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对驻县部队和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全县开展大规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县委书记刘洪和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劲涛等县四套班子领导分成25组走访慰问了县人武部、武警中队等驻永新部队和县城部分老干部、老红军、特困职工、全国劳模、低保对象以及农村敬老院,向他们表达节日的问候和祝福,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据统计,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春节期间共走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各类困难群众233人、“三院”(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22所,共发放慰问金8万元,发放棉被、食油、大米等各类物资折合人民币5万余元。
“开展城乡低保年审活动”2月21日,县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城乡低保年审和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各低保单位组织工作人员扎实开展了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如坳南乡将全镇低保推倒重来,通过重新申请、重新调查、重新票决、重新公示,全民参与选定低保对象,效果良好。通过跟社保、工商等部门的信息比对,全县共取消生活好转城乡低保对象917户,停发低保金21.92万元。
“民政民生工程指标全面提补到位”一是城乡低保提标提补全面到位。3月12日,县政府批准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对象提标提补请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00元/人月提高到350元/人月,月人均补差由200元提高到22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130元/人月提高到170元/人月,月人均补差由90元提高到105元,年共发农村低保金2400万元。这是永新县1998年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来的第八次提标,农村2006年实行最低生活保障以来的第五次提标。二是医疗救助及时有效。农村“五保”供养、城镇集中供养“三无”对象的救助比例为100%,年封顶线高达8万元。城乡低保、精简退职、优抚4类对象的救助比例高达80%,年封顶线达5万元。低收入家庭成员患病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比例达50%,年封底率达1.5万元。积极开展了尿毒症血透、先天性心脏病、贫困家庭重度精神病、困难家庭重大疾病等专项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予以门诊救助,并资助其参加农医保、城医保。年救助困难群众27000人次,发放救助金1200余万元。全面开展医疗救助直补工作。三是全面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每年同比上年增加6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同比上年增加240元;县财政配套资金到位69万元,完成任务100%;全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81.2%。全面开展农村敬老院“卫生间改造”工作。四是精简退职职工救济和临时救助资金足额到位。城乡精简退职生活补贴水平分别达到了265元和225元,比2012年均增加20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0%;县财政临时救助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临时困难群众随到随救,救助标准500-5000元不等。五是全面落实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县均达到每人每月400元,并资助其参加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