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离县城四十多公里的苏山派出所工作过,虽然苦点累点,但我感觉很快乐。在我难忘的记忆里,有待我如亲人般的百姓,有待我如兄弟般的朋友,然而最令我难忘的是,我曾以正义和智慧成功地破获了一起摩托车盗窃案,受到了所领导的表扬、公安局的嘉奖。
那是一个炎热夏季的一天中午,我正在所内午休,忽听有人敲打所内院门的声音。我赶紧跑到门口,发现是前几天来所报案的失主小张。他焦急地压低声音对我说:“黄警官,刚在街上,我按我那失窃摩托车遥控器,试图找到我的摩托车,结果还真在珍珍发廊门口听到摩托车报警声,我上前一看正是我失窃的摩托车。我不敢声张赶紧来报告你了。”事不宜迟,我和所里两位同事迅速赶到发现赃物的地点,从远处观察到发廊内有四五个洗头的年轻人。当时我们想,如果草率上前盘问,盗贼如在其中,势必会打草惊蛇。于是我们一合计,决定埋伏在发廊周围,伺机行动。熬了近一个小时,一个卷发和一个平头青年双双走出发廊,卷发青年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插入那辆红色踏板式摩托车点火开关,而平头青年爬上了摩托车后座。说时迟、那时快,我三人疾步上前,来了个人赃俱获。
押着嫌疑人回所途中,老百姓见我们扭着两个戴手铐的家伙,都向我们投来敬佩的眼神,此时大家心里都有一种凯旋喝了蜜般的快乐。
没费多大劲,审讯进行得非常顺利,嫌疑人徐某、李某均如实分别交代了由徐某用钥匙套锁、李某望风,共同实施作案的全过程。当天下午,两人被送往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过了四天,嫌疑人李某之父老李赶到派出所,口口声声说派出所抓错了人,自己的儿子绝不会干那盗鸡摸狗之事,要求民警重新核实审查此案。
所长指令我主办此案,我与同事小吴赶到县看守所提审李某,李某翻供了。问他当初为何要承认盗车,他解释说,徐某是他很要好的朋友,现在朋友有难,理应分担。再审徐某,徐某说摩托车是他一人偷的。他解释当初承认二人偷车,是想让两个人来分担罪责,对自己的处理会轻些。案情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想想当初审讯时,二人交代的具体作案细节及口供相互间没有丝毫矛盾,且形成了链条,由此我判断其中必有蹊跷。
回到所里,我向所长谈了自己的想法,表明了自己一定会认真秉公办理此案的态度,并再三保证,办案过程中绝不冤枉好人,也不放过坏人。当然我不是信口开河,我心里也想好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李某的父亲是一名房地产开发商,人称“李百万”,而徐某家境贫寒,与李某是同学且是玩得相当好的朋友。起初李百万并不把我这个小民警放在眼里,当我说出蹊跷且表示坚决要继续查下去、没有半点变更其儿子强制措施的意思时,他的口气便软了下来:“老弟,放过我儿子一马,我会好好谢你的,你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绝了!”我说,我只是秉公办案,绝没有存心跟你儿子过不去的意思。见我软硬不吃,李百万灰溜溜地走了。
之后,我迅速出击,欲从侧面打开缺口。我先是找到看守所民警了解情况,得知李某前些天喊胃痛,上过一回医院,之后要求管教民警让其父亲带了胃药和一些现金来,父子俩见过一回面。我猜想,也许问题就出在父子相见上!
不久,李百万又通过各种途径,找我的一位朋友汪某来说情。汪某叫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此时我更坚定了最初的判断。我将计就计,争取从汪某嘴里把其中缘由搞清楚。我对汪某说:“你要我网开一面,总得有个说法吧!你既然把我当朋友,就应该把实情告诉我。”在我的“攻势”下,汪某终于说出了李百万儿子翻供说谎话的真实原因。
据汪某说,盗贼李某平时并不缺钱花,只是念及朋友情抱着侥幸心理为徐某望风,却没有想到会被民警抓着。他最近谈了一个漂亮女友,怕女友知道自己是贼而抛弃他。在一次看守所放风时,李某找到徐某,请徐某念及“兄弟”情分上,让徐某一人担当罪责。李某还保证,自己一旦被取保候审,一定想办法“拯救”徐某;即使徐某被判了刑,也会按每一年刑期补偿一万元的标准兑现。
弄清了真相,我如释重负。然而汪某只是间接人,还需获取更直接的证据才能重新定案,揭露谎言。在“李百万”再次找我时,我假意表示为李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可以考虑,但必须把事情讲清楚。我还说,公安机关要是抓错了人,不仅要追究办案人法律责任,国家还要对被抓错的人予以赔偿。“李百万”拍着胸部保证说,绝不会追究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责任。我说,你既然相信我的朋友,也要相信我,总要给我一个恰当的理由。“李百万”见我“态度诚恳”,如实地把儿子怕失去女友、要徐某一人全顶罪的事实和盘托出。我则早早地、暗暗地打开了怀中的小录音机……
我带着录音再次提审李某,李某当即瘫坐在地,谎言不攻自破。为此,我失去了朋友汪某,但我一点也不后悔,因为我坚信,友情诚可贵、正义价更高。
失主领摩托车那天,表示要好好谢我,我笑着说:“作为警察,履行职责要为正义而战,而不是昧着良心做事,这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原载于2007年6月13日《人民公安报》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