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发现后的第一个十年中,国内只出版了三部甲骨学著作,数量虽少,但在甲骨学史上都占有自己的特殊位置。这三部书除了《铁云藏龟》和《契文举例》外,第三部就是雪堂的《殷商贞卜文字考》,出版于1910年。
罗氏第一次见到甲骨时,正值旅食江南,应聘于湖北、广东、江苏从事教育工作,兼理《教育世界》杂志及农书的出版,无暇顾及甲骨文研究。1903年为《铁云藏龟》作序时,“顾行箧无藏书,第就《周礼》《史记》所载略加考证而已”。提出“此唐宋以来载籍所未道,不仅文字有俾六书,且可证经史”,并例举三事,证明它是周以前“夏殷之龟”。1907年进入学部,携眷入京,眼界日宽,但仍常奔走视学,又赴日本考察教育等,余暇除进行金石考古方面的研究以外,开始时时披览甲骨墨本,寻绎卜辞涵义,访求甲骨出土地。至1909年,日本学者林泰辅将其新作《清国河南汤阴发现之龟甲》一文邮至,罗氏读后写道,林文援据赅博,可补《铁云藏龟》序言的疏略,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进一步考证,于是利用余暇:
尽发所藏拓墨,又从估人之来自中州者博观龟甲兽骨数千枚,选其尤殊者七百,并询知发现之地乃在安阳县西五里之小屯,而非汤阴。其地为武乙之虚,又于刻辞中得殷帝王名谥十余,乃恍然悟此卜辞者实为殷室王朝之遗物。其文字虽简略,然可证史家之违失,考小学之源流,求古代之卜法,爰本是三者,以三阅月之力,为考一卷,凡林君所未达,于是乃一一剖析明白。
这篇著作就是《殷商贞卜文字考》,对林氏之作最重要的订正之一就是甲骨出土之地不在汤阴,而是在安阳小屯附近,亦即《史记项羽本纪》等文献所载的“殷墟”--商代晚期都城,这一论断在甲骨研究方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
因为作为古代占卜遗存的龟甲兽骨,当它仅当作收藏家的鉴赏品时,受重视的是其本身价值,出土地点并不重要。但作为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首先要掌握它真正的出土地点、埋藏情况、共存遗物,才能进行综合研究,抽绎出隐含的史实。然而,甲骨自从为收藏家和学者注意后,身价日高,古董商为了垄断转手倒卖的高利,故意隐瞒了真实的出土地,长久地流传着甲骨出于汤阴、羑里说等。前后十年没有人进行认真考察,这也是甲骨研究在第一个十年长久停滞的原因之一。例如,刘铁云也注意到卜辞中的祖乙、祖辛等商王名谥,却仅得出商人以天干为名的证据;孙诒让说殷代诸侯臣民都以甲乙为号,并不限于商王,还是回到刘铁云的结论,对甲骨卜辞的认识仅停留在“殷人刀笔”的水平。而罗振玉由于一开始研究甲骨就致力于调查其真实的出土地,在这个基础上,进而考订出这些甲骨出土于商代晚期都城,属于殷室王朝遗物。这一发现第一次揭示出商代已进入成文历史时代的确证,商王朝的存在再也无人怀疑了。虽然罗氏据《史记》与今本《竹书纪年》判定殷墟为“武乙之虚”并不准确,现在知道,殷墟甲骨卜辞中至少还包括了武乙以前五位商王的遗存,尤其武丁时期的卜辞为多,安阳殷墟应是盘庚迁殷始建的都城。尽管如此,罗氏论证的方法,开以卜辞证史的先河,沿着这条思路王国维系统梳理、研究了甲骨卜辞中的商王谱系,并对殷墟曾为商都的时代作了订正,进一步利用卜辞资料,复原商代历史。
殷墟甲骨卜辞性质的判定不仅为考史奠定了牢固的基础,对于甲骨文字的研究也意义重大。陈梦家曾评论说:“考订小屯为殷墟与审释帝王名号二事,确乎是罗氏考释文字以外的贡献,没有此二事为前提,对于文字考释也难求其贯通的。他的考释所以比孙氏更进一步,固由于他亲自接触实物与拓本,更由于他确定了‘安阳所出龟甲兽骨刻辞者实为殷商王室之遗迹,太卜之所掌’(辛亥本《前编》序),因此他对于卜辞的认识就大不同于孙氏了。”在《殷商贞卜文字考》中,罗氏从四个方面论述了自己对甲骨的认识:
考史第一,一殷之都城,二殷帝王名谥。
正名第二,一籀文即古文,二古象形字因形示意不拘笔划。
卜法第三,一曰贞,二曰契,三曰灼,四曰致墨,五曰兆坼,六曰卜辞,七曰霾藏,八曰骨卜。
余说第四。
这种以卜辞通读为前提的分类考释和论证的方法,较《契文举例》仅凭一些单字进行分类考证更为科学。作者在阐述过程中多有创获,在考订甲骨出土地安阳小屯的基础上,还指出自成汤至帝辛的商王名谥见于卜辞者十有七,如卜辞中的大乙,《史记》讹作天乙;《史记》中武乙之子为大丁,《竹书纪年》作文丁,以卜辞证之,《竹书》是而《史记》误也。又从祭祀卜辞中揭示殷人崇尚鬼神之风,此外对殷代卜法的推测和文字考释等方面都有很多创见,一些关键性字被释出,使卜辞“粗粗可以通读了”。总之,这一著作虽然只有薄薄三十页,却已“粗具甲骨研究的规模”。所以它虽是为答林泰辅而作,意义却不是补正林文的疏漏,而是甲骨学最初的一本奠基之作。
实际上,甲骨出土地和性质的考订,意义不仅如此,它直接导致了后来安阳殷墟的发掘,而在科学发掘得以实施之前,由于明确了出土地点,一些学者亲往或派人去收购,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去小屯搜集甲骨,较转手古董商大大减少了损失。罗氏从“古卜用龟,辅以兽骨”的文献记载出发,认为对于甲骨的搜集必须龟、骨“兼收并蓄”。但甲骨在地下埋藏数千年,多已朽脆,尤其是龟甲,背面密集地排列着钻凿,出土时多断裂成小块,“贾人但取大者,每遗龟甲不取”。为此,罗振玉在1909年曾遣厂友祝继先、秋良臣至小屯收购甲骨,后来妻弟范恒昌也去了,“曾得若干,亦取龟甲之字多者,小而字少者亦弃之”,罗氏对此很不满意,打算“吾将至其地尽量收之,虽龟屑不令遗”。闻此,其弟罗振常自告奋勇,“余将与恒昌同往,必如兄旨”。第三日--宣统三年(1911年)二月十七日便成行了。行箧中“携《殷商贞卜文字考》一册,并考古之书数种”,有这样的“装备”去出土地收购,所获当然是古董商所不能相比的。后来罗振常将此行经历写成《洹洛访古游记》,这是实地考察安阳殷墟的第一部著作,不仅记所见、所闻、地形、地貌、甲骨出土情况,还包括了对一些其他出土物的考订,有的还绘有简图,内容不乏创见,是一部有价值的学术著作。
罗振常小屯之行,是罗振玉第二次派人去收购甲骨,两次所得共约三万片,积累了一大批珍贵资料,其中包括了不少精品。此行由于罗振常很明确收购甲骨“其关系古学,则大小同等,初无二致”,对有重要意义的碎片也“尽量收之”,因此使村民出售甲骨也发生了变化,不再仅以大小论价,使得一批内容重要的碎甲骨得以保存流传,客观上为后来的缀合创造了条件。
罗氏派人去小屯,不仅收集了甲骨,还收集了一批不为古董商重视的出土物。罗振常在《洹洛访古游记》中记述,出发前“兄言:与龟甲同出土者,必尚有三代古物,其尊彝戈剑之类,必为沽客买去,其余沽客所不取者必尚有之。即不知其名,苟确为古物而非近代之器,弟幸为我致之”。所以罗振常到小屯后,还收集抢救了不少古文物,其中不少珍品,后编为《殷虚古器物图录》。从调查古文物的出土地到收集共存的其他遗物,这是收藏家所不曾做过的事,它为综合研究奠定了基础。所以1929年郭沫若在致力于研究中国古代社会时,曾感叹道:
罗氏在中国要算是近世考古一位先驱者,他的搜藏与从来古董家的习尚稍有区别,他不仅搜集有文字的骨片,并还注意到去搜集与骨片同时出土的各种器物;在1916年他还亲自到安阳小屯去探访过一次。这种热心,这种识见,可以说是从来的考古学家所未有的。
他还说《殷虚古器物图录》是研究甲骨者不可不读之书,并为它被研究甲骨者忽视感到不理解。
罗氏的很多著作及刊布的资料,确有不少长期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有的甚至被诬为占有他人成果,然而在整个甲骨研究学科的形成和发展道路上,其“导夫先路”的作用是不可泯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