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12年,认真贯彻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发展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施科技创新战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加大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农机化发展进程,提高农牧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治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机化事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严格按照江西省农业厅和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计字[2012]16号)文件要求落实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我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机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永新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协调与沟通,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把“好事”办好,确保购置补贴全部落到农民手中,让政府放心、农民满意。第二,把握原则,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我县主要农作物生产和优势农产品发展要求,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二是坚持普遍受益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在扩大农民享受政策扶持范围的同时,向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倾斜,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和产业化。三是坚持充分尊重农民购机自主权的原则。第三,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形式为农民搞好政策解答、信息咨询等工作。2012年,我县共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35万元(其中2011年第六批用2012年中央总计划42.77万元,2012年中央总计划377.23万元,省补贴计划15万元),同比增长了50%。补贴各类农机具25658台(套),其中,联合收割机84台,大中型轮式拖拉机21台,手扶拖拉机294台,耕整地机械814台,插秧机13台,机插秧硬盘23700块,大棚结构21套,其他机具711台(套)。
“加大农机推广工作力度”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为了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我局着力推广新型农业机械及新型技术,加快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2012年,全县农机总动力达55.134万千瓦,农机拥有量大幅增长,目前全县拥有农业机械58500台(套),其中拖拉机1800台,联合收割机480台,插秧机28台,耕整机6624台,排灌机械13822台,机动脱粒机7910台,其他机具27836台。2012年完成机耕面积63.4万亩,机耕水平86%;机收面积56.2万亩,机收水平64%;机插面积2.3万亩。
“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基地建设”2012年,在高市乡和台岭乡各建立了1个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基地,育秧面积达7亩,机插面积620亩。为确保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择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农机大户作为水稻机械化育秧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农技、农机技术培训,指导开展育秧示范基地建设。为做好春耕夏收农业生产预备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各乡镇指导机具检修与保养,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避免了事故发生。春耕夏收共检修农机具1000余台;全年共培训操作人员600余人次。
“大力扶持农机大户,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2012年底,共申报了3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全县近百名农机大户建立常年信息联络,为他们提供维修、市场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并在资金、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和帮扶,助其做大做强,成为当地的致富带头人和致富能人。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工作人员积极与合作社理事长及成员探讨健康的发展模式,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合作社进行技术指导,开展技术(主要为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水稻育插秧、水稻机收获等技术)培训。通过各种类型的培训,全面提高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者和操作者的综合素质,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提供了人才保障。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继续创建农机“安全生产年”和“平安农机”活动。根据省、市农机局的统一安排,制定了《永新县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人和工作目标,制定了工作步骤和实施细则,为农业机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开展了经常性拖拉机田检路查工作,纠正农机违章载人、超载超速、“黑车非驾”等行为,从源头上治理农机。全年共纠正各类违章95例;考核农机驾驶、操作人员399人;与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认真执行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全年共年检拖拉机69台;为妥善处理农业机械事故,及时有效地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我局制定了农机特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农机特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完善事故处理程序,将责任落实到人。
(左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