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意识到,理政中存在的客观危险,即上下情是否通达,本末是否颠倒,轻重缓急是否得当,难易显微是否准确把握,这里就是一个先后之辨的具体展开。处理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理政得失,国家安危。这里体现了儒家特有的一种辩证法。在此提出五个看法:
1.上下情要通达,关键先在上。汉儒王符《潜夫论述赦》:“为国者,必先知民之所苦,祸之所起,然后设之以禁,故奸可塞国可安矣。”治理国家的人,必须先了解百姓的苦楚,祸乱的起因,然后设立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奸伪之事即可杜绝,国家就能安定。儒家也把这一点设定为君王治理天下的“道术”:“善治天下者,必明于天下之情,而后得御天下之术。”把执政者了解天下之情况放在一个在先的地位,作为一种“道术”提出,说明儒家对这个问题已经上升到规则、规律的层次上去理解、去设定。
2.正末先正本。理政有本有末,关键先在本。儒家常以树喻之:“欲正其末者,必先端其本;清其流者,必先治其源。”要想使树梢端正,必须首先端正树根;要想使水流清澈,必须首先使源头清洁。治国如种树,“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树之比喻,一是寄予了儒家对清洁政治源头的期待,“末流之竭,当穷其源,枝叶之枯,必在根本。”二是传递出儒家的理想政治目的,即还社会一个安全的、廉洁的、清洁的、茂盛的政治大树的期望,“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3.轻重缓急,贵在先后适治。宋儒程颢《论王霸扎子》有过这番议论:“事有大小,有先后;察其小,忽其大,先其所后,后其所先,皆不可以适治。”事情有大有小,有先有后;注意了小的事情而忽视了大事,把本来应在以后办的事提到前面来做,把应在先前办的事推迟到以后去做,都不符合治国理政的需要。这里体现了儒家治国理念中具有一种秩序稳定的设想,“立治有体,施治有序,酌而应之,临时之宜也。”确立政务管理,要有一定的章程;施行政务管理,要有一定的程序;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轻重缓急,应该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明人丘浚《正百官》道了个透彻:“权其轻重,知其缓急,决然以必行。”这里的先后之辨也是一目了然。
4.防患于未然,治祸于未乱,贵在先知先行。汉儒董仲舒《春秋繁露仁义法》说得明确:“救早而先之,则害无由起,而天下无害矣。然则观物之动,而先觉其萌,绝乱塞害于将然而未行之时。”挽救一个事物,必须提早努力,工作做在前头,祸害就可避免。所以观察事物的变化,要在其萌芽时就有察觉,从而将祸乱灾害杜绝、堵塞于将要发生而又没有发生之时。这叫救早(先)不救迟(后)。儒家在这里更有一个忧患意识的贯穿,“治之其未乱,为之其未有也。患至而后则忧之,则无及已”。治理要在未乱的时候,一旦灾祸降临到身才开始忧虑,那就晚了。孔子提出:“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是君子为政的必备素质,故《周易》加以补充:“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远虑”和“思患而预防”,就是一种在先的知觉和行动。如欧阳修总结五代历史更替教训,在《新五代史宦者传序》中归纳了一条规律性认识:“明者未形而知惧,暗者患及而犹安。”当官的要明智呀:明察事理者,祸乱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时,就知道忧患了;糊涂者,等到祸乱已经临头,还自以为很安全,就势必亡国亡家亡身了。儒家作为入世的学派,一定是坚持先存的忧患意识。
5.把握事物发展态势。事态发展由先到后,由小到大,由易到难,由微到显,处理政事,防危止险,科学的做法,是要讲究先后之辨。儒家对政治的总结,通过一批具有儒家志向的政治家得到了彻底的发挥。王安石言:“禁微则易,救末者难。”司马光通过历史经验也从中概括出一般的认识。《资治通鉴周纪一》:“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则竭力而不能及也。”《资治通鉴汉纪二十四》:“下有其萌,然后变见于上,可不致慎!祸起细微,奸生所易。”明代重臣、改革家张居正形象地以小火变成大火、小鸟变成鸿鹄来说明这个道理:“爝火之方微也,一指之所能息也,及其燎原,虽江河之水,弗能救矣;鸿鹄之未孚也,可俯而窥也,及其翱翔浮云,虽蒲且之巧,弗能加矣。”一批有着强烈历史感立场的儒家思想家基于历史反思精神从治国保家的角度得到深刻反省,明儒方孝孺《豫让论》总结历代政治得失,痛感:“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清儒王船山读司马光的《资政通鉴》,痛感:“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处危的原则是坚持先抓事态变化发展的萌芽,即抓小、抓微、抓易,预先防止事态向大、向显、向难的方向变化。清代中兴之臣曾国藩政治和学业上的成就也离不开他的先后之辨:“先立规模,后求精熟。”在日本很有实学创意的儒家思想家、清人朱舜水也形象地道出先后之辨的处危意义:“救焚当豫筹于曲突之先,支柱必无补于栋挠之后。”救火应当预先筹划于改造烟囱之前,房梁折断之后才用柱子支撑一定无济于事。这已经把先后之辨运用到生活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