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中惊现少年尸
时间追溯到2004年10月6日上午,江西省都昌县城的一位居民在加工城附近的井里打水时,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臭味,发现水面上浮着一堆鼓囊囊的东西,急忙报告了“110”,巡警迅速赶赴现场,将那鼓囊囊的东西打捞上来,发现竟是一具高度腐败的男尸。
刑警大队侦技人员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访问和现场勘查,尸检发现死者身上多处受伤,而致命伤在头部。从其发育情况看,死者应是一名男少年。是谁对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下毒手呢?这少年又是谁家的孩子呢?一时成了谜案。
警方立即对尸源进行调查,在县电视台适当播放有关案情,以便从中发现线索寻找尸源。果然,电视播出后第2天,一位中年妇女看见死者及其衣物,冲上前去抚尸大哭,并痛呼儿子的名字,原来死者就是她唯一的年仅13岁的儿子--伍小龙。
凶手原是三少年
一个花季少年被人杀死抛尸井中,一时间,整个县城群众议论纷纷。都昌县公安局徐局长、江政委对此案高度重视并靠前指挥,指示成立专案组,要尽快破案。刑警们昼夜作战深入群众,走村串户调查取证。2004年10月10日,专案组发现本县大树乡瓦塘村的少年李飞甲、李飞乙和陈奕,经常跟死者在一起玩,李飞甲和李飞乙是双胞胎,今年15岁,陈奕今年16岁。从调查中获悉,这4人都是辍学少年,经常在一起行窃。有人举报说,在9月下旬的一天,看见这4人在一家网吧里吵嘴,后在饭店吃饭,很亲热的样子。而近段时间,李飞甲等3人都去向不明,许多线索表明:李飞甲等3人就是制造这起命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专案组立即设法采集这3人的照片,在网上进行追逃。
10月14日,从江西省鄱阳县皇岗镇传来信息,称当地警方在检查网吧时,发现一少年酷似犯罪嫌疑人李飞甲。接报后,刑警们迅速赶到鄱阳县皇岗镇,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对网吧逐个进行检查,最后在一个偏僻的网吧里,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就地审讯,此人正是李飞甲。面对刑警们犀利的目光,李飞甲低着头,如实交代了自己伙同李飞乙、陈奕用砖头砸死伍小龙的犯罪事实。
10月25日,专案组通过调查获悉,陈奕已逃至福建石狮市,都昌警方立即派出精干力量,赶到石狮市,大家分析认为:陈奕身上钱不多,很可能在其亲戚那里打工或吃住。于是,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通过都昌人,找到了陈奕的亲戚,做其思想工作。一个星期后,在某建筑工地上正在做工的陈奕被警方抓获。10月26日,刑警对李飞乙的家人做思想工作,其父母均表示配合警方破案。当听说其哥和陈奕都被抓获归案,李飞乙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在他家人的劝说下,慑于法律的威严,对自己的杀人行为有所后悔,主动到刑警大队投案自首。至此,专案组经过20余天的日夜排查,辗转数千里追逃,终于揭开了这起杀人谜案的面纱。
为财敲诈“黑吃黑”
伍小龙与李飞甲、李飞乙和陈奕都是辍学少年,也是好朋友,整日无所事事,常在一起玩耍,当看到年龄与自己相仿的少年,入饭馆、进网吧,很潇洒的样子,而自己囊中羞涩潇洒不起来,心里不是滋味,渐渐失去平衡。
伍小龙整日游手好闲,父亲好言相劝,甚至动粗,都无济于事,迫于生计去外地打工;由于是根独苗,母亲视他如命根子,呵护有加,却管教不力。这种环境下伍小龙有恃无恐,根本听不进母亲的管教,还经常向母亲讨些钱花,但永远满足不了伍小龙吃喝玩乐的欲望。而李飞甲等人向父母要钱时,招来的是父母的责骂和冷眼。他们也想去外地打工,又苦于无一技之长,加上厂里不招童工。于是,他们聚集在一起商量搞钱的办法,最后决定合伙偷窃去搞钱,有钱偷钱,无钱偷物,偷到的物品再以低价卖掉。几次偷窃得手后,胆子也变大了,都觉得这条路走对了,再也不缺钱花,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伍小龙的胃口越来越大,认为跟李飞甲等人行窃,势单力薄,小打小闹,搞不到多少钱,就悄悄跟别的少年结成团伙,人多势大,当然收获也大。伍小龙特别爱看武打凶杀录像,从中学到了“黑吃黑”的方法,伍小龙凭着自己势力大,对李飞甲等3人进行控制,当李飞甲行窃有成果时,伍小龙就敲诈勒索,强迫李飞甲等3人拿一部分钱给他,否则就以武力相威胁,李飞甲等3人尽管不服,但迫于无奈,也只好在每次行窃后,都“进贡”一部分钱给伍小龙,伍小龙觉得钱来得太容易了,心里喜不自禁,吃喝玩乐,更是大手大脚。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一旦染上贪婪,则越陷越深不可自拔,甚至把自己送上绝路。
激怒巧设“鸿门宴”
李飞甲等3人面对伍小龙的多次敲诈,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却要“进贡”一部分钱给伍小龙,越想越气愤,觉得受到了奇耻大辱。在2004年6月的一天晚上,李飞甲等3人在一起秘密商量:与其日复一日被伍小龙慢慢宰割,不如让伍小龙从人间“蒸发”,永除后患。于是,他们三人就寻找机会将伍小龙杀掉,正欲实施时,却不见伍小龙的踪影。
原来,伍小龙的父亲对伍小龙行窃有所耳闻,而伍小龙个性倔强,又不服母亲的管教,为了使伍小龙走上正道,就带伍小龙去外地打工,父亲让伍小龙在建筑工地上做小工。迫于父亲的威严,伍小龙也只好干活,在工地上,伍小龙尝尽了劳动时间长、干活又累、工资又低的苦头,一到晚上,腰酸背痛,越干越没劲,不禁想起了在县城度过的“快乐时光”。伍小龙精神一分散,就干不好活,经常遭到包工头的唾骂。其父先后带伍小龙去浙江、南京和南昌等工地上做小工,想尽办法来稳住伍小龙,期望伍小龙走上正道,却未能挽住他一颗浪子游手好闲心。
2004年9月中旬的一天,伍小龙从包工头手里接过几百元工资,趁父亲没注意,就偷偷坐车回到了都昌县城。9月20日下午4时许,李飞甲等3人在新世纪广场旁边的某网吧玩游戏,玩兴正浓,伍小龙带着一伙人突然出现在李飞甲面前,李飞甲强装笑脸:“哟,小伍,好久不见,你到哪里玩去了?”伍小龙一把抓起李飞甲的衣领,凶巴巴地说:“听说你前几天捞到了钱,我正缺钱花,快拿200元给我!”李飞乙知道如果不答应,会招来拳脚之痛,忙上前赔着笑脸:“小伍,我哥哥身边实在没有钱,要不,明天送钱给你。”陈奕也扳开伍小龙的手:“我们一定说话算数。”伍小龙吼道:“好,我等着!”待伍小龙走后,李飞甲等3人气得咬牙切齿,心里再次涌起杀掉伍小龙的念头。李飞甲等3人躲在新世纪广场的一角落里,商量了很久,终于定下了一条暗杀伍小龙的毒计……
当天傍晚5时许,李飞甲等3人找来了伍小龙,相约同去一家饭店喝酒。酒席上,李飞甲等3人先是对伍小龙一番吹捧,然后都向伍小龙敬酒,李飞甲告诉伍小龙:“今晚,我们都去高家红砖厂,那里看管不严,去偷废铁和马达,你一人跟我们去,就不要叫别人去。”伍小龙被吹捧得飘飘然,想到今晚能搞到钱,不禁得意扬扬:“好,我们好好合作,有福同享!”
晚上7时许,正是新闻联播的播放时间,而城郊高家红砖厂的窑洞里正拉开了一场血案的帷幕。李飞甲和陈奕把伍小龙夹在中间,李飞乙断后,一同来到红砖厂的窑洞内,李飞甲说:“都蹲下来,商量如何动手。”4人都蹲了下来,李飞甲递给伍小龙一支烟,并给他点了火,伍小龙有滋有味地吸着,这时,李飞乙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约10斤重的红砖,绕到伍小龙背后,对准伍小龙的头顶猛砸下去,伍小龙当即倒地,头部鲜血迸射,他呻吟着、滚动着,李飞甲和陈奕也立即捡起砖头,在伍小龙的头部和胸部猛砸,直到伍小龙不能动弹为止。为销尸匿迹,李飞甲等3人找来蛇皮袋、铁丝和绑带,将尸体装好投进附近的一口水井里,随后逃之夭夭。
案后沉思谁之过
近日,笔者见到了伍小龙的母亲,失子之痛,使她苍老了许多。凝视着儿子的照片,想着他平时的欢笑、生前英俊的脸庞,不禁泪眼滂沱:“我儿子原来的学习成绩很好,只因上网玩游戏成瘾,不愿读书,走上邪路……”邻居们也反映,伍小龙小时候还是一个人见人爱、很懂事的小男孩。
笔者深感痛惜,三个花季少年,因上网吧无经济来源,竟然偷盗成性,继而因忍受不了伍小龙的敲诈而选择了置人于死地这一悲剧性结局。而死者伍小龙不听父母管教,过早地涉足社会闲溜,竟模仿录像里“黑吃黑”,到底是谁之过?值得我们深思。倘若网吧的管理制度健全,能够真正使“严禁未成年人入内”这一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他们的家长或老师能及时发现并加以制止,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许悲剧不会发生。然而,伍小龙的花季生命永远结束了,这起血案给家长、老师以及我们生存的这个社会留下了沉重的思考……
(原载于2004年11月10日《中国警察网》要案实录、2005年8月2日《江西法制报》6版法治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