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编辑 陈清频
永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永府发〔201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切实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永新县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切实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提高教育质量、振兴永新教育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满足广大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旋律,进一步强化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创新教育理念和教育手段,提高教学管理和课堂教学效率,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和监控体系,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个中心目标,使全县各中小学在课程实施与建设、教师队伍素质、课堂教学水平、教育科研实效、学生全面发展等教育的内涵与品质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小学段教学质量城乡差别逐渐缩小;初中段优秀学生比例大幅度提高;高中段优秀学生稳固率及全国著名高校录取人数逐年增加,力争三至五年时间内我县高考二本以上上线率进入全市前三名。
三、工作措施
1.增强质量意识,强化目标管理。各中小学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注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的考查,建立针对本校实际情况的教育质量目标管理体系,形成分级管理、分层负责、目标量化的机制,要积极探索教学目标考核办法,做到细致严谨、奖罚分明,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目标的实现。
2.推进新课程实验,强化课堂教学。小学与初中新课程实验已进入更深层次,高中也已进行了三年整,并已送出课改后的第一届毕业生。各校要对课改实践活动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进一步精选课程内容,优化课程结构,校长、学校行政人员和教师要不断提高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指导、管理和实施的水平和能力,努力寻求既符合国家课改要求又能适应本校实际的课改模式和发展途径,确保课改顺利实施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3.加强科研工作,强化内涵式发展。学科教学、考试研究、师能培养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校要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抓实备课组、教研组常规工作,开展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指定内容的有效教研活动,不断推出校内优质课、精品课,要善于倾听来自一线教师的意见,注重教学管理的过程与细节。鼓励教师要对近几年课改后的“三考”新动向和全国各地区不同的高、中考试题进行专题研究,使教学、复习与考试成其为三位一体。
4.建立激励机制,强化奖励和督导。近年来,县政府安排了专项资金举办教学大比武和“创新杯”学科竞赛,在优秀教师和学生的培养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各校也应形成相应的激励机制,以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学生学习能力的整体提高。县教育局将加强对各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程跟踪与督查,及时将教师参与省市级的教学能力竞赛成绩和各学段的教学质量检测,尤其是小学毕业抽测,高中非毕业年级的全市统测,初、高中模考及中、高考后成绩的统计与质量分析等信息及时反馈到各学校。各级学校校长要切实担负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职责,并将质量目标落实到各个层级,部门间要形成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的良好氛围。
附:2012年永新县高、初中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一、高中学段
1.奖励对象
全县公办高中学校教师、校长和学生。
2.奖励项目
(1)考取清华、北大(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奖。
(2)全县高考二本以上上线率奖。
3.奖励金额及办法
(1)考取清华、北大(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奖。
每考取一名学生奖励10万元,其中5万元奖给学生,5万元奖给教师,由学校进行合理分配。
(2)全县二本以上上线率奖。
获吉安市二本以上上线率前三名,第一名3万元,第二名2万元,第三名1万元。按各高中贡献人数的百分比进行分配。(其中贡献人数含应、历届生文理科上线人数以及艺术、体育本科录取人数)。
二、初中学段
1.奖励对象
全县各初级中学
2.考评项目
(1)中考优秀率。
(2)中考合格率。
3.奖励办法
根据县教体局2012年中考成绩的统计情况,对获得优秀率和合格率的前六名学校分别给予奖励。
中考优秀率: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800元,第三名2600元,第四名2400元,第五名2200元,第六名2000元。
中考合格率: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800元,第三名2600元,第四名2400元,第五名2200元,第六名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