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永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周振盛同志为永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周新华同志为永新县监察局局长;黄兴龙同志为永新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贺协和同志为永新县财政局局长;刘毅桂同志为永新县审计局局长;刘建明同志为永新县民政局局长;龙志平同志为永新县农业局局长;文林同志为永新县林业局局长;盛忠明同志为永新县水利局局长;周文湖同志为永新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主任;万绍华同志为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贺忠壮同志为永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肖文忠同志为永新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温阳照同志为永新县公安局局长;尹成越同志为永新县司法局局长;周新亮同志为永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兴文同志为永新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刘明友同志为永新县科学技术局局长;周斌同志为永新县卫生局局长;刘炜同志为永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贺海春同志为永新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龙平同志为永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永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王小平辞去永新县人民法院院长的请求,并报永新县第十六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任命金晓军为永新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办主任,免去其永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决定任命刘立生为永新县统计局局长;免去尹清仁的永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甘泉的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永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任命高世杰为永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张敏为永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决定免去杨长春的永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刘沛芳为永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任命谢晓强为永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周文奇的永新县人民法院小屋岭法庭庭长职务;任命谭锡光为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永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任命刘利民为永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决定免去孙纪新、李立新的永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永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任命贺香文为永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龙慧兰的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曾德华的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