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蓝
脉望就是蛔虫
成都的作家高起高打,提到我的话题不过是读书。暗含的贬义是认为我“书多”,这明显具有旧式才子的轻狂;褒义的说法是:冉云飞和蒋蓝是两个最勤奋的作家。这话包涵两层意思:一是拼命买书、读书,二是抓紧时间写作。比起云飞兄五万多册的藏书以及“每日一博”的效率,我那三万多册藏量与出产自然甘拜下风。这些藏书伴随我的成长,伴随我的人生变异。书在发黄,人在老去。
每次搬家藏书必有损坏。1006年我再次搬家,搬家公司开价100元,进门一看书,他们惊讶万分:“搬家十年,没见过这阵仗。怎么总是‘输’啊?搬完你的家,我们都弄霉了,一摸牌就放炮。价钱必须翻三倍!”我立即同意,我明白的是,他们还没彻底明白1万多册书的重量。上百个纸箱入不敷出,结果是一辆厢式卡车彻底爆棚,劳动人民怒不可遏再次变卦,威胁加钱。夫人通知了自己公司的十来个员工火速增援,忙活几个小时,将这几吨东西倾倒在客厅。由于动静太大,物管公司以为我家在搞野蛮装修,他们闻讯而来,发现竟然是一座书山,就对我这个疑似“卖旧书的”发话了:“你总不至于在10层楼开旧书店啊,压塌了楼板你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我疲惫不堪漫应之,歪倒在书堆抽烟,夫人也累得不行,说:“别以为你的书值钱,存放书是三间大屋啊,外带几十个橡木书柜,成本大大高于这些纸张!”一听在理,嗒然若失,荒腔走板,心里就荒凉透了。所谓荒谬意味,所谓作家加缪的“荒谬”,那种深谙自己与世界隔绝,处于无依无靠的孤独、痛苦、厌烦、绝望之慨,我现在就置身于这样一种荒谬感的深水,脚不沾地,彻底蹈虚。我浑身上下被灰尘弄成了叫花子,关键在于我还将花一两个月才能把书清理归类。当时就觉得,搬一次书,真是比离婚还麻烦。
遥想古代的文人,云游四方,他们至多雇一个书童挑书担子,自己骑上慢速的毛驴,奇怪的是他们从不骑奔跃的骏马,与其说他们穿行于梦境与现实之间,不如说他们是在个人与权力之间的过渡地带--江湖上首鼠两端,目送飞鸿,觊觎机会。这样的出名焦虑症,郁结而成的“书生之累”与汗牛充栋的斑斑血泪,的确不是我生命中的“承受之重”。
尽管如此,我还是被邻居视为不走商道或仕途的“书虫”,我撇嘴怪笑,不由得大怒。因为家里除了在客厅里装修一排“假书”为壁的雅人们,他们连书袋也没有,岂敢在此乱“掉”。贪官王立军对重庆市公安局属下训话,有一句妙语:“我看过的书可以把你们火化。”我辈岂敢如此张狂,我的书估计可以火化我自己,所以我只能揭露,却无法消泯那些伪币制造者的恶迹。
本着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原则,我就一锅煮,写一写我读书阅世的“银鱼叙事”--
书虫就是《尔雅》里说的覃(蟫,音银)鱼,即衣鱼,具有银子般的颜色。唐朝寒山有“脱体似蟫虫,咬破他书帙”的名句,说的就是这种雅致但让爱书人讨厌的文字虫。书函成为蠹鱼的生活处所就叫“蟫函”。鱼的命名颇具匠心,因为赋予了虫子一种游动不居的滑行性质,就像它暧昧而精怪的字义。
当然了,在文昌与文祸俱生的时代,它还有一个杰出的名字就叫银鱼,听起来很美。
蠹虫在器物、书页里打洞穿凿,它们生存的痕迹为旁观者带来了意料不及的收获,出现了很多古怪的词汇--蠹怪(蠹虫的精怪)、蠹薮(蛀虫聚集的地方)、蠹贼、蠹蝎(水中的蠹虫)、木蠹,等等,而蠹字(蠹虫所蚀书上字的痕迹)总是以诡谲的走向改变着汉字的内涵,就像一个异端侵入了大脑,在掏空记忆时,也留下了漂浮的手影。
古代热衷仙道的人,都预备一个木盒子,里面养书蠹,拿很多张写有“神仙”二字的宣纸喂养它,书法要尽量神骏、古拙,似乎字体能够传递元气。书虫如果三次都吃掉书中的“神仙”字样,虫就羽化为仙,称为“脉望”。脉望的故事出自《酉阳杂俎续集支诺皋》,这成为古文人通过文字与天道沟通的精神证据。
据文人们的描述,脉望像“肉的手镯”,但我估计其造型更像消瘦的饕餮,饕餮有狗的天性,总是喂不饱。或者说,脉望就是饕餮肚皮里的蛔虫。外国人缺乏中国人那种诗性的模糊感觉,他们喜欢精细。赛尔伐斯特在他的《诗歌的律法》中,以不甚风趣的词句,将它形容为“一种渺小的生物,蠕动于渊博的篇幅之间,当被人发现时,就僵硬得像是一团灰尘一般”。但是,西方最早对蠹虫进行研究的却是R荷基,他在1661年由英国皇家协会资助出版的《显微画集》中,展示了对蠹虫仔细但有些荒谬的眼光。他说,这是“一种小小的白色闪银光的小虫或蛾类,我时常在书籍和纸张堆中发现,料想那些将书页和封面咬烂穿洞的必是它们。它的头部大而且钝,它的身体从头至尾逐渐缩小,愈缩愈小,样子几乎像一根胡萝卜……它头前有两只长角,向前挺直,逐渐向尖端缩小,全部是环节状,并且毛刺蓬松,颇像那种名为马尾的沼地芦苇……尾部末端也有三根尖尾,各种特征极与生在头上的两只角相似。腿上有鳞也有毛。这种动物大概以书籍的纸张和封面为食物,在其中钻出许多小圆洞,也许从古纸在制造过程上必须再三加以洗涤锤炼的那些大麻和亚麻的纤维中获得一种有益的营养。”(转引自威廉布列地斯《书的敌人》)尽管使用了工笔描摹的笔致,但读着读着,我突然觉得这银鱼变得好像不认识了,它被显微镜剥离了神光。
清人沈起凤在《谐铎祭蠹文》里描绘说,蒋观察的藏书重地名叫万卷楼,半为蠹鱼损坏。他“命童子搜捕,尽杀乃止。是夜楼中万声齐哭,几于达旦,主人患之。”这种凄厉的哭叫乃是文字虫的生命之声。蒋观察不得不作一篇《祭蠹文》,以文攻文,于是才平息了蠹鱼们的叫嚷。需要注意的是,此“蒋观察”与本人蒋某毫无瓜葛哟。
书蠹偶尔吃到诲淫诲盗之书,就会变成一种叫“无曹”的可怕动物,在体内安家,人也就纵欲暴虐起来,女色、功名成为了行动指南;如果反其道行之,喂它过量的圣贤书也没有好结果,它吃多了就夜郎自大成为“玄灵”,住进人的大脑,控制思想的脉络。所谓控制思想,大概就是它的革命性转喻。
仅仅寄生在人身和器具不过是书蠹的生存哲学,人们有很多方法驱除它。用以毒攻毒的办法,把鸡血滴进耳朵能杀死“无曹”和“玄灵”。但虫子可以转战南北,经常在肚皮里自言自语,却是令人惊怖的事情。有个文人叫吴曾,他写的《能改斋漫录》里,就有一条关于应声虫的记载,他是从陈正敏《遯斋闲览》转录的。
书载:杨勔中年得异疾,每发言应答,腹中有小声效之。数年间,其声浸大。有道士见而惊曰:“此应声虫也,久不治,延及妻子。宜读《本草》,遇虫不应者,当取服之。”如言,读至雷丸,虫忽无声,乃顿饵数粒,遂愈。正敏其后至长汀,遇一丐者,亦有是疾,环而观者甚众,因教之使服雷丸。丐者谢曰:“某贫无他技,所以求衣食于人者,唯藉此耳。”以上皆陈所记。予读唐张鷟《朝野佥载》,云洛州有士人患应病,语即喉中应之,以问善医张文仲,张经夜思之,乃得一法,即取《本草》令读之,皆应,至其所畏者即不言,仲乃录取药合和为丸服之,应时而止。乃知古有是事。
另据宋朝吴开的《优古堂诗话》,早在唐朝张鷟的《朝野佥载》就有应声虫的记载:洛州有士人患应病,语即喉中应之,以问善医张文仲,张经夜思之,乃得一法,即取《本草》令读之,皆应,至其所畏者即不言,仲乃录取药合和为丸服之,应时而止。
现在的读者可以在《说郛》当中读到这则逸闻,好像这是在夸耀知识的通灵特性,但如果再读《本草纲目》,就发现事情正在发生尴尬的变化。李时珍是个诚实的读书人,他说,雷丸又叫雷实、雷矢、竹苓,药性苦、寒、有小毒辣。雷丸是真菌类多孔菌科植物雷丸菌的菌核,对于驱杀绦虫,疗效很好。现在说就是治疗蛔虫病和钩虫病。这样看来,所谓神乎其神的文字虫,从虚幻的灵台现身说法,不过是蛔虫而已,罢啦。
由美丽的银鱼演变为蠹虫以及蛔虫的过程,其实就是文人蜕变的过程。这种钻营和穿凿的特征基本概括了文人在仕途上逶迤而诡谲的路径。因此,在佯狂炒作、卖名卖身之外,如何使文字虫如龙一般见首不见尾,一直是过于聪明的写作人博取权力信任的最大心病。这让我联想起清人沈起凤在《谐铎祭蠹文》里的观点,“借文字为护符,托词章为猎食,皆可谓书蠹。或曰,此等词义不连之辈,名曰书蠹,犹属过誉。”
技术就是思想。这是诗人欧阳江河说的,意境超迈,但我是从浅薄的层面理解其含义的,技术更是锦衣玉食和美女如云。鲁迅先生曾经反复使用了“腹诽”一词,其实是从“腹议”化出来的,那么是否可以再分化出诸如“腹赞”、“腹颂”之类的词汇呢?不需要,因为赞扬从来就是高歌猛进的。应声虫在权力话语跟前没有缺席,它以一种复制和放大的功能发出了自己勤学苦练的声音。
科普作家郭正谊指出,中国一直有很多被称为“肚仙”、“灵鸽”的神人,自称有“仙人”藏在他们肚中,可以向“仙人”求问吉凶,去病消灾,十分灵验,招得大批善男信女向其顶礼膜拜。其实“肚仙”讲话是“屏气诡为”,其声音发自“胸以上喉以下”,这就是其中的奥秘。
这必须提及腹语术。就是讲话向肚中咽声,使声音在腹腔共振,这样隔着肚皮就可以听到含混不清的话音。“腹语”练好了可以发出比较大的声音,不一定要耳朵贴着肚皮去听。有口技的人还可以练出不同声音的腹语。
学腹语不难,至少比拥有独立思想容易得多。只要倒吸气发音,或者强把话音往下咽就行。开始有些不习惯,慢慢就会掌握窍门,发音也逐渐清楚了。如果有兴趣,练上几个月,“肚仙”就练成了。
当“腹语”成为一门与口语、书面语并驾齐驱的言说方式以后,它就摆脱了应声虫的尴尬处境,腹语可以更自如地表示当事人的想法。比如,在权力者一言不发干着一件事情时,腹语者就响亮地发出了一连串“好好好好”的声音,这不是酒足饭饱的饱嗝声,而是一种类似饥饿的咕噜声,权力者明白得很,腹语人是饿了。因为从文字人在豪门高唱“莲花落”开始,必须回报,这是一种传统礼仪。
腹语术经历了十几个世纪的演练已经炉火纯青。事实上,是古罗马人开始使用这个名称的。在19世纪和10世纪,腹语术成为了极受欢迎的娱乐项目,但也成为了文人们献媚的技术。
腹语术就是读心术。要模仿的不止是对方的表情,还有那些声音。而用腹语术来模仿逝者的语音语调,揣测别人的心理,这就是所谓的读心术。权力者的宏大叙事完全敞放出来之后,大众就会惊慌失措露出马脚,这是破除异己的关键所在。虽说如此,但多半是一种梦呓吧!
所以在我二十多年的阅读生涯里,我从来小看“无曹”“玄灵”们的文字。如果承认“艺术最有力的武器是虚构,最危险的敌人是虚伪”是真言,我一直就处于“非虚构”的阅读状态,去亲近心目中的“非虚伪”写作。
奥尔巴赫法则
从1000年开始,成都是中国的“第四大城”的说法甚嚣尘上,这词成为成都的热门词,其出处是朱自清1911年完成的组题文章《外东消夏录》中的《成都诗》。文章开头即说:“据说成都是中国第四大城。城太大了,要指出它的特色倒不易。”但“据说”就是据说,至今也不知道这个命名的始作俑者是谁。推测起来,估计就像人们的口头禅“听人说”一样吧,就是你在说,但以另一个你来传播。朱自清围绕“闲味”罗列了成都市井的诸多“闲状”,供人追忆之余,倒是更引起我的深思,因为朱自清在文章结尾处,委婉点明了这种“承平风味”的不足。我想,笼罩在细雨中的古老城郭与石板小巷,固然消失于历史的雾霭下,但那些融化在民俗里的文化韵致,却是历久而弥新的。
如今,知道李劼人先生和著名的“菱窠”的人越来越多,但读过先生作品的人却是越来越少。他的作品就是有关成都平原的风俗长卷,像《湖中旧画》、《编辑室的风波》等短篇,几乎就是对成都生活的工笔式摹写。与朱自清一样,描绘成都人的慵懒,但李劼人先生没有空洞批评,倒是考证了其风俗形成的原委。他认为,成都的生活价廉物美,容易让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进入成都的一切,似乎都慢了起来,照此下去,就有脑满肠肥之嫌了。这个说法未必能放之四海,其实,本地人的聪明与狡黠,如水一般--总可以把你放大,成为一个大人物。下面,就讲一个自己的亲身经历。
一个哥们儿告诉我,本市有家书店挺火爆,非要拉我去看看。书店怎么会火爆?又不是迪吧,莫非还有更另类的招数?经不起哥们儿再三聒噪,去就去吧。
我们的汽车艰难地在菜市场里移动,行人用憎恶的目光回敬汽车的无礼,好不容易拐进一条挂满晾晒衣服、被单的胡同,从一溜张扬的裤子下钻过去,眼见就撞到死胡同的墙壁,哥们儿猛喊一嗓子:到了。
一套底楼的住宅,将墙打掉开成门面,一排排书架在拥塞的空间里,显然经过精心的设计安置。几幅油画呆在楠木画框里,因沉重而气势不凡。空气芳香剂漂浮着玫瑰花香型的化学改良味道,让热汗缠身的我也突然想起了风情万种的女人!在这个时候,男人都是大方的。CD版的萨克斯因播放太狠,听起来就不是那么出尘了,但恰到好处地在提醒你,思维不能飘逸得太远,还是选书要紧!这时,我听见深切的歌声,从书架深处弥散出来。
在我走向声音的发源地时,才反应过来,这是唱诗班的功课,是布道时刻对天父的赞美。莫非书店还兼有教堂的工作?走到一扇小门边,发现别有洞天,里面还有一间茶室。看见有好几十人战栗着,在一位相貌古奥的青年人的带领下,用参差不齐的嗓音,去触摸天父的魂灵。青年人流泪了,旁若无人地通感,在与空气中无法显形的管道对接。他深情地凝视天花板,如同自己的灵魂正在那涂满白垩粉的混凝土上盘桓、祈祷、聆听、飞翔,他高而宽阔的额头闪闪发光,有凡士林的光泽,他艺术家的长发在身体的晃动下流淌卷曲的清波,瘦削的手指像蜡烛,半透明!
接下来是静寂。突然安静。有人仍在轻微摇摆,仿佛尚未收回逸出自己躯壳的一些东西。等待。毫无保护地等待。终于,有人慢慢出来,走到书架边,取书展读,买上一大摞,又是一副莘莘学子的踏实模样。有的出来时,好像还不太适应过于明媚的光线,脸上的潮红尚未褪去。啊,这种潮红我好多年都没在成年人脸上看到过了。书店服务员可能觉得我是个陌生人,又不买书,还四处窥视,老是问我办不办会员证,我只好走了……
这是我第一次去这家书店。第二次去,则是安了心的。当地一家行销的报纸,每周都报道这家书店将举办的活动,据说是弘扬这类传播文化的义举。我手头的报纸说书店今晚将举办音乐会。我岂能错过!
到达书店,已经人满为患,上次的那位布道者现在成了主持人,一如既往地披着长发,额头发光,不同的是佩带了一串抢眼的贝壳项链。他忙碌地帮着卖茶,10元钱一杯。观众约有三百人,还有不少老外。男观众大都长发飘飘,8月的天气还有穿美式战靴的,女观众则慷慨地露着肉,闲闲地抽烟。我就有理由相信,这座1000万人口城市的艺术精英,差不多到齐了。
8点钟左右,几盏上千瓦的射灯开启,没有任何凉意的空间更加溽热。一个大胡子老外面带微笑坐在阶梯上,干瘦的胸骨上长满黑毛,从敞开的衬衣里露出来,他等待着毫无希望的凉风。书店主持人对着麦克风喂喂喂喂了很久,观众就安息下来了。他说,这位是来自法国--巴黎--著名--先锋--音乐家……
这足够了。他为观众提供的1个背景材料,就可以使晚会获得成功!先锋音乐家倒是显得很谦逊,不停微笑,一张清秀的面庞上扎满了黑得油亮的胡子。他的道具是大提琴,他提起琴弓,好像回忆着什么,只是一味地盯住地面。搞艺术的人明白,即使是一个民间朗诵者也会使用沉默来制造气氛,达到引起注意的效果。大家很理解,都是同行嘛。十分钟就过了,他好像尚未有把思维拽回到现实中来的意思。有个破锣嗓子突然怪叫了一句:“怎么整不出声音来哟?”立即引来上百双眼睛的蔑视!大约过了二十分钟,主持人拿起麦克风,喂喂喂喂之后,说艺术家已经演奏了第一小节,是无声演奏,现在开始即兴演奏……
艺术家用弓拉了一阵,觉得不过瘾,干脆直接以弹吉他的方式演奏大提琴了。或敲,或打,或捺,听众们双目圆睁,目光缥缈,沉醉在各自的世界。我看见先锋艺术家的胸毛,耷拉在弦上,被射灯镀亮,如同一把刷子。
显然,这是一次准行为艺术的表演。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瑞德奥尔巴赫提出过一个“奥尔巴赫”法则--“重要的不是你告诉别人什么,而是别人听到什么。”这个法则现在移之于目前火热的艺术领域,就很适用。这意味着表演者到底蕴涵了怎样的玄机变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观众已经在这个既定的艺术形式里,琢磨出了弦外之音。对呀,想想陶渊明,不是也把琴弦拆掉了,自个儿弹奏无弦琴怡然自得吗?此时无声胜有声!在极端奢侈的旋律盛宴后,一桌忆苦饭的叮当之声就“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何况,我现在面临的场景,的的确确还是最终发出了声音的。从观众沉醉的情态分析,他们可能都听到了欧罗巴的芦笛声,正穿过塞纳河畔的夕辉。几个酷酷的女郎,已经在那里微微摇晃身子,显然是被无声的旋律搅扰得有些坐不住了。
1960年,伊夫克莱因和巴黎国际当代艺术画廊的老板一起,在上百位艺术界人士跟前进行了一次极具震撼的表演。他们身穿燕尾服,打着雪白的领结,指挥两个裸体模特在画布上移动。模特身上涂有蓝色颜料,从而在画布上用身体留下蓝色的痕迹。这被称为“蓝色时期的人体绘画”。在这样的美术背景暗示下,中国的函授艺术家们便把“死尸展览”、“屠杀生灵”等残暴行为,罩上艺术的光环。
支持行为艺术的论者往往指出,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文明礼貌用语都不太普及的环境,恐怕还没有必要建立一条比世界文明底线更高的国产化标准。但对于艺术来说,只要艺术行为是人的行为,那么,对艺术行为的文明要求就不是可有可无的,尤其是对艺术行为已经成为艺术本体的当代艺术来讲更是如此。当代艺术也必须遵守文明底线,不然,艺术不仅不可能起到贯通境界之用,还有可能导致反义。但这个貌似严肃的叙述却忽视了另一个关键的指标:艺术底线。如果说行为艺术是前卫艺术,那就必须遵循艺术的底线法则,就必须尊重艺术不是一个人为了个人化的表达而肆意滥用公众的艺术宽容和良知。作品的艺术性,自然是作品与读者共同完成的,如果艺术品引起的是人们的反感,看来这“艺术品”就不是阳春白雪的问题了,而多半有沦为垃圾的可能。但是,有的行为艺术家就干脆说,我要的就是这种“垃圾感”!垃圾自然是生活中的存在物,但“垃圾感”却不是生活的脉动。话讲到这一步,我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更进一步,文化人常常争论诸如:形式到内容、语言到言语、自由到公共性、民间到体制等等命题,为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他们节衣缩食购买图书、资料,看完后又来重复比赛。其实,在生存常态下,它们可能都是伪命题。也就是说,不过是伪二元或多元对立造成的某种繁荣昌盛。这家书店的幕后主持人肯定没有这么麻烦,折腾了这么多事,要做什么,是很明确的。艺术家、观众、先锋、无声音乐,等等,其实都是他手上的硬币。
切格瓦拉在《南美丛林日记》里承认:“事情就是这样的:硬币被抛出,在空中翻了几下,掉下来的时候有时是正面,有时是反面。人,万物的尺度,通过我的嘴叙述,再以我自己的文字记录我的眼睛看到的事。看到硬币的正面的机会可以有十次,我却偏偏看到了反面;反之亦然。没有什么可解释的。”其实,现实应该是可以解释的。看看诗人马拉美在名诗《骰子一掷不会破坏偶然》里是怎么说的--“骰子一掷绝不会/当正好被置于永恒的/境地……警惕、怀疑、翻滚、闪亮与沉思/全都发生在停留于/最后献身的落点之前/骰子一掷散落一切思想。”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简单的游戏,当某人用硬币跟我打赌时,我总会输。因为这个硬币的两面其实是一模一样的,这种两面图案统一的硬币,他手上有两个,他就是吃透了辩证法的大师。我的意思是说,持有这种道具的人,从来就是职业的。他们自然比切格瓦拉世故而老练,他们往往一脸真诚地奔走在我们中间,并不时地在与你促膝谈心……
故事讲完了。如今一些文化人,满世界飘满了他们呼吁文化的焦急身影,这固然无错。但我对诗人艾略特的历史观“历史的意识是一种领悟,不但要理解过去的过去性,而且还要理解过去的现存性”算是有了切身的体会。所以,在记录以往承载往事的各种文化浪潮里,我们不仅应看到休闲、闲适的一面,恐怕还应该关注这些历史的B面。由此,透明的茶水与不透明的咖啡散播起来的文化氤氲,才会是真实而且现实的。早年,作家徐迟在《二十岁人》序中说:“眼前放着这样的世界,我却‘我我我我我我我我’地活着。”历史的意识不但使人们拥有自己生活时代的烙印,而且还会感到从有文明以来民间文化就不是制度文化,但它的狡黠是很多人心照不宣的,就是说,亲情回眸与反思应该并行不悖,从而构成人们面对本土历史与现实的基本价值尺度。我想,这就是诗人艾略特的“历史意识”的一个引申:使一个文化人成为传统性的,同时使一个文化人敏锐地意识到自己在时间中的位置,尤其是自己和当代的关系。
在“厚黑教主”故乡演讲
东林党领袖顾宪成所撰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我至今膺服。如今在纸上骈四俪六的已经不再是冬烘先生(他们连话语权也丧失了),而是依靠形容词以及秩序、正义、民生、幸福感等大词的甲胄把自己包装起来的“分子”。这就像一双越擦越亮的皮鞋,贼亮贼亮的,高人说,这个作家终于成熟了。
“厚黑教主”李宗吾是自贡市人,乃我先辈。这位享誉海内外的思想怪杰,愤世嫉俗,痛恨“厚黑”,反以教主自居,这是典型的佯狂。“厚黑”之论首先是对现实中滚龙、地痞言行的总结,后来才上升为评价历史人物。有关他的研究是墙内开花墙外香。近几十年来,数十部研究文集、传记相继推出,却罕有出自官媒之手;李宗吾在本地留下痕迹的地方不少,但没有一处是官方出于纪念目的保留的,这让我疑心当地不少人真正获得了“厚黑”的一脉单传。
所以,在“厚黑”的策源地讲话,需要相当底气。1011年7月,我应邀回家乡举办了两场文学讲座,写了11条“断片”与听众共勉:
1.
如果说阅读、见识是一种向外用力,而省思是向内用力的话,二力疲软、举而不坚就是当下写作界的基本情况。没有持续的二十年以上的关注与用力,写作基本上就是处于自说自话状态。写作达到的高度,与内伤成正比。
2.
经历必须经过锤打、锻炼、虚构、放大、归并、蛰伏,经历才可能成为经验,而一个不具备经验的人是无从问鼎写作的。
3.
不要在历史上成功的个案里(例如卡夫卡),竭力寻找与自己的血缘关系。这是偷懒者的遁词。没有深谙深刻的普遍性意义,就不会明白何为特殊。
4.
没有“形式与内容”的比例关系一说。一个无法造型的人,一定是没有内容的。
5.
去掉文本中所有的意识形态时间、地缘表述,让时间与空间表述回到常态。
6.
就文学家而言,从来没有超拔文学之上的思想和哲学。套用克尔凯廓尔的话,一个人文本所能抵达的边界,就是世界的边界。
7.
文本里没有“我们”,只有“我”。人称代词所导航的意识形态话语,来自雄辩术和社论体,必须从文学话语里祛魅。
8.
一个不懂隐喻的人,就永远不懂诗。而一个作家不懂诗,也就不懂文本美学。
9.
细节从来是大地建筑的斗拱。大词写作、大词抒情必须终结。个人化的言路才能成为细节的榫头。
10
“学者型作家”应该警惕,多读未必益智。常识的堆积钝化了思考的穿刺力,这也是学者成不了思想者的深因;“才子型作家”的缺陷,在于把自己的突发性心智,误以为是世界的最高标准。所以,立志当诗人的,要少看书,读点报就够了。
11
有为文学制度而写作的人,有为自己而写作的人,我赞同为了复原一段真历史而写作。因为写作的版图就是回忆。自问:写作的目的是什么?真实回答了这个问题,你的写作去往哪里,就很清楚了。写作从来寂寞。
12
终极上说,没有“主义”指导下的种种写作,也没有私人/主流、民间/官方、体制内/体制外写作,但置身于特定时代,这些二元乃至多元并立的潮流必然会波及个人的写作,那就无须回避。大隐隐于市的“旱地拔葱”式写作是不存在的。
13
阅读和思想是一辆朝向未来奔驰的汽车,历史不过是反光镜中的镜像。过于关注过去,也很危险。
1011年春节期间,我回家乡得到朋友口头信息:有一个退休的体制门童说了,蒋蓝的文学讲座差得很啊,他读书不多,思想浅陋。关键在于,他没有读懂大书,缺乏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不能因为别人批评了自己就把人看扁啊。也就是说,这个城市有人天天向上,也有人在一门心思变烂!我再次嗒然若失,猛然想起了1006年搬书的经历……
原载《艺术广角》201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