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秋过后,江西省都昌县左里镇村民王某带着妻子成某来到辖区派出所报案,称妻子被邻村开杂货店的60岁老头曹某多次强奸,还致其妻怀了两个月的身孕。民警感到很诧异,一个60岁的老头怎能强奸一个年仅21岁的少妇?是强奸,通奸,还是另有隐情?民警展开了细致的调查,终于发现虚报假案后的隐情。
今年33岁的王某,家境十分贫寒,去年正月才娶回了老实本分但有着美貌长相的成某为妻。新婚不久,王某迫于生计背井离乡到广东打工,成某留守在家。成某虽在家能做些力所能及的农活,但寂寞难耐的她于闲暇之余喜爱在村前村后转悠,此情被邻村开杂货店的曹某看在眼里,一股邪念在心里暗暗酝酿。今年4月的一天下午,成某来到曹某店内购物,窥视已久的曹某极尽调戏之能事。他笑嘻嘻地对成某说:“妹子,你长得美若天仙,身边却没个男人陪着多可惜呀!”见成某没反对,曹某又用嘴巴贴近成某的耳边:“如果你让我睡,我店内的东西随你拿!”这对于缺钱购物的成某来说,无疑是一种莫大的诱惑。见成某犹豫的样子,曹某迅速关上店门,一把搂住成某……
这以后,成某经常往曹某店里跑。每次完事后,成某临走总不忘在店铺内捎上家里所需的、自己所要的物品。为了讨得成某欢心,曹某还满足了成某提出买手机的要求。有一天晚上,成某还主动用新买来的手机约曹某到家中幽会,行苟且之事。时间似流水,两人之间的丑事竟没被人觉察过。
中秋前夕,无比思念妻子的王某从广东给妻子打来电话,说为她联系了一份工作,要她前去中秋团圆。成某到达广东的第三天,身体就感到不适。夫妻两人还认为是旅途疲劳得了感冒,便来到一家医院诊治。医生诊断后对王某说:“恭喜,你妻子怀了二个月的身孕!”王某听后一头雾水,琢磨着自己是正月与妻子分的手,要怀孕也是七、八个月的孕,而不是二个月的身孕。莫不是妻子红杏出墙?王某反复追问,成某无奈道出了曹某。不过她不敢说与曹某发生“故事”是自己愿意的,却说曹某强奸了她。气愤之下的王某信以为真,当即带着妻子从广东赶回老家,准备找曹某“算账”,后来转念一想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好,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民警查清事实后,对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王某,曹某的行为不构成强奸。但为了维护和谐与稳定,派出所调集双方就成某堕胎有关手术费、营养费等事宜进行了磋商,最终双方达成由曹某一次性补偿成某各种损失费共计七千元的协议。
一个贪色损了不菲的钱财,一个贪财丢了做人的本色,双双最终在事情败露后得到了惩罚,丑剧也在人们的唾骂与谴责声中渐渐拉上了帷幕。
(原载于2007年10月24日《人民公安报》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