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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近猪者,吃曹寇

  武林中人刘刚

  我是发育很迟的那种人,就是在同龄人全面发育的时候,我还顽固地用童声说话。

  我说,唐老师,刘刚老说话一个。

  正在讲台上专心看《参考消息》的唐老师被我一声嗓子吓着了,但他和平时一样,只是缓缓抬起头,把眼珠子从镜框上方鼓出来,很不高兴地说,我没听到有人说话,就你在叫!给给给,给老子坐下!

  委屈。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过来,刘刚和别人都已经发育,他们说话,声线很粗,以致词句太重,浮不起来,乃是坠落在课桌下面的嗡嗡之声。嗡声总是让人平静和困倦,唐老师不会在意这个。而我,没发育,嗓门儿尖,在嗡嗡之中陡然一亮,跟黑夜里陡然亮起的大灯泡似的,吓人,讨厌。

  上面这个例子也说明,我那会儿成绩很好,做起作业来,非常专心。刘刚转身和后面女生说话,膝盖无意识地捣到了我,我就会感到不高兴。后来有一次,刘刚问我,你为什么成绩这么好?我先谦虚一下,引用父母告诫我的话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什么的,然后我又说自己不迟到不早退上课专心听讲回家做完作业才吃饭……刘刚听后在我脑袋上摸一摸,笑着摇摇头,说,你真是个好孩子。

  因此,没人会和我计较,我打不过他们,无需和他们去打架,他们也不会打我,因为你还没发育。这是事实。有次,一个高年级的男同学问我借两毛钱买个肉包子,我没给,他就竖起手掌从我后脑打了一个操头,这正巧被刘刚看到了,刘刚冲上去说,我就看不惯你这种以大欺小欺软怕硬的蝬人!然后和那个高年级的打了一架。那个人虽然高我们一年级,但打不过刘刚。按我们那会儿的说法,刘刚是混过的,是江湖人士,是武林高手。

  强中自有强中手

  其实终其刘刚一生,他也谈不上混过的,他的江湖几乎没有离开过红光镇,所谓武林高手更是扯淡。他被唐存厚一击即溃,心服口服,所以他承认自己一辈子都打不过唐老师。唐存厚就是上述的唐老师,他是我们的语文老师,也是班主任。此人满脸横肉,声音洪亮,虽然不高大威猛,但在夏天,我们可以看到他结实无比的小腿肚,那上面也没什么毛,这还包括我们没看过唐存厚长过胡子。讲课之时,他不轻易走动,小腿肚跟桩似的定在那里。刘刚以为所有老师都被他搞怕了,所以想跟唐存厚玩玩,结果后者迈动小腿肚走了过来,心平气和地问:刘刚,你在搞什么?

  刘刚不自觉地站了起来,这是习惯,他在这第一步上就错了。为了弥补这一过错,他不禁一条腿故意抖了起来。唐存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一根手指顶在刘刚的脑门上,刘刚只得向后一仰,后排同学课桌上的书本和铅笔盒顺势掉下,但他们不敢惊叫。几乎所有的人都被唐存厚的那根手指顶过。这让我们一直对那会儿流传甚广的海灯法师的一指禅深信不疑。然后,在刘刚打算站稳甚至还手之前,唐存厚的巴掌已呼啸而至,不偏不倚,直接扇在刘刚的脸颊、耳朵和太阳穴一带。一般情况下,指印和眼花耳鸣会一直维持到放学,到了家才差不多消肿恢复。那年头家长和学生还没有这会儿这么矫情,不仅如此,大多数家长都因为忙活,希望老师多负点教育责任。打,狠狠打,往死里打,只要不打残废就行。有的家长还咬牙切齿地告诉唐存厚,打残了也是活该。刘刚的爸爸似乎就这么说过。也就是说,刘刚想挑衅唐存厚,结果后者只使用了毫无新意的日常招数就将他打倒在地。

  他躺在地上好一会儿都爬不起来。

  你给我站起来!唐存厚命令道。

  刘刚挣了几挣,未必是为了接受这个命令,因为他理应站起来,但没有成功。

  赖地上有什么出息,唐存厚冷嘲热讽起来,然后亮起大嗓门咆哮道,起来!

  这一声吼有多么响亮,我很难形容。据说,唐存厚上课,在校外就能听到,只是我从未迟到早退,无缘聆听。他的嗓门本已如此惊人,何况一吼。

  然后我们听到刘刚坐在地上哭了,他哭得很伤心,一边哭一边哀告:唐老师,我爬不起来了。很显然,这一哭,宣告挑衅的彻底失败,其错误将不可挽回。自此,他再也没敢和唐存厚顶撞和犯武。可谓谨遵教导,绝不忤逆。多年以后,提及唐存厚,仍敬畏不已。

  唐存厚最后冷笑道,也行,不罚你站,你就这么趴地上,下课了再起来。

  因为我和刘刚是同桌,所以我知道他趴地上的细节。那季节已是深秋,水泥地面冰凉。刘刚一边哭一边流鼻涕,他不像多数人那样用手背擦眼泪鼻涕,而是使用靠近手腕的掌心部位。然后就是用这样的手掌抓一下我们的桌腿,将眼泪鼻涕涂在了上面。所以,地面是干净的。唐存厚的班级卫生总是如此优秀,三角形的流动红旗总是在靠近门的墙壁上迎风不动。

  一代高人唐存厚

  必须承认,唐存厚这个人是个人物。他当过兵,退伍后国家分配他来学校教书。他热爱文学,多年来一直笔耕不辍,退稿信源源不断地从全国各地集中到传达室,然后再被他拆阅保存。这是红光镇妇孺皆知的事情。后来,退稿信越来越少,人们以为他放弃了文学创作,多年以后我才明白,投稿仍在继续,而退稿制度已经没有了。“限于人力财力,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这是所有文学杂志都有的话。

  有一年冬天,我公差前往贵阳,闲来无事,在街上转。也没什么好转的,然后就踅进一家不足五平米的书店。和全国所有同类书店一样,书架上以武侠、言情和教辅读物居多;然后,在一本畅销书和另一本畅销书之间,我发现了一本著者与唐存厚完全重名的书。翻开一看,乃是一本谈论荷花史话的文化随笔集,每篇文章后都注明该文何时发表在何处,多为各地晚报副刊之类。作者简介说明,作者并非我的中学语文老师唐存厚先生。遥想当年,遥想远在千里之外的红光镇,我难免伤感不已。我觉得自己应该买下这本书,结果我只是将它插回书架。

  这是他的个人爱好,其实也没什么。我记得我小时候喜欢唱歌,到哪儿都哼哼唧唧。而事实呢,我根本不会唱歌,这已经被最近一些年无数个KTV包间及其小姐所一再证明。我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嗓音也难听得要命。这么说,是说我最终还是发育了,变声了,变成了现在这个鬼样子。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儿。我也想借此说明,唐存厚热爱文学本质上或许与我发育之前热爱唱歌,是一回事。

  当然,唐存厚作为人物,还有另外一些事迹。比如他教我们那会儿,一家人都住在公厕里。事情是这样的,那会儿正式的教师还有分房福利,但竞争相当激烈。一个同职称但教龄没有唐存厚长的老师拿到了房子,而后者因为没有大学文凭没拿到房子,所以他非常愤怒,觉得这是不公平的。正巧学校的一间公厕因为年久失修一夜之间倒塌了,学校重新盖了一个。那是上世纪90年代刚刚开始,那年头许多东西也还刚刚开始。校方领导认为应该盖一个红光镇模范厕所,所以花了重金,以金色琉璃瓦做顶,内外墙壁都贴上了白色的瓷砖,更重要的是里面有了间歇性咆哮的自动水箱,再也不用同学们在大扫除之日用脸盆端水去冲厕所啦。盖好之日,尚未交付使用,第二天,人们发现因为分房未成的唐存厚已率领全家入住了公厕。他是怎么完成这个计划的,没人知道,那么多家具、衣物,怎么一夜之间就堆满了厕所了呢?还有,他又是如何说服家人和他一起搬进来的呢?唐存厚的女儿唐晓玲可真漂亮,她比我们低两届,这么漂亮的姑娘住在厕所里(即便还没交付使用),怎么说都让人感到别扭。刘刚因此给唐晓玲起了个绰号,叫厕所西施。时至今日,厕所西施当然已不住在厕所里了,唐存厚那个举动最终给他争取来一套房子。在这个房子里,厕所西施长大了,考上了省城的大学,在那里交上了男朋友,然后工作结婚,只逢年过节才回到红光镇看望自己的父母。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唐存厚老了,退休了,然后胃里不失时机地长了瘤子,紧接着就死了。

  刘刚说,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唐存厚一家还住在我们母校那个现已斑驳丑陋、臭气熏天的公厕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唐存厚患癌症死去,留下孤儿寡母,厕所西施的哭声在厕所瓷砖墙壁上来回撞击,真是凄凉无比,让人难受极了。也就是说,刘刚多么想进入那个厕所,担负起照顾这对孤儿寡母的重担啊。

  公厕前的美好饭餐

  在那会儿,也就是刘刚被唐存厚打过之后,前者确实经常进入厕所帮助师母干点家务活。刘刚精力充沛,一会儿一手两只热水瓶跑到食堂那儿打开水,一会儿蹲在厕所外面帮助师母从板车上卸蜂窝煤。为了将蜂窝煤码整齐,刘刚就像个古代的木匠那样闭上一只眼左瞄右瞄。有时上课上得好好的,师母会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刚开始,她还会跟正在上课的老师嘀咕几句,然后由后者将刘刚叫出去。后来,她觉得这已经没必要了,直接喊:刘刚,帮我把这罐汤送到医院给你们唐老师。话音未落,刘刚已跑了出去。

  唐存厚最终死于胃癌,多年以前就有了征兆。他胃不好,据说这是喝酒喝坏的。当兵的时候,为了抵御寒冷,“玩得跟兄弟一样”的连长经常叫他手下的弟兄喝点酒。溃疡,然后穿孔,最后癌变,这和宝贝女儿唐晓玲一样,也是个成长过程,虽则让人惊叹,但也委实没什么了不起的。

  作为一个所谓的双差生,刘刚的优点是擅长下象棋,除了唐存厚,班级之内,他找不到对手。可巧唐晓玲也会下棋。这在唐存厚看来,属于智力开发,总比像别的女孩子那样看言情小说搞早恋强。放学之后,如果没什么架要打,闲来无事,刘刚就会滞留在女厕外面,和唐晓玲下棋。唐晓玲是个爱干净的姑娘,一般都会趁下午还有阳光,用刘刚从食堂打来的热水洗头。她总是头发湿漉漉地和刘刚下棋。等到日落西沉,头发也干了,她才把棋盘上的棋子打乱,说不下了。师母曾多次邀请刘刚和他们一家共进晚餐,这都遭到了后者的害羞拒绝。直到我们快毕业的时候,唐存厚也开口了。

  就别回去吃了吧,他说。

  没什么特别好吃的东西,一碗鱼头豆腐,一碟雪菜肉丝,还有就是韭菜炒辣椒,都很辣,连汤都是。唐存厚一家是湖南人,他们爱吃辣。刘刚是土生土长的红光镇少年,红光镇食物只讲咸淡,秋冬腌点大白菜和猪肉,其余就是吃时蔬,仅此而已。他没吃过那么辣的东西。但他见唐存厚一家三口吃得如此平常,既不咳嗽,也不吸气,连“辣”这个字都不说,只听见筷子在碗沿触碰的脆声,刘刚也只好埋头吃饭。他说,辣和紧张使每一坨饭菜都像小老鼠一样在他的胃里蹦来蹦去,他直吃得脸红耳热、满头大汗。

  饭间,只有师母说过几句话。她说,刘刚你马上就毕业了,以后我们家里一些事情想找你也找不到了,想想还真有点舍不得你呢。唐晓玲用筷子压着小嘴唇先笑了,然后唐存厚也皮笑肉不笑地笑了笑。总而言之,饭桌上是沉默的,在多年以后的刘刚看来,确实像一家四口在黄昏光线下吃晚饭。

  战斗和复仇

  毕业后刘刚并没有立即离开校园。他和许多像他一样的坏孩子在学校大门附近又逗留了两年。这是一个传统问题,而并非刘刚舍不得唐存厚一家。传统就是,刘刚这样的孩子毕业了后年龄还太小,做工大概还不行,当学徒呢,他们又懒,所以,既然没书可读,没老师负责教育,家长也没什么办法,随他去吧。所以,他们毕业了只能在学校一带混。三两个聚在校门外的小铺子里打打牌,见谁不顺眼就上去揍他一下,谁在学校被人欺负了也可以找他们帮忙。不过,很快他们就觉得这也没什么意思,主要是没好处。所以他们开始问学生要钱,要不到才动手。如果有哪位兄弟消失了,几天之后,他肯定也会从什么地方搞来一辆摩托车骑到校门口来显摆。刘刚他们就争相骑一下过过瘾。

  这中间他们学会了抽烟喝酒,有的也在风骚女生的身上学会了性交。刘刚说他就是那会儿知道女人的阴部不是长在肚皮上的。之前课堂上他在书本上涂鸦,总是把那玩意儿画在女人肚皮上,与肚脐眼相距不远。而这点常识,我本人是直到多年以后才知道的。

  这两年里,最大的障碍是刘刚怕叫唐存厚一家人看到。一旦发现他们经过,他总要找个地方躲起来。这被跟他一起的兄弟发现了,后来,他们见唐存厚迎面走来,就指着墙角喊:唐存厚,刘刚在那儿呢刘刚在那儿呢,快叫他给你老婆打水快叫他给你老婆打水。

  一般的教师听到曾经的学生如此侮辱自己,大多脸一红下巴一扬不予搭理,然后很潇洒地扬长而去。唐存厚不,他走过来,问,你是跟我说话吗你是跟我说话吗,然后不由分说就是用老招数跟这些半大小子干了起来。前文已述,唐存厚的老招数总是屡试不爽,这会儿仍然经常奏效,但也有不奏效的时候,被对方躲过,然后反被攻击。唐存厚不愧深得刘刚敬畏,面对几个小子围攻的时候,他的招数也有所改进,那就是盯住其中之一打,别的人打到他,他不管。这反而比多面迎击要有效得多。其他孩子见某个孩子被唐存厚打得哭爹喊娘,也便吓坏了,然后逃走,回头骂,你有种等着你有种等着。这也是成年壮汉和半大小子的区别吧,前者给后者踢几脚捶几拳,没什么大碍,但后者叫前者打了就招架不住了。

  刘刚见此场面总是难过地别过脸去,然后一个人沿着校园围墙的外围逶迤而去。一个是他敬畏的唐老师,另一方是他天天在一起鬼混的兄弟,他只能保持中立。他跟兄弟们解释自己之所以保持中立的原因,对于兄弟们被打,他感到痛惜;对于唐老师占了上风,他也不敢说自己很欣慰。大家觉得他说的有他的道理,也不怪他。但大家还是背着刘刚聚在一起吸取了教训,商量了对策,总之要报复唐存厚。而所谓对策,无非是用武器,铁棍和砍刀。

  不过这次报复流产了。当他们手执武器冲进校园后,一个公安就制服了他们。公安是这个学校的名誉上的法制副校长,以前开校会才会在操场上的台子上训话。他突然出现,确实事出意外,让人害怕。法制副校长制服他们的办法也很简单,他就那么穿着公安制服,站在水泥台阶上喊一声站住,大家就都站住了。然后他说,把家伙都放下,抱着脑袋蹲地上,大家也照办了。在派出所,大家被铐在窗户上站了一夜,落了一头的霜,第二天一五一十地老实交代了大伙儿的计划。然后家长们纷纷赶到,敬烟不已,和自己的孩子一起发誓:如果再找唐老师报复就随便拉去枪毙。

  公判大会

  两年后,刘刚不得不离开校门。他爸爸请客送礼,给他在镇上铸铁加工厂找了份差事。他在收购部负责给废铜烂铁称重量,开个单子,根据单子上所说的重量,卖废铜烂铁的人才能到会计室去拿钱。后来厂里的人发现,买来买去,那些废铜烂铁都长得一模一样。原来是刘刚伙同自己那些兄弟,让他们来偷这些废铜烂铁,第二天再来卖。刘刚他们于是就因为盗窃团伙的罪名被判了三年刑。

  是公判。而在红光镇,能容纳看客最多的地方就是我们学校。其实当天来看公判大会的人并不多。不过,作为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红光中学的师生还是全部参加了。宣判完,校长还被邀请上台说话。他特意强调了刘刚他们就是这所中学的毕业生,是这个学校的耻辱,是在座数百名同学的前车之鉴。这些话被悬挂在校园树杈上的几个乳蓝色的铁皮大喇叭公布于众,自此刘刚臭名昭著。他不好意思抬头,但他还是看到了唐存厚,他又作为一个班级的班主任站在了黑压压的人群之后。看上去就好像他并没有意识到台上那个罪犯是他的学生那样,而正和另一个教师热火朝天地抽烟聊天。越过人头攒动的操场,在那排教室一侧的公厕也能看到。这时候,那个公厕已经实至名归,为屎尿所占据,唐存厚一家已经搬走。也就是说,唐存厚的老婆,那个喜欢喊刘刚干活的师母也许没有看到这一切。当然,这也未必,师母或许正在人群中嗑着瓜子,只是无法辨别而已。那么,剩下的就是唐晓玲没看到自己了。这是唯一值得欣慰的地方。

  唐晓玲此时已经考入省城,她离开红光镇的时候,唐存厚曾上门来找过刘刚。他说自己当日有事,不能送女儿去学校报到,而他老婆又晕车晕得厉害。在红光镇,他们一家是外地人,没有熟人,只有刘刚曾多次帮过他们家,所以他希望刘刚能代替自己将女儿送到省城。也就是说,那些被褥和包裹,由刘刚扛着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刘刚其实有点犹豫,因为他也没去过省城。但唐老师说到他信任刘刚,觉得刘刚起码能在路上保护好他的女儿后,刘刚答应了。

  此时的唐晓玲已是一个大姑娘,美貌依旧,只是性格大变。她已经跟刘刚无话可说,而刘刚也没什么话觉得值得向她汇报的。他们乘坐长途汽车一路无话地来到省城,然后在长途汽车站打了一个车,报上校名,他们就到了目的地。路途并没有他们预料的那样繁复和惊险。

  在新生宿舍里,其他同学大多由家长送到。那些永远对别人家的事充满好奇心的中年家长不禁问唐晓玲,刘刚是她什么人,刘刚注意到她脸红了一红,没有回答。回来的路上,刘刚感慨万千。半路上司机撵他们下车到路边玉米地里撒尿的时候,刘刚记得自己看到一颗老玉米从包衣中露出玉米芯,上面仅有寥寥几颗玉米,与此同时,一些蠕动的虫子爬了出来。

  公判大会上,刘刚不禁想到了这一切。他说,当时他就意识到,世界发生了变化,意思就是,一个时代至此落下了帷幕。

  我们的大学

  有一种说法,发育迟的话,这人个子将来会长很高。但这话在我身上落空了。所以当我成人,我觉得自己被骗了,起码被自己骗了。想当年,我作为一个儿童生活在刘刚他们中间的时候,我还挺骄傲,我爱唱歌,我成绩好,我告诉自己,过些年,我将成为一个大高个,成为一个巨人伟人。我记得唐存厚生前总是在红光镇如此赞美我。好在他没有活着看到一切,他的死对我来说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度过四年的大学,我和所有人一样又涌出了校门,托了关系,才好不容易被我父亲安插在红光镇土地所当一名干事。老实说,这份工作不错,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工作稳定,待遇优厚,享受各种保障。在红光镇,我可以算作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随着大开发时代的到来,我的职位更是炙手可热。具体而言,我的职责就是去每一条街道每一个村子丈量土地,丈量他们已有的建筑面积,防止拆迁之日他们漫天要价。如此一来,我的工作就牵涉到许多人的利益,就难免有点腐败的地方。如果有人找到我,请客吃饭,送上钱物,提出给他批一块地建造房子,或者要求将他搭建的违规建筑也算作私房建筑面积,我均可以帮他们完成。当然,这需要我们的领导同意才行。他一再警告我们不要干这种事儿,但他本人的大量亲友已经让他这么干了。所以我们不得不告知那些找我们办事的人,好处光给我们还不行,不能忘了我们的领导,而且好处还要向领导倾斜。总而言之,这样的事在我的有生之年司空见惯,一点想象力都不需要就可以知道它的真相。对于这种台面上并不光彩的事,我是这么想的,那就是,这一切只是我们日常生活,这才是我们有效的生活方式,此外无他。

  但夜晚到来,当我从各式各样的酒桌上返回家中,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我还是感到失落。回家路上,经过唐存厚家的时候,因为他已死,师母也已随女儿迁居省城,他家的窗户黑洞洞的,在万家灯火之中就像被打落的一颗门牙。想当年他把刘刚安排和我在第一排同座,一方面是便于控制前者在课堂上难免的不轨言行,另一方面是希望我这样一位好孩子能够以“一帮一”的方式将刘刚带到正轨上来。他曾不止一次地提到那些古代的先贤,他们之所以成为有出息的人,与“树挪死,人挪活”、“好男儿志在四方”、“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这些名人名言是息息相关的。而这些名人名言不应该仅仅是我们写议论文时必须引用的论据,也应该付诸实践。就当时唐存厚的观点看来,考上大学是我们有出息的第一步。

  老实说,我不承认自己在大学学到了多少有用的东西,我也不承认学到有用的东西就真的管用。我对大学并无深刻的记忆。如果有,也仅仅集中在一些男女关系上。我记得某个研究生将导师的老婆搞大了肚子,孩子生下后,导师居然视为己出,这是喜剧。还有一出悲剧曾让我们久久不能忘怀,说是某个家伙女朋友被自己的好友抢去了,他先将那个女的砍死,分尸丢在校园各个角落,然后他又不动声色地将情敌约到饭馆,他们在推杯换盏之间进行了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此人向朋友表明,他尊重女友的选择,认为他们二位才更为般配,而所谓般配就必须在一起。话音刚落,即掏出匕首将朋友捅死,从而成全这对般配的男女。之后,他还割下了对方的头颅,置于酒桌之上,像对方刚才还活着那样,与之对饮了一杯。在警察到来之前,他爬到了楼顶,但也迟迟未曾跳楼。人们很不耐烦地在等待。而上课铃已经响起,某些从不翘课的同学就此错失了看到他纵身一跃继而摔得支离破碎的壮观场面。

  上述均非我的亲眼所见,因为我那会儿正和一个女孩在校外同居,长期不到校上课。第二,上述故事所涉及的人员均非我的老师和同学,可谓素昧平生。也就是说,离奇之事总是与我毫无关系,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老毕的书单

  与我的大学生活相对应的,正是刘刚的牢狱生涯。在红光镇,作为地痞无赖,没有坐过牢,相当于没有大学文凭的青年,很难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有时维持生计都困难。所以,刘刚坐牢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来说并不羞耻。问题只在于,刘刚是因盗窃而坐牢,这与那些因砍人而坐牢的凶猛之士不可同日而语。换言之,他们虽然同坐一个牢,同念一所大学,但刘刚的文凭不硬,就像拿的是肄业而非正规的毕业文凭,起码也像一位英语没过四级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他们的身份和待遇也将不同。因此,出狱之后,刘刚仅仅是个小角色,是一个叫老毕的恶棍的手下,负责干点杂活,有时充当打手。

  就是这样,老毕当年因为砍人,出狱后获得了红光镇大小流氓的热烈欢迎和忠诚爱戴,他组织了工程队,给急需基础建设的红光镇架桥铺路,成了我们这个小地方的明星企业家和纳税大户。此人早年也是唐存厚的学生,只是比我和刘刚高几届。就我所知,他是唯一一位继承了恩师旨趣的人。也就是说,他也爱好文学。区别在于,他不搞创作,无需投稿,而专事阅读。为了提高阅读质量,他不住镇上,而是在镇外的一块农田里盖了一座深宅大院,其中就有一间四面墙壁都是书的书房。这间书房并不像知识分子那样铺设地板或地毯,也没有那种做工考究的摇摆藤椅,至于字画、花草、古玩和笔墨纸砚更是无从谈起。有一台电脑,但只是为了打游戏而用,诸如拖拉机、斗地主、锄大地、拱猪之类。老毕曾经问我,为什么这些游戏都跟农业生产有关?我只得如实回答,我也不知道。书房中间的地面上有一个坑池,冬天,他在其中烧炭取暖。只在夏天,他才使用空调。为什么我们这里冬天不供暖?这也是他问我的问题,我还是照自己的真实想法回答了他,我说我还是不知道。总而言之,只要有空,他就会躺在地上那种和学校上体育课才用的一样的大垫子上看书,看《罪与罚》、《卡拉马佐夫兄弟》、《三个火枪手》、《悲惨世界》、《约翰克利斯朵夫》、《复活》、《安娜卡列尼娜》、《简爱》、《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汤姆叔叔的小屋》、《飘》等等。

  这些书名耳熟能详,但真正读过的人并不多。在红光镇的郊外,有一个庄户人家,绰号为老毕的主人正孜孜不倦地阅读着这些书籍。夜幕降临之后,所有的外人都离开了,院里只有老毕的母亲和妻儿,此外还有一条藏獒,吠声洪亮,明月高远。

  再论厕所西施

  我是因为工作关系和老毕成了朋友,然后与刘刚重逢。此时此刻,我才发现,刘刚身材中等,相貌庸常,神情委琐。他总是跟我说“那时候”,而所谓“那时候”就是上述的那些人物,而所有人物都集中在唐存厚一家即红光镇中学那间公厕周围。有时,我因工作原因要去红光中学,一度光顾过这间公厕。因年深日久,瓷砖纷纷剥落,原先金碧辉煌的屋顶也有枯草飘摇。除了分割男女的墙壁还有个曾经被打通后又被堵上的门洞的痕迹之外,内部已丝毫看不出曾经住过人。自动水箱已经坏掉,粪便到处都是,臭气熏天。而在当年,被唐存厚一家占据之时究竟是什么样子?是很难想象的。那时候,我们都没有进来过,刘刚也没有。他只是站在门口接受师母布置的任务,只是在女厕门前和美丽的唐晓玲下两盘象棋。按照刘刚的理解,当年唐存厚夫妇住在男厕,他们的女儿唐晓玲住女厕,中间有一道门,便于父母和女儿进行沟通。也就是说,无论是作为居家,还是作为厕所,刘刚和大多数人一样,充其量只了解一半的构造,唐晓玲的房间或女厕,究竟是什么样,我们一无所知。是的,那时候的刘刚已经发育,正在发育,女厕对他有天然的吸引力。话到最后,我觉得他应该死在当年的女厕内。

  老实说,我对刘刚这种陈旧腐朽的话题充满厌恶。刚开始,我只能敷衍,以微笑和点头表示他所说的一切都是存在的,“有那么回事”。后来,我只得王顾左右而言他,或沉默不语。最后,当他再次提到我当年是唐存厚最器重的学生的时候,我已忍无可忍,不得不告诉他,唐存厚在我看来,就一个曾经教过我的老师而已,我不认为他是我的恩师,也不认为他有多了不起,他写的玩意儿恶俗低级,他说过的大道理空洞无物,他对一拨少年儿童使用的一指禅非常可笑,他的女儿也并不漂亮,如果说她有吸引力,也仅仅是因为她是教师的女儿,比我们红光镇这些工农子弟看起来干净一些,说好听点,也仅是一个长期穿白色连衣裙却住在女厕里的少女罢了。

  为了强调这一点,我虚构了我和唐晓玲在省城曾经相遇。我说,我虽然跟她不是一所大学,但那会儿我经常去她所在学校踢球,此时的她已不再纤细苗条,而只因为发育停止而成了个腿又粗又短的大P股姑娘,因为跟男同学恋爱和性交,腿缝无法愈合,大P股还下垂得厉害,至于她的脸蛋,也继承了其父,只是因是女孩,谈不上横肉,但线条粗犷,泛着油光。因为认识,我们曾打过招呼,也无非是她冲我笑笑,暴露牙龈和几条皱纹罢了。当然,我从未遇见过唐晓玲,之所以这么虚构,是因为我觉得这是必然规律,一个人,无论是谁,不可能逃脱这一点,所以它又不是虚构,而就是真实情况。

  刘刚说,那你是认错人了!

  性生活

  当然,对唐晓玲无穷无尽的美化和想象并非刘刚始终未婚的原因。他找不到老婆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穷。如果他像其他人那样,毕业了学门手艺,好好上班,攒点钱,最终也能娶上媳妇。如果他能够像老毕那样通过行凶和坐牢获得江湖地位,找老婆也没问题。他的问题是,他仅是个没干过什么大坏事儿坐牢、出来后叫人歧视的不起眼的小混混。我和老毕等人打麻将,后来烟抽完了,老毕抽出几张大钞,招呼坐在一侧观看的刘刚说,刘刚,去给我们买条烟,他就去买烟。就这样。

  刚开始那会儿,我也没娶媳妇。这让刘刚认为他和我是同病相怜。基于此,他经常跟我神情下流地谈论马路上的女人,也曾问我借过AV光盘,希望我给他提供成人网站的地址。他的这些要求在我看来是很容易解决,也许他觉得我对他不薄,然后提议我跟他一起去嫖娼。

  我并不反对嫖娼,我觉得这个世界如果真的没有明娼暗妓是不对的,没有女人的男人们的性欲总得解决。所以那段时间,我们经常出入于红光镇的一些洗头房、桑拿洗浴中心和KTV包间。然后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刘刚总是和那些小姐推心置腹、谈天说地。他问她们家住哪儿年纪多大为什么不念书以后有什么打算……这样一来,那些姑娘也会反过来问他一些问题,然后他如实回答。他告诉她们自己就是红光镇人,坐过牢,目前帮大名鼎鼎的老毕做事。顺带着,他也告诉她们,隔壁的那个戴眼镜和他同来的家伙,是他的同学,而他这位同学很了不起,打小就学习好,还考上了大学,现在是红光镇的机关干部。

  如你所知,这让我觉得危险。我看着眼前昏暗的粉红灯光,内心涌起了一股无以言表的悲愤。一方面我为刘刚这个老同学感到无可奈何,另一方面我为自己沦落至此感到虚无。我再次想到了唐存厚的名人名言,想到了他的女儿、他的厕所以及他后来的家的黑暗的窗户。如果这就是人生的话,那么人活在这个世上究竟所为何来?我还想到我在大学时代的女友,除了那个和我长期同居的女同学之外,还有一个是房东的女儿,我是被她在夏天洗澡的肥皂气味所吸引。那是一种廉价的香皂,洗澡水从管道里流淌而出,一只黑乎乎的老鼠自下水道攀爬而出。即便如此,她的洗澡水却是那么的香,诱使我接近她,讨好她,然后和她上床。她比我大,明确地告诉我,只愿意和我保持这种关系,而这种关系不可能公开。她希望自己将来嫁给一个列车员,她觉得列车员都很性感很可爱很安全。据说火车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也是最古老浪漫的承载了艳遇和奇遇的交通工具。火车将人类运输到未曾涉足的异域,却将我们的粪便一路播撒在铁轨上。

  这位房东女儿的梦想让我躺在红光镇的一张肮脏的专事于性交的床上感到羞愧。然后我决定要改变这种生活,虽然我不知道如何改变,也不知道人是不是真的能改变生活,但我知道,不能再这样玩了,要和刘刚这种人保持距离。

  小红

  我们不是伟人!

  老毕总是跟我们强调他阅读中外名著所得出的结论。伟人所考虑的不是自己,他们只考虑别人,要么造福他人,要么凌驾人群。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伟人都是白痴。而我们,必须考虑自己而罔顾他人,不如此,我们难以活下去。而人为什么要活下去,或者说为什么殚精竭虑地想活下去?老毕的理解是,这并非爱惜,并非自私,而来源于某种神秘力量,说成上帝也行。上帝要求我们见证一切。

  这些话我并不理解,刘刚也不理解。我们只能负责活,而不负责考虑活。我们在红光镇开疆辟土,架桥铺路,红光镇日新月异。此外,就是还未及开发的郊外,那是田亩、荒野和坟地。唐存厚就埋在那里。唐晓玲带着我们的师母抛弃了红光镇迁往了省城,此前有述。刘刚曾不止一次地邀请我和他一起去唐存厚的坟头看看,这让我觉得极其恶心,就像他跟某位洗头房的小姐日久生情一样。在我看来,那位小姐只是想找一个稳定的客源,然后有一份稳定的收入,若干年后,她怀揣这些积攒下来的收入衣锦返乡,然后嫁人,继续过某种数千年来沿袭未变的男耕女织的美好生活,留下被掏空的刘刚继续浪荡在这个因为永无休止的开发而千疮百孔的小镇上。也就是说,那个叫小红的小姐势必和唐晓玲母女一样,她也将抛弃红光镇,抛弃刘刚。

  后来刘刚死了,所以我们无从知道这位小红会不会打破我们的定见,既然刘刚死了,她当然要遵从我们的定见,最终返回家园结婚生子去了。刘刚怎么死的?暂且按下不表,单说刘刚和小红。小红后来确实不再卖淫,搬过去和刘刚住在一起,俨然一对夫妻。刘刚家人对此极力反对,镇上人也无不津津乐道。老毕告诉刘刚,他的问题不在于找了个卖淫女小红一起过活,而只在于这个小红是红光镇的卖淫女,也就是说,如果这位小红是来自于其他地方的卖淫女没有被这个镇上的其他男人买过就行。换言之,刘刚弄了小红这么个姑娘,是连老毕这种见多识广的人都不看好的事情。

  有必要承认,早在小红卖淫的日子里,我曾经买过。当然,这也不是你承认不承认的事,它就是事实。事实还包括,小红确实很漂亮很温顺,床上功夫一般般。但正因如此,嫖过之后,确实有多年夫妻的感觉。她不像别的卖淫女那样言语粗俗,也没有蓄意弄成风尘无比的模样。她保持了一个外乡姑娘进城打工的本色,这和老毕工地上那些泥瓦工差不多,他们仍然还穿着自己在家乡的衣服,一个山东的工人仍然还叼着大烟袋。这其实也只是生活习惯,与美德无关(据老毕说,香港至今还部分保留着清朝人的生活方式),只是这一顽固的生活习惯又总是让我们产生好感。

  刘刚还曾邀请过我去他和小红的小家做过客,小红姑娘将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烧的饭菜虽非美味,但也很正常。即便他们的恩爱是能看到的景象,但我一直不太愿意相信它是事实。刘刚死后,尸体被其父母拖回家中,拒绝小红进门。小红哀哭不已,表示想看最后一眼也没得到应允。然后她回到她和刘刚生前居住的小家,收拾了行李,锁上房门默默地走了。

  陈香

  在刘刚和小红过日子那会儿,我和陈香也搞起了对象。但这事刘刚到死也不知道。

  说起陈香,又得回到唐存厚的公厕年代。陈香也是我们的同班同学,她那会儿是个驼背女生,扎了一条又粗又黑的大辫,辫子上布满了头皮屑,因为个高,坐在最后一排。她还近视,怕被人笑话,从来不戴藏在书包里的眼镜,因此,她的成绩也很坏。此外,不知道是不是驼背的关系,她在体育课上奇丑无比,跑起路来像一只鹅,那么长的腿,像一种叫鹭鸶的大鸟,可跳高跳远都不行。总之,至今我也没想出她有什么优点。这么说也不准确,她的优点就是一言不发,默默无闻,没人注意过她,所以我早就把她忘了。当我被人介绍和她相亲的时候,可谓大吃一惊。也就是说,这么多年过去,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叫陈香的女同学,至于上面提到的那些印象,也是被唤起的。这也说明,我们的记忆还有很大的潜力,我有时甚至会想,总有一天,我还会记起自己曾受到唐晓玲的邀请去她那间女厕闺房一起趴在粪坑上写数学作业的事--这到底有没有发生过呢?

  陈香同学毕业后读了技校,技校里有个主任是她二姑爷,所以她又被保送去念了职业大学。大学毕业后,她爸爸将她弄到镇上计生委工作,至今。也就是说,陈香最终和我喜结良缘与这条成长道路关系巨大。我的父母反复告诫我,必须要找个有正式工作的女朋友,即所谓双职工,刚开始我还挺反感,后来老毕开导我,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我觉得不无道理。既然我不再想和刘刚去嫖娼,那么我又有什么理由拒绝相亲呢?然后我就遇到了陈香。

  此时的陈香仍然驼背,但得到了她较为成功的包装和克服,驼峰看起来不那么显眼。政府机关的工作经历和审美情趣已使她出脱为一名青年妇女干部的标准形象。我们谈不上一见如故,但我们确实是故人。我认为她性格随和,人品还行,长相有进步,她认为我是当年的好学生,而自己只是个命好的差学生而已,还挺自卑挺崇拜的。那么,为什么不试试看呢?我妈还告诫我,像我这种发育迟个子矮的小伙儿,娶个陈香这样因为发育早个子高的闺女,有利于改进家族基因。

  只是我不愿意把这件事告诉刘刚,因为我想到在公厕年代的音乐课上,刘刚曾经将一块从食堂找来的煤块放在陈香的驼峰上而后者一无所知,直到下课,那块煤才掉了下来。

  陈香恼羞成怒的样子回头看着我和刘刚,谁干的?

  刘刚说,你猜。

  陈香说,就是你!

  刘刚说,答对了,真聪明。

  陈香就哭了。

  酒桌风云

  老毕在一张饭桌上陪一拨人吃饭,大都熟人,所以老毕不禁应他们的要求谈起了自己的阅读。这是经常发生的事,老毕无论是武力还是学识,均已在红光镇获得了广泛的尊重,虽然他中学没毕业,虽然他已多年不砍人。他说自己最近在看《包法利夫人》,这不仅是说那个叫爱玛的女人的悲剧命运的书,而是一本谈人生的书。不仅女人,几乎所有的人都希望过上更好更体面的生活,希望自己的日子有戏而不是没戏,希望尝试新鲜刺激的东西。总而言之,没人甘于平庸,而不平庸,除了奋斗这种积极的理解,还有就是折腾、搞事、作孽这种不太好听的说法。安于本分或所谓的安贫乐道都是有悖于不平庸的。而平庸终归是个贬义词,这并非词性的问题,而是事实,就是说,平庸不是好东西。所以说,人类存在着一个悖论,一个无法改变的悲剧:一方面唯有平庸才能和平,另一方面,唯有不平庸才能进步。落实到《包法利夫人》来说,如果爱玛甘于平庸,爱玛不会美丽,仅是一个村姑;正是爱玛的不甘平庸,才导致了这么个家破人亡的悲剧。这也正是我们为什么总要盛赞只有猪才是幸福的。老毕进而提到,这不代表他的观点,他承认自己是平庸的,并且希望能平庸下去。以猪为例,自己半生所为,无非就是“近猪者,吃”而已。而吃,也就饭量大小,就是人的欲望不同罢了。欲望大,占据的名利大,与欲望小,占据的名利小,本质上都是猪,没什么可羡慕和看不起的。相比之下,老毕说,我的一个兄弟倒并非平庸之辈。然后他说到了刘刚,盛赞此人重情重义,对旧人念念不忘,对新人情意绵绵,活得挺像一个人,而不是猪。别的不说,请问在座,这年头,众目睽睽之下,谁有勇气跟一个婊子过日子呢?

  可惜当天刘刚不在,不知他听了这番高论有什么反应,只知他事后听人转述,一副感激的样子。

  不过当天在座一年轻人跳了起来,声称自己早就听说老毕的大名,但还是没想到尽叨咕这些不着边际的屁话。老毕虽然不快,但也没发作,劝这位小兄弟不要跳,大家只是扯淡,说得在理,就听听,不在理,确实可以当放屁。

  大概也是喝多了,那小年轻站起来喊道,我是来喝酒的,不想听这些,你也没权力要求我们听你放屁,说完举杯冲老毕拱了拱,兀自一饮而尽。然后将空杯倒悬给老毕看。

  老毕说,你这是叫我也干?

  小年轻仍将空杯子倒悬在那儿,说,随便。

  老毕说,那我就怠你个面子,不喝了。

  小年轻一听,气呼呼地掼掉杯子,拂袖而去。

  此后,在座当然忽略了这么个小插曲,继续客套喝完了酒才散。但这事有蹊跷的地方,这小年轻谁带来的?如此放肆或者没头脑,为何带他来的人不阻止?为何在座其他人也不阻止?是不是表明,在座各位,老早就有这个意思,小年轻替他们张目了?或者是大伙儿早就嫌老毕碍事了,有必要让老毕出出丑了?确实,大家只是混子,是来挣钱的,不是来听课的。另外,你老毕算个屁,你就一个拿刀砍人的货色,装什么不好,非要装有学问。

  老毕意识到了这一点,也很生气。但他明确地告诉我,他不想针对这事做什么。这不说明自己现在老了,而是觉得不必。

  菜场行凶

  显然,这事只是个开始。事后第三天,那个在酒桌上发飙的小年轻被刘刚捅成重伤。按照判词,是老毕指使刘刚去做了这件事。但大多数人还是相信传闻,就是老毕并没有这么示意,而只是刘刚主动愿意替老毕出这个头。我因为不想再涉入,所以没有去看守所看望老毕,没有打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问题是,这用得着打听吗?换言之,我用得着去看望老毕吗?

  凶案发生在红光镇菜市场。那个小年轻是在那儿混的,靠收保护费谋生。刘刚伪装成买菜之徒,然后向卖菜的打听那个小年轻,菜贩子告诉了他。刘刚就找个地方蹲下来,后来见那小年轻去菜场旁边的公共厕所,他这才从肉案上拽了把刀跟了进去。据当时厕所里的人说,小年轻刚解开裤带,还没尿完,看到刘刚抓着刀进来,飞起一脚就踢在了刘刚的脸上。刘刚用手捂脸,结果手中的刀戳到了鼻子,血流如注。这时候小年轻已经跑出去了,刘刚管不了鼻子,也跟着跑了出去。然后发现,小年轻已经拿着把靠在厕所外面的大扫帚在那儿等着他。刘刚的脸上被竹条扫帚划了无数条印子,无法靠近对方。后来小年轻嫌扫帚没什么力度,开始掉转过来用扫帚柄打刘刚,打得很实,人们只听到一棍棍闷响。刘刚后来完全没有招架之力,被打得缩在厕所门前的地面上,从厕所内部流淌出来的水或者粪便沾了一身。最后就是小年轻打累了,刘刚也一动不动了。关键之处在于刘刚手中的刀始终没松,所以当小年轻停下来歇会儿的时候,刘刚一个鲤鱼打挺式的动作爬了起来,趁其不备把刀插在了后者的肚子上。

  所有人都一致认为,如果日常斗殴,刘刚绝对打不过那个小年轻。身高体魄完全不成比例,再说人家年轻,动作也快,关键刘刚的成名之作也无非是盗窃。第一印象太重要了。所以大家还是认为刘刚先放赖装死,然后就这么冷不丁地把刀捅人家肚子上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另外,是刘刚先拿刀攻击人,这也是刘刚的不对。虽然自己打不过人家,而人家毕竟是最终的受害者,所以刘刚有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刘刚没死,而只是再次坐牢的话,这回他从牢里出来要比上次光彩多了。可惜他死了。

  唐存厚,你的儿子刘刚已追随你而去

  行凶后,刘刚先回了趟他和小红的家,换了身衣服,告诉小红,自己杀了人,要躲几天,希望小红等他回来。小红吓坏了,但还是含着眼泪点了点头。然后刘刚就直奔老毕远在郊区的庄院。这也被后来警察认定为老毕指使刘刚行凶的原因之一。

  从红光镇到老毕的庄院,我说过除了田亩和荒野,还有坟地。作为老同学,我愿意这么虚构一下:刘刚在坟地停下了逃亡的脚步,然后在千万坟冢之间找到了唐存厚的坟包。他流泪了,因为唐老师的坟包长年没人照料,水土流失很厉害,变得无比娇小,看起来就像个夭折儿童的坟头。另外,坟头上疯长的荒草也迫使刘刚弯下腰来拔了拔。当然,如果他多上几年学,比如像我这样,就不会这么做,因为我知道只有植物才能相对有效地阻止水土流失。但刘刚不是我,在逃亡路上,他失去了理智,变得顽固起来,就像我们敬爱的唐老师并不存在的孝子一样。

  警察紧跟着也到了老毕家的门前。他们只是上前敲门,告诉前来开门的老毕母亲,叫刘刚和老毕一起跟他们“走一趟”。

  老毕就对刘刚说,无论那个小年轻死没死,如果你不想再进号子,就赶紧跑。

  刘刚说,一人做事一人当。

  老毕说,去你妈的。

  刘刚就说,那你呢大哥?

  老毕说,跟我没关系呀。

  刘刚就爬上了老毕家的高墙。所有人都看到他两腿哆嗦地站在墙头上的样子,包括警察也看到了。警察还喊,刘刚,别跑。这时候,意外发生了。

  不知道谁干的,老毕那条藏獒被从笼子里放了出来。这还是大白天,一般只在晚上才放出来看家护院。有可能是老毕家人害怕,觉得放出来安全吧,但老毕的母亲和老婆都说不是自己放的。总之,刘刚站在墙头的样子也被藏獒看到了。这条凶猛的畜生见状就扑了过去,大有纵身跃起、一口叼走刘刚的架势。后者见状,吓得啊呀一声掉到了墙外。

  大伙儿赶到墙外,刘刚已经脑浆迸裂。他没有跌好,一头栽了下来,正好栽在老毕家高墙外的水泥滴水坡上。老毕见状,没扛住,喊了声“兄弟啊”,一下子就哭了。警察也没有带老毕走,而是打电话叫救护车忙了好一会儿。就是这会儿,老毕返身进了家门,徒手和自家那只藏獒搏斗了起来。这只藏獒认识自己的主人,刚开始,还摇头摆尾想套近乎,看情况不对,与老毕龇牙咧嘴起来,然后见老毕以死相逼,只好兽性大发。

  藏獒算不算猛兽?一个人到底能不能斗过一头猛兽?人们听说过武松打虎这样的故事,但这种人兽相争怕是从没有见过。所有在场的人都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老毕不愧是红光镇智勇双全的一代流氓,他活活掐死了自家的藏獒,而自己被拼死挣扎的利爪撕得条条杠杠、血肉模糊。

  毕业照

  刘刚已死,再说什么也许多余。

  火化当天,我还是去了趟火葬场以示送别。不过,我受不了火葬场里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儿,中途出来抽烟。按理说,我该和刘刚的亲属一道离开才对。但站在火葬场外,看着烟囱浓烟滚滚,我还是一声招呼没打自己先走了。

  到家之后,陈香正在和我们家那只小猫争夺毛线球,见我回来,她任小猫带着毛线球滚动,问我干吗去了,我如实以告。她叹了口气,想了想,提醒我说,你以后不能跟这种人玩了。我点点头。然后她看了看地上千头万绪的毛线,说,我都怀孕了,我俩还结不结婚?我说结啊明天就结我说不结了吗?似乎这个答案让她很满意似的,她低下头开始整理毛线,这让我再次目睹了她的驼峰。

  然后我就开始翻箱倒柜。陈香问我找什么,我说我想看看我们的毕业照,但找不到了。她说她的还在呢。我说那你下次带来我看看,我都忘了。她说她以前经常看,什么都记得。我说,那你说说刘刚吧。她说他没什么变化啊,还那样。我就说,也是,他发育得早,确实就那样了,然后我补充道,其实我想看看唐存厚。她说,他坐在第一排左边第二个,左边第一个是他女儿唐晓玲。我吓了一跳,我说唐晓玲也是我们班的?她说不是,但也一起拍照了。我说这不可能,我怎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她说,看来你真是忘了,一共照了两张,所以五十个同学拿的是两个版本,我拿的是与你那张不同的另外一个版本。

  她这么一说,我确实想起来了,我说,当时因为前排座位都是学校领导和老师的专座,所以空出的那个位子没有同学愿意坐,对不对?拍照的说空个位子没人坐难看,所以拍第二次的时候唐存厚把正好经过的唐晓玲叫了过来,对不对?我还记得唐晓玲有点儿不乐意,但唐存厚是她爸爸,她也没办法,对不对?

  对对对,陈香很高兴地问道,还有呢?

  所谓记忆闸门,真是一发不可收拾地打开了。我继续说道,女生是第二排和第三排对不对?最后两排才是男同学对不对?我因为个子最矮,唐存厚叫我和第三排女生站在一起对不对?然后我居然站在你旁边对不对?

  说到这里,我浑身颤抖。因为那个拍照的要求所有人挺胸微笑的时候,我看到身边的陈香犹犹豫豫地挺起了胸脯--这是一个慢镜头--我以为她能像我一样挺起胸膛,结果她缓缓地、害羞无比地挺起了一对硕大的乳房。

  我终于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发育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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