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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 远处的物体为何令人喜悦

  〔英国〕哈兹里特

  远处的物体令人喜悦,首先是因为这些物体含有一种空间和大小的概念,其次是因为它们不是距离太近,逼着我们非看不可,我们便可以用朦朦胧胧的幻想色彩来装点它们。眺望那些远连天际、云雾缭绕的山峰时,我们心里仿佛意识到在这段距离中间有着可以随意想象的和令人感兴趣的种种事物;同时,我们还可以幻想出各式各样的冒险情节,竭力把我们的希冀和愿望送进那空中楼阁,或在那楼阁之外再去“发现新的土地、河流和群山”;于是我们的感情便超越了自身的局限,剔除了粗俗的内容,剥去了无价值的外表,从而获得净化和扩充,化为温柔,变得优美,具有非人间的气质,并带有天空的色彩。我们一面啜饮着面前的空气,一面又从近似虚无的物体那里借来一个更美妙的生命。在景色从我们呆滞的目光下消失不见的地方,我们就用难以形容的美好形象填补那毫无景物的一片空荡,并在模糊的远景上面涂上希冀的、愿望的和更迷人的恐惧的色彩。

  啊,希望!你的眼睛是如此公平,

  你测量喜悦的尺子究竟是什么?

  那尺子仍悄悄在耳边把快乐应允,

  一见远处的可爱景色就热烈欢迎!

  凡是感觉和知识不能达到的地方,凡是观察得不完全的地方,我们的想象就会在那里从容不迫地加以补充和贯通;除掉当时当地外,我们的激情还会把其余一切据为己有,并张开翅膀把一切覆盖,在那上面打下自己形象的印记。激情乃是无限空间的主人,而远处的物体所以令人喜悦,就因为那些物体是位于激情的统辖范围之内,而且是通过激情的接触而幻化成为多种形状的。我幼小的时候住在一个可以攀登高山顶峰的地方,那些蔚蓝山巅在落日霞光下呈现出的美景经常引诱我望眼欲穿,巴不得登山漫游一番。我终于把我的计划付诸实现。走到近处一瞧,我发现那些闪烁的霞光所织成的空中幻影原来是一堆堆硕大无比、笨重不堪、变了色的泥土。通过这件事,我(部分地)懂得了应该留着“雅罗河不曾访问”(华兹华斯1803年写的一首诗的题名。),并对美好事物的梦想不要徒劳地去打扰!

  时间的距离也具有跟空间的距离完全相同的效果。毫不奇怪,幻想即使把各种记忆形式统统抹掉,也要对未来的远景涂上它认为最好的色彩。时间会把痛苦的刺拔掉;我们的悲哀经过一段时间会常常沉浸在思考和激动的环境中,因而“破坏了它自身的性质”;我们从原先的印象中保留下来的一切莫不是自己所希望的那种样子。不仅是我们面前尚未攀登过的陡坡,还有我们过去经历过的粗糙难看的大片土地都会马上恢复其使人的眼睛受骗的力量金黄的云彩不久就停留在它们头上,幻想的光芒又会把它们荒芜的两旁装饰一新!就这样,我们又继续前行,与此同时我们的生和死的两端都接触到了天国!人的心中对美好的事物怀有“一股强烈的倾向”(姑且这样说吧),一切物体都在人的心里飘荡浮游,而且难以觉察地跟随着一同前进;尽管我们在人生的航程中遭受到巨大的挫折,碰上岩石和水银,但是“世事的起伏总有一个高潮”(莎士比亚《裘力斯凯撒》第4幕第3场,见《莎士比亚全集》(8)。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284页。),心灵中总有一个翻腾不息的追求目标,借助于它我们生命的破船及其碎片,“带着撕毁的船帆和用具”便能顺水漂流到我们愿望的海港去躲避灾难!在爱情的所有问题上,我们总是凭自己的意志行事;所以,在不顺心的遭遇所形成的压力一旦消除之后,我们的心马上就会从那对象上撤回,并且恢复原来的弹性,于是它又能跟美好的形象再度结合,因为美好的形象是心的本质的一种反映和表现。如果从远距离来看,从流逝的岁月的远景来看,一桩极普通的事经过无数次回忆的增补和丰富之后,会变得十分有趣;而一桩痛苦的事经过时间的中断和软化之后,则会得到缓解。任何事物出乎意料地让我们回想起往日的情景及有关的一切,都会使我们的心感到多么吃惊啊!都会使我们产生多么大的渴望啊!真巴不得一步就跃过其间的距离!我们是多么恋恋不舍并力求恢复我们当日留下的种种印象啊!

  强烈的想象往往具有这种本领!(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第5幕第1场,见《莎士比亚全集》(2)。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352页。)实际上,我们是将自己的愿望强加在自己身上,而愿望是什么连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一种狡猾的手段,一种奇怪的欺骗,借助于它我们除了在具体的某个时刻自以为是某个人外,还可以乐意做我们曾经做过的一切人,从而重新再现我们的生活。吸引我们的注意力、“挂在我们跳荡的心房上”的,并非那个在远方微微闪光、行将熄灭的小黑点儿;激起我们心里所有骚乱和苦恼的,乃是把我们跟小黑点儿分隔开来的那段时间,那个令人不寒而栗的时间界限。“温和的欲望”和无限的懊悔“纷至沓来”,一齐跳进我们生活中的这个巨大缝隙里。正是这个对照,这个今昔不同的变化,那半熄灭的回忆便增强了它巨大的力量,能够把感情的大厦从幽暗的地基上升起。在凝视回忆的最远边界时,我们往往忽视了自己所处的方位,而在想象中重新踏上生命的旅程。所以,事情就是这样:在青春年少时,我们迫不及待地追求成年时期的目标;而在悄然离开舞台时,我们又竭力收集那些曾给天真的童年时代带来欢乐的玩具和花朵。

  在我幼年时候,父亲经常带我去瓦尔沃斯的蒙彼利埃茶园。如今我还去那里吗?不去了;那个地方已经荒芜,茶园的边界和园内的苗圃已经毁掉了。这么说来,难道没有什么办法能再度恢复过去的时光,

  草儿青青,花朵儿鲜妍?(华兹华斯《水生颂》第10节,引文与原诗略有出入。)啊,有办法。我把锁着的记忆之盒打开,把大脑的看守人拉回来;我童年时代到处游荡的景象依旧保存在那里,色泽也从未褪去,或者说色泽更加鲜艳。我心上会产生一种新的感受,恰如在睡梦中一样;而且还出现一种更浓郁的幽香、更艳丽的色彩,令我眼花缭乱;我的心也由于满载着新的幸福而跳动不已;我又成了一个小孩。我的种种感情全是光滑的、整洁的、内感的、漂亮的,因为它们穿着甜蜜的外衣,打扮得像节日一般华丽。在我明亮的眼睛里看见了那些飞燕草苗圃;高高的蜀葵,有红的也有黄的;一大片向日葵开着金黄的葵花,蜜蜂在周围飞来飞去,嗡嗡叫着;茫茫一片的石竹,火红的芍药;快要结籽的罂粟花;披着糖衣的百合,色泽暗淡的木樨草,这些全都排列得整整齐齐,要怎样生长就怎样生长;还有黄杨木形成的边界,砾石铺砌的道路,漆得五颜六色的凉亭,糖果蜜饯,雪糕--我想我现在正红光满面地瞧着这些东西呢;或者,在我这样描绘时,它们是否早已渺无踪影了?那可没有关系;它们会在我很少想到它们的时候自动回来的。当时所见到的一切,树木啦、花卉啦、草坪啦、赏心悦目的处所啦,我觉得似乎都是“从我天真无邪的第一个花园”里借来的--是从记忆的床上偷走的后嗣。就这样,我们童年时酷爱的东西,在后来岁月的眼里看来,又会光芒四射,并由于我们心里曾第一次对它们表示欢呼而具有最甜蜜的馨香,就像微风吹拂一丛紫罗兰,发出轻柔的声音,一面把花香偷走,一面把花香分送!(莎士比亚《第十二夜》第1幕第1场,见《莎士比亚全集》(4)。引文中将sound(声音)误为south(南方)。)如果说我喜欢花园的话,那我同样也喜欢菜园,原因也是相同的。要是瞧见一排的菜,或一排豌豆,或一排蚕豆在茁壮成长,我立刻就会联想到,过去在威姆,一天工作结束之后,每当傍晚我就去十分细心地浇灌蔬菜的情景,同时也联想到,当我看到它们在晨光初照下叶子低垂着的沮丧样儿,心里就感到一阵悲痛。

  还有,每当我看见小孩的风筝在天空中翱翔的时候,总觉得那风筝在拉扯我的心。对我来说,风筝可是“一件有生命的东西”。我如今仍能感受到胳膊一阵阵的酸痛和心房焦急不安的跳动,因为我当时手里放着线让风筝高高飞人云端时就有这样的感受。那时候,小小的希望和惧怕都随着风筝一起飞往天空了;风筝简直成了我当时感觉的一部分,如今也仍然是如此。我幼年时的这个游戏伙伴,我早年回忆里的这个孪生子,看来就好像是“大自然的快乐之子”。关于幼儿娱乐的话题,我本可以再加以扩展,不过利亨特先生在《指示者》杂志上一篇关于首都玩具店的玩具生产一文中对此已发表了非常精辟的见解,因此,如果我执意再来议论一番的话,那就只会被人看作是一个对那位机敏而悦人的作家的模仿者,而且还是个水平不高的模仿者。

  声音、气味,间或还有口味,比起看得见的物体,让人记得更为长久,而且在联想的链条上也许还是一个更好的环节呢。道理似乎是这样的:这些感觉就性质而言是断断续续的,并且相对说来并非经常出现;而看得见的物体却总是明摆在我们眼前,它们接二连三不断出现,便把彼此都排挤出去了。眼睛总是睁开着的,在某一特定的印象与其第二次出现之间,恐怕早已有五千多个其他印象铭刻在我们视觉和大脑上了。其他的感官却没有如此积极或机警。它们参与活动的次数是不多的。比如说,耳朵经常受到寂静的光照就比受噪声的干扰要多些,而打破寂静的那些声音一旦进入我们心里便要深刻些和持久些。基于这个道理,我对某些气味、口味和声音比对仅仅看得见的形象具有更生动、更鲜明的回忆,因为气味等等较为新颖,而较少被经常的重复所磨损。任何两个印象,若其间没有穿插进其他事物,那么不论时间分隔得多久,它们似乎也能自然而然地衔接起来;那个重新被记起的印象会在毫无骚扰或毫无竞争对手的情况下把前一印象鲜明生动地追忆出来。我嘴里至今仍有伏牛花浆果的味道,这些浆果曾在北美隆冬季节悬挂在外面的雪地里,而这事距今已有三十年;因为在这样长的时间里我完全没尝过其他浆果的味道。那滋味便独自保留下来,几乎就像第六感官所获得的印象。但那浆果的颜色却跟许多其他浆果的颜色相互混杂,毫无区别,所以,我无法在其他浆果中把它区分出来。砖窑的气味能证明它本身独具的特征,而这种气味对于我(由于有特殊的联想)却并不难闻。相反,砖屑的颜色较为普通,而且很容易跟其他颜色相混,所以,拉斐尔未曾把这种颜色跟他所画的皮肤颜色加以区别。我不能说我们对人的嗓音比对人的面孔这个复杂的图像具有更完整的回忆,但我认为突然听见一个十分熟悉的嗓音比忽然瞧见那人的面孔有着更动人和更惊人之处。也许这确实是因为我们对嗓音比对面孔有着更熟悉的记忆,所以根据这个道理,嗓音便令我们更为吃惊。我完全不能肯定,(一般说来)我们从其他感官所获得的印象也恰如从看得见的形体所获得的印象一样准确和一目了然,而我主要意思是说,属于我们其他感官所产生的种种感情,一旦偶然被回忆起来,总是独立而完整地保存着。音乐的声音所以具有感人的和浪漫的效果,多半就是因为这里所讲的这个道理。假如经常都是同一个声音,那就会变得平淡无奇,正如我们发现那讨厌的嘈杂声的情况一样,经过一段时间我们就充耳不闻了。我不知道谁人的处境比一个瞎眼的提琴手还要可怜,他只剩下一种感觉(如果把闻鼻烟的嗅觉(见威尔基油画《瞎眼的提琴手》--原注。)除外),而这种感觉早给自己拉出的讨厌的音响弄得麻木不仁或震耳欲聋了。

  莎士比亚说恋人的声音在晚间多么清婉!(《罗密欧与朱丽叶》第2幕第2场,见《莎士比亚全集》(8)。)有人在解释这一节时曾指出,这是因为在大白天恋人们忙着欣赏互相的面容,只有到了晚上才能分辨出彼此的声音。事情怎么会是如此,我不知道,可是以前却听见过一种声音,它打破了寂静,宛如许多天使发出的声音,它那抚慰人心的性质赋予月光下的夜空以一种魔力,以致刚露头的幼芽一听见它的音调就颤抖不止。我多么想再一次听见那声音悄悄把安宁与希望来倾诉(就像它以往曾跟春天的气息相混合一样),并以其柔和的跳动叫长着翅膀的想象飞升到天堂。然而那声音已经止息,或者已经离开到我不复能听见它的地方去了!--由此我们也可以明白,牧羊人吹奏的田园芦笛的魔力是什么;为什么我们在图画中也能听见他仿佛在向他的羊群吹奏着曲调。我们的耳朵竟能受想象力的驱使!记得有一次在索尔兹伯里平原上沿着一条溪流边缘漫步闲游,溪流两旁生长着杨柳和潮湿的蓑衣草,溪水经过之处正是平原上盖有房舍的浅山谷之一,因为以往年代曾有僧侣在此设立了一些小教堂,并修建了一些供隐士居住的小屋。附近有一个小教区的礼拜堂,但是高大的榆树和叶片颤动不停的白杨树把它遮掩着,使人无法看见。所以,忽然间管风琴响亮的琴声伴合着村民们的歌唱以及乡村少女和儿童的志愿唱诗班的合唱一齐传入我的耳鼓,真叫我大吃一惊。那歌声响起来时的确“像浓郁的香精散发出的香味”。一千个牧场上的露珠儿全凝聚成了它的温柔圆润;一千年的沉默都通过歌声得以尽情倾诉。它像死亡的安静之美进入了人心;“幻想”听见了歌声,而“信仰”则乘着它升至九天之上。它像雾气一样弥漫在山谷,而且不停地倾泻出永无休止的曲调;至今它仍然在我耳际鸣响,让我笼罩在黄金般的沉醉之中,而将人世间的一切喧嚷统统淹没!

  费恩先生在《意识论》一书中论及我们的视觉印象与其他外部印象都比较显著这点时有一段奇特而有趣的议论,我将随着他的议论从这种欢喜欲狂的境界又再降落到常识和简单推理的土地上来。他刚在上一段中提到“要说视觉比起粗糙的感官来必然会留下更加生动和持久的印象,那么没有什么比这个说法更不真实的了”,接着就举出许多事例来支持自己的论点。他说:虽然这里一一列举了视觉的优越性,但我认为一个人终于会先把成年时期的熟人以及其他许多自己曾留心过的可见的物体统统忘掉,然后才会把难以忘怀的童年时代或以后时期所遇到过的普通味觉和嗅觉忘掉,这是毋庸置疑的。

  ……

  我在结束本文这个题目时还要指出一点:(在我看来)跟人们愈接近、愈熟悉比跟地点或事物的熟悉更有一种不同的和有利的效果。后者需要隔着一段距离,效果方能增加(这几乎是一条普遍的规律),而前者,至少一般而言,对我们愈亲近、愈贴心,效果则愈佳。传闻或想象很少会使我们对一个人估计太高,以致在介绍和他见面时我们会大失所望,因为偏见和恶意经常把缺点夸张到失实的地步。只有无知才会产生大怪物或妖魔,因为我们真正熟悉的人都是些非常普通的人。问题在于:本来是一桩道听途说或纯属猜测的事情,我们却把自己不喜欢的那人的具体恶习加以抽象化,或对他某个具体的品质或职业表示忿恨。可是每个人都是具体的存在,而非任意呼唤的名称或绰号;除掉我们先前在想象中用以填充他们的肖像或漫画像的那个可诅咒的特征外,他们还有无数其他的品质,好的、坏的、或不好不坏的。我们不大可能对自己认识的每个人皆不喜欢。

  一位锐敏的观察家曾埋怨道,假如有一个人是他所特别厌恶的,而他也巴不得让那人看出这一点,但当他终于跟那人坐在一起时,他的敌意马上就被事先未曾料到的事态给解除了武装。如果说那人是《评论季刊》的评论员,那他在其他方面跟任何人也没有差别。再假如说,你的对手原来是个丑八怪或独眼龙,那么在这一点上你已经输了,因为他并不是你原先所料想的那个人,一个属于你的抽象憎恨和极端厌恶的对象。他也许是个非常讨厌的家伙,但是他已不复跟原先一模一样。如果你走进一间屋子,里面有个人,你通常会发现那人的脸上有个鼻子。“那儿有同情心!”仅仅这么一想,就会把你那毫无根据的轻蔑加以转移。他傻里傻气的,一言不发,可是他放声大笑的时候,似乎显得颇有头脑。过去你以为他是个普通的辉格党员或托利党员--然而他谈论的话题却是关于其他的事。你早知道他是个恶毒的党派作家;可是如今发现这人本身不过是一种十分温顺的动物。他并不咬人。这是很耐人寻味的事。总而言之,你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甚至截然相反的缺点也能相互抵消。

  一个人在同伴当中可能十分活跃,但他本人却索然寡味;因此,仅仅为了显得唐突无礼,你也不能真心地厌恶他,尽管你企图这样做。他是个无赖呀。就算是吧。一经跟他更为熟悉起来,你就会知道你过去所不知道的事他还是个傻瓜呢,所以你也就原谅他了。另一方面,他也许是个挥霍无度的社会名流,而且对此丝毫也不隐讳;可是他跟你握手时十分热情,他对仆人说话十分客气,他赡养着上了年纪的双亲。撇开政治不谈,他不失为一个非常老实的人。有人告诉你某人的脸上长着痈,但你亲眼所见却证实他脸色灰黄,而且苍白得像鬼一样。这虽然于事无补,却把嘲笑的锋芒磨钝,并使你心里对造谣者非常反感;不过他乃是某某,一家苏格兰杂志的编辑,所以你依然保留着原先的态度。

  我对匿名的批评不很喜欢;我需要知道作者究竟是谁,不过一经知道也就满意了。某某甚至把自己的真面目暴露无遗也很不错嘛。我们感到害怕和憎恶的仅仅是假面具,而其人倒可能还有几分人性呢。总而言之,我们从远距离眺望,或凭别人的片面介绍,或凭猜想推测而形成对人的概念,乃是简单而不复杂的想法,这种想法根本与实际情况不符;我们从经验中所形成的想法才是混合型的思想,这是唯一真实的、一般说来也是最为有利的思维方式。我们并不是赤裸裸的丑陋畸形,也不是抽象的十全十美--这两个毫无缺陷的怪物,世人从未见过--“人生就像一匹用善恶的丝线交错织成的布;我们的善行必须受我们的过失的鞭挞,才不会过分趾高气扬;我们的罪恶又赖我们的善行把它们掩盖,才不会完全绝望。”(莎士比亚《终成眷属》第4幕第3场、见《莎士比亚全集》(3),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376页。)这是很久以前一位深谙人性的优点和缺点的人士(指莎士比亚。)所讲的话,他讲得真实而巧妙。然而这话的涵义却是以宗派、党派及绰号进行分类而感到骄傲和自夸的哲学家所应该懂得而尚未懂得的啊!

  (沙铭瑶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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