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在内外压力下,开始实行“新政”,九月命令将书院改为大学堂或中学堂,1902年至1904年先后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九月下令废科举,年底成立了学部掌管教育事业。学部正式成立前,先设学务处,刘铁云乙巳(1905年)日记载,八月十三日访学务处主持人之一的乔茂轩,“议举罗叔蕴入学务处,先为作函”。可知罗振玉于这年八月中始知举荐学部事,而“乙巳九月”即写出《学部建立后之教育管见》,列二十二条共六七千言,可以想见这一得以参与振兴教育的机会使罗氏多么振奋。1906年罗氏被学部派往直隶、山西考察,1907年携眷入都,供职学部,又视察河南、山东、江西、安徽学务,历任考试留学生考官等。
罗氏被选入学部,是因为多年来致力于现代农学与教育,译述各国书籍,属于“维新派”,但很快就被一些人视为保守派的代表了。这是因为他不能适应当时官场,初到学部就直言纵论自己的看法。例如到学部后第一次议事,讨论废国子监和以南学为京师第一师范学堂的提案,罗氏反对说:“师范虽急,京师之大,似不至无他处可为校地,何必南学,即用南学,似亦不必遽废国子监,且是否当废,他日尚须讨论。”第二天又去太学观石鼓,见有历代皇帝临雍讲座,回来问相国荣庆,废国子监这些座位如何处理。后来这一提案被撤销了。又如关于各省提学的任命,学部侍郎天津严修提出应遴选懂教育,即曾在学校任教职员者充任,罗氏认为“提学使与藩臬同等,名位甚尊,似宜选资望相当者”,并提名曾在南洋公学主事的沈曾植、江楚编译局总纂黄绍箕等,但遭到曾任小学教员的部员激烈反对,说沈曾植腐朽顽固万万不可用。由于罗氏虽然致力中外学术,宗旨还是要保存和发展国学,所以往往与当时作为“维新派”代表的同僚意见相左,“居官数载,终未腾达”。然而读一读罗氏关于教育问题的撰述,可知至少在当时、在教育问题上,他并不属于维持旧学制的保守派。仅就《学部设立后之教育管见》一文而言,他曾写道:“右管见二十二条,乃就蠡测所及,拉杂书之,未能详备。”然“荦荦大者咸已包括无遗,若循此而力行之,二十年间谓不能与日本教育争烈于亚东者,吾不信也”。这反映了他对振兴现代国民教育的热切企望,而这正是当时中国所要做的事。
罗振玉不仅是企盼,而且提出了具体措施,他认为振兴教育要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增进主持教育者之知识”;二是“循先后本末之序”;三是“节省经费”。并将这三点融入二十二条具体措施中。这二十二条是:
第一,开教育讲演会。罗氏说“中国今日设立学部,苦于深明教育者尚少”,若待深明教育者培养成再成立学部,则将无成立之日矣。提出解决办法是“开教育讲演会”,即今日常用的讲习班。请国内外教育家,讲“教育原理、教育行政等,而后渐及精深”,可分为数学期结业。此外还“可开临时讲会,如派视学官时,则增讲视学制度之类,凡部中办事之人,上自侍郎,下至司员,皆一律听讲,若尚书能亲临尤善”。部中事务虽冗,但只要每日抽出两小时参加学习班,数月以后,就能知教育大要,再“分科授职,必能事事洽当,教育之发达,乃有望矣”。
第二,修订章程。以前订的章程适应于科举、教育并行,现专一育才于学校,则应酌情修改,如大学“固应相本国之宜定之,而学科结构则与外国大学不能殊异。”又如小学学制九年,“初等小学之学科已能精深至于五洲各国,恐无此理”。而且学制太长,加上中学八年,入大学专科前已读十七年书,大学毕业年将三十。“将以何时为办事之岁月乎?”“此次兴学方始,章程早改一日,早得一日之益。”而修订以前应先在讲习班“讲演教育原理与各国学制”,这样修订时才不致于只凭理想而有所借鉴。
第三,养成师范。再论成立两级师范及师范传习所的办法,经三个梯队的前后相继,“五年以后,小学可遍立而基础固矣”。
第四,各府迅立中学校。提出“今科举遽停,各省抚多留意于安置老生,而缓于教育少年之生徒,此误也”。对于超过小学年龄的少年,“十人中居五六,此急应为之设法”,因而急需设立中学,学制暂定四年,第一年为预科,后三年学本科。每府立一学校,生徒至少三百人,外国教师七八人,“令学生贴膳及学费,岁二万元足矣,当就各府所有宾兴书院考费积谷等费充之,不足再于完粮时加串费以充之”。认为“兴学之费与其立苛细各捐,不如仍取之于地丁,所加甚少而积之则多,至各处积谷徒饱劣绅之囊橐”,不如充之学费。至于“聘教员于外国,暂时虽似失利,然此系无可奈何之举,譬如求谷种于外国,一熟以后,不复再求”。这些中学毕业生或入高等及各种专门学堂,或入高等师范,开教育研究科,半年至一年,即可任小学教师,以助小学的普及。
第五,亟立高等专门学校。倘若财力不足,可数省共立一所,或文科、或理科、或医、或工、或法,聘请外国大学专家为讲师,学制五年。每年每所学校费用至少十万元,“各省合筹,尚易为力”。当时官费留学生很多。仅以留日学生,“近公私费生将五千人”,以半数为官费计,学费、装费、津贴每人每年约四百元,总计一年“六十万矣,省此一项,即可于国内设完全之高等学堂六所”,毕业生或入大学,或充中学、师范任教,“较之在外国短期修学,所得多矣”。
第六,省外国留学生而兴国内教育。选派留学生必当“外国语娴熟,已卒高等之学科”,“捐巨金于海外,以修普通学,非计之得者”。
第七,卒业学生不必仍用科举出身。
第八,各省学务处宜直隶学部。
第九,勤设地方教育公所。教育公所直隶于各省学务处,照学部之法开教育讲习班,培训各学堂办事人及教育公所绅士。
第十,严禁因循苟且教育。
第十一,罢学使。
第十二,安置年老诸生。
第十三,划定经费。以便于筹措,保证落实。
第十四,定视学制度。学部及各省学务处都应设视学官,巡视各级学堂学科是否完备,教职员是否胜任,对该地教育总体情况及改进意见要写成报告“以资参考,此亦兴学之要图也”。
第十五,译印书籍。提出开教科书编纂研究会,以研究编纂之法,然后从事编辑,还要译印中西教学参考书。
第十六,制造学校用器。提出仅上海一埠购买外国教具、仪器等岁约数十万金,全国要教育振兴,所需要增加数十百倍。“此项经费尽为外人所得,甚属可惜”,而且“本国所用标本,应用本国物产”。要聘专家进行调查制作,其他教具“宜雇佣外国技师,令生徒传习,一一仿造,一面挽回利权,一面取便教育,此亦必要之事”。
第十七,创图书馆、博物馆、教育陈列馆。
第十八,兴实业教育。
第十九,振兴医学与法律。提出大专学校均立医科,学法律除办学校外,“宜令各省开政法讲演会”,层层培训,普及政法知识,“将来宪法立后,所有议士,不至无议员之知识矣”。
第二十,兵事教育。高小以上,设兵式体操,为全国征兵之准备。
第二十一,罢捐纳,捐官改为虚衔的鬻爵。
第二十二,奖励宿学及教育有功者。
以上二十二条的提出,不仅参考了日本及其他国家的经验,而且还切中了当时废科举办学堂面临的很多问题,有些内容如中小学的学制,大专学校的学科设置,图书馆、博物馆的创办等,后来得到实现,无疑是正确的。又如教师的培养,经费的落实,在有关的国家公职人员中普及现代国民教育及政法知识的具体做法,考虑得相当细致,其中有些在他自己办学过程中曾加以实施并取得一定经验。能在前后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写成并刊出这一比较全面而有系统的推行现代国民教育的意见,反映了他长期以来的潜心研究,更和他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进行的实践密切相关。
罗氏在教育方面的实践,不仅有创办学堂,还多次视察学务,今见其1907年视察安徽、山东等地的视学报告,刊于《教育世界》第十一和第十三期上。如《山东学务调查总说》,首先提出山东教育“着手较早”,当道“提倡颇利,署提学亦能洞悉学务利弊”;同时指出了办学成绩、尚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如首创师范教育方面,学堂及传习所从1902年陆续成立,毕业生不少,“可谓得要”,但教员未尽合宜,学期又短,毕业生成绩不够理想,因而提出裁并传习所,“立初等师范,精选合格之教员,改良学科”等意见。并说可用直隶经验,解决简易师范毕业生的安置办法。在专门教育方面,指出山东法政学堂、省城农林学堂组织完备,基础较好,但校舍还应扩大,教员仍须增多,“将来成绩,必有可观”。提到山东济宁、青州、兖州分别成立农桑、蚕业、农业学堂,将来“农业改良大有可望”。山东造林风气渐开,应大力提倡林业和林学,尤其是“现在铁道敷设,又各处建筑日增,林木日少”,“东抚于此着意颇力,深为得要”。此外蚕丝和柞蚕自古以来是山东特产,“宜于学堂依新法制无毒蚕种,出售于养蚕各家”,还要在农学堂中“研究柞蚕饲养及柞蚕丝制造改良之法,以广利益,此东省蚕学中应特别讲求者”。关于初等和中等教育,提出省城中学堂“名实未能相副,学科、设备、校地均未能完善”。但“公立初等女学一处,组织颇完善,成绩尚佳,手工成绩尤良……”下注“此堂匆匆,未填调查表,故补著于此”,未立专项报告,由此可见当时调查相当细致。此外还列有“省外各州县教育”、“建筑与卫生”、“私立学堂”、“外(国)人所立之学堂”、“教育经费与行政组织”各项。更提出山东各州府县教育,较山西、江西为优,但潍坊等富裕地区士子求学之心不如较贫瘠州县,“宜由提学使加意劝导”。还有教育经费虽已筹足,“但仍一面力求撙节,一面再图推广”。仅从这一报告,就可以看到罗氏对振兴教育不仅提出建议,而且身体力行。
近年有研究者指出,一个多世纪以前,中日两国“师夷之长技”是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开始的。日本明治维新,致力于破除封建制度,学习西方资本主义,明治政府十分重视教育与人才的培养。1872年开始,兴办现代国民教育,到1898年,学龄儿童就学率达97%,同时通过聘请外国专家、学者和派遣留学人员积极引进西方科学技术,并且自上而下地进行一系列资产阶级改革,终于富强起来了。并经过十几年努力,在1911年迫使西方全部废除了对其不平等条约。而中国守旧思想浓重,守旧派敌视、蔑视西学,洋务派对西方文明也没有足够的认识。因而洋务运动只着眼于技术,很少留心西洋的政治、法律、教育制度,不求根本的改革,官场上的种种恶习,在各个领域养了一批不懂经营管理和科学技术的官僚,所以同样历经三十年,清政府到灭亡也没富强起来。在这种情况下,罗氏“与日本教育争烈于亚东”的理想,当然也是不可能实现的。然而,他究心教育十余年,像开拓现代农学一样,组织移译国外教育资料,创办刊物,外出考察,较系统地提出在中国办教育的规章制度和措施,投身办学实践并取得一定成绩,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可以说,在我国现代国民教育最初的起步阶段,罗振玉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第五章 殚力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