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金库戒备森严,营业厅铁栏、防盗门等防范设施一应俱全。
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但遗憾的是“财神”的后院近些年来却屡屡起“火”--“金融王国”里犯罪现象日趋严重。
据人民银行总行一项统计表明:1988年至1990年,我国金融系统累计发生各种经济犯罪案件15000多起,违法金额高达9亿元,涉及17000多人,远远超过新中国成立40年来金融犯罪的总和。
内蒙古自治区,1988~1992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贿赂案件中涉及的1680万元犯罪金额中,其中900万元属金融犯罪金额,占总额的58.4%。
安徽省阜阳地区金融系统,1986年至1994年9月,共发生经济案件370件,涉及金额3882万余元,其中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232件,有284名银行职工受到纪律处分,开除或开除留用197人,有47人被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992年,全国第三次反贪污贿赂侦察会议上,散发的《金融系统贪污犯罪情况简析》中指出:金融犯罪日趋严重,大案、特大案呈水银柱式猛升。仅1993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万元以上金融大案就10000多件,其中超过百万元的有7件。
金融“家贼”鲸吞国家钱财
应该说,我国金融系统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整的金融管理制度。然而,明枪易躲,暗箭难防,金融“家贼”利用工作之便,不择手段地吞噬国家巨额钱财。
案例之一:“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张煌,犯罪前系中国银行福建分行武夷山市支行武夷宫办事处主办会计。面对金钱的诱惑,张煌参加工作仅2年就把“黑手”伸向了国库。他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各种手段,千方百计了解运用银行密押号码盗取国家资金的奥秘。经过一番“运筹帷幄”的精心策划,张煌认为可以万无一失地“决胜千里”了。1993年3月,张煌让其待业在家的弟弟张华带上2000元钱分别到福建的南平、厦门、石狮、泉州、安溪、建阳、晋江等11个地方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全用假名开了户头,共12个存折,有的存了50元,有的存80元、100元。过了一段时间,张煌草拟了三份电报稿,并将二哥张良和张华叫来面授机宜,让他们携带他伪造的中国银行建阳、邵武支行的专用章到建阳、邵武利用密押号码,到邮电局发电报给石狮、南平、厦门中行,把资金拨到自己化名的账户上。当这几笔巨款很顺利地转到了自己开设的假账户上后,几兄弟乐不可支。张煌自认为,开镰收割的大丰收季节到了。6月8日,他派张良赶到南平,用“林武强”的名义取出现金44900元。6月3日,兄弟俩赶到厦门,用“王洪刚”存折取出85000元。6月14日,带着一沓沓崭新的钞票的这兄弟俩,兴高采烈地登上了厦门开往鹰潭的火车。然而,他们没有逃过铁路乘警的眼睛,在鹰潭公安局,他们终于供出了从南平取来的钱存放的地方,并交代这一切均由在银行工作的张煌“谋划指挥”。鹰潭市公安局立即派出干警,一路赶到赃款窝藏地张华的家中进行搜查,另一路直取张煌。开始,张煌百般抵赖,并装糊涂,但公安人员出示了张华住处搜查出的9本存折,44900元人民币、100美元及空白电报稿纸、空白的特种转账贷方传票、假公章、中行信汇凭证、电汇凭证等赃款赃物时,张煌才不得不交代自己的罪行。
案例之二:偷梁换柱,以假乱真。侯亦军,犯罪前系广东中山市石歧银行太平分理处的出纳员。参加工作后不久结识了一位经常来银行存取上万元资金的无业青年郑力宇。出于对钱的垂涎,侯主动攀上郑入股做生意。当他先后挪用20万元公款给郑力宇,被郑扔进了赌场无法还账后,侯亦军这才慌了神。他深知,只要一查账,一切都完了,但是利欲熏心的侯亦军并没有就此住手,在郑力宇的怂恿下,侯亦军伪造了几枚业务章,走上了用假现金支票支取银行资金的犯罪道路。
1992年12月3日,侯亦军所在的分理处某营业员将几本准备出售的现金支票放在柜台上就走开了。侯亦军瞅准时机,偷撕了一张放进口袋。当天,侯亦军伪造好支票并填上了30多万元的数额后,交给了郑力宇。第二天,郑力宇花重金雇人把30多万元现金顺利地从银行提了出来。钱到手后,侯亦军迅速把20多万元的窟窿补上,接着又花了3万元买了一只世界名表,并添置了手提式移动电话和高级音响等,几天下来,手中只剩下了3万元。可他们的欲望并没有到此为止。在紧张中度过了10多天后,侯亦军发现分理处没有动静,便又从一批待销毁的过期现金支票中撕了4张,按同样的办法填开了29万元的金额,并照样很顺利地过了“关”。过一段时间后,侯亦军照方抓药,又提出了21万元。然而,伸手必被捉,1993年初,分理处在年终查账时,终于发现了问题,公安部门很快侦破了此案。
案例之三:内外勾结,创下“天字一号”贪污案。薛根和,犯罪前系海口市工商银行东风办事处会计组组长。1989年,薛在银行的柜台内,认识了主动与他结交的海南益通实业贸易公司总经理陈贻全,利益相交,使他俩不久就情同“父子”。1992年1月,陈贻全找到薛根和,要他想办法给弄9万元贷款合伙做生意,薛根和苦思冥想,一个简单快速、比造人民币还容易的办法在他心中逐渐形成--利用自己分管汇票密押之便,趁另两位分管汇票和公章的同事不在的机会,开出空头汇票,到外地解付。他很快找到机会,偷取了一张汇票,加盖公章,打上密押。接着,他将汇票拿到陈老板处,自行填写了收款单位、账号、款项用途、收款行,然后像一个金钱缔造者一般,大笔一挥,10万元巨款便从银行飞了出来。而收款单位却是银行账面上仅有几百元钱的海南益通公司。
5万、10万、100万、500万、600万元钱……一笔一笔打出去,国家银行变成了薛根和、陈贻金等人随心所欲免费使用的私家银行……
自1992年1月至10月,薛根和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海南益通实业贸易公司总经理陈贻金,海南远洋贸易公司副总经理兼业务总经理熊道先,贵州金龙企业经贸总公司筹备组成员赵东方、杨绍琼,海南益通实业贸易公司房地产部聘用经理张德全,共同贪污人民币33444710元(其中600万元贪污未遂)。整个案件共追回人民币4974225元(不包括600万元贪污未遂和银行会计冲销的150万元),追缴汽车、楼房、电视机等赃物折款6271570元,赃款赃物共计11245825元,尚有14698824元没有追回。尚未追回的赃款赃物及与本案有关的查封冻结的财产,依法继续追缴。
继此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大贪污案侦破之后,一连串的金融界犯罪大案又相继曝光:
--1994年6月,河北省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发生在中国大陆的一起特大诈骗案,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衡水地区中心支行行长赵金荣、副行长徐志国违法给美国亚联(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梅直方和李单明(均为美籍华人)开出200份不可撤销、可转让的总金额为100亿元的备用信用证。据公安机关侦察,这是一起特大诈骗案件,经检察机关批准,赵金荣、徐志国、梅直方和李单明被依法严惩。
--1995年初,湖北宜昌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了“三峡经济犯罪大串案”。三峡银团实业股份公司经理袁有畔伙同宜昌县工商银行业务开发部经理李兴林等9个单位的20名党员、干部,内外勾结,利用购买企业债券之机,大肆贪污受贿,非法所得总额达102.03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金融大法宣传的余热未尽,无锡的32亿非法集资诈骗等大案要案又纷纷见诸报端,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人们不禁要问--
“财神”后院缘何总起“火”
银行,作为国家经济枢纽和经济流通领域的命脉,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国库资金的安全与否,对国民经济建设的影响重大。在这重要的“金融王国”里,缘何近年来的犯罪现象不断呢?
原因之一:钱迷心窍。这是金融系统内部犯罪的根本原因。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外面的世界精彩与手中没钱的无奈所形成的强烈反差和鲜明的对比,使银行内部的一些人员对金钱和物质产生强烈的欲望,这种严重的心理失衡由于得不到及时的思想教育和及时的自我调节,便使得这一些人钱迷心窍,陷入难以自拔的恶性循环的心态之中,以至于不惜采取非法的手段,走上金融犯罪的道路。
原因之二:鱼龙混杂。近些年来,随着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大量的人员涌入金融部门。作为热门的行业,金融业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职业,也成了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眼中的一块肥肉。许多人不惜拉关系走后门,甚至不择手段进入银行。由于进人把关不严,许多金融机构变成了“杂牌军”,再加上金融系统近亲繁殖严重,“父子军”、“夫妻店”、“兄弟所”等姻亲裙带关系在金融界内部盛行。如此鱼龙混杂,“金融王国”里“家贼难防”也就不足为怪了。如某市一个基层信用社,父亲当主任,儿子是外勤,在这种情况下,父子分别贪污公款1.55万元和2.7万余元,父子双双进入牢房。
原因之三:疏于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给金融“家贼”以可乘之机。尽管银行系统有比较完整的规章制度,但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象严重。一些基层单位,只是将其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不能严格执行,流于形式。加上近几年银行业务发展较快,现有制度和管理在不同程序上不适应新业务的发展,这些都在客观上给作案分子创造了便利条件。金融系统内部五花八门的犯罪手段,如涂改单据、多报支出,伪造凭证、虚报冒领,支票提款、撕毁存根,等等,无一不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和钻管理与监督的漏洞。
原因之四:内防意识淡薄。由于缺乏严格的思想教育和严格的岗位培训,加上平时内部管理松懈,久而久之则形成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思想麻痹大意,一些职工缺乏甚至根本没有内防意识,你好我好,一团和气,甚至是十分轻率地随意将票据、公章甚至是金库钥匙乱丢乱放,客观上给图谋不轨的“家贼”提供了作案上的便利,以致私开金库、窃取银行押密、开具假支票等金融犯罪现象屡屡发生。
原因之五:外部拉拢引诱。内外勾结,联合作案,在当前金融系统犯罪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其原因除了身居金融部门工作的狡黠分子本身具有犯罪的思想基础,以及金融系统存在着执行制度不严、监督管理不善等工作上的漏洞外,其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对金融单位工作人员的引诱、拉拢和腐蚀。在当前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银行成为一些图谋不轨者追逐、进攻的目标,不惜采用重金收买等手段拉拢、腐蚀银行职工。在金钱物质诱惑面前,少数政治素质低的银行职工心理失去了平衡,为个人的奢侈享受和哥们义气、人情关系,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铤而走险。海南特大贪污案主犯薛根和就是这样经不起金钱和外部的引诱而堕入内外勾结、联手鲸吞国家巨资的犯罪深渊的。
严防“家贼”,稳定“后院”
金融是我国的特殊行业,它的兴衰对上维系着国家的安定,对下维系着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国是一个高储蓄率的国家,有钱存银行仍是众多百姓的投资首选。金融大案接连不断,以其金额之巨、波及面之广、影响之恶劣,必然会扰乱我国的金融秩序,严重损害银行在老百姓心中的信誉。因此,遏止金融系统内部的违法犯罪,斩断金融“家贼”伸向国库的“黑手”,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对此,党和国家最高层早就给予了高度重视。
金融系统本身对此也引起了高度的警惕,并采取了实际的行动。1991年6月底,针对金融系统内部作案人员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作案的性质越来越恶劣、案件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六行一司一局联合召开党组联席会议,决定从7月份起,在金融系统开展一次教育、清理、整顿活动,历时一年。这次教育、清理、整顿活动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13061件,其中经济案件9757件,涉及人员10349人,涉及金额7.5亿元。在专项清理中,共清理出违法违纪问题72.8万件,涉及金额73亿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有2071人,受党纪、政纪处理的6380人,有严重问题而被调整、处理的各级领导干部达3426人。但是,金融系统内部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好转。因此,要有效遏制“金融王国”内的犯罪,必须采取相应对策。
对策之一:强化教育。要大张旗鼓地在全系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解决“手不伸”的问题。各级银行和基层营业所、信用社的党组织要责无旁贷地把这项工作承担起来,结合平时的纪律查纠、年终评比、奖励晋级、职称评聘、提拔使用一道进行,实行反腐倡廉工作“一票否决权”,做到软件硬抓。要善于把法制建设、职业道德、规章制度为主的教育与身边发生的经济犯罪反面典型教育结合起来,端正全体干部职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及资产阶级思想腐蚀的免疫力,在思想上牢固筑起反腐保廉的坚强防线。
对策之二:强化管理。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及监督制度的同时,应着力通过严格管理,抓好制度的落实,解决“手难伸”的问题。一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各种用章、印鉴和重要凭证(单),全员坚守岗位,各司其职,做到操作程序规范化,环环相扣,互相监督、制约。二是建立银、信职工交流和近亲回避制度,以有利于突破“关系网”。三是实行贷款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行、社贷款逐月公布,主要业务活动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堵塞漏洞。要明确各级行和所、社的一把手为执行制度保证人,凡因制度松弛或有章不循而酿成经济案件的,要坚决追究其保证人的连带领导责任。
对策之三:强化监督。金融系统内部的纪检监察和稽查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和督查,发现违纪违法苗头即进行整纠,防患于未然。要在系统内全面推行“防盗窃、防诈骗、防抢劫、保资金安全”的“三防一保”做法。此外,鉴于经济案件多发生在基层的情况,银行领导干部应分批分期“沉”到基层,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工作。要层层签订预防案件承包责任制。
对策之四:加大惩治金融“家贼”的力度,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绝不能姑息迁就。要注意克服目前存在着的“重收回金额,轻法纪惩处”的现象。各专业银行、各级金融机构要把惩腐保廉摆到与业务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加强监察、稽核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另外,还要注意从平时稽核查账、召开企业座谈会中发现案件线索,有条件的专业银行应争取检察院派驻检察室,严格执纪执法,把金融系统违法犯罪降到最低限度。
原载1996年海南《大特区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