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研究方法上引入社会冲突理论以及由此衍生的社会安全阀理论。社会冲突学派认为,不和谐是社会的固有特征,整个社会体系处于绝对不均衡中,社会体系的每一部分都包含着冲突与不和谐的因素。某些群体的冲突可能导致社会的动荡和无序,猛烈的冲突甚至造成严重的破坏和无政府状态,引发社会危机。不过,社会冲突并不总是表现为消极方面,它还是社会变迁的源泉,且对社会具有整合功能,“冲突可能有助于消除某种关系中的分裂因素并重建统一。在冲突能消除敌对者之间紧张关系的范围内,冲突具有安定的功能,并成为关系的整合因素”[美]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67页。当冲突群体之间的目标、价值观念、利益及相互关系赖以建立的基本条件不相矛盾时,冲突的积极功能可能发生作用。
社会管理者如果能根据一定社会的制度和习俗,为社会或群体成员提供某些正当渠道,将平时积聚的敌对、不满情绪以及个人之间的怨恨通过制度化的“出口”予以宣泄和消除,就能尽量减少冲突的“负”功能,增加冲突的“正”功能。这些情绪宣泄出口在维护社会和群体的生存、维持既定社会关系中,发挥了“安全阀”的作用。著名社会学家科塞在《社会冲突的功能》中明确提出和阐述了社会安全阀概念。他强调消除心理紧张在解决社会冲突、排除敌对和不满情绪中的作用,并根据心理学关于对立、紧张情绪可通过向替代性对象发泄而予以消除的观点,提出了安全阀制度发挥作用的机制即“替罪羊机制”,主张将人们的敌对、不满情绪引离原来仇恨的目标,用其他替代性目标和手段排解和宣泄。社会安全阀理论自问世以来,在西方国家受到广泛关注,并被成功应用于社会管理中。因此,社会冲突论者认为,一个社会的结构愈是僵化,或愈是不容许对立的要求和主张表露出来,蓄积危险的、敌对的情绪愈多,也就愈需要社会安全阀制度。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37页。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近代上海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劳资双方及其组织日益成为社会中最主要的群体及力量。由于劳资关系内在的不平等和劳资双方利益的不一致,劳资争议成为近代上海的主要社会问题。为缓解劳资争议,减少劳资冲突的破坏性,南京国民政府和上海地方政府试图协调劳资利益,给予双方一定的情绪宣泄机会,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第三方劳资争议处理机制,这种做法明显具有构建社会安全阀机制的取向。因此,本书以社会冲突理论和社会安全阀理论为指导,按以下思路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上海劳资争议展开研究:
第一章主要分析上海劳资争议产生的背景。自1843年开埠后,上海迅速由一个传统商业市镇发展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在此过程中,工人和资本家群体形成,劳资关系逐渐成为重要的社会关系。由于劳资双方高度集中,劳资关系日益深化。随着现代工会的诞生和现代资本家团体的形成,劳资争议由个别的偶发事件演变为普遍的阶级抗争。
第二章概括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上海劳资争议的整体情况。虽然此阶段劳资冲突的激烈程度远远低于大革命时期,但劳资争议依然是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劳资双方冲突的焦点主要集中于雇佣解雇问题和工资待遇问题。工资待遇问题往往牵涉整个企业甚至整个行业的全体职工,很容易引起全厂甚至全行业的劳资对抗,甚至造成罢工。工人的团体力量和坚决态度加大了他们在工资争议中的获胜机会。雇佣解雇问题以厂方解雇工人引起的争议占绝对多数,虽然工人不愿意失去自己的工作,但由于资方在这一牵涉企业管理大权的问题上不肯轻易让步,此类案件大多以给予一定解雇金了事。
第三章论述劳资关系理论和劳资政策。在国民党官方的倡导下,劳资合作成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主流话语,政府和劳方、资方几乎都高唱劳资合作,可是,劳资之间对各自在合作中的地位认识不一,官商之间对劳资合作的责任分担分歧重重。这种局面使国民党推行劳资调和政策面临相当难度,但他们还是颁布了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试图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劳资双方的行为,既为劳资双方发泄不满提供适当渠道,又建立了政府主导下的劳资争议调控机制,以便将劳资争议掌握在可控范围之内。
第四章分析政府劳资争议调处的功效。经历政权建立初期短暂的动荡之后,国民党政府在上海建立起了一套政府主导下的劳资争议调解机制,大部分劳资争议得到了规范化处理。但法律不完善、当事人缺乏遵守法律的意识以及无处不在的帮会都制约着政府调处劳资争议的绩效,难以保证所有案件都得到公平处理,也很难杜绝劳资争议成为政府或某些集团达到某种目的的工具。
结语对全书进行梳理,揭示本研究的启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上海劳资双方的冲突以及劳资争议的调处表明,要有效防范劳资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加强劳动立法,规范企业用工制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合理处理企业发展与员工利益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 近代上海之劳资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