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壬
那些在记忆深处发光的词总在暗示我,它们并没有离去,在漫长的岁月里,一直在我身上保留着痕迹和气味。一个物件,一个人,一个事件,它们不断闪烁温暖和善意的细节及意象。它们推进,推进,我们慢慢长大,成年,然后慢慢衰老,当我仰望,回溯,这一个个旧的词根,它们被一一洗亮,而那一端,一个时代的背影渐行渐远。
迪斯科
那个时候,穿着米色风衣,烫着爆炸头,提着三洋在人群中走过是很潮的,这样的人,他一定会跳迪斯科舞。我们住郊区,迪斯科很快就流进了我们住的村庄。真像是一场瘟疫啊,年轻人都着了魔,大白天的关着房门聚众跳舞,我们这些小的,使劲地扒门缝,拼命往里挤。
吃完晚饭,我的同学芬就拉我去看跳舞,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们都在房间里摆好了架势,三洋里唱着张行的《迟到》,罗文的《夜色阑珊》,还有《巴比伦河》和《白兰鸽》,声音开得很大,这种舞蹈很魅惑,跳的人忘乎所以,一脸陶醉,全身像通了电一样,肩膀耸动,P股劲扭,有时,两个人对着扭,疯狂,错位,试探,扭出酣畅淋漓的味道来。这舞步并不复杂,却能跳出一种浑然天成的风流来,很好看。
跳舞,身体的协调感、乐感可能是天生的吧,有些人的确跳得不好看,腰那里僵硬得像一条木棍。每天晚上,我和芬就躲进另一个房间演示,音乐共享。舞步,无非就是三步或者四步,多看几次就会了,既然是会了,就特别地想跳跳。但我羞于在人前去跳,只要听到有人来了,我马上收敛舞步,立在那里。在此之前,我和芬都没有舞蹈方面的底子,但是芬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天赋,简单的三步,她扭起来就是那样好看,她的腰仿佛装了个弹簧,左胯骨略略前倾,右胯骨一摆就游了过来,完成了一个舞步,她还可以根据音乐的节奏变化出更多的步法来,然后教我,两个人,在小房间对练着,乐此不疲。
读初一了吧,芬会跳舞的事,让教我们的英语老师知道了,她偷偷地把芬叫到她宿舍,教她跳舞,女老师是从农村来的,她对跳舞有着很大的热情。那个时候,我和芬都没有公开跳过。到了岁末,班里搞元旦文艺晚会,英语老师突然宣布说,下面请刘芬同学为大家跳一曲迪斯科。一时间,掌声如潮,大家都把目光转向她,毕竟学生会跳迪斯科的是少数。芬的脸红了,她推着不肯跳,她往墙角退,还是不肯上,同学们哄地把她推到小舞台上,她赖不掉了,却把目光转向我,我吓得往后躲,她蹿到我跟前,把我拉出来说,你休想逃掉。来吧。
我第一次在众多的目光下准备跳舞,只觉得一身的芒刺,音乐声起,芬扭动起来,像条蛇一样,在我身边擦来擦去,她用肩膀蹭我,我立在那里一动不动,满脸发烧,只想钻进地洞里,觉得受到极大的羞辱。同学们都在鼓掌,欢呼。芬旋转着,我的头也旋转着。脑子一片空白。
音乐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结束的,我感到四面都寂静下来,我已蹲在地上了,把头埋在膝盖上。英语老师过来拉我,她发现我哭了。我听见她说,大家掌声鼓励一下黄红同学,希望她将来有勇气上舞台跳一曲迪斯科。于是掌声又响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没有学会在上台发言、讲话时应该有的镇定,我逃避这样的场合,逃避这样的脆弱带给我的种种狼狈。然而,我并非一个胆小的人,我为了自己的尊严曾做过多少大胆的事啊。我就那样羞于表现,那个不敢跳舞的小女孩,这么些年,我是多么喜欢她的这一品质啊。
万元户
市报的记者要来采访我大伯,说他是万元户了。我大伯很着急,不知道这采访应该说些什么。问我父亲,我父亲说,要采访,你就说你不是万元户,财是不能外露的,这你不知道吗。可我大伯说,我不怕人家知道我是万元户,这钱,是我辛苦挣来的,我怕什么。
我父亲读了些书,他跟我说,这万元户慢慢叫开的时候,实际上,很多人早就是了。他们都藏着。你大伯人老实,大队的干部就把他报上去了,现在搞个什么记者采访。我好奇地问父亲,那咱家是不是万元户呢?父亲笑着用食指弯个钩刮我的鼻子说,小鬼精,你说是就是。我就呵呵地笑了,忙说,我要一辆小自行车。
我们那里满山遍野都种了橘子,每家每户都有园子。秋天的时候,果实累累的挂满枝头,像一片花海。不知道从哪里开来的大翻斗货车停在园外的过道里,长长的一溜,这些车子把我们的橘子运到外地,钱就一沓一沓地进了父辈们的荷包。那个时候我们可真快乐啊,天天在橘园里蹿来蹿去,睡在橘子堆里,用橘子打仗。忽然间,就有人家成万元户了。
那个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把有钱看成荣誉。有钱,顶多只是暗爽,不敢示人的,尽管这钱都是自己的血汗钱。我大伯说,产多少橘子,能赚多少钱,是个明账,藏得住吗,你有没有钱,人家都是知道的。采访我就说,政策好,人勤快,头脑灵,赚到钱是个实的,这不是假话。我就这样说,完了。
过了两天,大队的文书送来一个稿子给我大伯,大伯把稿子拿到我家,我父亲一看,啊,全是歌颂党的溢美之词,写满了整整一张。大伯说,大队领导说了,采访来了,就让我按这上面的说,不准出错。我仍然记得那是一个傍晚时分,在我家的堂屋里,他俩坐在竹椅上,我父亲教我大伯念那张纸上面的话,我父亲说一句,我大伯跟着说一句。虔诚得很。
报纸出来了,我大伯的头部有一个大特写,他憨憨地笑着,满脸的沟壑,眼里盛着星光。图片有个标题:万元户×××笑了。采访,没有出错,像他那样认真的人,怎么会出错呢?他硬是把那张纸上面的话记牢了,要知道,我大伯是一句书没念的。他拿到报纸,看到那张照片,问我父亲,老三,我的牙齿这么龅吗?真难看!他忽然盯着我父亲的脸看,真该让你上的,你好看多了也年轻多了,老三啊,我其实早知道你是万元户了。
简爱
看翻译小说是我们那个年代的女孩有内涵的标志吧,看《飘》《呼啸山庄》《傲慢与偏见》《红与黑》《茶花女》这样一批爱情小说,我们就这样文艺地度过少女时代,很青涩很美好。普及最广的似乎是那本《简爱》了,夏绿蒂勃朗特让我们这些灰姑娘有底气找自己的爱情,有底气打败美貌的有钱小姐,简爱说出了平等。
这样的一本书,是多么让我们喜欢啊,结构平顺,调子是明亮的,简爱屡屡抛出让人出气的爽话,一步一步走到柳暗花明,并且还让坏人得到报应。简爱是可以触摸的,她一身的烟火气和家常气。不美、矮小、贫穷、卑微,这太像我们自身的成长背景,然而简爱,竟拥有了令人炫目的爱情,她的一生,被爱情照耀,这多么让人受鼓舞。这本书的现实意义在于,一个榜样,一个现身说法的例子。并且,它是可以企及的,它并不遥远。文艺少女们为之着迷的还在于,人格和性格的魅力可以战胜美貌、地位等与爱情息息相关的硬件。那个时候,我们是信的,我们还相信,美貌有地位的姑娘,她们全都骄矜、无理、贪钱,甚至邪恶。她们还必然会被抛弃。于是,我们这些丑小鸭可有了盼头,可有了信心。就是这样,我们慢慢长大,善良、通情达理甚至有点矫情地多愁善感,相信最后一定会打败美貌、有钱但不讨人喜欢的强敌,赢得自己的爱情。我们的白马王子,一律地,他们全都视心灵和人格是第一位的,对美貌未见看得多重。简爱的强大在于,她敢跟有地位的男人平等对话,她掌握着主动权,她拒绝,她大声地说不。这个人物全身散发着强烈的性格,她的魅力在于释放出一种人的精神,这个人,是全世界都能读懂的人,自尊、勇气、决绝以及忠于内心。她做了她自己。绝不做罗彻斯特的情人,勇敢出走。她说她不是机器。
这样的爱情,有理直气壮的干净气质。这样一本书是干净的,它符合那个年代的社会意识形态,什么是耻,什么是荣,清清楚楚的。女子贪慕人家的钱财,这是可耻的。可耻,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会让她见不得人,抬不起头来。我的侄女今年十九岁了,美丽、聪明,在读大学。她看了《简爱》,漫不经心地跟我说,女主角太难理解了,罗彻斯特这么爱她,她就是做他的情人也不错啊,只要能在一起,是不是夫妻很重要吗?何况罗彻斯特的老婆都疯了……同样地,对于《苔丝》这本书,我的侄女气愤地把书扔了,她说,悲剧居然是因为一个处女膜的问题。
有人会说80后、90后的女孩子们怎么这样,不讲爱情了,眼睛里只有物质。我只是笑笑,她们是读杜拉斯和村上春树长大的,她们的爱情,正如她说的,要至死的激情。大痛或者大悲是快乐的另一种形式,前提是,自己能够去爱。在她们的时代,《简爱》里的美貌小姐,如今并不无理也不骄矜,她们跟灰姑娘一样通情达理,还积极向上,丑小鸭式的灰姑娘未必有美好的人格和人性,世界在变,榜样也在变。价值观变得多元,不再非此即彼。没有谁去轻易地认为谁是可耻的。爱情,太隐秘了,是一个人的私生活范畴。人们越来越对他人的生活失去了好奇和了解的欲望。然而,在我的内心,我依然保持着简爱式的爱情,那种斩钉截铁般的,唯一的,在任何混杂的意识和观念中,我都不会弄混的那种爱情。我恪守它,类似于人们说的信仰。
三金
三金就是金项链、金耳环和金戒指。那个时候定亲送聘礼给女方就要这三金,拿不出来的人家,婚事是常常要告吹,且脸面上也是极过不去的。一时间,人们都拜金起来,物质起来。这似乎是个好大的进步似的,啊,人们终于有物质这个概念啦,终于不再认为爱钱是个羞耻的事情啦。女人们戴金、比金,男人赚钱给女人买金,大大方方的,不遮不掩。
那年春天,江南是杨柳依依。二舅去女方相亲,二舅是个玉树临风、面容白净的教书先生。女方住在河对岸,二舅一大早一身素衫搭船过江去,不到中午吃饭时分就回了。漂亮的女方要我二舅拿三金作聘礼。二舅拿不出三金,娶不到漂亮的女方。二舅长期出资为两个孤儿垫学费,他总是笑呵呵的,总跟孩子们玩在一起。漂亮的女方没有福分得到二舅这么个金子样的人儿。金子是好,它终究是好不过人的,可这世上就有太多糊涂的人看不到。
我有一枚红宝石戒指,包金的,蛋圆戒面,玫瑰红。那一年,我父亲在外面接到一个工程,赚了些钱,就给我买了这戒指当做我十二岁的礼物,红绒缎面锦盒装着。对于众人趋之若鹜的黄金,我的兴趣不大。可能太年轻了吧,我甚至忘掉了有这样一枚戒指。
两年后,哥哥带女朋友来家,那是个眉眼很顺的女孩子,长得妍媚,她紧紧贴在他身后,不言不语。偶尔抬头,满目含笑。我一看就满心欢喜,同时预感,嫂子,这女子是不二人选。妈妈看了,也很喜欢,偷偷跟我说,准备什么见面礼好呢,封个红包太俗气了。我想起了我的红宝石金戒指,回屋拿出来,交到母亲手上。这枚红宝石戒指派上这么好的用场,真是让人愉快。母亲说,这是你十二岁生日的礼物,拿出来不好吧,我说,我现在要这东西做什么,将来,会有个男人送给我的,你莫担心啊。母亲就笑了。哥哥的女朋友打开锦盒,一下子就眉开眼笑,她的眼睛微微地向上缝着,盛着一种甜。这戒指,有讨好世俗审美的魅力,漂亮,时尚,但依然有一定的分量,含了金嘛,护得住那个面子。一来二去的,这新嫂子果然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中专毕业,在市里一所学校当老师。我家在农村,当时我哥还没有正式工作呢,在大队部里当文书,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人好文章也好,逢到庆祝活动,我哥还可以唱一曲《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博得满堂彩。谈到要结婚,新嫂子跟我妈说,三金就不要了,她有我哥这个人就什么都不要了。
三金在那个时代轰轰烈烈着,现在看到戴金的人少了,都换成了钻石和铂金,但是,拜金是越演越烈的,可是我依然相信,在有些人那里,它终究是赢不了爱情的。
琼瑶或者金庸
琼瑶在女生手里流传的时候,金庸就在男生那里疯传着。一律地,旧书,封面残破,页面卷角,一闻,散发出热热的人味来,是上一个读者刚刚脱手的。一到手,一本不厚的琼瑶小说是一定要看完才松口气的。吃饭,睡觉,上课都是挡不住,女生在那样的小说里慢慢变得文艺起来,秘密也多了,伤心的事也多了。看金庸的男生似乎是不开窍的,他们不懂女孩的心思,他们只管迷着葵花宝典、九阴真经,或者羡慕杨过的奇遇,景仰着萧峰的英雄气概。
琼瑶的小说,只要当时出的,我似乎是一本不落地看了,现在想来,我记不起其中的任何情节,倒是拍成电视剧后,对我的记忆有所修复。美人、才子、苦情,这是大的基调,电视剧里,女主角都是哭哭啼啼的,男主角经常义愤地咆哮,他们要相爱,到死都要爱。那个时候,女生看琼瑶,都喜欢书里女主角的名字,紫菱,依萍,羽裳,多美啊,可我们的名字基本上都是红英、桂枝、腊梅这样的,女生看完一本,眼泡都哭肿了,几个坐在一起谈着那本书,就哭成了一堆。我依稀记得,琼瑶有很好的古诗词的底子,特别是宋词,琼瑶有着不浅的研究,那时就感觉到了。看琼瑶,爱上爱情。琼瑶善于写接吻,也止于接吻。她的每一个接吻文字,我是要看上好几遍的。真醉人。后来香港有个作家叫岑凯伦的,我们也看,她进了一尺,书里开始出现了描写做爱,写得也美,女生都爱看这些文字吧。
我是跨了界的,金庸也读。金庸的书都厚,几部几部地,看了就上瘾,那是整个魂都被它牵着跑的。金庸的文字半文言,多短句,极有文采,他的书散发着浓郁的东方味道,这么些年了,琼瑶是过去式,而金庸的书依然摆在人们的书架上。除了好看,还是好看。我的近视就是那几年看这些歪书给看的,看了之后,就跟同学活用起来。“你真像是阴险毒辣的左冷禅!”对方马上还击:“你是不折不扣的虚伪狡诈的岳不群!”当电视剧《射雕英雄传》热播后,我们就拿书本上看的,百般挑剔起剧中的演员:欧阳克怎么可以这样胖?黄药师是个文人,风雅之士,剧中没有很好地表现出来……很多年过去了,网络出现,一个叫张纪中的人翻拍了很多金庸的剧作,全国人民都在网上骂他。要问金庸剧中,男主角最喜欢谁,我会说是杨过哥哥。女孩子呢?我会说是郭襄姑娘。那个时候就想着,嫁人,就要嫁个杨过那样子的。
琼瑶和金庸,特别是金庸,是太多旧词中少有热到现在的人。我的父亲、我、我的孩子们都喜欢金庸,在金庸那里,岁月似乎没有隔断,全是新的。
大哥大
我生活的那个城市对新东西的接受很快,年轻人一茬接一茬地玩流行风。跳霹雳舞、在街上跟姑娘搂抱、听罗大佑的磁带、用摩丝把头擦得锃亮,好多人下海了,做老板的想法,似乎在几年之内在人们心中燃起火来。那可真是一个有声有色的年代啊,骚动,爱显摆,大哥大,就这样走进来了。
它似乎天生就是为男人准备的,够有气场,铁黑的,很重。我都没有完全靠近这东西,好像只用过一次。也许它只对男人构成诱惑,女人眼睛就盯着有大哥大的男人。我二哥做服装生意,他就买了一个,我看见他总是把大哥大扎在大牛仔裤的裤兜里,然后再披上风衣,戴上半截的黑皮手套,骑着他的五羊摩托车,呜的一声就不见影了。
他只淡淡地说,去福建石狮进货,商贩清一色地拿大哥大,要不拿一个的话,人家就会觉得你小本经营,不会合作长久,这样就拿不到好的折扣。二哥这样说,没有显摆的意思,但人家听了,还是一脸的羡慕,有小青年经常笑着跟他说,老二,让我们看看嘛,开个眼。我二哥沉着脸,一言不发地把大哥大塞进他那个大裤兜,掉头就走了。
我二哥不是我们常常笑话的那种人:找一闹市,人声鼎沸的地方,拿出大哥大,大声地吆喝,喂,大声点,我听不见,喂--喂。一谈起大哥大,我们立马想到的一个经典画面就是这样。这是人性的可爱,娱乐着太多的、买不起大哥大的善良民众。
他把大哥大藏得紧,又不显摆,这让我三哥着急了。他早就想借二哥的大哥大玩两天。我三哥正在追一个漂亮的姐姐,处在攻坚阶段,他急需大哥大给他长点底气,完成他最后的冲刺。可巧我二哥病了,在医院打吊针,那做弟弟的就找机会把那玩意儿“借”去长脸,可他不知道怎么弄的,那大哥大就玩不转了,不灵了,这让我三哥扫尽了面子。但意外的是,三哥没有失去姑娘,相反,还得到了她的表白。他兴奋得有点忘乎所以。
我二哥没有发火,这大哥大一到他手上就灵了,他收起线笑着问老三,知道人家怎么看上你的吗,人家可不是看上你手中的大哥大,人家是看上了你有这份心。老三说,丢个脸,赢了美人,划算。
那时我家连座机都没有装,有一回,有急事要打一个电话去学校,去找二哥借大哥大,他帮我拨通了,那是我第一次用大哥大打的电话,感觉这世界人跟人好近啊。我二哥总说,再高级,它也只是个工具,让个工具牵着人的鼻子走,那就蠢了。
罗大佑
我们喜欢这个穿黑衣,抱着吉他,戴蛤蟆镜的男人很多年了。他并不是作为一个男偶像来存在的。罗大佑这个名字,更多的是,它见证了我们的青春、爱情和忧伤。它让我们认出自己,内省,并开始观照个体的一个名字。我要,我愿意,我可以,这样的一些话语,对我来说,肯定跟罗大佑有关。
最初,喜欢罗大佑只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因为在传统的教育里,他的样子是一个流里流气的男人。某一天,我忽然发现这样私人地喜欢着却有着了一个庞大的群体。女生宿舍,文艺情结,偏偏有这样的一些女生,对当时的汪国真和席慕容不屑着。罗大佑,我们眼里真正的诗人,他的《追梦人》、《一样的月光》、《是否》、《野百合也有春天》……这些歌为我们所钟爱。罗大佑并没有像当时的崔健那样明目张胆地影响着我们要有个性,但是,他那种深入骨髓的颠覆力量却是那样大。自我,骨子里有了,但面上,我可以恭顺。
因为《一样的月光》和《是否》,我爱上了苏芮,苏芮准确地演绎出了罗大佑青春的激情和忧伤,她的声音激越、破碎,高音处,是酣畅淋漓,有裂帛的痛意。我记得二十年前,在一所破敝的中学里,三个从不同地方来到这里的女生,居然能一字不落地唱出这些歌。那孤单的音调从宿舍里传出来,我们的内心第一次有了相知的应和。
他的那首《追梦人》是电视剧《雪山飞狐》的片尾曲,这一直让我不解,电视剧《雪山飞狐》是如何配得上这样一首好歌的呢?那样苍凉,忧伤,并且华丽。是一首青春的挽歌,它写了光阴,流浪,还有不老的容颜。我后来才知道,这首歌是纪念三毛的,却感到一股艳异的味道,好像看到三毛披着长发、穿着她的波西米亚大摆裙款款向我们走来。罗大佑的歌,让我认识到自己的感受能力。我喜欢自己在想象的时候,突然出现一个画面。
本来是说说罗大佑,可是我却不小心提到了苏芮和三毛。无法复制的青春,她们的名字一样在记忆深处闪亮,二十年,看到她们的名字,我再次感受到光阴的味道。前几年罗大佑来大陆演出,他老了,一样的装束,黑衣、吉他、蛤蟆镜,我在电视上看着他的脸,高突的颧,嘴已经瘪了,一用力唱,青筋暴突的颈纹,而他的声音,潜沉,向下的力,他无法高亢了,甚至吐词不甚清晰。然后,那声音却有着因为激情所带来的颤抖,我更愿意说,他的灵魂因为青春的逝去而颤抖。二十年,再看看我们,一样地,沧桑写在我们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