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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轻风拂面

  阿成

  草根饭店

  安丰饭店是一家小饭店,和老爸的家隔着一条街。在这条街上类似的小饭店很多,什么火锅、面条、水饺、包子、大众熘炒,等等,就是为草根层服务的。平常在这里吃饭的都是在附近打工的各种各样的手艺人,包括出租车司机、进城运菜的农民,偶尔也有赶不上饭时了,在这里吃碗面条或水饺的附近住户。这儿的服务也是草根式的,非常近便,非常义气,也非常实在。

  我在临出国之前,就常到这家小饭店去给老爸老妈订餐,老爸老妈毕竟已经退休多年,又身体多病,上下楼不方便了。加上老爷子当科长的时候,那家伙,总是有饭局,咣叽一声退休了,这个程序便被彻底删除了。然而,欲望仍在矣。所以我每次去的时候,都要在这家小饭店叫两个菜,当然是老干部喜欢吃的菜,一个是炸茄盒(我真闹不明白老爹为什么这么喜欢这道菜,而且还喜欢在上面撒白糖吃。后来才明白,这是他从日本人那里继承过来的)。再一菜是滑溜里脊。这也是老牌的菜品了,又软,食材又好,没法掺杂使假。所以我通常点这两个菜,让店家送上去,过道就是,三楼,方便。类似的勾当在附近的居民中也经常,特别是到了年节,一家人长衣短褂的都回来了,忸怩,拧扯,不愿意做饭,就到小饭店订餐,餐食直接送到餐客家里,吃完之后,翘着兰花指打个电话,喂喂喂,让服务员把盘子收回去。非常方便。这也是我们街坊邻居的一个区域性的风俗。

  饭店的老板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厨师。他的手艺好,饭菜又精到,招人喜欢的是既干净又卫生,且童叟无欺。这里面除了职业操守之外,毕竟大都是邻居。

  老板一家就三口人,老伴儿加上他儿子。儿子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街坊邻居都认识他,整天在街上晃,也不是什么街溜子,也不是流氓歹徒,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吊丝,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撂他嘴里,都变得一文不值,甚至是臭狗屁。你说,市委书记,他说,能怎么的?你说,百达翡丽。他说,怎么,一天能走出两天的日子来呀?你说,这个女星贼漂亮。他说,生出的孩子就能当总统啊?这些狗屁话虽然很狗屁,但细想也不无道理。

  也可能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吊丝也能炒两个菜,也会颠大勺,就是不爱干。他的老板爹对此也没有办法。他反过来还做他爹的思想工作。吊丝说,老爸,时代不同了,什么熘肉段儿、锅包肉、渍菜粉儿,吃你这套菜的人都死差不多啦,现在全改成麦当劳、披萨、奶汁肉饼了,知道不?我们这代人将来要吃的是这个,你们那代人不过是吃一种回忆,吃一种缺心眼儿,吃一种老僵尸。老板操起茶壶就要打他,他噌地就溜了,临出门之前诚恳地说,老爸,你再好好想想,我说的是不是这么个道理。想好了,晚上你再削我也不迟。

  老爹还真想了,觉得儿子说得有点儿道理,就咧嘴苦笑起来。然而,街坊邻居,那些老顾客还是点这种菜。吊丝儿子心血来潮琢磨的那几款新花样,除了个别年轻人,根本没人点。尤是逢年过节,换句话说,逢年过节就是吃传统菜,年是传统的年,饭是传统的饭,人是传统的人。这样的年在老板这一代人的眼里,才是名副其实的年。如果过大年,一家人坐在吊腿椅子上吃麦当劳、披萨、奶汁肉饼,那这个世界就没救了,中国也一点希望没有了。文化是什么?是没有硝烟的战争!靠。

  我出国之前,决定到安丰饭店请老板喝两盅。老板很奇怪很奇怪,说,爷们儿,要请我请你,我是开饭店的,还能让你请我吗?我说,不不不,我请你必有所求。他说,也是,老话说,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可我一开小饭馆儿的,能替你办什么事呢?顶多就是炒俩菜,别的本事,没了。我说,这就足够了。老板立刻一本正经地说,我可告诉你爷们儿,谁聘我也不去,我就喜欢我这小店儿。我说,想什么呢,没人聘你。我要出国了,可能三年五载,也可能十年八年才能回来。我这一走,老爸老妈就没人照顾了。我也不是求你照顾他们,就是每个星期天,您给他们送上两个菜去,一个炸茄盒,一个滑溜里脊,两碗大米饭,再整碗热乎乎的鸡蛋柿子汤,完了。钱,我事先打到你的账号上。老板说,这还算是个事儿啊?没问题,包我身上了。

  跟老板定妥了之后,我就扮成一个绅士的样子出国了。

  头几年往家打电话,老爸老妈说,饭店老板按时按点给我们送饭,逢年过节还给加两个不要钱的菜,挺好的。我一听,乐了。说实在的,人活一辈子不就是想吃点喝点吗。奋斗是为什么?就是为了吃点喝点儿。

  话分两头。饭店这头在我走后的第三年春上,一天大清早,老板使劲一推门,魔术一样,人软了,不行了。儿子毛了,立刻送医院抢救。临终前,老板交代完了后事,说,还有一件事,别忘了每个星期天给对面老王家送菜送饭,汤一定要热乎乎的。儿子不满了,说,还扯呢,你都快死了知道不?说点重要的,存款呐,古玩呐,都秘在哪儿啦?这才是主要的。他爹苦笑着对儿子说,记得我那双毡疙瘩吗?儿子说,不就是我几次要撇,你不让撇的那双吗?老板说,银行存单都在那里呢,鞋垫下面,用塑料纸包着。儿子一听,惊出一身冷汗:圣母玛丽亚,那可是自己几次要扔的东西呀。

  别看老板的儿子是个吊丝,但爹一死,就再也不说吊丝的祖师爷是阿Q的话了。凭着毡疙瘩里老爹留下的那几张存单,对小饭店进行了彻底的改造,还盘下了楼上的那家,分上下两层,重新请了厨师。出人意料的是,依旧是大众熘炒。一街人都啧啧称奇,说,瞅见没,爹一死,小子出息了。但对我而言,我爹的那俩菜,洗心革面的吊丝照例按照他老爹的遗嘱一次不落地送上去。可是我人在海外呢,不知道老板驾鹤西去之后,他的银行卡号取消了,汇款汇不过去了,座机的电话号也换了,没招了。

  八年后我之所以回来,是因为老爸老妈双双过世了,得到为革命操了一辈心的老同志坟上磕个头,说点批评他们的话。

  之后,我决定去街对过的安丰饭店去给老板问个安。真没想到老板已经去世了,老板的儿子已经是新老板了。我俩坐在卡座上喝茶。

  老板儿子奇怪地问我,你老爸老妈和我老爸啥关系?

  我说,没关系。就是我临走之前托付你爹每周给他们送两个菜上去,我把钱打到你爸的卡里,后来就打不进去了,才停的。

  小老板说,靠,原来你是付款的呀?我还以为我爸玩赠送呢。兄弟,我可是一次也没差地送啊。

  我说,没问题,差多少钱我都给你。

  小老板一挥手说,扯是不?就算我替你孝敬你爹啦。行不?

  我说,那我以茶代酒敬你爹一杯。

  一个人能真正地沉下心来(排除一切世俗杂念),是生病的时候。

  眼下是东北的春天。

  我喜欢东北的春天。冰雪消融,爽湿怡人,到晚上,雪水又结成了冰(白天就化了)。那是诗一般的环境。是,我是不喜欢诗,但我喜欢诗一样的环境。

  白色的阳光明亮得刺眼,尽管春寒未退。但可以穿上毛衣到阳光下,到寂静的街道上去散步了。

  马路上到处都是一汪一汪融化了的雪水,浓郁的春味,在城市里无处不在。

  是啊,醉人的春天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季节。

  在十字街的街心花园,我见到了老秦。他正坐在那儿晒太阳。周围都是摩天大厦。他看上去有点渺小,有点儿可有可无。感觉风一刮,这人就没了。

  对长期生存在天寒地冻里的人们,春天里晒太阳,是一个流传下来的古老行为。

  老秦见我来了,冲我点点头。

  我心想,他至少有七十岁了吧?

  我和老秦是老街坊。是四十年前他办了一桩极傻的事才让我记住了他。

  当年,老秦在街道办事处工作,是长期临时工。他负责写各种宣传标语。四十年前的标语,是城市街道的主要风景。

  老秦的美术字写得非常漂亮。“他真是一个不平凡的人哪。”许多平凡的人都这样评价他。

  老秦总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大褂,上面布满了白色的广告粉。他那时有些消瘦,有一双孩子般的眼睛。无论谁看到这双眼睛都会喜欢上他。

  当时三十大几的老秦还没有成家,父母早亡,只有一个已经嫁了的姐姐,大事小事,都招呼着他。老秦虽然衣着邋遢,但并不惹人讨厌。他已经是这条街上所有人的儿子了,大家都乐意照顾他,批评他,安慰他。历史上,黑龙江的确曾有过这样的民风。

  只要是春天来了,老秦就会穿上他那件藏蓝色的大褂,出现在这条生机勃勃的街上。

  他在砖墙写新标语的时候,总有许多孩子围着看。我就是其中的一个。只是,我从孩提时代就清楚自己永远也写不出像老秦那样好看的美术字。为此,我很自豪,我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孩子。

  老秦的午饭很随便,他常到那家小食杂店就餐。在那里买两个面包,或者再加一瓶啤酒和一个咸鸭蛋。他就坐在小食杂店的空啤酒箱子上款款地用他的午餐。在我的记忆中,他似乎从未坐过凳子。大约是怕自己身上的广告粉玷污了人家的凳子吧。

  小食杂店的老板娘是一个年轻的寡妇,白白胖胖的,是个让人感到浑身都是喜气和福气的美人儿。

  寡妇是个热心肠的人。每逢老秦到这里用午餐,她都要给老秦倒一杯热水,或者送给他一碟自己腌的芥菜丝儿咸菜。

  这种时候,老秦显得非常愉快,滔滔不绝地对寡妇讲城里流传的有趣新闻。

  看到这样的情景,有心人就暗示他,愿意为他保媒。老秦听了,竟是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羞涩了。

  寡妇也觉得老秦怪可爱的。她也明白,自己虽然好看,年轻,但说出天来,自己是个寡妇呀,已经没有资格按照姑娘的标准寻找男人了,如果能找个老秦这样的单身汉,挺阿弥陀佛的。

  寡妇天天晌午都盼着老秦来。每一个从小食杂店门前路过的人,都逃不过寡妇的眼睛。

  “五一”节,街道办事处发电影票,是香港故事片《王老五添丁》。这次,是寡妇和老秦一块儿去的。

  晚上,小食杂店早早地关门了,两个人穿得干干净净的,一块儿出门,一块儿走在街上。这条街上到处都是熟人,他们就低着头走,一边走,一边吃吃地笑。

  他们像两个彩色的卡通人似的,忸忸怩怩地走出了这条街。

  寡妇给老秦一条手绢儿和一张自己当姑娘时的照片。老秦珍藏着,晚上躺在自己的被窝里,看也看不够。梦中有许多精彩的场面,让他长夜不愿醒。

  可老秦的姐姐坚决反对这桩亲事。

  她认为弟弟是一个处子,凭什么要娶一个二手货呢?这样做对得起已故的父母吗?对得起多年相依为命的亲人吗?

  她虎,决定亲自去找那个寡妇谈谈。

  ……

  翌日中午,老秦再去食杂店的时候,寡妇冷淡下来,明确地告诉他,一切到此为止!态度非常坚决,血海深仇似的。

  后来,挺不住了,一对恋人都伤心地哭了。老秦咋也没想到,爱情是有条件的!

  ……

  他们一直谈到深夜,终于谈拢了,他们决定一块儿吃安眠药片,双双自杀殉情。

  老秦被抢救过来了,寡妇呢,死了。

  老秦以丈夫的身份安葬了寡妇。立的碑上也是这么写的。

  老秦年年都去给寡妇上坟,哭得泪人似的。

  整条街,也包括老秦的姐姐,都没想到会是这样。老秦的姐姐哭得跟傻大妞似的。一个街坊看了颇为不屑,说,孩子死来奶了。什么东西!

  老秦做了一辈子的光棍儿。

  街心公园里,我坐在老秦头旁边,请他吸烟。

  一边吸烟,一边看光景。

  我说,又是春天啦--

  老秦说,春天好哇。

  我问他,老秦,老秦,假如是今天,你们还会像当年那样去殉情吗?

  老秦听罢,扑哧一声笑了,冲我做了一个鬼脸儿。

  野百合小学

  之所以叫“野百合小学”,我猜,是因为这所小学就建在开满野百合的荒地上吧。

  这之前还流传着一个让人叹息的故事。说是先前,这儿住着一户姓朱的人家,一家三口人,女儿叫百合,长得好看,身材窈窕,若是从开满野百合的田野上走过,好似百合仙子。百合是一个多情又很羞怯的女子,她偷偷地看上了那个在秋收时到自己家打短工的小伙子。小伙子虽然很帅,但话少,就是闷头干活儿。老两口也挺喜欢他的,对他照顾得像一家人一样。八月十五中秋节了,吃过晚饭之后,小伙子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发呆。他心里想,假如百合出来陪他坐一会儿,他就不走了。

  百合的父母也让百合出去看看月亮,多好的月亮呵,不要隔着窗子看,丫头,到院子里去吧,小年轻的,在一起说说话儿。

  其实百合的心早已飞到院子里去了,但她没动,不好意思,一直隔着窗户往外看,痴痴看着披了一身月光的小伙子背影。

  ……

  凉凉的夜风让小伙子感到有些孤单,他想,如果月亮离开那片开满野百合的荒地,百合还不到院子里来,就是人家看不上自己,不行了。

  世界出奇的静,心却在像鼓似的砰砰地敲。

  悬在夜空中的金色圆月终于升高了,走远了。院子里仍然坐着小伙子独自一人。年轻人开始想家了,他想早些离开这里。

  第一场雪悄然地飘下来了,虽说不大,但漫天皆白。小伙子踩着软若轻絮的小雪离开了百合家的院子,踏上了回家的路。

  百合的父母悄悄对百合说,丫头,你去送他一段儿,跟他说,明年开春再来,春耕的活儿忙着哩。

  百合满脸通红,终是没动。

  小伙子出了栅栏院,他仿佛知道百合在后面看着他。他想,如果她喊一声,哥,春天再来呀。他就一定回来,一定!

  百合一直隔着窗户目送着自己的心上人,眼泪盈盈,默默无语。

  小伙子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雪幕里。

  百合的母亲只能在一旁轻轻地叹气。

  冬天过去又是春天了,大雁回来了,野百合又开满了原野,金灿灿的,像一片仙女织就的锦缎,在醉人的春风里荡漾。可那个打短工的小伙子一直到秋收的时候也没有来。过了中秋,天儿很快就冷了,早晨起来,外面已经是个银色的世界了。

  站在窗前的百合说,这雪悄悄地下了一夜。

  百合的父亲看到日渐憔悴的百合说,唉,丫头哇,我看哪,咱就别傻等啦,还是托人捎个话吧。

  捎话人心可真宽哪,三天后才回话说,那小子是八月十五中秋节结的婚。我一看门上贴着大喜字,傻了,一打听,果然是。我就没进院儿。你说我做的对吧?

  百合看到自己暗恋的小伙子跟别的姑娘结了婚,当夜就悬梁自尽了。不久,百合的父母也搬离了这个地方。就剩下那座房子寂寞在灿烂的百合当中了。

  这年春上,新来的村支书踏查到了这里,看到这种情形,决定:把村小学建在这里。

  农村的学校简单,修缮一下老房子,又加盖了一幢新房,再平整平整院子,钉点桌子凳子。学校就正式开课了。学生都是这个村里的孩子,大大小小,高高低低,参差不齐,只有一个姓周的男老师教他们。此外,还安排了村上的那个瘸鳏夫在学校连做饭带打更。支书原本住在村北头,觉得不方便,别脚,看到学校里除了教室、周老师的宿舍、更夫的小屋,还闲着一个空屋子,有火炕,于是就搬到了学校里住。连伙食问题都解决了。

  到了晚上,月亮很好,屋里屋外,一切都在月光之下,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毕竟是山村,极其的宁静。支书睡在这里很惬意。一夕半夜,睡得蒙蒙胧胧的支书恍惚听见学校的大门吱呀一声响,接着传来飒飒的脚步声。不知是有人进来还是出去,似真似幻,便又睡了过去。没想到,之后的几天里,经常会在深更半夜的时候校门吱呀地响起来,似乎还能听到走廊那边的屋子里有人悄悄地说着话儿。

  大清早起来,支书过来问打更的瘸子。瘸子听了一脸茫然,显然他什么也没听到。支书心想,狗日的,睡得可真死。

  瘸子说,嘿嘿,咱没儿没女,没亲没故的,老轱辘棒子一个,没啥惦记的,睡得就实成诚呗。

  支书沉下脸说,你下晚儿注意点。大脱大睡怎么行呢?打更嘛,就得多巡视。我纠你对不对?

  瘸子说,对对对,我注意,我注意,今后我指定多巡视。

  这几天支书到县上开会,再办点事儿,没在学校里住。当他从县上回来的时候,瘸子颠了过来,喜滋滋地向他报告他晚上看到的情景。原来半夜,是村上的一个年轻寡妇悄悄地上学校里来了,还住在周老师的宿舍里。

  支书问,咋,他们扯上了?

  瘸子使劲儿地点点头。

  前面我没介绍周老师。周老师是一个性格孤僻的年轻人。据说,周老师过去曾经搞了两三次对象(一说四五次),最后都被对方给蹬掉了。歪些说,这也是他主动要求到这个偏僻的小村子来支教的一个原因。周老师虽然不是大学生,但他是高中毕业,教这些乡下的孩子应当说绰绰有余。

  虽说周老师性格有点孤僻,但却是个热心人。只要在村上谁家有困难,他看到了都会主动过去帮忙,修理栅栏院啦,帮着挑水啦,等等。倒不一定是他特意找好事做,只要他路过看到了,就会过来帮帮忙。帮忙也不说话,也不吃饭,干完了就走,走时也不打招呼。就是这么一个人。这几年村里的男人大部分都去城里打工挣钱去了,无论是家里还是田里,总会有些女人和老人干不了的活儿。看到周老师挺好的,有事了,犯愁了,就打发孩子去小学校把老师叫来帮帮忙。几乎家家都叫他帮过忙。

  只是最近,村里的老头老太太们发现周老师有了明显的变化,爱说话了,也爱笑了,龇个小虎牙儿。无论帮谁干活儿,干完活儿还能站在院子里聊会天儿了,说说他们的孩子呀,他们的学习呀。气氛挺融洽的。先前村支书看见他,总是热情地跟他打个招呼。尊师爱教嘛,但是最近,支书再见到他总是不用好眼睛剜他。周老师紧张得很。

  此后,半夜里小学校的院门不再响了。

  支书见了瘸子,问,那个小寡妇下晚黑不来啦?

  瘸子的脸红了,说,再没来过。

  支书盯着瘸子的脸问?你跟周老师都说了什么?

  瘸子红着脸说,没说啥……

  支书叹了一口气说,嗨,光明正大的多好,都是单身嘛。玩这个。

  瘸子说,支书,咱这儿是农村,嘴嚼的还是老调调,我年轻的时候就是因为……

  支书乐了,问,你年轻的时候怎么啦?

  瘸子说,呸呸呸!你看我这嘴,又整秃噜了。

  ……

  虽说半夜学校的大门声不再响了,但是时常能听到周老师在大半夜拉二胡的声音,拉得悲悲切切的,像被细线儿缠了似的。

  指定又是瘸子跟周老师讲了,让他注意点,里边还睡着支书呢。之后,半夜里的二胡声就不再响在校园里,而是响在学校外面的那个半山坡上,隐隐约约,呜呜咽咽的,不竖起耳朵听不到。

  支书叹了一口气,心想,同志们,乡亲们,不能让百合的故事再发生了。

  很快,支书出面给周老师和那个寡妇保媒,“命令”他们结婚了。就在小学校办的喜事。支书是主婚人,证婚人是瘸子兼厨子。那几桌席办得好,瘸子把看家本事都亮出来了,居然整了一个东坡肉。让支书和一村人吃惊不小。原来年轻时瘸子当过小饭馆的大师傅,要不是那个挡不住的诱惑……

  有人悄悄地告诉支书,瘸子在灶上一边炒菜还一边掉泪呢。

  支书感慨地说,这人呐,你别走近,走近了就是故事。

  原载《作家》2013年第5期

  点评

  这个短篇由“草根饭店”、“老秦”、“野百合小学”三个部分组成,每部分各自独立,但又在主题上统一起来。作家讲述的都是民间小人物们的传奇故事,他们或重情重义,或为爱殉情,或为爱忧伤,或为爱幸福。虽然三个地点发生的故事不一样,但它们的审美指向是相通的,即作家通过对这些小人物日常生活和情感经历的书写,为他们立传,代他们立言。

  “草根饭店”中的父子俩一直没间断过每天给“我”父母炒菜、送饭。老板健在时,“我”按时将款项打到其账目上;老板死后,钱打不进去了,遂中间断开了。但在其儿子心目中,这是老爷子对好友的馈赠之举,因而一直没中断过给老爷子送饭送菜。即使“我”将无法汇钱之事告诉他,并打算补齐欠款之时,他也坚决不收。这种重信义、重情谊的美好品质在饭店老板及其儿子身上体现得尽善尽美。

  老秦与小杂货店老板娘从相识到相恋的经历,可谓平平常常,但是,他俩因爱情受阻而一起殉情的经历及此后老秦一生不娶的爱情坚守让人倍感沉痛。

  野百合小学里发生的三则故事都和爱情有关。百合和小伙子的爱情故事感伤而凄美;周老师和寡妇的爱情美好而幸福;瘸子的情感经历让人悲悯和无奈,“瘸子在灶上一边炒菜还一边掉泪”,短短一句话,让短篇小说的意味尽出,给读者留下巨大的想象空间。

  (张元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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