书该部分的扩大。
丙辰(1916年)《殷虚书契待问编》石印出版后,罗氏就在书眉进行校补,1927年初增订《殷虚书契考释》就是据《待问编》校补本重新写定的。由于释字增多,内容也丰富了许多,帝王、人名都有增加;地名增至十七类二百三十个;考释形、音、义可知的五百六十字;用今楷写出可通读的卜辞一千一百九十六条;较初印本增加了十分之四。该书不仅是罗氏考释甲骨文的总结,还尽量吸收了王氏在甲骨文研究方面的贡献,包括《殷卜辞所见先公先王考》等重要成果,并注明那些是“王氏国维曰”或“予尝以此说质之吾友王君国维,王君然之……”等。陈梦家在《殷虚卜辞综述》中论及王国维虽释字不多,却有一些重要发现,“他认识了早期的‘王’字,对于卜辞整体的认识是很重要的。他的‘旬’字‘昱’字的认识,解决了占据很多数量的卜旬卜辞。他认识了‘土’字,并以为假为‘社’字,对于古代礼制提供了新材料”。增订本基本囊括了罗王二氏关于甲骨文考释的成果,因而也代表了那个时代的水平。
《殷虚书契考释》的问世,标志着初创时期的甲骨学进入了文字考释阶段。罗氏之所以有这样的建树,是和他正确的治学方法与态度分不开的,如以地下资料与地上资料的互证;由《说文》上溯金文再考甲骨文的释字方法;从释字到通读辞例,通过卜辞寻绎字义等治学方法;还有提倡大量占有资料、博闻阙疑、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和作风。他研究甲骨不仅有过键户清客潜心钻研,还亲自踏查甲骨之地;不仅收集甲骨,还收集研究与甲骨同时埋藏的其他遗物,提出“古器物出土地于考古至有关系”的科学见解。建立在广博基础上的深入钻研,这是他能居于先导地位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