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伟人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
的确如此。在市场经济的大潮冲击下,一些几近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曾经在人生征程中书写过辉煌的人,却令人遗憾地在黄昏时刻成为人民的罪人,最终悔恨地飞洒人们无法给予同情的“黄昏泪”--
专家成囚徒
冯百辉,一个终身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被捕前任上海船厂总工程师,中国造船协会常务理事。这个受党培养教育多年、在专业上深有造诣的高级专家,在人生之旅的最后一段却在金钱魔鬼的驱使下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1987年,经邻居谢某介绍,冯百辉认识了名叫陈月康的建筑包工头,从此偏离了他的整个人生轨迹。
1989年,上海船厂承建8艘西德冷藏船,冯百辉担任造船的指挥成员,负责生产技术准备工作。在冷藏船舱绝缘工程远未开始之时,陈已向冯提出要承包此项工程,冯百辉没有忘记陈老板的“慷慨大方”,凭着手中的权力,他轻而易举地使陈老板如愿以偿,揽到8只冷藏舱的绝缘工程。事后,陈老板一步“到位”--送给冯百辉9000元人民币和2000元美金。一个有权,一个有钱,在这场特殊的交易中双方都很讲“信用”。
1992年4月,总投资19亿元的上海船厂“八五”改造工程经国务院批准正式下达,厂里成立了工程指挥部,冯百辉担任副总指挥,主持日常工作。有了冯总这一坚强的后台和靠山,陈老板雄心勃勃,他要追逐主体工程船台改造。当年下半年的一天,陈又一次出现在冯百辉家,熟门熟路地拉开黑皮包,拿出整整2万元:“随便买点东西吃吃啦!”然后言明来意。冯对此并不感到吃惊,他挺诚恳地告诉陈老板:“这个项目太大,你的工程队出面承包,资质不够。你回去要川沙建筑总公司来出面承包,”川建“做就是你陈月康做,我会在里面关照的,你放心。”经冯百辉面授机宜后,陈一回去便使出浑身解数,鼓动“川建”出面投标。
冯百辉果然没有食言,他为“川建总公司”中标竭尽全力。整个犯罪过程如冯百辉在狱中反省时所言:“是权钱交易的露骨表现,可以说双方都是赤膊上阵。”当然,陈又是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船台架空段工程项目。事后,他也没有忘记冯总的“恩德”,亲自给冯送去了4.7万元,以示感谢。
冯百辉从接受陈月康的免费装修开始,一次次地利用手中的权力为陈承揽工程提供便利,先后10多次收受陈的贿金8.1万元人民币和2000元美元。最后一次收受的3万元人民币是在1994年2月17日,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那天,厂领导在干部会上通报了过去的一年中干部违法乱纪情况,并提出新一年对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作为老干部的冯百辉,显然是在利欲熏心地顶风作案!
在人生的晚年,他倒下了,带着曾经耀眼的光圈,带着党和人民曾给予的崇高荣誉倒下了。
功臣变罪犯
他姓励,被捕前是中国冶金部某冶建公司总经理,是一个正处级党员干部,一个共和国的建设功臣,他曾两次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并被授予“全总优秀经营管理者”荣誉称号,还3次被国家冶金工业部某工程指挥部荣记个人二等功。然而,令人痛心的是,这位人民的功臣,却在退休前夕为了捞一把而毁了自己曾经辉煌的一生。
身为公司总经理,他集人、财、物、权于一身。在经常的走南闯北中,他感觉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自己却很无奈。看着腰缠万贯的大款们花天酒地,一掷千金,他不免自惭形秽。想想自己吃了几十年的冶金饭,手中也有权,但混至快60岁了,还如此囊中羞涩,心中实在不平衡。
他想,自己还有两年就要退休,辛苦了一辈子,退休以后该享受了,该抓紧退休前这段不多的时间为自己打点基础,否则真是太亏待自己了:对,时不我待,只争朝夕!
1992年底,励经理出差回到老家山西太原。他看到老家一切都在日新月异地变化着,相比之下,感到自己寒碜。他想到公司下属在太原的一家“三产”单位,这个单位富得冒油,也曾得到过他励经理的不少“关照”。他行动了。“三产”老板当然也是个明白人,他正想进一步巴结励经理,求之不得呢。
这位“三产”老板手里拎着,腋里夹着,敲开了励经理的房门:“我说老经理哟,您家里这样寒碜,我们也觉得太不够意思了。这样吧,过几天我们帮你家美化美化。”
“不,不必客气,怎么好意思让你们花钱呢?”
“没问题,老经理您不必担什么心,我办事,您放心嘛。”
没几天,励经理的家果然焕然一新。现代流行式组合柜、新潮真皮沙发、豪华式卧室装饰等迅速与“宾馆式”接上了轨。这个“三产”老板用去集体物资和现金7000元。当励经理舒舒服服地躺在席梦思上环顾不亚于星级宾馆的卧室时,他忽然感到“上海的窝似乎赶不上潮流”。于是,他又示意某工贸部能否也给“美化美化”,于是,原先就想巴结他的该工贸部立即抓住时机,为他在上海的窝“美化”了一番,共用去集体物资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
不久,励经理心安理得地收下某工程工地送来的1万元“红包”和某酒家送的3000元“红包”。接着,他又收受太原某老板的7000元和另一老板送来的5000元“红包”。1993年5月,励经理的父亲突然病逝,他用4000多元公款大办丧事。
1994年初,已退居“二线”的励经理被任命为公司下属某公司经理助理,眼看没多久就要退休了,他又迫不及待地抓紧时机利用手中的权力,伙同阎某私自挪用公款12万元购买商品房。当他感觉到“情况不妙”时,仍无悬崖勒马之意,而是再次利用手中的权力,企图毁灭罪证,逃避法律制裁。
然而,法律是庄严而公正的,在行将退休的前夕,一辆闪烁着警灯的检察警车将他带入电网高墙。
高官进刑场
阎健宏,贵州省委原主要负责人的妻子,案发前位居贵州省政协常委、省计委副主任、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等要职(正厅级)。这位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也曾经做过一些有益于人民的工作,但是就在她功成名就、即将离休安享晚年幸福的时候,却疯狂地弄权敛财,最终魂断“孔方”。
阎健宏从河南调入贵州后,与儿子刘博联手演出了一幕幕令人震惊的权钱交易丑剧。1991年7月,国家计委批准追加贵州省1991年地方自有外汇进口农药配置100万美元。消息灵通的刘博等人在省农资公司揽下了这笔进口业务。为了解决生意中所需的外汇,阎健宏大笔一挥,给农资公司安排省计委留成平价外汇80万美元,调剂外汇20万美元。大功告成后,刘博等人从农贸公司得到了10万元好处费。
1991年8月,阎健宏批给刘博等人200吨计划内铝锭,刘博等人每吨加价1100元倒卖出去,从中获利22万元,刘博分得5万元。1992年8月,阎健宏批准挪用贵信公司200多万元公款,给刘博伙同他人到湛江炒卖债券,获得非法收入65万元。在阎健宏的操纵下,贵阳冒出了个中外合资的丽晶公司,其儿刘博投入34万元的股份,仅仅三四个月,由阎健宏一锤定音,变成了80万元。
阎健宏不仅利用职权伙同、支持儿子捞取钱财,而且铤而走险,直接干起了大肆贪污公款的勾当。
1992年6月,贵州侨谊实业公司要与贵信公司联合经营钢材,由贵信出钱,侨谊负责经营。在签订合同之前,阎健宏先敲一下侨谊公司的竹杠。她对总经理黄鞭说,贵信公司买了一部宝马车,买车款是借的,要想联营的话,除了要向贵信公司交分红外,额外再给贵信公司40万元。40万元,对侨谊公司来说,虽不是拿不出,却也并非是一个不足挂齿的数字,黄某心中老大不高兴。但做生意的,免不了要借钱贷款,这样的“财神”,他也万万不敢得罪,就算买个日后方便吧,于是他也“大方”地同意了。钱汇到公司后,阎健宏便用这笔款还了她的私人欠款。
1992年底,贵信公司贷款给广东三星公司,双方议定除本金和利息外,三星公司还要付给贵信公司“借贷外汇汇率调整补偿款”710万元。1993年3月,在收到710万元的汇票后,阎健宏吩咐下属不要入大账,使其成为账外资金,脱离财务监督,她又假借别人借款的名义,叫会计提出10万元现金给她,据为己有。
1993年6月,阎健宏又以到北京付车款和给关系单位送点“意思”为由,从公司的账外收入中提出5万美元。尽管她的部下一再提醒她车款已付清,她还是说,既然已经提出来了,就先放着吧。其实,以记忆力好而在周围人中颇有点名气的阎老太太,怎么可能忘记了车款已付过呢,这不过是为下一步据为己有做准备。果然,此款拿走再无下文了。
……
短短的几年间,阎健宏共计贪污公款65万元人民币,1.43万美元;受贿1.7万元人民币,1万元港币;挪用公款200余万元人民币,5万美元;伙同他人投机倒把,个人牟利40万元;伙同、支持儿子做生意,获取非法收入120余万元。
仗势弄权,不可一世的阎健宏,终于被人民押进刑场,正义的枪声把她送入了自己亲手用权势和金钱筑成的坟墓。
人到黄昏咋洒泪?
这的确是值得探寻的问题。冯百辉、阎健宏及类似的经济犯罪分子,受党教育多年,都曾为党和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不少人还曾走过一条荣誉和鲜花铺就的人生之路。为什么昔日的专家、功臣、名人、要人在革命征程最后一站,在即将功成身退的最后一刻成为金钱的俘虏,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呢?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他们人到黄昏不自重的犯罪心态不无关系。归结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犯罪心态之一:过去有权不用的吃亏心态。这些人手中拥有权力已非一日,但较长时期以来,在党和人民的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之下,在党风和社会风气都较清正的社会环境中,这些人都曾做到了手中有权能自重,两袖清风不染尘。然而在市场经济的大潮冲击下,在利欲金钱的诱惑下,觉得自己长期掌权不谋利真是太吃亏、太不合算了,于是也开始干起了权钱交易的勾当。如本文提到的励经理就是如此。他惋叹自己醒悟得太晚了一些,有权不用的确太吃亏了。“大彻大悟”之后,便开始充分利用自己身居要职而掌管的各种权力谋私,最终由功臣变为罪犯。
犯罪心态之二:惜权敛财的疯狂心态。这些人一旦悟透了“权”的妙用,又面临着即将失权的无奈,便自然产生一种惜权如命、时不我待的疯狂敛财心理,总觉得有一种有权不用白不用、无权想捞捞不到的用权谋私紧迫感。于是,便不择手段,疯狂地用手中的权力捞取钱财。如原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曾繁衍就是如此。他在犯罪后的反思中交代,觉得快退下来了,应该抓紧时间搞个名利双收。因此,在退休前的不长时间里,千方百计地以各种名目受贿38万元之多。曾在1993年2月22日退休,但在该月初,曾也不放过捞钱的机会,他利用分管“三查办”的职权,趁在襄樊市检查工作,擅自指使襄樊市“三查办”将违纪罚款70万元中的50万元汇到省会计开发公司(曾繁衍任该公司董事长)。同年3月17日,从省建行东费办事处将该款办理“信汇自带”手续,汇到建行十堰市分行营业部。3月19日,他将其中的10万元汇到丹江口市财政局武当财政所,并亲自授意该所所长李保才将其兑换成外币。4月9日和11日,李保才等人两次专程赶到武汉,将兑换的美元3000元、台币11.285万元以及人民币3.7412万元交给曾繁衍。
犯罪心态之三:有恃无恐的弄权心态。一般来说,离、退休前进行经济犯罪的人员都具有一定的权势、地位,而且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编织起了一张“关系网”。因而,他们在离、退休前都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地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捞一把。如阎健宏就是如此。仗着丈夫的特殊身份地位,仗着手中的权力,仗着四通八达的关系网,阎健宏不仅随心所欲,而且是颐指气使地把权力用到了极限,一个眼色,一句不经意的暗示,就可以谋到几万、几十万的贿赂;一张指标批条就可以得到几十万的回报;随笔一画,别人无法弄到的外汇就可以成百万元地批出去换取个人十余万元的好处;一时心血来潮,就可以挪用本单位百万元的资金去谋取个人私利。而这些犯罪行径在暴露之前,一般手下的人虽有怨责,但都慑于淫威敢怒而不敢言,因此屡屡得手而风平浪静,这就更助长了这些人的犯罪气焰,致使一发而不可收。
犯罪心态之四:钱迷心窍的贪婪心态。本来这些人到黄昏的犯罪分子地位优越,家庭条件宽裕,与常人比起来已经是养尊处优了,日常手中也并不缺钱花。但却在某些不良世风的影响下,逐渐滋长起以“金钱论英雄”的贪婪性,只恨手中有权聚无多,岂怕聚多进牢笼,以致不择手段地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沦为物欲、钱欲的牺牲品。如1995年查处的无锡新兴实业公司非法集资案中涉案犯罪分子倪品良,曾是红遍大江南北的“改革明星”、著名农民企业家、省劳动模范,并当选为无锡市政协副主席。在钱欲的驱使下,他大肆受贿30多万元。在法庭上他对自己犯罪原因有这样一段陈述:“想在退休前捞一把。我特别欣赏天津禹作敏的三句话:抬头向钱看,低头向钱看,一切向钱看。我多次这样讲,不向钱看,向什么?总不能向太湖水看!对金钱的追求,在思想上失去了控制,不开枪、不开炮,我的头脑换了旗号!”可惜的是倪品良的幡然悔悟太晚了,他被判处无期徒刑,只能在监狱里了却余生。
犯罪心态之五:铤而走险的侥幸心态。这是犯罪分子自以为可以逃脱法律制裁的一种心理状态。对于手中有权、有恃无恐、在离退休前进行经济犯罪的人员来说更是如此。这些人明知贪污、受贿国法不容,但又认为贪污“天衣无缝”,受贿只有“你知、我知”,只要满足行贿者的要求,他不举报就不会出事,即使出了事也不容易被抓到把柄,定不了罪,而法制尚不完善、管理比较混乱,又使罪犯分子自恃有机可乘。
人到黄昏须自重
人到黄昏不自重,终将泪洒恨千古。近些年来,类似冯百辉、阎健宏等不重晚节,利用手中职权,在离、退休前疯狂非法聚敛钱财的经济犯罪分子屡见不鲜,这已成为经济犯罪的一个新动向、新特点。据有关资料表明,近年来上海市查处的局级干部经济犯罪案件中,59岁左右的人员就占2/3.就连在沪上几乎家喻户晓的老劳模、任上海市总工会主席达18年之久的石圣钰也在退休前三个月滚鞍落马。因而,预防离、退休人员的经济犯罪显得十分重要和刻不容缓。一方面,要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教育,并通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等措施,帮助即将离、退休的人员保持好革命晚节。另一方面,即将离、退休的人员特别是名人、功臣、领导干部更应该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曾经拥有过的荣誉,特别是要正确对待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要自尊、自重、自警、自励,不为金钱和名利所动,不为灯红酒绿所醉,防微杜渐,自觉抵御资产阶级思想和西方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考验,革命到老,自我改造到老,从而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纯洁性,做一个一生清白、一贯有益于党、一贯有益于人民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高尚的人。
一位哲人说过:“私欲一旦怀了胎,就必然生出罪恶来。”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律。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每一个干部和党员来说,都是首要的问题。”江泽民同志语重心长的告诫,值得包括即将离、退休干部在内的每一个党员干部思之再三!
原载海南《大特区党风》、湖南《商业经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