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红蕾
电话铃响的时候,阎喜斜靠在一只维尼熊抱枕上,懒洋洋地吃着一桶苏打饼干。她伸头向书房看了看,不用说周正浩还在打他的红警,已经进入了物我两忘的状态,电话铃声仿佛已经进入不了他的世界。阎喜嘴里嚼碎的饼干还没咽下去,低头看了看泛着油光的手指,她熬忍着不去接电话。墙上的钟指向10点24分,这个时间没有人会找她,多半是周正浩的狐朋狗友,找他喝酒吃肉。一帮无聊之徒。她才懒得做他的传声筒呢,他们已经两个星期不说话了,如果不是有人用手榴弹在她鼻梁前逼着她,她不打算在他身上浪费一滴唾沫了。
电话铃响了两遍,周正浩那边岿然不动如入无人之境。在焦躁的电话铃声里,阎喜生气地咽下了满嘴的饼干,腹中产生了一种非常不舒服的饱胀感。这是她吃的第五块苏打饼干,她本来要吃掉半桶的,没吃早饭,她的胃一直虚弱地抗议着。她拿周正浩没办法,但是却有本事让自己的胃一直哀号到10点,最后她一副大人不记小人过的姿态,到壁橱里拿出那桶饼干,快意恩仇地吃起来。她想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她吃完饼干就要睡午觉了。一段时间来,她照镜子总是看到自己脸色阴暗,眼神枯干,像一个中年妇女一样死气沉沉,或许只有睡觉,才能有所补益。当电话铃终于停下来时,阎喜感到胸口提着的一口气沉了下去,她将油花花的手指伸入饼干桶,正准备拿出第六块饼干的时候,电话铃又催命一般地响起来,她不想去喊正浩,又不想让自己食欲全无,只得低声骂一句,拖出一张餐巾纸,捏起电话,没有好声气地说:“喂!”
电话那头有人急促地说了句什么,阎喜绷直了身子,双手攥紧了电话,凑到耳边,恨不得把整个头都塞进话筒的架势:“什么时候的事?”
那边一副没工夫给她解释的架势,说完就要扣电话,阎喜抱着电话不撒手:“先别扣电话,是真的吗?不会是开玩笑吧?”
电话砰的一声扣了。打电话的人也是乱了方寸。电话在阎喜怀里发出嘟嘟的忙音声,阎喜低头一看,上面粘上了自己的油手指印。她拿纸巾胡乱擦了两下,扣好。她感到胸更闷了。墙上的表指向了10点38分。窗子开着,有些孩子在草坪上踢球,传来啊啊的喊叫声。没有风,看不到云彩。阳光很足,对对面楼上的米色瓷砖墙、长条方块玻璃窗反射着太阳热辣辣的光。相比之下室内是清凉的,她甚至感到有些发冷了,她环视四周有些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书房里,周正浩还在他的红警世界里厮杀,她突然想抓住一点什么,径直走到书房里。周正浩头也不抬,但是感到了她木头一样杵在他身边。
“翁先生死了。”
正浩嗯了一声,仿佛她原来跟他说要吃饭了一样。但只是一秒钟,正浩突然抬起头来:“你,说什么?谁,谁死了?”
“翁先生。”
周正浩看阎喜瞪大了眼睛,惊慌失措的表情,知道不是开玩笑。可他还是不确定:“哪个翁先生?”
“老翁,翁瑞同。”
“不可能啊,昨天早上我还见过他呢,在百货超市那里等24路车,我还捎了他一段呢。”
“昨天晚上9点死的。明天葬礼。”
“怎么会呢,妈的!”他从电脑桌前站起来,从冷水瓶里倒出一江水,咕咚咕咚喝下去。在屋子里转了几圈。越想越觉得不靠谱,可是死人这件事没人拿来开玩笑的。他从手机里查询认识翁先生的人,然后一一拨过去,拨到第三个的时候,电话还没通,他就摁了停拨键。
他单腿站在墙边,右脚脚丫子挠着左腿肚,他的蓝拖鞋底汪着浅浅污垢,正印出他脚丫的形状。
估计他这双拖鞋除了亲吻他的脚丫子,鲜少有机会到清水里沐浴沐浴。两个星期来,他们一句话都没有说,阎喜懒得碰一切和他相关的东西,他也乐得清静,一下班就跑到书房,打开电脑,打开那个让阎喜诅咒了一千遍的红警游戏。他们一个睡在卧室,一个睡在书房的临时小床上,外人看着两人进了同一个家门,却不知道在关起的门里,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两个世界。
阎喜的习惯是每顿饭都要喝汤,大米汤小米汤紫菜汤肉丝汤,如果一顿饭没有喝汤,她就觉得肚子里堵得慌。原来她都是将菜端上桌后,再将那个别出心裁的汤放到饭桌中央,然后两把蓝花瓷汤勺,两只薄胎小瓷碗。她喜欢上汤的那种仪式感,更喜欢汤菜结合饭汤融合的浑实感。自从吵架后,她默默地走进厨房,还是做汤,但也仅仅是刚舀满一碗的汤,有时候做多了,就倒掉。她把菜汤倒进洗碗缸,底下的菜叶子则倒进垃圾筐,一边倒着的时候她有种痛快淋漓的感觉,就像有一次她的甲沟炎犯了,她拿小刀将指甲割开了一道口子,看着鲜血汩汩地流出来。最开始冷战的几天,周正浩到厨房里转一圈,仿佛领导视察下属单位一般,不用说,阎喜闷声不响地在那里切肉或者摘菜,他有本事对她视而不见,然后拿一双筷子,走到客厅里去了。一阵肉火烧或者汉堡包的香味缭绕过来,周正浩吃得兴味盎然,末了还听见嘴唇吧嗒做声。三五分钟他的一顿饭就解决了,然后他跑到卫生间里洗洗油手就到书房里与他的红警厮缠去了。
阎喜是圣德妇科医院的护士,有轻微的洁癖,每次饭前要洗手三次以上才肯拿锅盖,她在厨房里听到周正浩嘴皮吧嗒咂着的声音,越发胸闷气堵,有一次她在手上打了五遍洗手液后望着在胳膊上堆积的泡沫发呆,厚实的泡沫如同奶油塔,在哗哗流淌的水龙头前轻微抖动。她买回来的血红色羊肉躺在白色长条案板上,方便袋里还有没有开封的王致和豆腐乳,豆绿色芥末油,焦黄色的豆瓣酱,齐整的小香菇捆成一束,像突兀冒出的浅黄色泡泡。她想做的是培根香菇汤,黄色香菇,肉红色培根,还有碧绿的香菜,葱白,姜末,香浓欲滴的,勾人食欲的……可是周正浩挑战的大嚼声浇灭了她的厨事激情。她端着两手泡沫,仿佛端着两垛石膏雕塑的木呆模特,后来她就自虐一样洗了十几遍手。她做饭的激情就这样让周正浩给破坏了,后来她买回来的一大堆调料小山一样堆积在厨房案几上,仿佛开了一个酱菜铺子。她重新记起了大学时代的特色小吃和零食。她买回马宋饼、肉夹馍,还有懒老婆饼等,有时候则抱着松子、腰果、苏打饼吃一会子,然后出去逛街,不出去的时候就蜷在沙发上看电视,或者躺在床上听MP3,看《风尚》《上海服饰》。有一次她熬了一点稀饭,在卧室里躺了半天才想起来,跑去厨房的时候,看到煤气灶上蹲着一只崭新的小钢精锅,不用说里面正煮着周正浩的面条,有一股酱香味。锅台旁放着一瓶刚打开的干煸牛肉酱。周正浩做好了拿出一只大碗,连汤带水全倒进去,然后饿狗一样端着颠进书房。第二天早上阎喜经过书房门口,还闻到一股呛倒人的酱香牛肉味。这么无情的男人,这么无味的婚姻,还要它干什么呢?
是什么时候他们开始吵嘴,最后连嘴也懒得吵了?阎喜忘记他们第一次吵架是为什么了,但是她记得自己将围巾摔在沙发上,打开门怒冲冲地往外走。是一个冬天,夜已经深了,苍白的街上偶尔驶过一辆破吉普车。在黑暗处,有穿着臃肿的情侣抱在一起,像着了色的晃悠棉花垛。街灯的光晕也给冻得模糊不清。怒气让她胸口发热,呼出的白汽也火辣辣的。她不知道要走向哪里,在这个城市除了和周正浩的家,她没有第二个安身之处。在一个废弃的污旧电话亭边,她停下来,摸到了一手铁锈,这才发现手被冻得火辣生疼。她突然心神茫然,懊恼不已,蹲下来抱住头,就在这时有人突兀地从后面抱住了她。她猛地站起来,极力想挣脱开,那双手却牢牢地交扣在她胸前,勒得她胸都闷了。街上没有几个人,她万分恐惧,要大声喊叫,却觉得那人将头靠在她肩上,“你能走到哪里去呢?”是周正浩,这个混蛋,她挣脱开,使劲地捶他。他任由她发泄,然后再次揽住她。两个人拖拖拽拽地回了家。后来在床上,在黑暗里,周正浩摸索她的眼睛鼻梁嘴巴,把她的头发缠在手指上,“吵归吵,你为什么要跑开?在这个城市里你是我的,只属于我,你能跑到哪里去呢?”好像因为吵架的插曲,他们谈恋爱时的激情又回来了,后来阎喜咬着他的胳膊睡着了。她清楚记得第二天睁开眼睛,厨房里传来一股焦煳味,她脸也没洗,趿着拖鞋,到厨房里一看,正浩手忙脚乱地下着面条,一只锅里热气腾腾,一只锅里葱花给炒焦了,黑炭一样浮在油汤上。那是一顿难忘的早餐,周正浩用嘴巴示意阎喜看胳膊上的紫红牙印。阎喜红了脸,两人眉眼都是笑地喝光了焦煳发黑的葱花卤面条。
后来知道他们吵架的翁太太说,哪家夫妻不吵架呢?好煞的夫妻不到头。小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哪里有记仇的?这话结婚头些年是对的,到了后来就不对了。
阎喜怀孕后,周正浩的母亲从城北的家里赶来,要照顾小两口的饮食起居。老太太在棉纺厂退休,老姐妹们都当上奶奶姥姥尽享天伦了,她还整天在家里和老头子大眼瞪小眼。周爸爸喜欢养花养草,一有空就对着花儿草儿咕咕哝哝,用在花草上面的时间比陪老婆儿子的时间都多。逮着儿媳妇怀了周家接班人,老太太便大包袱小包裹,艾草,黑豆,小围嘴,俨然挎着一个百货超市义正词严地住进了儿子家。在这之前,每逢小夫妻去过周末,老太太都要夹枪带棒地隐喻半天,方式含蓄意思明显,阎喜肚子迟迟不见动静,到底是没纳入计划,还是哪个有问题?小两口要是会算计,趁着她这两年身子骨还壮实抓紧生个宝宝,她还能帮着看大,如果再拖几年,有个这病那灾的,有那心也无那力了。如果身体不行,抓紧找人看看,她还认识个很神的老中医呢,据说找他看的人生双胞胎的占百分之五十。末了还偷偷塞给儿子一个花哨的小册子。周正浩回家便扔到旮旯里了,阎喜捡起来,妈呀,上面尽是些生男生女秘籍、如何尽快受孕之类。阎喜在农村长大,结婚后阎喜的妈妈也给她口授了若干生男秘方,她嗤之以鼻。阎妈妈不跟女儿一般见识,语重心长地说,你要想在周家立起来,一定要生个儿子。大媳妇生个儿子,你再生个闺女,接着就矮半截,古时的话没有错的,母因子贵。唠叨几次,阎喜也就烦了,阎喜不相信她如果生个儿子,和周正浩的感情就水涨船高,生个女儿感情就落花流水,哪里有这个理。现在这个社会什么地位不地位的,她自己有工资,只要和周正浩感情好,谁还能动她一根指头?她不理这个茬。
怀孕后,她食欲倒是好了许多,能吃能睡,小肚子也水涨船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周妈妈做饭花样特别多,豆腐丸子肉丸子,做出来却不是原色,而是红黄绿,看上去特别喜人。红的是用胡萝卜汁染的,绿的是芹菜汁,黄的则是菠萝汁。鸡蛋肉卷上面撒一层切碎的肉松,茄子肉饼,每个饼干大小,用锅蒸出来……每顿饭都有肉,或者红烧,或者清炖,或者做成卷,或者剁成馅,花样多得让阎喜的味蕾经常处于惊喜状态,更奇怪的是吃起来一点都不腻。许多孕妇对油腥都是很不感冒的,但是阎喜越来越喜欢上了荤菜,她惊叹婆婆深藏不露的厨艺,有相处甚晚之感,那段时间,见到阎喜的人都说她吹气一样,见风就长。最初小腹微微隆起时阎喜是有些害羞的,很想用衣服遮掩起来,后来隆起得明显了,她反而坦然了。她穿着周正浩嫂子拾给她的孕妇裙,一脸的风轻云淡,腮上又有了婴儿肥。有一次周正浩大嫂过来看到婆婆正在厨房里乐颠颠地煎炸煮熬,对捻了一粒杏仁在嘴里嚼着,对阎喜说,小阎,还是你有福气,我生壮壮的时候,咱妈那个时候爱岗敬业,在家里都看不到她人影,你看,现在你的宝宝才刚上身,咱妈已经在这里发挥余热了……不用看大嫂的脸,阎喜也可以感觉出她满腹的酸水,可这个时候她心宽体胖,有充分的理由听大嫂的抱怨并有责任安抚她。她占了便宜就要学会嘴甜一些,她拿一个大脐橙递给大嫂:我还是顶服气你的,一个人又是上班又是带孩子的,可是什么也做得不比别人差,我要是有你那么一半就好了……安抚了大嫂,有时间她还要安抚婆婆,周妈妈是个很好强的人,什么也容不得比别人差,偏偏周爸爸老好人一个,万事好说话。两人吵了一辈子,眼不见心不烦,一闲下来周妈妈便逮着媳妇诉苦,以前她也找儿子说过,儿子心不在焉加满脸不耐烦。阎喜想周正浩不听她唠叨,也是她的宝贝儿子,她阎喜如果有丝毫不耐烦,就别想再吃她做的彩色肉丸了,吃了人家嘴软嘛。得了好处不假,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有一次阎喜散步回来,感到眼皮重沉,匆匆洗漱后睡下了。迷糊醒来听到母子俩在客厅里说体己话,周妈妈说,别是你媳妇的例假不准吧?
周正浩含糊道,我哪里记得住。
如果是三月里上身的,就应该是儿子。可是看她那个做派怎么看怎么像是个丫头?什么辣吃什么,酸倒是不沾一点。走路也像,才几个月啊,就那么埋汰。我怀着你的时候,快要生了走路还像小跑呢。
听到这里阎喜心里梗了一下,像咽了一块棉絮。这腔调怎么听着这么不舒服呢,这哪里是白天做饭做汤劝吃劝喝的热乎劲儿啊?
这时她听到了周正浩软不拉叽的声音:我哥是个儿子了,我再要个丫头不更好吗?
周妈妈说,可是你爷爷就你爸一个独苗啊,单传不如多传……咱楼里有好几个孙子的呢。
……
娘俩就未出世的宝宝性别还有两人的夫妻生活频率嘀咕了半天,阎喜听着手脚发凉睡意全无。窗纱拉上了,她隐约看到外面青蓝的天,前面楼顶的太阳能,还有不锈钢栅栏,她趴在床上肚子扭到一边,胳膊麻了,她将头扭到一边换了一个姿势。她看了一下自己的卧室,从客厅传过的微光里,一盏圆盘子一样的顶灯,天花板是巴洛克浮雕,对着床尾的是他们36寸的婚纱写真照,她拿着一束百合心无城府地挨着正浩的胸口笑着。纯白色壁橱,里面他和正浩的衣服叠在一起。她的衬裙挨着他的背心,他的领带和她的胸罩圈放在小格子收纳盒里,他身上的荷尔蒙味道沾染着她身上的“一生之水”味道。看上去他们是一体的,不可分离的,这间卧室是他们的,四四方方的小天地。周正浩曾经说过这是他们的天堂。可是在这一刻她分明感到她自以为独成一体的天堂正被放在周妈妈的手上被打量被端详,更可怕的是关于在这天堂里的诸多细节她都牢牢掌控着,比如孕期两人亲热的次数,比如如何辨别肚子里孩子的性别,女孩在里面动是一鼓一鼓的,男孩呢,则是冲撞,像捶拳头……她像是突然惊醒了,从自己身体上跳出来,打量着自己卧室里的摆设,打量着白天自己所承受的厚待,打量着自己的幸福感……然后她觉得胃里一阵翻滚,眼泪流淌下来了。她用枕巾擦了擦,还是流,泉眼一样堵不住。后来正浩走进卧室,躺到她身边,用手轻轻地碰了碰她的肚子--他以为她睡着了,然后他就打个哈欠侧过了身子。在确定他已经睡着了后,阎喜转过身子,打量着他张嘴呼吸的样子,睫毛轻轻眨动,喉结也上下浮动,她不止一次看过他的睡姿,这一次她却觉得无比陌生。
阎喜陷入了失眠期。睡晚了早上醒来满脸浮肿,睡早了则半夜两点以后总要醒来。她左翻右转难以入睡,有时就打开床头灯,以前她看到酣睡的正浩总要将手掌覆在他的腮上,正浩鬓角很靠下,她的手掌就有那种毛茸茸的触感。正浩有一个习惯动作,闲来没事或者走在路上的时候吹额前的头发,他鼓了腮帮子起劲去吹的样子印在她心里,她一想起来就觉得心里软软的,痒痒的,他的酣睡总让他想起吹气的动作。可是这会儿她半夜里醒着,婆婆在另一间卧室里睡着,周正浩睡着,呼吸均匀,有时偶尔蹬紧了腿抽一下,一定又在做那种掉下悬崖的梦。她冷冷地打量着他,觉得他的一部分已经离自己而去,或者压根就没有在过,原来她沉醉在两人的小世界里,迷迷糊糊,因而发生了拿无当有的错觉。她不想把腿搭在他多毛的腿上,甚至不再拖着他的手去摸自己的肚皮。有一次周正浩去解她孕妇裤上的带子,她一把打开了他的手,正浩以为她在逗他,伸了手去再接再厉,不想那只温情款款的手着了火辣辣的一巴掌。正浩抬头去看,阎喜竖眉瞪眼,脸色大变,仿佛他不是在爱抚她而是要羞辱她一般,他吃了一惊,脸上有些挂不住。他们还没正儿八经撂下脸过呢,正浩打起精神,好不容易整出一个嬉笑来:“嘿,是不是嫌我这两天干劲不足?”阎喜冷笑一声:“为了你们周家后代你就省省吧!”翻身过去留给他一个后背。这不像是开玩笑了,周正浩搞不懂天怎么突然就变了。女人怀孕比男人怀才还难办呢。他突然觉得没意思,涌起来的热望消失殆尽,他赌气爬起来,趿着拖鞋躺到沙发上打开电视,他特意瞅了瞅母亲的卧室,灯已经关了,估计也睡着了。他拨到体育频道,鲁能泰山和大连实德对决,下雨了,运动员在湿漉漉的草坪上懒散地奔跑着,看着看着,他竟然睡着了。一觉醒来天已经微明,黑夜像乌鸦羽化而去,他正想蹑手蹑脚到卧室里去,周妈妈从卫生间里出来了。原来她早就醒了。正浩只得站起来懒懒地打个哈欠:啊,哈,看球赛没想到看着看着睡着了。
周妈妈狐疑地看看儿子发青的眼圈,又看看闭得紧紧的卧室门。早饭端上来,玉米羹,小蛋糕,葱花鸡蛋饼,萝卜丁和一碟榨菜,三杯奶。阎喜只吃了一只鸡蛋饼,就想起身,周妈妈说话了:小阎啊,你可不能吃这么少,做妈妈的人哪能亏待孩子呢?
阎喜生硬地笑了一下:亏待不了,有时候越是娇惯,孩子越吃亏呢。
周妈妈愣了一下,也端出一个笑:孩子没出皮,你现在体会还不深呢。哪个当妈的也见不得孩子吃屈,不信你试试。
类似这样暗藏机锋的话,不知道正浩是听不懂,还是装傻。阎喜也懒得去分辨,除了肚子里的孩子,她已经对两人的新生活心灰意冷,婆婆的到来掐灭了她对正浩的全部幻想。但是婆婆这句话恰当与否,阎喜却无法验证了。俗话说一语成谶,真是不错说的。
关于她孕期的回忆还有很多,烦恼的事,隔着时间回头看,犹如隔着清水看水滴石子,历历在目;甜蜜被以后的痛苦所对照,显得尤为面目可疑。那段时间,她形容枯槁,待在家里,不洗脸不梳头,自暴自弃得像个丐帮女人。翁太太一手抱着一束鲜花,一手抱着一个不锈钢饭钵,里面盛着当归黄芪炖的老母鸡,放好了,坐到她床边,嗔怪地骂了她两句:“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自己这么糟蹋自己,让做父母的心里怎么安稳?”阎喜脸一黄,眼泪就下来了。哭过了,翁太太拿温水泡了毛巾,让她擦了脸。小产后她听到最多的是责怪,连自己的妈妈过来,又是心疼又是心恨地说她不小心。她未尝不知道是因为当着婆婆--周妈妈脸皮都快耷拉下来了,一个劲唉声叹气。阎喜那天也是犯了迷昏,非要刷刷拖鞋底,她坐在小凳子上,一只脚搭在另一个凳子上,拖鞋底确实是有些脏了,污水顺着刷子流淌,等鞋底见白了,她伸脚丫子要穿上,就在脚够到拖鞋的那一瞬间,板凳一滑,她整个人摔地上了。她想慢慢爬起来,却突然看到一条血蚯蚓汩汩地从大腿根部汩汩地爬出来,她吓坏了,大声喊叫,悄无声息。周妈妈买菜去了,正浩不知道死哪里去了,她自己拨打了120,到了医院,一切都晚了。是个男婴,闭着双眼皮的眼睛,没来得及看一眼这个世界。周妈妈哭得比她还要厉害,几次晕厥过去,正浩就在那里给她掐人中。她辛辛苦苦伺候了几个月,却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过是她出去买菜的功夫,好好的孙子就没影了。阎喜躺在床上,瞪大眼睛看着房顶,周妈妈的哭泣远远的,仿佛在三丈之外,她感到自己离自己的身体也远远的,疼痛不在了,她的腹部已经扁扁地塌了下去,一些货真价实的东西也不在了。似乎都不像真的,她怀孕了,一天比一天出怀,走路像只企鹅一样摇摇摆摆,坐公交车都有人主动给她让座,她享受着这准妈妈的待遇,仿佛看到小宝贝就在她眼前蹒跚着,一路走来。可是一夜之间,一切化为乌有。
“她为什么非要洗拖鞋底呢,就那么一会工夫……”周妈妈为这样的执著念头折磨着,祥林嫂一样嘟嘟囔囔,饭菜的质量明显下降了,有一次阎喜竟然从粥里吃出了一根洗碗布的纤维。有次阎喜听到厨房里水哗啦哗啦地响,以为忘记了关水龙头,走进去却发现周妈妈一手拿着洗碗布,一手拿着碗,呆呆地发痴。房间里的大胖小子贴图,都撕了下来,那些奶嘴、围兜,以及卡通的拉舍尔小毛毯、新做的小褥子,全被托到了橱顶,没有人想看到那些。后来,周正浩辩解道,不就是那么一句话嘛,至于那样!还是婆婆说的那句话,从周正浩嘴里说出来,阎喜彻底崩溃了,她歇斯底里地把枕头扔到地上,是我故意的,我有病,我故意弄死自己怀了八个月的孩子!行了吧?周妈妈和儿子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眼眶乌青的女人光着脚丫子站在床上,眼泪滚滚的,几乎是一个疯子了。在坚持了半个月后,周妈妈情长气短地离开了儿子的家。
阎喜跟翁太太说:“我要离婚!”翁太太拍拍她的头,笑了一下:“你以为离婚就是两片嘴皮一吧唧那么简单?如果这样我和老翁早离了八百次了。要等离婚也要你身体好后再说话,你这个样子,人家跟你离婚那是遗弃你呢。”
阎喜身体复原后,人变得懒懒的,倒是周正浩勤快起来,也不知道是他突然觉悟呢,还是翁太太让他开了窍。他练习洗衣做饭,并买了菜谱,闷头照着做了起来。蛤蜊汤是黑乎乎的,大约酱油加多了;红烧蹄膀则一片白花花,咸得仿佛打死了卖盐的,就连简单的鸡蛋西红柿,也是黑炭一样黏在锅底,色相全毁……阎喜熬忍不住,将正浩从厨房里赶了出去,打点精神自己做饭,她十二岁就帮妈妈炒过菜,不相信好端端的菜可以弄得这么惨不忍睹。菜端上来,很简单,但是色香味都是值得品评的。灯光打在两个人油光光的脸上,筷子和嘴都是油光光的。屋子里很静,听得见鱼缸里鱼尾巴拨水的声音。
周正浩看着阎喜,这个几个月前还失魂落魄的女人,她站在厨房里,系着碎花围裙,耐心地将香菇摘掉粗颈,把芹菜叶子一片片摘下来,女人真是不可思议。但是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后头,在正浩吃到一顿无比正宗的香嫩鲅鱼后,抹抹嘴唇,得意地说:“老周家的女人一个顶一个,心灵手巧。”阎喜冷笑了一声:“哼,我们还没血肉相连呢。没给你老周家添丁,算不得数的。”
有一次周正浩正行饱暖之后事,突然听到了阎喜说,你是不是算准了日子要传宗接代?
正浩浑身发软地站到地上,阎喜,你是不是有病!
我有病,没病才怪呢,你们不就把我当一工具吗?
这样的吵架次数多了,两个人都无比厌倦。有人说吵一次架,感情就加深一次,等于强化感情沟通,可是在正浩阎喜两人身上,每吵一次架,就生分一次。阎喜一边炒菜一边说,我们离婚吧?正浩眼睛盯着天花板,估计在看上面的苍蝇屎,他几乎不假思索地说,好啊。离就离,谁怕谁啊,阎喜自己盛了一碗饭,浇好汤汁,在没有铺餐巾的桌子前吃起来。她细嚼慢咽,仿佛在品味每一粒米的味道。周正浩坐到书房里,打开电脑。原来他们以为彼此相爱来着,谁离开谁都不行,可是他们结了婚过起了日子,有了孩子,孩子一阵烟一样消失了,就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他们原以为牢固的爱情也一阵烟似的消失了。没有什么是坚不可摧的。似乎连伤痛也是随风而散了,更让阎喜觉得彻悟的是,通过丧子之痛,她看清了爱情的真面目,她看透了她许了一生的这个男人,原来只以为他是个大男孩子,他的无情,自私,冷漠,没有主心骨,比所有她见过的世故的人更让她冷彻心扉。他们失去了中间的一个联系,可是似乎都获得了一个真理:对方并不值得爱,或者对方并不爱自己。他们躲避着彼此之间可能出现的联系,唯一约好了一件事就是离婚。
那天是国庆节,两个人都有空,阎喜穿上一件镂空绒线衣,下面藏蓝牛仔裙,粗粗地化了一个淡妆,打车去民政局。民政局大厅里吵吵嚷嚷的,不止一对的青年人焦躁地等着领他们共同生活的通行证。有一对韩版打扮的男女,在等待的间隙里,不时贴耳悄悄话,那个黄头发青春痘的男孩子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女孩子爆出一阵压抑的尖笑,哨子一样劈开了嘈杂,满头卷发的办事员瞪了他们一眼又一眼。阎喜超然物外地看着他们,以一种过来人的觉悟同情地看着他们,她突然想起了他们登记结束后,正浩得意地将红皮本揣进裤袋里:“嘿,从今天起,你想跑也跑不了了。”时隔三年,他们主动拿了红皮本来兑换绿皮本,兑换一个可以自由出入婚姻的放行证。她低下头看到了自己的达芙妮鞋子,半旧的圆头款,皱巴巴的软牛皮,可是她的胖脚丫子在里面不受屈。而搁置在鞋柜里那双金色的Ferragamo她只在去参加舞会的时候穿过一次,细高跟,修长的鞋带将脚踝圈住,看到的人没有不赞叹它的优雅和出众。可是穿过一次,她的小脚趾就磨起了一个肿泡。他们的婚姻没有人说不配的,可是种种的不舒服她自己知道。一双鞋要是太紧脚,就不如光脚舒服。她去看正浩,还是那副事不关己的德性,心里更是涌起过一阵恨意。她要彻底抛开他带给她的一切痛苦,那么只有离开他。她想若干年后她会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即使不对她也不后悔,她承受过的痛苦已经够抵押这一切了。好不容易轮到他们了,阎喜把结婚证递过去,卷头发办事员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将结婚证给她扔出来,撇着一口东北普通话高声道:“我们加班只为结婚的新人办手续,改天再来吧。”她特意加强了“新人”二字语气,显露出一种趾高气扬的嚣张,大厅里等待的人都将头转向了阎喜,那个哈韩族从他的准老婆耳根下抬起满是青春痘的脸幸灾乐祸地望着她。
阎喜一阵气堵脸红,刚要反问几句,却见正浩一推开推拉门,三步并作两步跳到街上,他搡到了路旁一棵三角梅,落了一肩黄叶子。他的头发枯草一样乱蓬蓬的,腰没有粗起来,小肚子却鼓了,比她三个月的身孕还要大。一想到她差点做了妈妈,阎喜就胸头发闷,她装好结婚证,听到那办事员在背后嘀咕:“累死了,不看人死活,离婚也来凑热闹。”妈的,离婚就该受歧视?什么年代了!阎喜怒火攻心真想去扇那卷发两耳刮子。她怒目瞪了两眼,气短地逃出了目光的包围圈。他们的离婚就此拖下来了,起居饮食都是分开的,有一次阎喜要去卫生间,推开门,正浩在里面冲澡,肩头上堆满泡沫,一见她进去慌忙将身子背过去,她感到受了莫大的羞辱,将门一摔走了出去。当离婚拿到桌面上来,谁若主动示好,或者主动撤防,谁就是孙子。问题是谁也没有再向对方靠拢的理由和热情了。他们的婚姻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行将就木,只等着那张纸来宣判正式死亡。
可是赶在他们宣布婚姻死亡之前,翁先生死了,翁先生是他们的媒人,他们必须要出席他的葬礼,甚至应该在葬礼之后去看望翁太太。这大概是他们离婚之前唯一需要共同去面对的事情了。
阎喜穿着一件黑罩衫,勉强坐上了正浩的破吉普。她想这是最后一次他们两个人坐一辆车吧。回来后他们就分手,然后永不见面。是的,正浩,她永远也不想再见到他了。
灵堂设在翁先生在郊区的家,是一座枯朽的二层老楼。灰砖灰瓦,檐间露出些枯旧的和了灰泥的麦秸,阎喜记得翁太太唠叨过,翁先生近两年犯了病一样,一有空就回来收拾这老房子,里面能动的地方都动了,倒是外面不着一缕,人家都是驴屎蛋子外面光,他倒好,擦粉擦到P股上。翁先生在滨河花苑有一套房子,在市中心,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黄金地段。翁太太喜欢那里,超市、医院、商贸大厦、城市广场离得都近。她爱时髦,经常到时尚中心去做个发型,或者去美容院按摩一下,不喜欢到郊区的老房子里来,可是拗不过翁先生。她年轻时大多黑蓝穿着,到了这把年纪,才发现自己少过了许多人生。每当她在大衣镜前搔首弄姿的时候,翁先生就会无孔不入地打击她爱美爱生活的积极性。“到了你这把年纪,就该朴素一些,让人看着也庄重。”别看翁先生是画家,一回家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老夫子,翁太太越发别扭:“到了这个年龄,土埋半截了是不是?是不是巴不得我给你倒空?”翁先生步步后退,连连摆手。每次吵嘴都是这样的结局,看上去都是他在退,可是翁太太从来没觉得占多少便宜。可是此刻,他静静地躺在一面铺了靛青丝绸的床板上,闭着眼,原来红粉粉的脸孔仿佛金箔纸一般,下巴收着,嘴张成一个黑洞,头顶的香油灯冒着烟。床边烧着一些纸钱,烟灰腾空,有些他们不认识的亲属在那里陪着垂泪,翁太太声音嘶哑,眼袋发青,蓬松着头发,阎喜惊奇地发现竟有一半是白的,头顶灰苍苍的,不留意看,以为不小心顶了一头蛛网。她穿着布鞋,前头草草缝了一块白布,一向收拾得周正的翁太太第一次让人看着这么衰老,无告。院子里堆满了硕大的花圈,菊花花篮,前来吊唁的人一拨来了,对着翁先生的那张黑白照鞠躬默哀,然后有人去握翁太太的手,说一些保重之类的安抚的话,前脚不等走出门,另一拨又来了。
正浩一直瞪大着眼,他不相信一个人说死就死了。那个躺着的人千真万确是翁瑞同,可是又怎么看怎么不像,又黄又干,似乎身高也缩短了一段。就在前天早上,他开车去单位,看到翁先生站在硕大的站牌下等公交车,晨风吹得他有限的头发在明晃晃的头顶盘旋,他双手插在灰色风衣口袋里,像个孩子一般晃着脑袋丈量脚下的方砖。正浩突然觉得十分有趣,咧开嘴笑了。他摁了摁喇叭,大喊一声,老翁。
翁先生闻声停下来,跳上车,不好意思地搓搓手,在副驾驶位子上坐下来。正浩笑着问:“等车的时候是不是在思考问题?蛮专注的啊。”翁先生耳朵一竖,颧骨漫上一层红晕。他叹了一口气:“刚才我在想啊,孩子大了,两口子呢,也好歹磨得没脾气了,属于老翁我自己的黄金时段来临了。好好想想,唉,还没为自己活过呢。刚才等车的当儿我一下子想起了小时候跟在女同学P股后面跳房子的情景……没觉得呢,人生半百了啊。”正浩不由瞅了翁先生两眼,他是不显老的那种男人,脸色红红的,鼻头圆圆的,笑起来有些像小孩子又有些像老太太,这样的男人除了青年时期哪个阶段都是漫长的,他不由呵呵笑起来:“你现在风华正茂,一朵花刚要怒放啊……”翁先生也笑了:“哎,毛头小子还糊弄老头子……”说着话,很快到了书画装裱店,翁先生下车了。他胖胖的身躯包裹在西服里,走起来蠕蠕动着,看上去雄心万丈的样子。可是一天工夫一个活生生的说话走路筹划未来的人就突然说死就死了,丝毫的预兆都没有。阎喜回过头,看到了正浩眼睛里的鸡蛋壳一样的泪光,水泡一样笼着他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为不让那水泡破裂,他咬住了嘴唇。她好久不见正浩这样哭了,非常意外地,她心脏部位痉挛了一下。她握着翁太太的手,那只手松弛软得鸡皮一样,又冷又柴。翁先生死的时候,她正好在街上同一个老相识聊天,等她回家时,老翁已经不会说话了。送到医院,医生劈头盖脸一句:早干什么了?提前半小时说不定还有救。她回家的时候翁先生躺在沙发上,她以为他睡着了,上前搡了他一下:才几点就睡,夜里又要不让人睡安稳。老翁一动不动,她刚要再推他,发现他一条腿垂在地上,地上还有一本翻开的书。她心里突地跳了一下。大喊老翁老翁,老翁没有一点回应,他的小拇指似乎微微动了动,也可能是幻觉。翁太太把耳朵贴到他胸膛上,她不知道是她的心在跳还是老翁的在跳。老翁走后,她睡不着,哭得嘴唇发麻,后来她就揪自己头发,捶自己的头……阎喜抓着她的手,她还是一个劲地捶胸口:“小阎啊,那天为什么发昏去上街啊,没什么可买的,上街就上街啊,我为什么聊天啊……”
没有什么能安抚翁太太。她一夜之间苍老了不止十岁。一个朝夕相处的大活人转眼之间就如灯灭一样,谁能受得了啊。告别了翁太太,阎喜一言不发地上了正浩的车。她失魂落魄的,没有从刚才看到的景象中转过来。车窗外,街旁的洋槐跑步后撤,行人们的身影像一道拉长的彩线,阎喜睁着眼睛,却什么都看不真切。刚才,正浩哭了,自己死的时候,他也会掉这么一滴眼泪吗?他们未出世的孩子去世,他都没有哭过呢,只是和他老娘一个鼻孔出气地埋怨她。一想到那个和她血肉相连息息相关的小生命,阎喜的泪更是止不住。一个生命的孕育要那么长时间,可是死去却如此简单,就像她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前面摆放着摇摆花,她一直看着一直看着,那花在那里动着,可是如果突然就消失了,这怎么像真实呢?怎么不让人质疑是幻觉呢?心肌梗塞,就是一根重要的血管突然被堵住了。她那天在阳台晒被子,拍打灰尘的时候,不小心拍死了一只小昆虫,大约是从花上爬上去的,就在她不经意那么一拍那只褐色的不知名的昆虫就一命呜呼了。当时她还耻笑那只可怜无辜的小东西,可是人的生命怎么也这么脆弱?如梦幻一样不可相信。她知道此刻的翁太太巴不得睡着,然后醒来一切都是一场梦。可是怎么是梦呢?那个人实实在在地躺在她身边,鼻子眼睛耳朵,都是她所熟悉的,毛发和汗液的味道。可是他已经永远不在了,失去了呼吸和心跳,失去了和她记忆相连的一切,就是那个唯一让人感觉真实的躯体,也要在火化场化为灰烬。想到这里,阎喜突然问:“明天翁太太会去火葬场吗?”正浩闷了半天,说:“应该不会吧,她受不了那个。”日光暗下来,薄暮一寸寸地吞没了行人、汽车,街灯次第亮起来,确实看不真切的。相较外面的灯光,车内是黑暗的,像一截黑炭在火光里流动。两个人都不再说话。
回到家里,两个人在客厅里坐下来。他们就那样呆呆坐着,正浩破例没有去书房,阎喜也没有开电视。有葱丝爆锅和煎鱼的味道传递过来,正是吃饭的时间,两个人都有些无动于衷。正浩将头仰靠在沙发上,双手抱头,他的嘴巴也不由张成了一个洞。阎喜豁然想起翁先生的嘴巴,那个仿佛掉牙了的大洞,仿佛深不见底一般。在阎喜的对面墙上,挂着结婚时翁先生送给他们的一幅画,五牛图。由于久不擦拭,已经落满了灰尘,相框横梁上的灰足以埋葬一只苍蝇。阎喜拿着一块抹布踩上凳子,开始擦拭。翁先生画的牛有毕加索笔下牛的风骨,常被翁太太讥笑为画得像野猪。可是就是这张五牛图据说曾有人出十几万的价。为这件事两个人还私底下吵了一架,翁太太嫌结婚画牛不喜庆,牛都是苦叽叽的,一副劳碌相。人家结婚送画也不过是牡丹、百合、蝙蝠、梅花鹿什么的。翁先生听完,嗤之以鼻:俗气。翁先生特意问阎喜:“小阎,你喜不喜欢这幅画?”阎喜忙做笑意葱茏状:“当然喜欢啊。”私底下,阎喜也是想,哎呀,结婚送牛,该如何讲呢,牛可是吃一辈子苦的。她擦拭干净,跳下凳子,想如果不送这幅画的话,老翁一出手就是十几万哪。原来他们策划离婚这件事的时候,并没做到事无巨细,这幅画就疏漏了。可是想起来又怎样,这是老翁送给两个人的画,两个人分开,任何一个人都不应该得到它。
两个人一直枯坐着,墙上钟表滴滴答答的,把八十平米的房间走得格外空旷。他们最激烈地战争的时候,后来彼此冷漠疏离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安静过,阎喜看电视或者看杂志,正浩打红警。从一种热闹退到另一种更具体的热闹里。他们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不想逃避,但也不想说话。阎喜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不是特别红润,但是细腻的、光泽的,关节细长,指甲明亮,即使指甲油剥落了也不难看。而翁太太的手,她第一次发现是那么松弛,苍老,罗列在虎口周围的老年斑不像里面长出来的,倒像是外面贴上去的。迟早有一天她的手也会变成那样。她突然觉得毫无意义,原来和周正浩别扭执气毫无意义,像一个身受重伤的人看到别人在较量体力。她站起来,周身疲惫,她想原来愤怒也是需要力气的。后来她去厨房煮了两碗葱油面,自己埋头吃了一碗。吃的时候她才发觉胃已经很饿了。她吃得很慢,吃完后她就到洗漱间洗漱了一番。她没有看周正浩有没有在吃,她只是把碗端到了他面前:吃碗面吧。然后她就只洗脸洗脚草草睡了。她的脚放在木盆里,水没过脚趾,温温的,脑子里全是翁先生葬礼的情形。吊唁的人面目模糊,房间里很奇怪地有一种樟脑的味道,也许是烧纸味吧。她脑子里只有翁先生触目的黄脸和翁太太哭不出声的嘶哑啜泣。来回放着小电影,然后她就做梦了,看到了死去的那个没见面的孩子,几乎蹒跚走路了,非常光洁的一个小身体,摇摇摆摆地走着,似乎还像电视广告上的奶粉婴儿一样咯咯笑着,在她前面走着,然后就走入一片云雾深处了。她再也见不到他了。她醒来的时候枕头上一片潮湿,这是她小产后第一次梦到自己的孩子。她似乎还抽泣了一会,腮帮子凉冰冰的。好久没醒这么早了,大床上散放着几本杂志,除了纵横褶皱的蚕丝被,这张红桃木床显得尤为空旷,她就是在这张床上,怀着她的宝宝,怀着她对美好生活的祈望,度过了八个月,那八个月,她仿佛公主,最后又沦为弃儿。她拉开窗帘,时间还早,夜气未退,有汽车穿过薄雾,疾驰而去。胡同里,有早起练剑的老女人背着一把剑,疾速走过,还有些半大孩子睡眼地边走边系纽扣,有个孩子手里提着豆汁油条。有个秃顶男人骑着单车贴墙行驶,身形像极了老翁。老翁和她没见过面的孩子一样也不在人世了啊。她清楚记得躺在一盏油灯下的老翁的脸。蜡黄蜡黄的,黄表纸一般。如果不是今早看到这个骑车的秃顶男人,她几乎忘了活着的老翁是什么样子,或者说,她压根觉得死去的老翁和活着的翁先生是两个人。而正浩或许在另一个房间里睡得死熟,他们吵得恨不得对方死去,是多遥远的事情了?
突然,她听到正浩在另一个房间里言语不清地喊老翁。她吃惊了一下,跑过去,正浩蜷着身子,压着团着的毛毯,坐起来,他睁大混沌的眼睛,似乎看到了什么,脸上充满了不确定的痛苦怅惘。
阎喜不明就里,换了一种安抚的腔调问:“怎么了?”她用的是一种在病房里安抚病人的语气,因为此刻她觉得正浩不怎么正常,她不能按照原来的态度对待他。
正浩很突兀地抓住了阎喜的手:“我梦见老翁了,他还是好好的。在文渊路淘文物呢。他穿着灰呢子大衣,倒背着手。我还看到他在看一个鱼纹陶碗,和他原来跟我提过的一模一样!”
他的手非常用力,不像抓着一只手,倒像落水者抓住一根稻草。阎喜分明地感到手背被攥疼了。他比她的病人看上去还要恐惧无着。阎喜柔声说:“你做梦了。”
正浩转动身子四下看看,窗帘,衣橱,床头的陶瓷偶人,俄罗斯套娃。穿着蓝碎花褶皱睡衣的阎喜,此刻正用另一只手拍着他的手背。他知道,翁先生是没了。从他的生活里,他的视野里,乃至这个城市里,消失了,永远消失了。不像他原来出游一样,呆个数月半载总要回来。在这个城市里,正浩除了他的父母,和翁先生一家走动得算多的了,最短一周、最长一月他们总要聚一次,有时候是到餐馆里聊天,有时候呢,则到翁先生家里尝尝翁太太烤制的中国式比萨和小甜点。翁先生喜欢吃甜,也乐意和朋友分享,有一次正浩拿着他百般赞美的一个酒酿巧克力点心,犹豫半天放进嘴里,他非但没觉出丝毫令翁先生如痴如醉欲罢不能的美味,反而觉得舌头被甜得发麻,发木,像个木汤匙掉进稠粥里面一样调不动勺柄。阎喜在这点上倒是翁先生的同好,分享了小点心后,翁先生就跟他们谈他的画,翁太太呢,则将翁先生的话题围追堵截,最后扯到最新时尚快报和城市花边绯闻上。翁先生的一批朋友是书法家、画家,还有书画商乃至政界商界一些知名不知名人士,他这个圈子说大不大,大多是爱好文艺的,有过文学艺术发烧症的青春经历;说小也不小,囊括了各个行业部门,几乎能呼风唤雨了,他们大多都有些不大不小的权力,请吃饭请唱歌的机会比比皆是,并且他们都以和翁先生结交为一风雅事。但是和这帮子人在一起,翁先生倒是很少谈画的,虽然他们竭尽所能将话题往画上引,但是往往都被翁先生看似谦虚厚道实则狡猾地引开了。他们会谈论足球、汽车、女人,当然这些也都是让他们血脉贲张的,这是大家的共同爱好,说着说着就容易兴奋而忘了最初的动机。翁先生这样一个人,装糊涂是最容易也是最拿手的了。可是和正浩阎喜在一起,翁先生就毫无防范心理了,他们都不太懂画,也从来没有觊觎过他的画,相反,倒是他送给他们的那幅五牛图,明明是他的得意之作,两人还分不出多少好歹来。翁先生越是见惯世面,通晓人情,倒越喜欢和他们闲聊,聊着聊着,也就聊到了他的画上。最初翁太太掺和小两口的嘴头官司,翁先生特别看不惯:新媳妇上了床,媒人靠西墙。人家小日子都过开了,你还瞎掺和什么?可是后来他比谁都乐得掺和,几天不见小两口,就唠叨:那俩孩子最近怎么没来玩啊?他们见面常常是这样的,最开始翁先生同正浩讲时事,翁太太和阎喜交流购物心得,后来就渐渐转成了这样的格局:阎喜在听翁先生讲他的画,翁太太呢,则在跟正浩控诉翁先生的罪状。时间一长,阎喜对翁先生的画可以说出一番子丑寅卯,而正浩对翁先生了解得更彻底,或者说更片面了。在正浩心里,翁先生是这么一个角色,比父亲更平易近人,比画家更通俗入世,比一个好丈夫更多缺点,比一个好朋友更多阅历和经验。翁先生口头禅是:嗨,有什么大不了啊。有一次他跟阎喜说:“只要听翁先生说上一会话,你就会觉得没什么大不了,除了他的画。”正浩很少说这么幽默的话,阎喜回味过来哈哈大笑,使劲摁着他的肩膀捶了半天。
可是翁先生死了。也就是永远不在了。正浩八岁那年,爷爷死了。他问奶奶,我爷爷什么时候睡醒过来?奶奶说,爷爷去了另一个地方了。正浩又问,那什么时候回来?奶奶撩起灰大襟擦擦眼睛,说,你爷爷去了,就不来了,一个人一辈子只能来一回。正浩不相信,一直等着爷爷阔步进门的脚步声,直到他忘了等待这件事,后来他终于知道,死亡是怎么一回事。永远不来了。永远,不来了。后来他听到医生告诉他,孩子死了。他脑海中再次想起这句话,心脏部位一阵揪痛,大家都跟他说要做爸爸了,要做爸爸了,一个新的生命要降临他的家,为了迎接这个新生命,他妈妈专程来照顾阎喜的饮食起居,并天天为这个小生命的降临做种种准备。阎喜呢,照镜子时不再看描眉画眼,而是更多地看她的肚子了,可是就在一瞬间,全家为之忙活的一个小生命化为乌有,医生让他看看他的孩子,那是个俊美婴儿,双眼皮的眼睛紧紧闭着,小拳头紧紧攥着,小嘴巴紧抿着,只看一眼,他就受不了了,跑到走廊深处蹲下了。这是他的孩子,不错,可是他见到的时候他已经死去了,他更多的是为他母亲为阎喜为他们周家的不幸而难过,他不像阎喜经历过怀孕,感同身受的痛苦。而翁先生,是和他们来往密切息息相关,他熟知翁先生作画的动作,熟知他们夫妻二人的拌嘴缘由,熟知翁先生的种种习惯爱好,闭上眼睛,翁先生的言谈举止就像在眼前一般,这些个记忆和躺在菊花丛中,脸比菊花还干还黄的影像打架。翁先生笑起来弯兜兜的嘴和那个老太太一般窝着的嘴张成的黑洞在打架,正浩受到了严重的刺激。翁先生已经不在了,那个躺在那里的身体,是他褪下的一个壳子而已。生死就在一线间,可是一线两边天差地别。
正浩转动脑袋,最后眼光落到阎喜脸上,她头发没梳,脸上油光闪闪,浮动着一层非常久违的柔情,好久以来,她的眼光都是刀子一样的,嘴巴也是夹枪带棍的,一来二去,两人不是说出了最寒心的话,就是互不搭理。他抽出手,有些后悔和害羞似的,叹口气:是啊,翁先生是死了,真像一场梦一样。说完话,他们不约而同望向窗外,一层雾漫上来,就像从地底下生起一般,将即将大白的拂晓遮盖起来。
一周后,他们又去看望了翁太太。
房间里布置没有更换,只是墙上多了一张放大的照片,是翁先生和翁太太在西子湖畔照的,翁先生穿了格子衬衣,大红毛呢背心,翁太太则着长穗羊毛披肩,穿一件苏格兰裙子,翁太太此刻正披着那件披肩,她给二人泡茶。正浩把茶壶抢过去,给四只茶碗都倒了半杯,是西湖龙井。翁先生爱喝的。翁太太说,你们有空多过来,陪老翁喝茶。她说,这房间还是按原来样子布置的,我担心老翁回来不认得了。
翁太太动作有些迟缓,原来入鬓的长眼睛也下垂了,茶色眼袋显出来了。三个人喝着茶,外面有风,树叶子哗啦哗啦的。“一场秋雨一场凉,俗话真是不错的。”正浩阎喜答应着。
翁太太又说,老翁愿意住到这里,秋天院子里落满杨树子,黄灿灿的,他也不让扫。我只嫌他懒,地上铺满黄树叶子是挺好看的。二人望出去,确实别有一番风味。他们来时还误以为翁太太身体不舒服,没精神打扫呢。她想如果老翁回来,一定会到这所他生前喜欢的老房子里,所以她不动里面的摆设,给老翁泡上他喜欢的龙井茶。
翁太太说,我盼着梦到老翁,可是他不来。有一次,我梦到老翁在水边坐着,我赶过去,老翁在看一个本子,我低下头,认得是他平时记东西用的,可是一个字都看不清……后来我找到了那个本子……
翁太太说着,拉开抽屉,取出了那个黑皮笔记本。上面写着老翁的蝇头小楷,是一些关于作画做人的笔记。其中一节是关于画牛的心得:世间生灵中,牛最倔强,也最温顺。认准之事,脚踏实地;遇不平事,也宽容为怀。有执著心和慈悲怀。画牛形易得,气难求。凡世间男女,身上有牛的习气者,皆属上品,何出此言?所求甚少,一坯干草也能咀嚼出万千滋味;所奉甚多,周身血肉毛皮,无不献出。用牛的心态干事,无不成就,用牛的操守做人,无不圆满。牛眼看事,世间无事不可包容。常听下辈子做牛做马报答你,这句话听着实在,其实虚无,今生把握不住,何谈来生?谨愿世间人常存牛精神经……
正浩阎喜方才悟出翁先生送五牛图的苦心。正浩在那里继续翻阅,翁太太和阎喜一边拉话。翁太太说:老翁走后,我去厨房,倒油时,油壶空了--原来都是老翁将桶装的油给我倒进油壶里。有一次我好不容易睡踏实了,被风吹醒了,门窗开着呢,原来睡觉前都是老翁检查门窗的……老翁走了,可是他哪里都在啊。
我听到你出事那天赶去医院,正浩那孩子正蹲在病房走廊里哭泣呢,两人别怄气了。孩子没有了可以再要一个,你们还年轻呐。我那时候天天抱怨老翁,我自己也以为恨他,他走了后,这屋子空荡荡的,我才知道,我那时嫌他整天只有他的画,不肯陪我,老翁后来画得最多的是牛,他一辈子吃苦受累牛筋巴力的,没为自己舒坦过啊,我还只是跟他怄气。可是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人都走了。
“有一次老翁托梦给我,说他好好的,我醒来,也不觉得是梦。那时正是半夜,人都睡得悄悄的,我就说,老翁,如果真的是你,你就响一下。就响一下。这时候一个木头印章咕咚一声歪在了书桌上。不是风刮的,小阎,如果是风的话,那个贝壳风铃也会响的,我爬起来,拖鞋也没穿,扑到那个图章面前,掉眼泪,小阎啊,你知道一个身边人永远都见不到了是什么滋味吗?”阎喜浑身打个冷战,眼泪也掉下来了,她知道,她当然知道,八个月的孩子,离开了她,她都感到自己生命被带走了一部分。翁先生跟翁太太,他们已经过了二十四年,还有一年就银婚了啊。她又想到正浩,她不止一次想跟他分开,那么她希望他死去吗?不,她要他在这个世界上好好活着。
下楼梯的时候,正浩在头里,阎喜看着他勾着头,向下看着,想象他蹲在走廊里哭泣的情景,他的头一定也是这么勾着,或者用两只手托着头发,狠狠地压着头,恨不得将所有的不快压回去。就像一切从来没有发生过。可是怎么可能呢,也许正因为这一切,他们才发现内心深处的眷顾吧。失去孩子,正浩背着她偷偷哭泣,是啊,他是孩子的父亲啊。正浩在前面一言不发地走着,他的背宽宽的,但是哭泣的时候也应该和她在病房里看到的那些男人一样肩背伛偻下去吧。她记得一个魁梧的男人在老婆难产时,蹲在洗手间门口,双手抱头,在他周围有几个烟蒂,卫生员上前指责他的时候,他抬起的头,满面泪水,垂着双肩,看上去整个人缩小了一圈。阎喜忽然心头发软,眼睛里又有了酸涩感,下台阶时,路灯坏掉了,又下起小雨来,正浩歪过身子,回头伸手遮挡了一下,他走的地方有一个坑洼。他们让翁太太回房间歇息,雨雾浓密起来,这场雨落在这个城市,落在家家户户房顶,当然也落在那些拥有亲人和失去亲人的人们心上。每场雨都会落下,然后都会蒸腾为云,就像每个人都会来到人间,然后死去,或者在来的路上就已经死去,他们在天国注视着这个尘世,提醒着人们迟早都要离去,都是过客。来早来晚而已,走早走晚罢了。
离开翁太太的家,大约半个小时的路程,阎喜却觉得走了好久。他们上楼,掏钥匙,正浩走在头里,摸黑打开房门,楼道上的感应灯反应迟钝。阎喜跺了一下脚,灯像被惊醒似的,一道光线射进黑暗的房间里,就像一把雪亮的刀切开了混沌。正浩没有急于打开房间里的灯,而是伸出那只没有拿钥匙的手,阎喜把手递过去,他们拉手顺着那道光线进门,随着一声闭门的响声,楼道灯再次被惊醒了,光亮照彻了整个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