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年轻人,看到旅馆老板娘穿金戴银,就认定她是有钱人,为抢劫钱财竟然杀人灭口。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52小时就被缉拿归案。
女老板血溅自家旅店内
2002年7月31日晚8时许,江西省都昌县公安局110报警台接到该县幸福路长宏旅社老板郝某报警:“我妻胡国英死于旅社二楼4号房内。”接警后,110民警在三分钟内赶到了现场,对现场进行了保护,随后县局领导带领刑警大队刑技人员赶到了案发现场。该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破。从发案到破案,都昌县公安局仅用52小时就将此案成功侦破,犯罪嫌疑人袁欢、袁发成被缉捕归案。
刑警大队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察。现场位于都昌县城幸福路长宏旅社二楼4号房内,旁倚公路,交通复杂,人流量大。死者胡国英,女,34岁,系长宏旅社店主。死者仰卧于204号房内地板上,周围见血泊及断裂的人造革皮带、断裂的有线电视线、颈部见方形白布,拧成条片状。死者面部青紫,二眼球结膜充血,脸结膜出血,舌尖夹于上下齿之间,系机械窒息表现,死者颈部有一索沟,该处颈部肌肉出血,分析死者系颈部索沟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约在当日中午二时左右。
刑警细查不放过蛛丝马迹
为获取线索,专案组进行现场走访,居民对此议论纷纷,有的议论是报复杀人,有的议论是图财害命,而议论最多的是其夫郝某因夫妻关系不和而雇佣了杀手。
民警找到被害人家属郝某,郝某提供自7月27日以来,长宏旅社仅住宿四人,均未进行住宿登记。其中一对波阳籍夫妇住2号房,有两名男青年住4号房。案发后,波阳籍夫妇还在,而两名男青年去向不明。经回忆,郝某还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7月31日中午有两名卖淫女和一名男青年到过长宏旅社。
经调查熟悉郝某夫妇的邻居,郝某与妻子关系不太好,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嘴,而事发当天,郝某与妻子因家庭琐事吵嘴后打过一架。郝某承认自己与妻子吵嘴打架,但对妻子死亡一事,反复强调不是自己所为:“再吵嘴打架也至于把自己的妻子杀死或雇凶杀人。”
民警通过郝某提供的卖淫女地址,找到了这两名卖淫女。两女子均证实,胡国英当日在当天上午邀过她们下午来旅社打牌,而下午1:30,她们来到旅社时,胡国英就用手机约来了一名男青年。约1:40,胡国英为其中一名卖淫女和那名男青年开好了205房,二人发生了性交易后,于2:30离开旅社,自此没见过胡国英。
据熟悉胡国英的居民反映,死者胡国英生前作风尚好,从未有过婚外性行为,虽然脾气有点暴躁,但待人处世较好,未有过结怨的人。而据现场勘查,死者衣着完整,会阴部无异常,分析认为死者生前未有性行为,因此奸情杀人和仇恨杀人的可能性不大。根据死者包内的TCL8988手机和200元现金不见的情况,专案组认为,该案应是以抢劫钱财为目的的杀人案件,但目前不能排除其夫郝某雇凶杀人的可能性。
鉴于此案重大,影响恶劣,都昌县公安局党委非常重视,局长于君共、政委江民共亲自坐镇指挥,迅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15人的专案组,由刑警大队长舒剑锋带领专案组参与破案攻坚战役。
在掌握现有情况的基础上,专案组明确了以下三个问题:作案时间应在7月31日中午1:40到2:30左右;作案重点嫌疑对象为案发时住宿在该旅社204房内的两名男青年或其夫郝某;作案动机为劫财或受雇杀人,顺手牵羊取走被害人手机和现金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据此,专案组开展以下工作:查找住宿204房内的两名男青年去向;继续询问郝某,将郝某在7月31日的活动情况定时定位;继续从两名卖淫女入手,查找7月31日中午嫖娼的男青年;扩大现场访问范围,以长宏旅社为中心,向周围扩展,调查与被害人有过接触的人和事。
通过对郝某活动情况的调查,郝某提供的时间和地点均有人证实,因此郝某没有作案时间,其参与作案的可能性可以排除。
通过对两名卖淫女的教育,卖淫女如实把嫖娼的男青年的手机号告诉了办案人员,办案人员通过比较,胡国英打电话叫来的男青年就是卖淫女提供的男青年的手机号码。办案人员找到了这位男青年,其承认,中午1:40,被害人为他开好了205房,他即与卖淫女在此房内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付给了卖淫女100元。随后,他与卖淫女一起找过被害人打牌,但未找到。中午2:30,两人在旅社走廊发现一高一矮两名男青年下楼,匆匆离开了旅社。高个子蓄长发,肤色较白,身高1.68米左右,脸上有疤痕和青春痘,着黄色上衣;矮个子蓄平头,肤色较黑,扁嘴,身高1.65米左右,着深蓝色上衣。
8月1日,专案组在扩展调查中,在幸福路一早餐店铺内发现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7月31日早晨7时许,有两名男青年在小店内吃早饭,两人交谈时,口音像是徐埠镇、蔡岭镇一带的。于是,专案组调转方向,对徐埠、蔡岭作了一次全面的摸底排队。
8月2日下午6时,日夜排查的办案人员在徐埠镇象山村调查一村民发现,该村袁欢最近使用了一台白色的小巧玲珑的手机,而袁欢正就读于江西省航天科技职业学院。得知这一重要情况,专案组迅即赶往南昌,于次日凌晨1时许,在南昌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该学院学生宿舍抓获了袁欢(男,19岁),并当场从其床上搜出一台白色的TCL8988手机。经突审,在事实面前,他承认了伙同本村的袁发成(男,25岁)共同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当晚,专案组当即通知县局刑警于同日凌晨3时许,将袁发成抓捕归案。
早已垂涎三尺伺机作案
原来,袁欢于2002年6月间,在长宏旅社住宿过,发现女老板穿金戴银,身上还有TCL手机,认定胡国英是有钱之人,遂邀本村袁发成密谋抢劫胡国英。
2002年7月27日,袁欢和袁发成未办任何手续就住进了长宏旅社伺机作案。7月31日中午2时许,胡国英进入204房,问他们是否继续住宿,这时袁欢趁其不备,用手捂住胡的嘴巴,将胡摔倒在地,袁发成则关上房门,拿出事先准备的有线电视线,勒住胡的颈部,电视线勒断后,又改用皮带、枕套,两人合力将胡勒死,之后抢走死者包内200元现金和白色TCL8988手机一部,洗掉身上沾染的血迹,反锁房门后逃离现场。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于天下。(文中犯罪嫌疑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