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青一直在深圳打工的母亲回到了成都,在了解到儿子和曾巧巧已相处几年,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便极力希望他们能尽快把大事办了。母亲的建议,庞青如实地告诉了曾巧巧,并希望两人立马就结婚。
曾巧巧却有些犹豫,琢磨了许久才提出了结婚的条件:一是必须要在成都买一套房子,至于哪个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按揭。(以当时的房价,按揭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的房贷至少要还3000元。这对庞青来说,都不是能吃得消的事)二是即使是按揭,但必须准备15万元的装修款,不然房子交了,装修的钱却没有,房子拿来又有什么用,难道是喂老鼠?三是庞青得在一年之内找一个稳定的工作,或者有一个实体企业,不然两人结婚之后根本就不能维持生活,只有喝西北风,求观音菩萨施舍了。四是按照曾巧巧老家当地的风俗,庞青家必须给曾巧巧的父母交一份礼钱,多少在于男方的态度和诚意。
听完这些条件之后,庞青忽地跳了起来:“你他妈的,让我去抢银行啊!我哪有那么多钱?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房子、装修钱,这是一个天文数字。老子的卡上3000元存款不到。不想嫁,就不嫁,提出这么多花花理由干啥呢,不就是为难老子么?”
“作为男人,这要求都不能满足,你结锤子婚!你去跟布娃娃结婚吧,反正它也没什么要求!”对于自己的条件,曾巧巧觉得提得很合理。
对此,庞青心中对曾巧巧便隐约有了一些看法,他认为天下的女人没一个好东西,都一样势利、虚伪、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