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按照“营造特色,完善功能,优化结构,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永新县对城市和乡镇规划进行了高标准要求、高起点规划,突出整体性、科学性、前瞻性和特色性,以审批通过的城镇总体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为基础,结合城市开发和改造的重点做好各项控详规划、城市分区规划、转业规划以及乡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规划依据。全县城乡规划体系日臻完善,城乡建设严格按规划设置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建设、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新区建设高目标、高质量实施。
“城市规划新一轮编修”永新县城市总体规划第三轮修编已完成,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基本完成。至2012年底,县中心城区相继编制完成了城西新区、城北新区、袍田新区等几个重点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河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修编。城市近期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控规覆盖率达到100%。
“严格按法规办事,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提高管理成效。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大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力度,并参照市城做法成立了规划建设委员会,审定重大规划和重点建设竣工验收工作,确保了规划的有效实施。
严格规划公示制度,推进阳光规划。严格执行相关公示制度,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建设项目,认真按规定及时公开公示建设项目的总平面设计、环境空间设计、建筑立面设计、交通功能组织等方面情况,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对城市建设中重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公共设施项目,深入征求群众意见,收集有价值的反馈信息,做到集中民智办实事、办好事。
“严格规划执法,清理整治违章建房”对违法、违规建筑按吉安市建规字[2010]4号《关于开展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违章建房清理整治的通知》要求,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通过清理整治,全县违章建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大批严重影响城镇规划建设的违章建房依法拆除,保障了城乡建设依法有序进行。
“加强批后管理,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严把规划审查关的同时,加大了对违规建设的查处力度,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方面要求全县每个规划建设项目都必须在显著位置树立规划公示牌,公布投诉电话和责任人信息,加强建设工程开工时的现场验收工作,及时做好建设工程基础规划检验工作,在建设工程竣工后,严格核查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搞好建设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审查。另一方面,认真开展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县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点针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对全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清理,理顺了规划变更的法定程序,集中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房地产业规划建设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