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整治迅速有力”积极配合省市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县造纸及制革行业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同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玻璃纤维丝生产企业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40人次,检查企业50余家,下发责令整改书10份,整治环境问题企业6家,关停污染企业5家。
“饮用水源监督到位”一是完成了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标志牌的更换工作。进一步明确饮用水源保护一、二级区范围,提高人们对饮用水源的保护意识。二是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污口。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坚决关闭和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及与取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责令其拆除或者关闭。取缔了饮用水源上游违法排污企业1家,确保了饮用水源安全。三是依法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管理制度,强化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执法监督,每年都开展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的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针对莲花和井冈山的过境水对永新县饮用水源水质的影响,县环保局监察人员多次深入到莲花县和井冈山市境内进行现场查找污染源,并向市环保局报告进行协调,也多次与莲花县和井冈山市的环保局进行联系沟通,要求消除污染,使水质得到了较好的改善,确保了永新县饮用水源安全。2012年全县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环境信访成效显著”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了部门联动、挂牌督办、案件移送等执法机制,严肃查处油烟扰民、企业违法排污及群众反复投诉影响社会稳定的污染扰民问题。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件40余起,对每起信访件都及时进行了办理,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回复率100%,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