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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法治

  本栏编辑 詹跃华

  公安

  “概况”2012年,全省公安机关面对严峻复杂的维稳形势和繁重艰巨的安保任务,把握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总要求,围绕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沉着应对挑战,忠诚履行职责,锐意开拓创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省社会持续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准确把握稳定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统筹考虑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有效对接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对接“三调联动”机制,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教育、疏导、协商和调解等办法,化解各种矛盾纠纷8.05万起,化解率达95%。坚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驾驭各种复杂局势上,以组织保障、应急力量、现场处置和舆论引导等为重点,做好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成功处置大规模涉日聚集抗议活动等重大事件。

  切实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缉枪治爆,“打四黑除四害”“破案会战”,打击电信诈骗、网络犯罪、毒品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大力开展鄱阳湖区综合整治和扫黄扫赌“无声风暴”等治安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泛珠三角、中部五省等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积极推行多警种合成作战模式,切实提高打击实效,全省刑事案件破案数、治安案件查处数同比分别上升13.4%和31.9%,命案侦破率达97.24%、创历史新高;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综合排名全国第七位,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侦破的“精彩生活”特大网络传销案被评为全国公安“十大给力行动”。继续深入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街面网格化巡逻防控机制,在重点时段组织公安和武警联合武装巡逻,切实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以推进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设应用为突破口,加强“天网”“地网”的相互衔接和有机策应,有效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全省公众安全感达96.23%。狠抓治安、道路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危爆物品管理,组织开展道路客车安全年、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等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和酒驾、客运车辆、校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着力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和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7.2%、8.3%、13.2%、7.7%,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8.5%、37.9%、13.6%。

  着力打造过硬公安队伍。按照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和从严治警的要求,全面提升育警带警能力和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坚持政治建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民警自觉将“忠诚、为民、公正、奉献”的江西公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永葆忠诚政治本色。加强队伍教育训练,坚持“轮值轮训、战训合一”,着力完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组织开展民警体能达标、警务技能大练兵大比武和市县公安局长赴港培训等,推动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提升。继续深化全省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和上下交流力度,增强队伍生机活力。召开全省公安系统英雄模范和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弘扬队伍正气。成立江西公安文联,组织开展“警察文化年”活动,加强警营文化建设,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不动摇,全面开展对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的巡视工作,深入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涉案财物管理、违反“五条禁令”、涉案车辆规费管理等专项检查治理,进一步纯洁队伍,树立良好警风。

  “完成党的十八大安保任务”全省公安机关把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一条主线,坚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以第一位任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顽强拼搏,以非同寻常的决心、措施和干劲连续奋战,成立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情报会商研判制度,启动等级响应勤务机制,狠抓督导检查落实,切实做到严管社会治安、严控重点对象、严守重要部位和严查危险物品,以出色表现完成各项安全保卫任务,确保了全省没有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没有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没有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没有发生影响公安形象和舆论炒作的突出问题,受到公安部通令嘉奖。

  “提升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坚持以信息化为牵引,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以打造核心战斗力来提升公安工作水平。按照实战化要求,以打造“智慧公安”为目标,抓紧实施“金盾二期”工程建设,为公安信息化深度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切实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立健全与司法、民航、工商、交通、民政、通信、保监、电力、人保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协商机制,整合公安内部业务系统信息和社会资源信息20亿条。大力推进信息化实战应用,组织开展“铸剑”“砺剑”两大战役,将公安信息化与日常打击、防范、管理、服务有机融合,全力带动警务机制改革和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进一步促进警务决策科学化、指挥调度扁平化和打击防范精确化。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2012年,做好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前的各项对接准备工作,全面清理现行刑事执法制度规范,分级培训考核执法民警,提前试行部分新规定新要求,为确保新《刑事诉讼法》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加紧对网上执法办案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审核和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机制,切实强化对执法过程的系统管理和刚性约束,除少数涉密案件外,全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网上流转率分别达99.85%和99.87%。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方位管理监督,进一步改进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加大案件审核力度,继续推进优劣质案件评选活动,加快完成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分区建设任务,讯问和监管场所全面实施讯问全程录音录像,有效防止和减少执法安全问题发生。

  “全面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全省公安机关以访问民情、访察民意、访排民忧和评议工作、评查问题、评选先进为主要内容,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和深入实际,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共走访群众517.7万余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9.49万条,落实整改措施1.82万项,为群众办好事10.5万余件。积极适应网络时代群众工作新特点,借助手机等新型媒介,加强公安微博、警务QQ群建设管理,努力实现警民“键对键”零距离接触。继续深化“厅领导定期与网民在线交流”活动,通过腾讯“微访谈”进行现场直播,全年厅领导与网友在线交流35次,回复网民的咨询和意见建议、解决网民的合理诉求5191个。全面推行民意主导警务机制,积极搭建网上公安局、网上警务室和网上办事大厅等网络警务微平台,推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和缴纳罚款、电子护照等服务群众新举措,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办事流程,打开电脑就能表达意愿诉求,鼠标一点就能办理相关业务,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达90.58%,首次突破90%。

  “强化人口服务管理”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常住人口日常服务管理,基本完成全省居民二代身份证换发工作,制定出台《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实行户口登记情况每月抽查制度,实有人口纳管率达96.9%。积极适应流动人口的现实需要,在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规定,降低居住证办理门槛,切实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全年办理居住证10.2万余张。完善省、市、县、乡四级组织管理体制,依托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管理,配备专兼职协管员6200余人,分级落实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效。依托社区民警和基层组织,落实属地帮教管控措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

  “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全省公安机关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把基层基础建设置于战略性和先导性的位置来抓,更加注重资源整合、科技应用和机制创新,不断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和提高基层战斗力,有效支撑了公安现实斗争。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工作职责任务,理顺所队关系,规范派出所建设模式,组织实施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不断提升基础防范和动态管控水平,派出所警力达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0.8%。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配齐配强社区警力,大力推行社区民警专职化,社区警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组织开展“创意警务精品奖评选”活动,围绕警务改革、战术战法、科技应用和队伍管理等四类创意,评选获奖项目112个,推出民调评警等一大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工作“品牌”,进一步激发基层创意创新潜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公安工作发展。

  (张跃文)

  检察

  “概况”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376人,提起公诉1985人。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立案侦查商业贿赂案件302人和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5人。依法打击危害企业生产经营以及损害商业信誉的犯罪活动,立案侦查贪污、挪用和私分国有资产或受贿的国有企业人员177人。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批准逮捕滥伐林木和非法猎杀贩卖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嫌疑人505人,立案侦查因失职渎职而危害能源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5人。参与平安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黄赌毒”、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城中村”等治安隐患突出地区以及校园、企业周边等治安薄弱地区的综合治理。设立专门机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探索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讯问、亲属会见和分案起诉等专门办案机制,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民生案件的法律监督,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和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两个专项行动,分别立案侦查两类犯罪292人和592人。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对生产、销售“地沟油”“瘦肉精”“毒胶囊”和病死猪肉制品等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实行快捕快诉,依法立案侦查事件背后涉嫌职务犯罪的2月8~10日,江西省第十六次检察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

  省检察院供稿

  国家工作人员30人。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发挥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和12309举报热线作用,加强查询服务窗口、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等建设,探索运用网上举报、视频接访、微博和实名QQ等新平台,全年妥善处理群众诉求8127件。

  抓好执法办案工作。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9万人,提起公诉3.05万人。坚持宽严相济,对可捕可不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921人,可诉可不诉的决定不起诉1817人。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和法律监督说理等工作机制,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大力查办职务犯罪,全年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13件1485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7.2%。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179人,同比上升14.4%;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306人,同比上升29.7%。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大案710件,同比上升18.7%;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70人(厅级5人),同比上升84.2%。2012年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98.1%,同比增加11.2个百分点;有罪判决率100%,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撤案率0.4%,同比减少1.6个百分点;不起诉率1.1%,同比减少1.5个百分点,全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数、起诉数和有罪判决数增长幅度居全国前列。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省人大内司委、省直政法机关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司法人员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宣传短片作品赛,增强预防工作的社会影响。省检察院建成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较好地发挥了警示作用。落实职务犯罪预防报告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加大了监督工作的力度。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46件,撤案1840件;纠正漏捕2596人,纠正漏诉3194人;提出刑事抗诉169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77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89人(次);对执法司法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060件(次)。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部署开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活动、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和老病残罪犯刑罚执行专项检查等活动,促进执法司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向榜样致敬--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先进事迹报告会”,结合实际开展重走红军路、青年检察官基层行等活动,强化了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和群众观念。探索创新检察人员教育培训模式,省检察院与华东政法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签订合作协议,依托高校教学资源,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开展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学习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大规模培训、举办专题研讨论坛、开展工作试点、探索建立制度等,把各项衔接和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全省12个市分院和46个基层院成立了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其中经编办批准的有38个。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档案制度,规范同步录音录像、涉案款物处理等工作。同时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开展检察开放日和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提升了执法公信力。深入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解决了一批执法思想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继续实行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启动培育“优秀基层检察院、优秀检察官、优秀检察工作品牌”工程,指导基层院结合自身实际打造亮点品牌工作,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加强和规范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在农村乡镇、开发区设立派出检察室61个、检察工作站500多个,基层法律监督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高标准建设省检察院办案区侦查指挥中心,提高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水平,稳步推进看守所监控联网和办公办案软件应用试点等工作。

  “召开江西省第十六次检察工作会议”2月8~10日,省检察院在南昌召开江西省第十六次检察工作会议。省领导苏荣、鹿心社、张裔炯、舒晓琴、赵智勇、周萌、陈达恒、朱虹、郑小燕、张忠厚等亲临会议看望与会代表,并为受表彰的“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和“全省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标兵”颁奖。省委书记苏荣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尚勇出席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作题为《深刻认识和把握社会稳定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的政法工作形势报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页九作工作报告。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共500余人参加会议,省委政法委、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南昌铁路检察院移交地方实行属地管理”6月14日,南昌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仪式在南昌举行,南昌铁路局分别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签署移交协议。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交接仪式并讲话;副省长朱虹主持交接仪式。省法院院长张忠厚、省检察院检察长曾页九与南昌铁路局负责人分别代表交接双方签订移交协议并讲话。移交仪式的举行,标志着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正式移交江西实行属地管理。移交后,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和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均作为江西省检察院的派出院;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为福建省检察院的派出院,业务上受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领导。

  “成立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12月3日,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省检察院正式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为正处级内设机构,核定编制7名,领导职数1正1副。案件管理办公室是专门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统一负责案件受理及流转,案件流程管理等工作,履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和综合考评的职责。

  “查办“毒胶囊”事件背后渎职犯罪”4月15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曝光浙江、江西等省发生的“毒胶囊”事件,省检察院启动督办机制,派员指导弋阳和崇仁两地检察机关依法查办“毒胶囊”事件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3件8人,案件涉及弋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崇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立案查办首例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涉及的渎职犯罪案”9月17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景德镇市卫生监督所医疗与传染病监督科科长盛锦清、副科长田钱兴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盛锦清、田钱兴于2007年底对景德镇市黎明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检查时,发现服务站超范围设立手术室、违规开展手术活动,未按规定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致使服务站在2012年3~7月,违法做了15例肾脏摘除、移除手术,社会影响恶劣。这是检察机关查办的全省首例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

  “举办“坚持‘六个并重’全面贯彻修改后刑诉法”论坛”10月10~11日,省检察院在南昌举办论坛,就检察机关在适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如何自觉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进行交流和研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页九出席论坛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薛江武作总结讲话。检察日报社社长李雪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作专题辅导发言。省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检察员、副巡视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市分院检察长、研究室主任及优秀部分论文作者代表共80余人参加论坛。此次论坛共收到论文119篇,21篇论文在论坛会上交流。

  “举办求刑与量刑制度培训班”9月7~28日,全省检察机关18名检察官赴美国参加主题为“求刑与量刑制度”的专题培训,这是省检察院第二次依托国外高校组织举办培训。培训班成员在华盛顿乔治城大学进行集中学习,参访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及第九巡回法院、司法部、全美检察官培训中心、旧金山市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美国量刑研究中心、维拉司法研究中心和纽约市青少年司法中心等机构,与美国同行进行交流探讨。

  “举办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文书竞赛”10月25日,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文书竞赛在南昌举办,12个市分院代表队共选派48名检察官参加了竞赛。竞赛设《侦查终结报告》《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刑事抗诉书》《民事行政检察提请抗诉报告书》制作四个单项,分两个环节进行。上饶、新余、南昌、吉安、景德镇、九江等代表队分获团体一、二、三等奖,12名个人获四个单项奖。

  (曾超)

  审判

  “概况”2012年,全省法院按照第22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切实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能动司法,着力优化司法服务。围绕经济发展新变化,着力服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房地产纠纷多发等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化解了一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依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效力,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全省法院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66万件21.22亿元。围绕改革发展新任务,着力推进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制定服务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的综合性指导意见;出台为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文件;推出14项服务举措,切实发挥司法活动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围绕社会发展新要求,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管理,大力推行少年法庭圆桌审判和社会调查报告和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举措,切实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罪犯;依法审理减刑和假释案件1.97万件,落实对老病残犯依法放宽减刑假释条件的规定,开展社区矫正和回访帮教等工作;制定网络侵权纠纷案件指导意见,开展“网事审判庭”试点工作。

  强化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3.31万件,同比(下同)上升12.75%;审结23.12万件,上升11.94%。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2.38万件,上升21.86%;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72万人,上升20.08%。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和爆炸等犯罪案件2344件3668人。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7件214人,毒品犯罪案件1123件1469人。开展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贪污、贿赂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059件1584人,判处县处级以上干部33人。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融诈骗和商业贿赂等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421件462人,省法院被评为全国反假货币工作先进集体。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案件455件531人。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1件17人。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依法对38人适用禁止令,对15人适用限制减刑,审结醉驾案件98件。妥善审理民商纠纷,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1.40万件,上升10.77%,标的额147.59亿元。审结各类合同纠纷7.36万件,审结婚姻继承和赡养抚养等案件3.57万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职工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4377件,道路交通和医疗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63万件。开展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三审合一”试点工作,审结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网络域名和商业秘密等案件335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8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257件,下降5.41%。依法撤销、变更和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40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维持行政行为383件,裁定准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5620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9件。认真审理申诉、申请再审和再审案件,依法纠正裁判差错。全省法院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030件、再审案件445件。坚持维护生效裁判权威与依法纠错相结合,依法裁定再审案件207件,再审改判案件148件。建立原审法院判后答疑制度,编制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对全省法院1600余件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进行分析。建立民事再审审查和再审案件通报制度,对经省法院审查进入再审和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分析通报。切实破解执行难题,努力兑现胜诉权益。全省法院执结各类案件4.35万件,标的额74.77亿元。开展清理党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判的专项活动,已清理未执积案1764件,涉案标的额7.2亿元。

  强化司法为民,努力提升司法公信。满足民需,着力创新便民利民举措。继续深化立案信访窗口基本功能建设,加大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力度,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和行政简易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年受理小额速裁案件775件,审结689件,调解撤诉686件,判决3件,调撤率99.5%,平均结案时间为7天。适用行政审判简易程序审理案件84件,审结83件,平均结案时间不到19天。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9.81万件,占一审结案总数63.76%。发挥法庭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巡回审判1.49万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批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624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824.7万元。化解民纷,着力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出台《意见》,就化解医患纠纷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疑难问题提出指导性原则和具体方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4.01%,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55.01%,执行案件和解率17.86%。继续完善“三调联动”、诉调对接和司法协理工作机制,强化立案调解和诉前调解,全省法院在诉前和立案阶段调解案件1.01万件。解决民忧,着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重视涉诉信访工作,省法院先后三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信访维稳工作。贯彻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创新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省法院全面推行办案信访责任制,在省法院各部门和各中级法院确定信访联络员,试行分区分片、同步录音录像接访,推行“分级约谈制”。强化领导包案,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落实好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巡回接访等有效措施。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积案,突出解决进京访、重复访和非正常访问题。全省各级法院院长接访1.46万人次。中央政法委交办的两批共777件进京重复访案件全部化解。全年处理群众来信1.98万件(人)次,减少6.01%。倾听民意,着力加强接受监督工作。大力推进司法公开,落实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72个法院实行裁判文书上网,62个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规范全省法院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司法监督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提案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759件,其中省法院办理19件,办理工作连续三次获省人大和省政府联合表彰。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赣州、吉安、抚州和鹰潭等地法院视察反规避执行等工作,全省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和旁听庭审6590人次。

  强化审判管理,着力提升案件质效。以开展专项活动为抓手,增强管理效果。部署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组织各级法院深入研究分析案件质量问题和整改措施。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和庭审评查活动,全省法院评查裁判文书6.74万件,庭审3936次。继续开展“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组织全省法院对4700件案件开展评查。以完善日常管理为重心,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审判专门机构建设,省法院和8个中级法院成立了审判管理工作办公室。加大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清理力度,已清结96.7%,10年以上未结案件全部清理完毕。依法开展审级监督,加强上下级法院沟通交流,规范案件请示答复程序,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制定各类审判业务规范48个,发布指导性案例135个,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全省法院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下降1.32个百分点。以加强监督考核为保障,落实管理责任。不断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考核程序,增强考核透明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选拔晋升的重要依据。

  “召开第二十二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7月30日至8月1日,第二十二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苏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鹿心社,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尚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省委常委、秘书长赵智勇,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莫建成,省委常委周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达恒,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朱虹,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省武警总队政委唐晓,省法院原院长李修源和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谭晓林等领导出席会议。省法院院长张忠厚作工作报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晓春作总结讲话。省法院其他院领导、副厅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副处以上干部和全省各中级法院院长、各基层法院院长以及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代表、南昌法院和铁路法院部分干警共5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全国法院政治部主任培训班在井冈山开班”5月7日,全国法院政治部主任培训班在井冈山开班。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出席并授课,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主持开班式并授课,江西省副省长朱虹、省法院院长张忠厚出席开班式并分别致辞。全国各高级法院和直辖市中级法院、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中级法院的政治部主任参加培训。培训班为期5天,以更新理念和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着眼于解决法院政治部主任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进一步提高法院政治部主任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服务大局、知人善任和做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举行新审判综合大楼奠基开工仪式”9月27日,省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奠基开工仪式在南昌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并宣布开工奠基。最高人民法院行装局局长王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王文涛,省检察院检察长曾页九等领导出席奠基开工仪式。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致辞,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晓春主持奠基开工仪式。

  “举行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6月14日,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在南昌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出席移交仪式并致辞。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副省长朱虹主持签字仪式。省法院院长张忠厚、省检察院检察长曾页九与南昌铁路局局长郭竹学分别在《铁路法院移交协议》《铁路检察院移交协议》上签字。

  “成立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2月27日,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省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管理;负责省法院受理案件的流程管理;负责省法院案件审判质量管理和日常评查工作;负责全省法院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工作和研判(不包括司法统计分析),总结审判经验;负责各中级法院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和省法院绩效考核工作;督办重要案件,加强对外沟通联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台《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9月4日,省法院出台《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共32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服务的意识;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促进江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维护江西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为保护江西生态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五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落实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司法保障的各项措施。

  “江西深国投公司与北京太平洋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4月20日,省法院调解了争议标的额达1.78亿元的原告江西深国投商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深国投公司)诉被告北京太平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太平洋公司)、北京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大高科公司)、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领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0年2月9日,深国投公司与太平洋公司、北大高科公司、领锐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深国投公司按照太平洋公司的指定,支付1.5亿元到太平洋公司账户内,北大高科公司、领锐公司为此提供担保。协议签订后,深国投公司根据太平洋公司的要求,向其指定账户汇入1.5亿元。此后,深国投公司与太平洋公司对1.5亿元的用途及利息发生争议,遂向省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太平洋公司返还借款本息1.78亿元,并由北大高科公司、领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案件涉及面广、影响大,省法院合议庭在认真分析案情的基础上,为了各方利益和社会稳定,按照力争通过调解方式一揽子解决各方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纠纷的总体办案思路,首先根据债权人申请和其提供的线索,以最快的时间在北京等地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为调解结案奠定了基础。此后又组织进行多轮调解,引导当事人本着互谅的原则进行商讨,缓解各方的情绪对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执行完毕。

  “刘志和受贿案”12月13日,新余市中级法院对南昌航空大学原副校长刘志和(副厅级)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志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被告人刘志和2002~2010年,利用担任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副院长、新校区建设总指挥和南昌航空大学副校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建、工程款支付和安排工作等方面,为章海生、付勇和万荣生等12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62.6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志和未上诉。

  “吴志明受贿案”12月19日,九江市中级法院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吴志明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吴志明2002~2011年,利用担任南昌市西湖区区长,青山湖区区委书记,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南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便利,为青山湖区房产管理局和刘建兵、熊美平等43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732.58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吴志明未上诉。

  (黄亨爱)

  司法行政

  “概况”2012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为党的十八大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围绕首要政治任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监所秩序保持持续安全稳定。在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开展以争创“十面红旗”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有力维护了监所安全稳定。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实现无罪犯劳教(戒毒)人员脱逃、无重大狱所内案件、无重大疫情和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刷新监所安全稳定记录。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更加稳固。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29万件,其中防止群体性上访1734件,预防群体性械斗594件,防止民转刑案1197件,46人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进村居、进企业和进行业,加快交通、医患和劳动等专业调解组织建设,人民调解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全省设立专业性调委会1810个,调解劳动纠纷4802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7176件,征地拆迁6235件,医患纠纷1123件。拓展《金牌调解》平台,推出《金牌调解》丛书,提升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金牌调解》节目拍摄618期,播出587期,调解矛盾纠纷618件,调解成功率达92.6%。综治信访工作成效更加明显。严格落实综治信访工作责任,努力推动平安建设。全年厅直系统办理群众来访113批283人次;办理群众来信42件,省长手机、政府信箱、厅长信箱和网上信访130余件;办理省联席办转来信访件4件,省委“民声通道工作室”信访件2件,省委政法委转信访件6件,办结率100%,省厅连续四年获全省综治考评先进单位。

  围绕降低重新犯罪率,不断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创新罪犯、劳教(戒毒)人员教育矫治手段。开展红色文化主题教育活动,对重点罪犯和难危人员实行挂牌攻坚转化;劳教(戒毒)收容收治人员违纪率同比下降。创新心理矫治方法,劳教系统开展个体心理咨询898人次,转化难危人员54人。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罪犯和劳教(戒毒)人员8652人次,获证7724人。完善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常态化机制,依法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减刑、保外就医,做到零差错、零投诉。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在赣州市试点建设县级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立接收、建档、分派、巡查、奖惩和宣告“六统一”的工作运行机制,由财政按社区矫正人员每人每年2800元标准保障工作经费。建立社区矫正数据库,设立13个子系统、38种客户端权限和117种应用功能。与省移动公司联合开发全省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运用GPS定位手段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控。制定《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联合省财政厅下发《江西省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14万人,解除矫正6625人,依法收监执行3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0.02%。创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拓展安置帮教数据库功能,与公安户籍专网全面对接,实现数据信息定期交换和自动筛查对比,信息核查准确率明显提升。强化刑释解教人员电子交接单实时开具、实时查询和在线监督功能,电子交接单使用率达99%。加强督查督办,制定《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工作责任查究制度》,完善安置帮教量化考核体系,提高必接必送率。全省新增刑释解教人员1.19万人,必接必送率达99.8%。推进教育帮扶向前、向后和双向“三个延伸”,实现监所与地方无缝对接。全省建成安置帮教基地239个,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491人,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1.51%。

  围绕法治江西建设,大力推进法治实践活动。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在全省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六法一条例”,成立江西省“六五”普法高级讲师团,举办全省普法教育骨干培训班,开展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和2012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推进法治主题公园(广场)建设,全省14个村被司法部和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64个村被评为第三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0个社区被评为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江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2~2015)》,推进“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启动法律援助示范服务窗口创建,拓展“12348”专线平台功能,接听群众来电18万余个,日均处理300余个。深化刑事法律援助,联合省公安厅在全省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年全省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万余件,受援人2.4万余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解答法律咨询16万余人次,同比分别增长3.5%、4.1%和3.3%。深入推进法制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地方立法进程,《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西省人民调解条例》分别列入2013年地方性法规确保、调研论证项目。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3份案卷在2012年全省评比中分获优秀行政许可案卷三等奖、优秀行政处罚案卷三等奖和优秀重大行政决策案卷奖。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连续七年实现无试卷泄密、无答题卡丢失、无举报和无投诉;第二轮《江西省志司法行政志》编纂工作进展顺利。

  围绕全省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争取省委、省政府两办转发《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法律顾问”“企业大走访”“法企联姻”“法律体检”等专项活动为抓手,引导律师有序介入重大项目建设、政府招商引资和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政府依法管理市场和企业。全年全省律师担任法律顾问8269家,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9万件,民事经济案件诉讼代理1.79万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939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109件。加强专项培训和重大、敏感个案指导,培训律师3200余人次,举办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暨全省服务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律师论坛。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全年审批设立律师事务所22家,审核通过律师执业许可363人,3家律师事务所和21名执业律师被暂缓考核,2名律师受到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全年全省公证。

  6月29日,台湾“中华救助总会”两岸婚姻家庭参访团到赣考察涉台婚姻公证文书办理流程。

  司法厅供稿

  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8.4万件,同比增长64%,其中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优化投资结构,以及国家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办理合同、招投标、委托代理和现场监督等公证事项1.51万件;围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减少经济纠纷,办理招标投标、拍卖、租赁、产权转让、证据保全、现场监督和强制执行等公证事项2592件。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全省事业体制公证机构23个,比2011年增加4个;改制后的赣江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8487件,同比增长4.17%,未出现一例错证、假证。加强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公证员队伍建设,出台《江西省公证质量评价办法》,开展公证质量评查活动,吊销1名公证员执业证书。充分发挥司法鉴定职能作用。推进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强化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司法鉴定能力验证,32家机构参与,通过率达80%。出台《江西省司法鉴定行业惩戒暂行办法》《江西省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考评办法(试行)》,统一鉴定标准,规范执业程序、行业行为。全省新增鉴定机构5家,依法注销2家,恢复执业1家;新增司法鉴定人169人,注销或暂缓编入名册的司法鉴定人89人。全年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各类鉴定案件4.2万余件,同比增长5%,鉴定结论采信率90%以上。

  “举行2011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颁奖仪式”1月15日,2011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颁奖仪式在江西日报传媒大厦举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副省长朱虹,省政协副主席郑小燕,省法院院长张忠厚,省检察院检察长曾页九等出席。江西卫视《金牌调解》栏目组、吕凯、杨丽芳、杨斌圣、杨慧芝、周俊军、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赵金生、黄红梅、魏云秀等当选2011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

  “举行《金牌调解》观众见面会”为纪念江西卫视《金牌调解》节目开播一周年,3月24日,《金牌调解》栏目组在南昌市东湖区滨江小区方志敏烈士广场举行观众见面会。省司法厅副巡视员简明龙出席并讲话。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30多名人民调解员和周边社区100多名社区居民参加见面会。

  “杨斌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4月17日,萍乡市芦溪县司法局宣风司法所副所长、首席人民调解员杨斌圣,赴北京参加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总结表彰会议,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并受到中央领导周永康、孟建柱等会见,出席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座谈会。

  “成立“六五”普法高级讲师团”6月14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和省普法办在南昌举行聘任仪式,组建成立江西省“六五”普法高级讲师团,并向讲师团成员颁发聘书。省“六五”普法高级讲师团由38名省内有关法学专家、学者,以及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等部门的领导、专家组成。

  “台湾“中华救助总会”参访团到赣考察”6月29日,台湾“中华救助总会”理事长张正中率关怀两岸婚姻家庭参访团,在民政部、公安部和国台办等有关领导陪同下,到江西赣江公证处考察涉台婚姻公证文书办理工作。考察期间,张正中一行实地观看了涉台婚姻公证办理的全过程,查阅了有关公证案卷资料,并就涉台婚姻公证的核对、登记和办证等流程,与现场办证的当事人和公证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12月4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普法办,南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普法办,东湖区委、区政府,江西五套联合在南昌市东湖区百花普法生态园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咨询暨“关爱农民工、法律援助在行动”活动启动仪式,副省长朱虹宣布活动启动,省政协副主席郑小燕出席。当日,全省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日活动,散发资料100余万份,参与人员达150万人次。

  (胡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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