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很简单,只要填上一张表,招工的人瞄过一眼,就算有了工作。一伙叽叽喳喳的徒工涌入厂房,如一群小鸡般,还大都是些未长成的半大人。别看那时是些乳臭未干的女孩子,可干起淘气事来,比男孩子毫不逊色。
记得徒工中有个年岁大的,算得是个大姑娘了。她的丰乳肥臀也被我们当作看不起她的理由,常以此作为背后的笑料。不久,她与一个男人好上了。我们便齐齐地与她划清界线限,似懂非懂地把这当作一种耻辱。而那男的脸上还有太阳疤,尤其惹我们生厌。从电影、图书中接收的信息,“太阳疤”不是二流子便是地痞。当然这该怪那时的“革命”文化人太喜欢脸谱化。傍晚时分,我们坐在厂房高高的木条堆上疯疯傻傻地唱歌、吹牛、讲故事。见了她躲躲闪闪地到集体宿舍的房间里“谈”去了,我们竟恶作剧地冲进屋去,弄她个好不尴尬。我们却又开心地逃出来。岂不知,那时的我们曾虔诚地勾指头永生不嫁。所以说,对于阵容中的这个叛逆者的不容忍是必如其然的了。我们还编了段顺口溜嘲笑她,有时会齐声地朝着她念。事态的结果竟然是严重的,为不知事的我们所始料不及。她竟然被厂里除名了。理由是徒工谈恋爱。这消息是厂里的瘦高政工干部来宣布的。我们似乎突然懂事了,意识到做了件无可挽救的大错事。她悄悄地离开了工厂。头脑简单而又爱憎分明的我们便把对她的愧疚转为对那位政工干部的怨恨,很长时间都不理睬他,觉得此人有间谍、特务之嫌。长大了的我,每想起她,总有一股难以排遣的愧疚。
许多年后,又见到她,街边上扯起根绳子,摆了些衣服,她拘束地立在衣服边上,见了我,总默默地低下头,避着,似有羞愧。不知是为当年的难堪,还是为眼下的处境。已是机关干部的我,勾着串钥匙在街上悠闲地走着时,见了她,就收敛起那份自在悠然,极想表示一点亲热,以弥补什么。可她总是躲着,一副自卑的形色。
再后来,她在街上开了个服装店,听说是发了些财。总见她在小店里里外外忙乎地应酬着,远远地看见我,扯着嗓子招呼着,已没了先时的羞涩……
原载1992年《企业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