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旅途,坎坎坷坷,稍不小心,总会有人落入路边的“陷阱”。对于“常在河边走”的民警我来说,就有一次差点掉入一妙龄女郎精心布置的“玫瑰陷阱”。
端午节那天,我下乡看望年迈的父母,返程途中,我搭上了回城的中巴。车上人多拥挤,我慢慢移向车尾,突然,我的左脚前趾被一高跟鞋踏踏实实踩了一下,疼痛之时,我抬头发现是一位打扮入时、气貌不俗的摩登女郎,年约十八九岁,她很腼腆地对我连说两次:“对不起!”我则以两次苦笑回应。
站定后,发现女郎有贴近我身体的感觉,我暗地思忖:莫非今日遇上了扒手,要是想扒我钱包,真是兔子撞在枪口上,我非逮着你,尔后新仇旧恨一起报。但这一想法很快被否定了。
到了一站,有旅客陆续下车,女郎迅速抢好一个座位,对我说:“为刚才的冒昧,请你来坐这个位!”我婉言谢绝,一个大男人还要一个女人让座,面子上有些挂不住。见我不搭理,女郎拿出手机摆弄,约五分钟后,女郎又烦:“大哥,我能否借你的手机打个电话?我手机没电。”见她这样有礼貌,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下车后,女郎对我甜甜一笑还给了一个飞吻,让我面红耳赤、觉得不好意思。
第二天上午,我收到一条短信:“英俊威武的大哥,昨天车上对不起!我是一外地孤身女子,在腾飞服装厂打工,很荣幸认识你,我住万里路xxx号,我们交个朋友吧?”
“昨日的事没关系,不必过谦!”
“大哥,你还没回答交不交我这个女朋友,说真的,昨日一见,我就爱上你了!”
第三天晚,女郎又发来短信:“大哥,孤单的我,今夜又要一人无聊地度过,你愿意过来陪我说说话吗?”此时,我有些懵,女郎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而且如此乐意交我这个陌生朋友,莫非设了什么圈套或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于是我再也不搭理她。之后,女郎还发过许多肉麻的短信,我均没理。
过了10来天,派出所在一次清查旅馆行动中,抓获了几名卖淫女,其中有一女郎在审讯过程中,说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并报出了我的手机号。得知后,我赶到派出所,见到女郎我有所悟,除了给她一顿臭骂,还着实好好地教育了一番。
原来,我和同事们经常例行检查旅馆,女郎偷偷熟记了我的面容,当在客车上发现我后,故意踩我的脚趾,想借此套近乎交朋友,见我不搭理,又借我的手机打了一下她自己的手机,从而获知我的手机号。目的是欲交我这个“朋友”,等逐步发展有了“特殊”关系后,再要挟我为她“遮风挡雨”!
险!我有些吃惊,幸好我意志坚定警惕性高,没回短信更没有搭理她,否则,真会颓丧地落入她设计的“玫瑰陷阱”。
(原载于2005年6月27日《人民公安报》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