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12年,县司法局通过干部作风整治、政法干警下基层大走访等活动的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狠抓内部管理,强化工作秩序的规范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做好司法信息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联系,印发了司法信息宣传奖励办法,对在中央、省、市、县等不同级别的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上采用的稿件,按照相应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鼓励全体司法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到信息宣传工作上来。2012年在各级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共71件,编发《永新司法信息》38期,《督查专报》2期。
“推进法制宣传工作”根据市《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的精神,拟定了县《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对全县全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工作步骤和具体措施。强力推进法制宣传工作。2012年初,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印发了15万份新春法制宣传年历,由局领导带队负责分发,在新年前全部免费发放到全县人民手中,发放过程中县电视台曾跟踪报道。3月23日,请县电视台来录制了一期司法行政工作专题新闻,并在当晚的新闻节目中播出,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新形式。结合农村实际,建立了乡镇、村、组三级普法工作平台,在各乡镇司法所设立司法调解窗口,为农民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通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为学生讲授法律课,提高农民子女学生的法律意识,从而增强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发挥民间法制文艺宣传队、法制宣传栏法律咨询宣传活动等作用,实现法制宣传“下田头、在墙头、上街头”齐头并进的局面。
精心开展普法宣讲进校园活动。联合县关工委、县教育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由县法宣办牵头,组成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自2012年10月底开始,利用20多天的时间,到任弼时中学等县各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讲座15次。
开展普法骨干和人民调解员技能培训活动。2012年10月,在县委党校举办了全县“六五”普法骨干暨人民调解员技能培训班,组织专职人员分别就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政策解读、法制宣传业务、司法调解拆迁疑难问题、工伤和人身伤害赔偿调解及法律援助业务知识进行培训。来自全县各乡镇的普法宣讲骨干和人民调解员共2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强化基层工作”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强化工作能力。2012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公开选调了3名司法所长,为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200多名骨干调解员和司法所长进行培训,规范调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推行县、乡(镇)、村三级联动排查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2012年开始,下拨工作经费1000元/年,用于基层司法所调处民间纠纷补助等业务开支。
组建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并规范运行。2012年6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县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医疗纠纷预防调处工作的沟通、协调和日常事务管理。同时组建了永新县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县医调中心办公室设在原禾川公安分局二楼,办公设施基本齐全,同时落实了医学专家和法律专家及调解员队伍。2012年,全县大量矛盾纠纷都得到充分有效调处,调解成功率达98%。调解医患纠纷9起,调解成功7起,另2起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维护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缓和了医患矛盾,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的管理”认真开展律师社会实践教育,加强律师党组织建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律师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通过律师走基层、联群众、开座谈会等形式,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2012年,县同和律师事务所办理民事经济案件45起、刑事案件28起,担任3家企业法律顾问。
强化公证管理力度,做大做强公证事业。开展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制定《永新县公证处服务承诺制度》,为来办理公证业务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努力开辟新的证源,经过与县民政部门联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推荐办理公证,以减少矛盾,预防纠纷;参与保障房公开摇号、国有土地网上挂牌出让、行政强制拆迁等政府行为的公证介入活动,有效地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2012年,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585件,其中民事经济类公证223件,协议离婚类公证276件,涉外涉台类公证86件;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422件。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接待咨询、受理审批指派、限时办结、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等制度。配齐设备,改善办公条件。利用上级专项装备款,全部更换了办公桌椅,配齐了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空调、文件柜等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将全年法援任务落实到每个人,督促、鼓励律师与法律工作者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受援条件、办案流程予以公示;开展法律援助督查工作,对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上网登录;提高法援案件补助标准,将各乡镇案件划分给法援律师包干办理和审查归档,及时发放办案补贴,有效地提高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
公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名单。2012年7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公示了永新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非法执业等严重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非法执业人员严肃处理。2012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2件,其中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代理74件,非诉讼代理111件,刑事辩护17件。另接待来信来访等法律咨询1200余起。
“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规范安置帮教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安置帮教信息平台的应用管理,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台账和工作档案;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接送经费,简化刑释解教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程序,2012年6月还组织全县部分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问题和生活困难;出台各项措施帮扶“三无人员”,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起草的《“三无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县民政局、农保办的配合下,已解决“三无人员”最低生活保障3人;制定回归人员对接安排表,对无人接回的刑释解教人员由局统一办理手续接回,实现了100%无缝对接;建立安置帮教基地,2012年4月与南昌监狱在怀忠镇青松机砖厂共建了首家安置帮教基地,有6名刑释人员安置在该厂工作。2012年回归刑释解教人员共190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55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35人;均落实了帮教措施,没有发生重新犯罪问题。
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建设。规范入矫人员的登记制度,所有的入矫登记报到一律到县局办理并建档,再由局统一安排到各司法所接受矫正,并对各司法所重新核对矫正对象,完善了执行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按照上级部署,完成了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建设,县矫正对象53人已全部划分至各司法所并上网,县级监管中心平台也已准备就绪。2012年社区矫正对象接收25人,解除矫正6人,现在册53名,其中管制4名,缓刑31名,假释14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
(陈泯)
军事
军事
本栏编辑 刘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