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2年的荷兰人富裕度冠绝欧洲,而且以贪吃嗜饮闻名。因为他们在北方的海雾中,不像意大利南方阳光里的居民那样自在。他们需要热量来补充身体,所以吃得甚多。但那时候,法国人总爱嘲笑他们的饮食很节制:不在于数量—荷兰人一天可以吃四顿—而在于质量;荷兰人吃得,再客气地说,实在是很糟糕。
他们煮水加盐,加点肉豆蔻,加点肉末,就敢说是肉汤。寻常市民经常一周只烧一次饭菜,吃一天热的,余下六天冷食过日子。他们吃不到什么新鲜肉,每星期能吃一次腌肉,过节时会吃种怪菜:牛羊肉剁成肉末,加些蔬菜,浇橙汁,泡酸醋,用火焖。德国人嘲笑荷兰人只吃奶酪和牛奶。他们会检查鱼类质量,以免腐化,但乡下人常吃变质小麦。他们的城市建在海上,平时缺水,所以日常饮料靠啤酒支撑。荷兰老百姓爱吃糕点饼干,主要是各类水果和鸡蛋。老百姓吃不起栗子。他们是欧洲食用蔬菜最多的人民。
因为缺少谷物,荷兰人做的面包,法国人吃不下,嫌它们黑软黏紧,一无是处。老百姓吃黑麦、大麦、荞麦、燕麦甚至蚕豆粉做的面包,也有人消费上等小麦制的面包,但那或者是富人家庭,或者是老百姓周末吃顿好的,打打牙祭。
所以,在荷兰,负责对付小麦的磨坊老板,是件挺高尚的活儿。
伦勃朗·哈尔门松·范赖恩的爸爸哈门·格里茨松·范赖恩,就是个莱顿大学城的磨坊老板,伦勃朗的外公则是个面包师:一家都跟谷物打交道。虽然莱顿是个毛纺业中心,但毕竟谁家都要吃面包的。伦勃朗是家里第九个儿子。妙在他父亲是新教教徒,母亲是天主教徒,不过荷兰孩子都很务实,不会为宗教和思想问题自寻烦恼。伦勃朗跟那时的许多孩子一样过日子:进拉丁文学校,然后进了莱顿大学。
一般传说中,14岁上,他就能在画布上涂抹了。周围的人对此并不支持:那时距离达芬奇和拉斐尔逝世不过百年,罗马和威尼斯已经创造了人类文明史上的无数精华,荷兰人吓坏了。他们相信自己是化外蛮民,认为一个荷兰人要成为画家,必须去罗马、佛罗伦萨和威尼斯。但也就在那时,伦勃朗已经有了这样的念头:
“绘画不过是观察,看到什么,就把它们画下来。”
他去跟莱顿的一位历史画家斯旺纳伯奇学画。这位斯旺纳伯奇先生去过意大利,学了全套的意大利技艺回来之余,还娶了个意大利老婆。他教给伦勃朗所有荷兰以南名画家们业已发明的技艺:纽伦堡的德国大师丢勒强调的透视法则;意大利已故大师拉斐尔强调的构图法则,正确的素描,如何着色;17世纪初刚被名画家卡拉瓦乔大肆发扬的明暗对比技法……但有许多东西,是无法教导的。在一个靠谱的传说中,故事是这样的:
某个早晨,伦勃朗在父亲的磨坊里工作,地板上放着一个老鼠笼子—不用问,磨坊老板最恨偷吃谷物的老鼠。伦勃朗听着窗外风车巨翼扇动的声音,嘎巴嘎巴的响动;每当风车翼经过窗口,室内就暗一下子;风车翼闪过后,室内重新被阳光笼罩。
这场景他并不陌生,但那一天,似乎是命运赐福,点中了他的心。在室内时而漆黑一片,时而阳光明媚的变幻中,伦勃朗忽然感受到了一切。长久以来,他学习绘画,都在被教导如何运用线条和色彩,但这一时刻,当阳光在老鼠笼子旁摇曳不定时,他感受到了色彩与线条之外的东西—空气、色彩、光照、空间、位置。
他想描绘物体,想描绘空间之中的物体,想描绘物体的运动。他相信自己可以靠颜料来完成这种巫术。绘画是种狡猾的技艺,尽人皆知,画家用颜料和线条描绘一些事物或一些人,让观者产生错觉,以为近在眼前。伦勃朗想把握的不是某个题材或某种存在,他想把握事物本身—好像只要掌握这种巫术,这种光、空间与位置的把戏,他就能描绘一切了。
他跟斯旺纳伯奇学了三年画,然后去跟了阿姆斯特丹的名画家彼得·拉斯特曼。半年之后,他出师了,他哥们扬·列文斯跟他合开了一家工作室,那是他18岁时。到21岁,他都敢收徒弟了—其中一个是后来荷兰的大名家赫里特·道。23岁,他结识了当地名流康斯坦丁·惠更斯—这一年,惠更斯老爷正好生了个儿子,也就是后来的克里斯蒂安·惠更斯,土卫六、猎户星座大星云和土星光环的发现者,当然,那是后话了—惠更斯老爷喜爱伦勃朗的画风,把他介绍给了尊贵的荷兰执政腓特烈·亨利,伦勃朗的好日子,就此开始了。
22岁上,他开始喜欢作自画像。他满头金发,嘴唇上的胡子还很软,神色单纯,头朝右侧—这成了他之后的招牌造型。他狡猾地用黑影罩住自己脸上半部分,显得颇为神秘,但也可能只是想遮盖自己的单纯和天真。
24岁,伦勃朗在一幅油画里戴着黑色帽子,金发,面色沉静,凝眉抿嘴,这是他多年以后一贯的造型。但在版画上,他显出了自己的真实年纪:留着小胡子,脸蛋滚圆,头发蓬卷,常戴顶大帽子,噘嘴吹口哨,俨然庆祝自己在莱顿风起云涌的声名。那时他的画尺幅不大,精于描绘珠宝和衣物的细节,光彩夺目,对明暗把握极佳—一般认为,这是拉斯特曼先生给他的影响。
25岁,他搬到了阿姆斯特丹,几乎是立刻成为这座城市最红的画家:那是1631年,他的签名RHL—Rembrandt Harmenszoon Leiden(莱顿的伦勃朗·哈尔门松)—成了阿姆斯特丹最走红的署名。
1632年,他开始完成一些留名后世的作品。其一是《冥想中的哲学家》—尽管这幅东西当时未必叫这名字。此画很小,28厘米乘34厘米的尺幅,但意味深长。一个幽暗的房间里,螺旋形的楼梯,光芒来自两处:左侧窗口昏暗的黄光,照着冥思的老人;右角向隅,一人对着火焰微光。整幅画浸透在昏黄的色调里,不明晰,不美丽,但你能感受到光影和昏暗之中,直线、曲线各类图形的力量,一级楼梯和房间墙壁的沉厚质感,那黑暗尤其让冥思的老人显得蕴味无限。这是第一次,伦勃朗尝试用熹微的光芒、黑暗和人的情绪做游戏—这是他后来乐此不疲的玩意。
而另一幅画,《杜尔普教授的解剖课》,则奠定了他的巨大声名。1632年1月16日,阿姆斯特丹有名的医学博士兼官方指定的解剖学家杜尔普教授,又要上公开解剖学课了。杜尔普教授真名尼古拉斯·彼德松,当过阿姆斯特丹的司法长官,后来将会被选为市长—当然,是许多年后了。他大爱郁金香,于是不仅在凯泽尔大街的住宅门上刻着郁金香,还按郁金香的谐音,管自己叫杜尔普……那时节,公开解剖课是一年一次,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大事情。毕竟科学尚未昌明,偏见所在多有,一切都得小心翼翼,所解剖的尸体也得严格限定为罪犯。阿姆斯特丹外科医生行会恰好有闲钱,想委托伦勃朗借此来一幅团体肖像画,于是就有了这幅作品。
如今我们所见的这幅画,画右上侧是杜尔普教授,画左是七位参观者,光从左侧打来,落在所有人的脸上,并将画中心的尸体照得发白。题材上而言,这画依然是幅群体肖像画—画左还有一位手拈一张白纸,上面书写了画中八人的名字呢,这是那年代肖像画的惯例—但伦勃朗成功地令这幅画超出了群体肖像画的境界。他让那几位参观者参差不齐地展开,以免排排坐显得僵硬;他自然无痕地描绘了杜尔普,他惟妙惟肖地描述了当时的情景,令阿姆斯特丹外科医生行会大为满意;他完美地安排了八个人的位置和构图,让他们自然地显出对解剖课的好奇,而不像是在摆拍。但最重要的是,他展现出了这堂课之外的意味:他们八个人连一具尸体,用伦勃朗自己所谓的“最自然的动作和情感”构筑了“现代医学”的印象。也是在这幅画里,伦勃朗第一次把他的名字“伦勃朗”签上了画布。
他26岁,不再是莱顿来的伦勃朗·哈尔门松了,他就是伦勃朗了。在1632年他给自己画的一幅像里,蓬卷发,特意修饰到翘起的髭须,血色丰润。他特意描绘了自己的白色领子、金色扣子和宽边帽上围着的金链子。他小心翼翼又不失得意地暗示着:他是个成功的富贵人,是个上流社会的人了。
—就在前一年,他还跟搭档列文斯商量:他该去意大利学艺。那时他对自己信心不足,还疑神疑鬼,觉得自己寿命不长。但临了,荷兰人的务实劲儿说服了他。他决定买舶来品的意大利画作,临摹学习,就不必特意去趟意大利了。而1632年到来后,他大获成功,对付订单犹且不及,更没时间南下啦。
那幅《杜尔普教授的解剖课》,在阿姆斯特丹外科医生行会占了一整面墙,等于给他做了无声的广告。阿姆斯特丹的富人们,但凡看医生的,都晓得了这位新派肖像画家。订单来似云涌,画商在他门前排队,其中一位亨德里克·维仑伯格,跟他尤其交好。跟亨德里克熟了之后,伦勃朗听说了他家的情况:维仑伯格家世显赫,上一辈的老罗伯塔斯·维仑伯格,是弗里斯兰省当地名流,做过吕伐登的市长,有资格跟亲王谈笑风生。1584年7月10日荷兰前执政奥伦治亲王遇刺前,就是在跟老维仑伯格共进午餐。当然,老头子已于1624年去世了,留下了天晓得多少遗产。亨德里克带着老维仑伯格的亲女儿、他自己的堂妹萨斯基亚来阿姆斯特丹,自己经营一家古玩店,偶尔卖卖画。伦勃朗去到亨德里克的店堂溜达时,常能看见萨斯基亚:可怜的姑娘,快20岁了,因为荷兰闭塞的小市民传统,没有巴黎贵夫人们风花雪月的娱乐,只好来店里消遣,见见外人,就觉得是次奇妙冒险。有一天,她坐在了伦勃朗对面:
“你来画我吧!”
26岁的伦勃朗和20岁的萨斯基亚,就此熟了起来。他给萨斯基亚的一幅肖像画中,完美描绘了她的侧影,头顶的羽毛软帽、金发上的金链、项链、红裙、皮披肩、金色袖子和蒙娜丽莎般的双手,让萨斯基亚的雍容尊贵尽现画上。亨德里克常跟伦勃朗借钱,拿人手短,自然也不会在堂妹面前说伦勃朗的不是。1634年,伦勃朗28岁、萨斯基亚22岁时,他俩结了婚。对当时的阿姆斯特丹市民来说,这婚姻听来煞是传奇:阿姆斯特丹最红的青年画家,娶了弗里斯兰省的望族美女。就在这年,他还成了阿姆斯特丹画家行会一员,收了一大堆弟子—其中包括将来会名传天下的费迪南德·博尔和霍弗特·弗林克。为了庆祝这完美的一切,婚后一年,伦勃朗画了他人生里最欢乐的一幅画:萨斯基亚文静娴雅地回头凝望,前景处是伦勃朗左手揽着妻子,右手高举酒杯,戴着羽毛帽,配着长剑,仰着头笑得脸都烂了。
对那时的伦勃朗而言,钱来得容易,于是逐手散尽。他喜欢华丽的事物,喜欢周遭被璀璨的光芒占据。他有钱,妻子家底丰厚,所以他放心大胆地租豪宅,买东西。结婚那年,他就有一幅纸上自画像:他扮成个东方权臣,手持短剑,满脸异域风情。教会当然不满,觉得这厮是个异教徒,对基督教不虔诚,但他才不管呢。婚后他的一些铜版画里,都把自己打扮成土耳其贵人,手持烟斗,好像在玩角色扮演游戏。他收集盔甲、长剑、意大利画、地球仪,各类五光十色的玩意,堆满家中。妻子很温柔,不干扰他的小孩脾性。1639年,他33岁,搬进了约丹布利街上,那价值一万三千盾的大豪宅中。
从他到阿姆斯特丹、结婚、搬进豪宅这八九年里,他的订单多到应接不暇。人们要求他画宗教题材、神话题材、肖像、静物,他一一接过,完成得游刃有余。他能够描绘场面,表现动作,通过明暗色彩,使之栩栩如生。他对动作和光线的把握,让人看画时如观戏剧。但他不只因为约稿而画画: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他没事就画自己,也画萨斯基亚。他让萨斯基亚穿上希腊式的服装,穿上罗马式的服装,扮演美神,扮演花神,让他一再描绘。他一直在企图寻找那之后的秘密:超越画本身的秘密,他的魔法。
到1642年,他相信自己已经掌握了艺术的秘密。阿姆斯特丹市民自卫队的订单送来时,他觉得这是个机会。就像十年前,他曾经描绘了杜尔普教授的解剖学课,并从此为“现代医学”标明姿态那般,他希望,在这幅自卫队的画像里,描绘出一些其他东西。他不想把十六个人描绘一遍,这不够;他想描绘这个团队,更进一步,他想描绘出这个团队的灵魂,这个团队所代表的“市民义务”。他知道要表达这一切,需要色彩、光影和动作,就像一个剧作家安排他的演员似的。
他期望这幅画能带给他四千盾左右的收入,缓解他还房贷的压力;不只如此,他想震惊全阿姆斯特丹,乃至整个欧洲。当然,他为此劳作时,妻子的身体似乎不大好,但反正四年以来,妻子的身体一直不怎么好,也许随着季节过去,她的肺会好一点呢?毕竟在荷兰这个多云多雾的鬼地方,季节的变换就可能改变空气湿度,改变一个人的健康。
以这幅画为代表,他希望改变自己的人生—实际上,确实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