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4年荷兰和英国停战,但英国人对荷兰人始终不友好:他们可以在一些细节上彼此迁就,但归根结底,世上最大的两个航海帝国,总得为争夺日渐缩小的海洋而鸡吵鹅斗的。法国人身在局外,幸灾乐祸地说低地恶劣的气候造成了荷兰人抑郁的心情,英国多雨的天象让他们始终野蛮,所以在英吉利海峡的泥淖里翻滚打架,真是小家子气……
对伦勃朗来说,日子越发难过了。《夜巡》之后,他被富裕市民阶层抛弃,而他自己关上了大门;盖尔特·狄克斯事件后,他成了阿姆斯特丹市井妇女的公敌和谈资;宗教裁判所事件后,他跟教会几乎已经势不两立。他依然有朋友,有学生,他的学生如弗林克们,实际上已成为当时最顶尖的画家,但在那个时代,他的朋友和学生无法公开为他说话。一般认为,那时帮伦勃朗说话极为不合时宜,可能丢掉饭碗。说到底,荷兰画家再有名,都不过是混口饭吃:他们没有一个人是鲁本斯。
开始陆续有人来跟伦勃朗要债。食品杂货商、面包商、卖肉的、颜料商、放债的。而他自己,还时不时得面对些突发情况,诸如“我觉得你画得不像,把预付的五十盾退给我”一类的混账事。他家里依然有五花八门的积年收藏,但他不舍得卖掉其中任何一件;何况,1652—1654这三年的战争,足以让一切收藏品的价格大跌:在乱世,面包和啤酒比珠宝值钱。伦勃朗可以靠观察珠宝的璀璨反光活一星期,但这不适用于普通人。
最可怕的事儿终于到来:小提图斯—这年都十四五了—在弗里斯兰省的那些亲戚,终于出动了。萨斯基亚死时,他们没怎么出现;萨斯基亚的遗产,他们办得一塌糊涂,以至于伦勃朗几乎没见着现钱;值此危亡之秋,他们忽然凭空而降,满口说“我们要为提图斯负责”,好像忽然记起家族里还有这孩子似的,要求伦勃朗清账,以确认“没有挪用萨斯基亚的遗产,以损害提图斯的利益”。伦勃朗未予理会,他们便张牙舞爪:要诉讼!要逼孤儿事务院查封房子!要拍卖房子里的物品!要让提图斯拿到他母亲留给他的合法遗产!—而小提图斯站在老爸身旁,对此困惑不解,全然不明白这班亲戚是在“为他着想”。
一如往昔,伦勃朗对财政事务外行似的,他请了个没谱的律师;律师的主意是“把房子正式转到提图斯名下,作为孩子母亲的部分遗产”,说穿了,是想安抚维仑伯格一家那些来势汹汹的亲戚:看,房子都直接给孩子了,还嫌我对他不好吗?
但这里有个致命破绽:伦勃朗的房子,已经不属于他自己了。他还住着这房子,但一万三千盾的款子从未交齐过;而历年以来,他已经把房子抵押出去许多。当然他自己对此缺少知觉。你可以想见,遇到这类破事时,他更多是摇着头,满脸愁烦,一个劲儿地琢磨:
“什么时候我才能把这档子事结束,回去画画呢?”
他的债权人听说他把房子转到儿子名下,纷纷发狂:你不是已经把房子抵押了吗?怎么还能全额转给儿子?!债权人纷纷怒吼,认为他是骗子、人渣、投机倒把、扮猪吃虎。他被无数的喧嚣拥裹了。树林般挥舞的手,雪花般飘荡的账单,落叶纷飞的票据和契约,让他年过50、经常充血、偶尔还看不清东西、一熏蜡烛就流泪的双眼疼痛不堪。常年来,他一直在竭力逃避这一切,他的世界是版画、油画、画笔、松节油、颜料、工作衫、刺针、酸液、铅笔、墨水,而不是这些玄虚的东西。但到此地步,他无法逃避了。
你也无法责怪债权人:他们必须现实地活着。政治上他们几无出人头地之时,人生的一切目标都是商业管理和经营。17世纪荷兰中产阶级的爱好有且仅有做买卖,然后休闲。倘还有其他,便是希望把女儿嫁个富人家。他们如果真有了钱,就去买仓库,买船,然后就在公众场合配上长剑,在家里穿上睡衣和拖鞋。那时候还没有肥皂剧和时尚杂志,所以荷兰人只好看法国传来的漫画册解闷,并试图过这样的生活。他们不笨,灵活得有点狡黠,主意一个接一个,又坚毅无比。他们相信一毛小钱都不可放过,财富是靠坚韧不拔和精打细算营造的。很可惜,这些本事,他们只会用在一件事上,即:坚定不移地寻找一切属于自己的钱,让自己发财。
于是,伦勃朗被追杀到无可如何,只好宣布破产了,时年50岁整。他的一切都被查封,不再属于他。到他还清债务之日,他永远无法保有任何财产。
50岁上,伦勃朗失去了他的房子,甚至以后,他都不能碰这房子的一桌一椅一草一木,因为需要陈列清单;萨斯基亚睡过并死亡的床,他无法再去触碰;他那些未售出的画,从此也不再属于他了。提图斯在这时,忽然表现出他的天才来:在伦勃朗不知所措的时节—他现在连作画都不能了—去跟面包商、肉店店主们聊了聊,跟他们达成协议。
亨德克里琪和提图斯在灾难来临时,冷静得非比寻常。亨德克里琪出身忧患,历经穷苦;提图斯则神奇地早熟。他们冷静地面对失去了豪宅的事实,把伦勃朗劝离了这栋屋子—当年他买下这屋子时,还在人生巅峰,与萨斯基亚新婚燕尔,觉得自己将依靠画笔获得财富与尊重,最后成为大师。但在老境颓唐之时,他走了,什么都无法顺手捎走。
实际上,就在那个大房子里,墙角木桶,许多地方丢满了票据、付款通知书和支票,只是他从没把这些兑换成钱;许多地方搁着零钱,但他都忘了。这些零散的、他从没去兑换的或干脆忘记了的钱,数值超过千盾,但是伦勃朗就是忘记了。
1656年就是这么个多事之秋:那年4月,伦勃朗的上一代大师扬·范戈因逝世;那年秋天,荷兰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斯宾诺莎被流放。荷兰正缓慢结束这个国家伟大的黄金时代。而伦勃朗,这个国家史上最伟大的画家,最被低估的收藏家,穷数十年时光创作的作品和收藏的物件—其中不乏名画作—被锁在一个仓库里,等着拍卖,然后抵债。这是斯文扫地的时光。实际上,1657年秋天,债主们打算拍卖时,却发现因为战争余创,阿姆斯特丹的商人阶层还没准备好现钞呢。1658年9月24日,拍卖终于开始。伦勃朗自称他买这一切艺术珍品,花了三万盾开外,法庭官员的估算也大致在这个数目。但最后的清单上,这些玩意只卖出去五千盾。他的房子被卖了一万一千盾,许给了一个鞋匠,这笔钱里,提图斯得到了七千盾。
但这些钱已经无所谓了:伦勃朗已经破产了。他失去了房子和珍藏,以及耗尽了他长久以来的记忆。那一切见证了他和萨斯基亚共度的时光,闪烁着璀璨的愉悦,但现在只留下一些他不知道该用来干吗的钱。他老了,憔悴了,不再能体健如牛、彻夜工作了。
这比《夜巡》被公众嘲弄时更让他痛苦。公众的意见,他向来不放在眼里,他只是厌恶琐事,希望能回去安然作画而已。但在1654—1658的漫长时光中,他一直被教廷、诉讼、清账、破产、拍卖这些事情缠绕着。当1658年,他的一切终于被卖掉后,也许他反而能轻松一点呢:
至少一切暂时结束了—虽然债主们还在他身旁围绕着。
他破产了,所以他没有资格保留任何财产。他每画一幅新画,都不属于自己,而归债主们所有。
1658年,伦勃朗画了一幅大到惊人的自画像:高133.7厘米,宽103.8厘米。这幅画里,他正面朝外,身披大氅,一副坦坦荡荡的样子。那是他一生最倒运的年头,满脸沧桑,满手褶皱,他也无意避讳,甚至愿意多花功夫,描绘他已经松弛的下巴。画中依然不失他自40岁后喜爱的昏黄色调,光影依然浸泡着他的脸,但略显暗淡。但他的神色,仿佛一个看透世情的哲学家,似乎对一起痛苦都不为所动。他当然不会刻意美化自己,也没有遮掩眉间那被厄运折磨出来的纹路,紧抿的嘴角也多少显得痛楚,但他把一边嘴角藏在阴影中,压低帽檐遮盖多纹的额头,这就构成了公认的“他最冷静又最伟大的一幅自画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