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佩芝
作者简介:刘佩芝(1965.7--),上饶师院历史学院、方志敏研究中心副教授,研究方向:地方史,朱子学。闽浙皖赣(又称赣东北、闽浙赣)革命根据地,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方志敏等人创建的革命根据地。根据地在经济建设中坚决执行毛泽东所倡导的经济政策:“经济政策的原则,是进行一切可能的和必须的经济方面的建设,集中经济力量供给战争,同时极力改良民众的生活,巩固工农在经济方面的联合,保证无产阶级对于农民的领导,争取国营经济对私人经济的领导,造成将来发展到社会主义的前提。”积极发展根据地经济建设,百姓生活富裕,到处呈现“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景象,对外贸易十分频繁,百姓安居乐业,是当时我党创建的根据地中的杰出典范。如此繁荣局面跟当时根据地制定、执行的经济政策是密不可分的,当时主要制定了土地、金融、税收以及贸易等方面的政策,对根据地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研究根据地的经济政策,可以为今天江西经济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闽浙皖赣根据地概述
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方志敏、邵式平、黄道等人领导四省边区人民创建的一块重要的革命战略基地。根据地先后由赣东北、闽北、(开)化婺(源)德(兴)、信(江)抚(河)、皖赣、皖南等大小六块苏区组成,纵横约50个县,人口数百万之众,建立了58个中共县级组织和32个县级苏维埃政权,到三年游击战争时期,党组织遍布闽浙皖赣边区80多个县,游击区人口近千万。这块根据地处于地形异常复杂的山区,重峦叠嶂,河流纵横,交通十分不便,在军事上成为一个易守难攻的军事要地;这里的土地和矿产资源非常丰富,为经济和军事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和武装力量,为闽浙皖赣的“工农武装割据”政权及经济大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闽浙皖赣苏区建立初期,由于国民党在军事上对苏区疯狂镇压和“围剿”,经济上实行严厉的封锁,苏区的经济陷于一穷二白的困境,老百姓吃不饱穿不暖,生活极端艰苦。为了保证革命战争的持久开展,必须发展经济,改善群众生活。在方志敏的领导下,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搞得有声有色:在土地改革中,建立了雇农协会,组织翻身的农民加入农会分给土地。每一村庄的土地分配,雇农协会都依照《土地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拿出具体方案,经政府批准后予以实施。把土地领回家后,雇农协会带头组织生产冲锋队、突击队,组织生产合作社、贮粮合作社、互济社等,互相帮助发展生产。自1930年以来,尽管战争极其险恶,但苏区内“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粮食、猪肉自己吃不完,还大批地运送到中央根据地,支援中央苏区的建设。此外,还发展与白区的贸易活动。苏区的工业也有很大发展,生产的军工产品逐步适应战争的需要,民用产品除医药外,像硝盐、砂糖、瓷器、煤、石灰等日常生产生活用品基本上能自给自足,纸张、竹木制品等成批外销到上海、杭州等地,赚取白银补贴根据地财政收入。雇农协会还在各条航行河道上设立了船舶检查局,每处每年收入大洋高达万元。赣东北苏区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功,并有力支援了中央苏区的革命斗争。
二、闽浙皖赣根据地采取的经济政策及措施
闽浙皖赣根据地是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进行革命斗争新探索的成果。在以方志敏为首的一批杰出领导人的带领下,根据地创造了一系列具有巨大作用和创新价值的经济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根据地的经济发展,这些经济政策以土地、金融、税收和贸易政策最具代表性。
(一)土地政策
方志敏认识到,“农民运动所以占中国国民革命中极为重要的地位,因为中国尚在农业经济时代,农民生产占全生产百分之九十,其人数占百分之八十以上。故中国之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革命政府的基础,就是工农”。因此,首先要进行土地革命,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保障农民最根本的生活,让他们真心革命。
革命前的闽浙皖赣地区土地高度集中,“占人口总数9.5%的地主富农占地超过80%,而占人口总数90.5%的贫苦农民占地不足20%”。所以,必须让广大贫苦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1928年,方志敏领导信江特区苏维埃政府先后制定了《临时土地分配法》《土地临时使用法》等,提出了一套正确的土地分配政策:没收的对象上,规定“没收豪绅地主和一切封建祠堂庙宇的全部土地”。在土地分配上,规定“在谁种谁收的基础上,抽多补少,抽肥补瘦。雇农、贫农和红军家属分好田,豪绅地主分坏田”。在土地所有权上,规定“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在土地使用权上,“现在还不禁止土地的租借和买卖”。
“土地革命之初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无所有权。”为了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调动农民积极支援革命的热情,1931年2月27日,毛泽东即明确农民分得的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1933年6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土地人民委员部发出“关于实行土地登记”的布告,提出“在全苏区内实行土地登记”,“苏维埃发给土地证与农民,用这个土地证去确定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几千年来贫苦农民一直是封建地主的剥削对象,尤其是雇农,从来没有真正拥有过土地,土地革命让贫雇农分得土地,并取得所有权,开始翻身做主人,这一方面提高了农民积极参加革命的热情,另一方面为根据地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土地政策对刚建立的红色政权的稳定起了很大作用,苏区的政权建设和党群工作呈现出大好的局面。
(二)金融政策
闽浙皖赣苏区位于偏远的山区,这里的地主剥削更加残酷,高利贷盘剥十分严酷,农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同时,市场上有大量的劣质银币和白区纸币流通,农民使用这些银币和纸币购买物品时受到盘剥而贬值许多,严重影响了根据地的金融市场,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金融困境,苏区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政策。苏区建立了自己的银行,1930年10月16日建立特区贫民银行,1931年11月又改建为赣东北苏维埃银行,1933年初扩展为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这年,银行先后发行纸币50万元和100万元,票面1角、2角、5角、1元,发行面值10枚铜板的纸币,还印制对外商用的50元、100元的兑换券。同时确定了稳定的苏区货币政策。
第一,执行正确的货币政策,严禁私人银行(钱庄)发行纸币,驱出法币,使用苏区纸币不准打折扣,苏区内金银流通不禁止,保证纸币兑换银洋。
第二,确保币值稳定,不以增发纸币来弥补财政。1933年闽浙皖赣苏区的经济建设已卓有成效,但恰在此时蒋介石发动了第五次军事“围剿”,造成苏区财政紧张。为此,省苏维埃银行公债增资。“1934年7月,省苏维埃政府发行了‘粉碎敌人五次进攻决战公债’十万元,在群众的热情支持下,超额四万元完成任务。此外还采取了扩大银洋铸造和动员群众财力支援战费等措施。在战争环境下,没有以过多的纸币发行来弥补财政需要,这是难能可贵的。”
第三,首创红色股票。为了解决国民党对根据地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造成的财政危机,1932年9月,省苏维埃银行发行股票,每股1元,“短短3个月,群众节约资金入股十几万元”。1933年9月,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财政部为银行增资扩股10万元,以扩大银行基金,为此专门成立了招股委员会,来领导省苏银行的招股工作。股票为优先股,有固定股息率,并可分割红利,一般可以获得股票和红利两部分收入,提高了大家参股的积极性。红色股票的成功发行,是苏区金融业的伟大创新,吸收农民手里闲置的资金,用于扩大生产,保证了银行币值的稳定,防止了利用滥发纸币解决财政危机、危害百姓利益的行为,打破了国民党的经济封锁,保障了苏区政府的财政运转。
(三)税收政策
税收是根据地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方志敏曾指出,“不能做好财政工作,就不能保证战斗胜利”。为了稳定苏区财政收入的来源,确保税收到位,苏区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
第一,农民交税。方志敏制订的《信江特区苏维埃土地临时使用法》第6条规定:“凡是使用土地的群众,都要依照苏维埃政府所订的土地税税则,交纳土地税。”农民拥有土地,不再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但要向苏维埃政府交土地税,由于税率极低,农民欣然接受。这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红军的军粮及各机关食米都从土地税里支出。因此,当时的土地税成为根据地政治、经济、军事建设的有力保障。
第二,商人上税。由于白区的经济封锁,苏区百姓生活十分困难,尤其是缺少日常生活用品。苏区政府采取鼓励商人自由贸易政策,商品交易缴纳税金,税收的基本原则:一般物资收取3%~5%的税率,奢侈品收取50%~100%税率,而食盐、西药、布匹等稀缺货物不收税。这样,既解决了百姓的生产生活需要,又发挥了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了市场的良性发展。
第三,政府自力更生。苏区政府在根据地建设中,十分注重用自力更生的方法增加财政收入。闽浙皖赣苏区在根据地建设时期,政府工作人员、红军战士与人民一道从事生产活动,经营工商业,自己开商店,把没收来的物品和自己工厂生产的物资出售,从中赚取利润和营业税,成为苏区政府税收收入的有效来源,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四)贸易政策
由于国民党对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政策,断绝与苏区的一切往来,根据地的农产品丰富却无法输出去,价格下跌,日常生活用品却买不到,严重影响了百姓的生活和革命积极性。为了解决根据地人民生产生活的困难,确保苏区经济的平稳发展,苏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贸易措施:
一是建立消费合作社。方志敏指示苏维埃政府财政局在根据地建立消费合作社,群众可以优先在合作社出售自己的农副产品,买进日常用品和其他物品,平价买卖不受剥削。以此来调控市场商品活动,稳定物价。
二是保护贸易自由,建立圩场。为了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活跃苏区贸易,苏区的农副产品可以与白区工业品交换。1929年冬,信江特区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宣布了关于“保贸易自由,准许外来经商,开辟市场,进行赶集”的政策,促进了苏区工商业的迅速发展,中小商人纷纷复业。同时由于苏区税率低,许多白区的商人想方设法到苏区来经商,苏区商业市场越来越活跃。1930年春,信江特区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重申苏区的贸易政策,“根据地内保护贸易自由,准许外来经商,开辟市场,进行赶集”。“对白区,你一般的东西我不没收,但要交税。我需要的东西你下一次给我带得来,我拿钱给你。你不要苏维埃的票子,我们可以拿银洋给你。除了收税之外,一概不问。苏区多余东西,如木材、毛竹、草纸、茶油、煤炭、茶叶等等,进行等价或作价交换,把苏区急需的东西从外面换进来。”这样,疏通了苏区与白区之间的贸易,满足了苏区百姓的需要,活跃了市场,安定了人民生活,打破了国民党的经济封锁。
三是及时纠正“左”倾经济政策。1931年9月,中共赣东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针对一些地方随便没收商店等违反政策的“左”的现象,指出:“过去东北苏维埃采用的经济政策,是不正确的,如任意没收企业商店和商业,事实上停顿一切生产,断绝苏区与非苏区贸易流通的行为,是经济上的自杀政策。”1933年王明“左”倾政策在闽浙皖赣推行后,虽然私营商业受到制约,但以小商贩为主要经营者、摆摊设点的圩场经济一直坚持。方志敏多次强调要克服过左政策,“红军攻克城市,绝对禁止任意没收商店和工厂,不能把商人当土豪打,对于企业主和小商人,凡能遵守苏维埃法令,没有参加反苏维埃、反共产党的反革命活动,那就只收其营额税,或向他们筹取必要的红军战费”。
由于苏区实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贸易政策,保证了苏区经济的稳定,粉碎了敌人的经济封锁,保障了人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促进了根据地的经济发展。
三、闽浙皖赣根据地经济政策的作用和影响
闽浙皖赣苏区的经济政策十分符合苏区的实际情况,而且还有很多创新,在当时全国根据地中起到了表率作用。在土地政策中,确立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平均分配土地的原则;在金融政策中,发行货币并确保了币值稳定,率先发行红色股票繁荣经济;在税收政策中,低税率调节了市场货物供需关系;贸易政策保护了贸易自由,沟通了苏区与白区的贸易。这些经济政策,打破了国民党的经济、军事封锁,保证了苏区币值的稳定,满足了人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促进了苏区经济的繁荣,巩固了闽浙皖赣苏区,支援了中央苏区的建设,其意义和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首先,确立了一个实事求是的土地政策,确立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农民翻身做主人,提高了农民参加革命的热情,为根据地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完善了金融政策。苏区政府创设银行并执行了一套正确的货币政策,银行设置纸币兑换所,确保了币值稳定,同时不滥发纸币弥补财政困境,保证了苏区金融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为第五次反“围剿”准备了财力。苏区政府率先发行红色股票,把农民手里闲置的资金集中起来用于扩大生产,这不仅保证了银行币值的稳定,还防止了利用滥发纸币化解财政危机的行为发生,使得苏区经济建设平稳有序,根据地得到巩固。
再次,建立了灵活双赢的税收政策。苏区的税收政策符合苏区的实际情况,且富有一定的创新。征收土地税,是政府的主要收入,保证了革命的顺利开展;征收商业税,通过税率调节,沟通了苏区与白区的贸易,使苏区人民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得到满足,提高了生产积极性和革命积极性;苏区政府通过自力更生也获取了一部分营业税,充实了苏区经济。苏区科学的税收政策,为根据地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物资保障。
此外,苏区开设贸易市场,采取“保贸易自由,准许外来经商,开辟市场,进行赶集”的贸易政策,满足了人民的生活需要,活跃了市场,促进了根据地经济的繁荣。建立消费合作社则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了优先保护,免除了剥削。还提倡大办工业,当时的造纸业、制糖业、煤矿业都取得了不小成就。在经济成分上确立了全民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农民个体经济的多种经济形式等。
总之,苏区在方志敏的带领下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济政策,并且相当一部分经济措施具有创新观念,极大地促进了苏区经济的平稳发展,打破了国民党的经济、军事封锁,促进了苏区的繁荣,保证了赣东北苏区和中央苏区的物质基础,巩固了根据地建设。苏区的经济政策具有极大的历史意义,值得后人深入研究和探析。
(此文发表在《上饶师院学报》2013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