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县国土资源局作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肩负着“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责,承担了耕地资源保护、土地利用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管理等职能。2012年,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28人,设有办公室、人事股、法规股、用地股、地籍股、矿产股、测绘股、监察室、行政服务股等9个股室,以及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执法监察大队3个下属事业单位和22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坚持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两手抓,取得了明显成效,荣获2012年度全市土地管理工作先进县一等奖。
“保护耕地得到加强”一是县、乡、村、组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012年各乡镇通过对农民违法建房整治拆违,恢复耕地面积4666平方米。二是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设立或更新保护标志牌,落实基本农田永久保护措施。在8个乡镇开展了“引农上坡”建房试点,通过利用荒山荒坡集中规划建房,促进了耕地保护。实施完成了高市乡八团村等8个乡镇10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3450亩。2012年末耕地面积为493094.4亩,超出耕地保有量面积1765.4亩。
“保障用地措施有力”一是全年向上申报批准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面积2351亩,并争取到省重点调度项目预留指标2335亩。二是争取规划指标5000亩,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600余亩,2011年度“增减挂”项目周转指标441.51亩。三是全面实行网上交易,招拍挂出让供应土地23宗,面积664.82亩,成交价款45398.68万元。四是划拨供应行政办公和交通基础设施用地33宗,面积1328.6亩。五是加强土地供应监管,严格用地预审,完成标准化厂房建设面积15万平方米,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土地执法不断强化”一是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规用地建房清理整治活动深入开展。通过综合行政、司法、纪检三种执法力量,2010年以来共制止、拆除县城区违法用地建房49宗。2012年专案处理非法开发买卖房地产3起10余宗,收缴非法所得700余万元。二是持续开展了农民建房清理整治活动,县乡协同执法,全年依法拆除50宗,恢复耕地面积4666平方米。三是开展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通过省厅验收。
“业务基础得到夯实”一是全面完成了全县2163平方公里共15101宗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步完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地籍调查面积4平方公里。二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440宗,抵押登记31宗,转让土地60余宗。三是抓好了信访维稳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件,有效调处土地权属纠纷2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