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查理斯兰姆
穷亲戚--是一种浑不似的人物,这是一种叫人厌烦的交往,--一种令人反感的亲近,--一种使人良心不安的因素,--这是当你事业兴旺如日方中之时,偏偏向你袭来的一片莫名其妙的暗影,--这是一种不受欢迎的提醒,--一种不断重现的羞辱,--一种度用的靡费,--一种对你尊严的无法忍受的压力,--这是一种成功之中的缺憾,--一种发迹之时的障碍,一--一种血缘里的污染,--一种荣耀中的瑕疵,--这是在你长袍上的一道裂痕,--在你欢宴中突然出现的一具骷髅,--这是摆在阿加索克里斯面前的一只陶罐(阿加索克里斯,公元前3世纪时西西里岛的暴君,他的父亲是一个陶匠,对于这种“微贱出身”他不愿回顾,自然避讳陶罐之类的东西。),--这是坐在朝门当中的末底改(末底改,《圣经》中的人物,王后以斯帖的养父。当犹太人受到迫害,末底改就身披粗麻布,蒙上灰尘,坐在朝门口表示抗议。),--这是躺在你门前讨饭的癫子(癞子,原文为拉撒路,是《福音书》中所说的在财主门口要饭的乞丐,“浑身生疮”意译为“癞子”。),--这是一头狮子,恰恰蹲在你的路口上,这是一只蛤蟆,在你的卧室里跳来跳去,--这是在你的眼睛里掺入的一粒尘埃,--在你的圣油里落下的一只苍蝇,--这使得你的仇敌们为之得意,--为此,你却要向朋友们辩解,--这是一种可怜无补之事,--收获季节偏来一阵冰雹,--一磅蜜糖之内却加一两酸醋。
一听那敲门声,就知道是他。你心里嘀咕道:“这一定是某某先生。”他那剥啄之声,介乎亲昵与恭敬之间,似乎巴望着受到一场款待,而又觉得凄然无望。他进门时笑容可掬--可又忸怩不安。他把手伸出来要跟你握--可又缩了回去。他在吃饭时间似乎漫不经心来访--恰恰碰上座无虚席。他见家里有客,即刻告退--可是禁不住一劝,就又留下了。于是,他坐进一把椅子,而某位客人的两个小孩就被安顿在旁边一张小桌上。一般会客日他是不来的,虽然你的太太带着几分得意的口气说道:“亲爱的,某某先生恐怕是要来的吧?”哪些天有谁的生日,他倒从不忘记--只是总要表白一番,说什么他碰巧遇上了这么一个好日子。他声明自己是不吃鱼的,而且桌上的比目鱼也太小了--然而,经不起再三敦促,他只好勉为其难地吃下去一块,把他原来的决心推翻了。他除了葡萄牙红酒本来滴酒不沾--然而,如果别人硬要他尝一下法国葡萄酒,他也只好把剩下的一杯一饮而尽。在仆人们的眼里,这个人是难解之谜--对他不宜过分巴结,可又不得无礼。客人们心里也都纳闷:“这一位好像过去在什么时候见过。”人人都在猜测他的身份,多半把他当成一个看风使舵的人。他对你总是直呼教名,以此暗示他跟你姓的是一个姓(姓一个姓,意思是说跟主人是本家亲戚。)。他愈是尽量跟你攀亲套近,你就愈感觉到他内心的忐忑不安。如果他那种亲昵劲儿只用上一半儿,别人或许只当他是一个偶然出现的食客,要不,他的脸皮再厚一点儿,别人也就根本看不出他到底是何许人。他身份低微,不像一个朋友;架子又大,不同于寄人篱下之士。作为客人,他还不如乡下来的佃户。别人打牌,叫他凑一角,他以囊中羞涩为由,推辞了--可是把他抛闪一边儿,他又闷闷不乐。客人们要散的时候,他自告奋勇去叫车--可还是让一个仆人去了。他记得你的祖父,冷不丁地提出一件讨人嫌、不足道的什么故家琐闻来。据说,这回事他早有所知,那时候这个家还不像“老拙今日有幸所见”的这么红火兴旺。他爱回忆往日的光景,进行一番他所谓的--大有好处的对比。在祝贺中语带贬刺,他细细盘问你置办家具的价钱,特别可气的是他尽在那里夸你的窗帘买得好。他还发表高见说:新咖啡壶外形虽然美观,究不如往年破茶壶用来方便--这一点,请君切记才是。他断言:如今府上有了自己的马车,自然便当多矣--还请你太太说说到底是否如此,然后,又询问你们家的纹章在小牛皮纸上可曾印好;还说他孤陋寡闻,最近才知君家的标徽乃是如此这般的一种图案(以上的种种表不,都是旁敲侧击,暗示这家主人是一个暴发户,而暴发户也最怕知情人揭他的老底。)。他的回忆都是这样的不合时宜;他的恭维之中别有含意;他的谈话引起你的不安;他坐下来又不肯走;所以,他刚刚挪窝,你就急忙把他坐的那把椅子搬到墙角里,觉得自己身上好像放下了两个包袱那样松了一大口气。
世界上还有一种灾难,叫人更受不了,那就是--女的穷亲戚。对于男的穷亲戚,你还可以想想办法遮丑;但是,对于贫穷的女亲戚,可就简直无法可想。对于男的,你可以说:“他是个老怪物,穿得破破烂烂,都是装的。其实他的家境比别人想的要好得多。诸位都喜欢在餐桌上有一位怪人来做陪客,而他正是这么一个怪人。”可是,女人是从来不肯装穷的。无论哪个女人,绝不会由于任性而在穿戴上有失自己的身份。真相总要泄露,含糊不得。“她明明跟兰家有亲戚嘛。要不然,她干吗总待在他们家里?”很可能,她是你妻子的堂姊妹。至少说,情况八成如此。她的衣着介乎上流妇女和乞丐之间,而前者还明显占着上风。可是,她那低声下气叫人厌烦,她那自惭形秽过分刺眼。有时候,男亲戚成为“主妇之累”,对他的势头倒需要压一压;女亲戚呢--想抬举她也没有用。用餐时递给她菜汤,她却求你先让诸位先生用罢再说。某某先生请求和她对饮一杯;她犹豫了好一阵儿,还拿不定主意究竟该喝红葡萄酒还是白葡萄酒,最后才选定了白葡萄酒--只因为人家喜欢这个。她对着仆人称“先生”,说什么也不肯麻烦他为自己端着盘子。女管家竟成了她的保护人。她把钢琴叫做键琴,小孩子们的家庭教师断然出来纠正她的错误。
戏里的理查德阿姆莱特先生(理查德阿姆莱特(小名狄克),是18世纪英国戏剧家凡布卢所作喜剧《同谋》中的一个人物。他的母亲是一个卖脂粉和妇女零星用品的小贩,但他为了追求一个富商的女儿,冒充为上校,而他母亲又和这家富商有密切来往、结果闹出种种笑话。最后他与富商女儿结婚,他母亲资助他一大笔钱。)是一个好例子,说明那种认为“近亲即是好友”的空幻观念能使有志之士陷入多么不利的地位。这位先生跟那位家产巨富的小姐之间横隔着一层荒唐可笑的门第障碍。他的好运气一直被一位老太太的慈祥母爱所打断--她成心捣乱,非把他叫做“我的儿狄克”不可。不过,到了最后,她总算对他所受的屈辱给以补偿,原来似乎一直非把他打下底层才心满意足,终于还是把他捧到了显赫的上层。但是,并非所有的人都像狄克那样能屈能伸。我认识一位实际生活中的阿姆莱特--他缺乏狄克那样嘻里哈啦的脾气,但却实实在在地陷入底层之中。可怜的小威(据考证,作者在这里说的“小威”,实际上是他在基督慈幼学校的同学约瑟夫法弗尔。法弗尔在慈幼学校毕业后,以工读生资格入剑桥大学读书,因不堪歧视,愤而参军阵亡。)跟我在慈幼学校同年级上学,拉丁文学得不错,是个有出息的小伙子。要说他有什么毛病的话,那就是心高气傲。不过,他那骄傲是于人无伤的,并非由于天性冷酷把不如自己的人都不放在眼底下,而只是防护着自己,不容他人任意贬损而已。那仅仅是把自尊自重的精神加以充分发扬,而对于他人的自尊心,不但不去侵犯,而且还希望每个人也像自己一样把它好好地保持着。在这个问题上,他巴不得人人都和他看法一致。我们长成了半大小伙子,在假日常常一块儿外出。我们是一对高个子,穿上慈幼学校的蓝色制服,在街上显得有点儿不顺眼,京里人又爱刨根问底挖苦人,为了避开人们注意,小威总叫我跟他一起走背街,穿小巷,钻死胡同,我不肯,为此我们吵过多少架!后来,小威就带着一肚子这样委委屈屈的心思到了牛津。在那里,庄严神圣而又妙趣无穷的学者生涯吸引着他,卑微的人学身份又刺激着他,使他对于学府发生了强烈感情,而对于世俗社会则怀着深深的反感。他穿上了工读生(工读生,即半工半读上大学的贫寒子弟,他们做一部分校役工作,穿的衣服也和一般学生不同。)的长袍(这比慈幼学校的制服更不体面),觉得好像是尼萨斯那件浸满毒液的小衫(据希腊神话,半人半马怪尼萨斯临死时,把浸染着他的毒血的衬衫交给赫库力士的妻子,后来赫库力士穿上这件毒衫,终被毒死。)紧紧地箍在自己的身上。他感到自己这一身打扮荒谬可笑。
其实,在他以前,拉蒂默(休拉蒂默(1490-1545),英国主教,曾在剑桥上学。)也曾穿着工读生的袍子意态昂然地走来走去,胡克(理查胡克(1554-1600),英国著名神学家。)年轻时不但穿过这种服装,而且以此为荣,还可能带着一种未可非议的气派向别人得意洋洋地夸耀哩!这一贫寒学子,不是藏身于校园的绿荫深处,便是孑然独处于幽室之内,只求避开他人的耳目。他的安身立命之地,一在书籍中,因为书籍决不欺侮一个好学青年;一在学术钻研,因为学术也不去追问他的家财若干。他做自己书斋的主人,对于书籍王国以外的事统统不管不问。勤奋好学使他精神得到抚慰,愁闷得到排解,因此身体也就得到复元。可是,当他身体差不多完全健康起来的时候,那反复无常的命运却对他进行了第二次更为严重的狠毒打击。在此以前,小威的父亲一直在牛津附近某地干着油漆房屋的微贱营生。这时候,大学里传说要动工修建,他把家搬进市内,希望学院的头头们能对他照顾一下,雇他干点儿活计。从此时起,我就在小威脸上看出他似乎暗中下了什么决心,而这种决心后来终于把他从书斋生涯中永远地夺走了。在我们大学里,方帽学士和市井之徒(尤其是市民当中的买卖人)界限划分得极严,不容混淆,若教不明底细的外人看来,那简直苛刻得难以置信。而小威的父亲的脾气又跟儿子截然相反。威老头子个子矮小,忙来忙去,是一个逢人就巴结的生意人。即使儿子在旁边陪着,他碰见随便哪个身穿大学袍服的角色,也都立即脱帽,右脚退后,行一个鞠躬礼,--他一点也不理会儿子对他使眼色甚至公开劝阻,哪怕见了跟小威同斋房的学生,说不定也同样是工读生,都一律点头哈腰,行礼不迭。这种状况自然不能长期继续下去。小威若不离开牛津去换换空气,就得憋闷而死--他选择的是前一条道路。古板的道学家把孝道抬高到一个了不得的程度,大概会骂小威有背为子之责--那就让他去说吧,这种人是不会了解这一场斗争的。反正,我和小威站在一起--在我和他相处的最后一天下午,我们一同站立在他父亲寓所的屋檐之下。老威的房子坐落在从牛津大街通向某个学校后门的那条小巷深处。小威陷入深思,似乎心情平静下来。我见他情绪好转,胆子也大了,拿他家门前那一幅传道艺师(据基督教传统,路加,即《第三福音书》的作者,是画匠艺师的保护者,因此被油漆匠奉为祖师。)的画像跟他开玩笑--那是他父亲看到生意渐渐兴隆,特意镶了一个漂亮的框子挂在他那真有点儿堂皇气派的店铺门面上,一方面点缀一下兴旺气象,一方面也是向他那神圣的保护者表示感恩之意。可是,小威抬头看看路加圣像,像撒旦(撒旦,即魔鬼。)似的,“一眼认出那镶金的招牌,便逃得无影无踪”。次日清晨,一封信留在他父亲的桌上,宣称他已接受某团的委任,即将起航开到葡萄牙去。不久,他跟其他人一起,第一批在圣赛巴斯提安城下阵亡。
谈论这个题目的时候,我一开始并未抱着一本正经的态度,可是,不知怎么回事,谈着谈着,却提起了这件叫人难受的事情。不过,穷亲戚这个话题,本来内容广泛,一说起来,既能联想起喜剧事件,也能联想起悲剧事件,要想分得一清二楚、不相混淆,是颇不容易的。关于这方面,我还留下一些早年的回忆,说起来倒确实不会叫人难受,也不会叫人觉得耻辱。小时候,每逢礼拜六,在我父亲那不算十分讲究的餐桌旁,总坐着一个神秘人物--一位神情忧郁、面貌清癯、身穿简朴的黑礼服的老先生。他少言寡语,严肃极了,我在他面前不敢弄出一点儿声音。而且,我也根本不想吭声,因为大人有话:我对他只能恭恭敬敬,一声不响。为他特别备下一把扶手椅子,别人谁也不能占用。每当他来的那一天,还要摆出一种特别为他做的甜布丁,那是其他日子根本没有的。我想象,他可能是个大富翁。有一点,我倒真正弄清楚了:不知多久以前,他和我父亲在林肯市(林肯市,英格兰的林肯郡首府。另外,伦敦有一所林肯法学院。作者在这篇文章里把两者混在一起用了(又当地名,又当学校)。作者在随笔中常常采用真真假假互相杂糅的写法。)同学,他家在敏特(敏特,意为造币厂。)。我知道,世界上的钱都是在敏特那个地方造出来的--而他,我认为,就是所有这些钱的主人。他的出现还跟关于伦敦塔(伦敦塔,在古时是英国国王拘禁国事要犯的监狱。)的可怕念头交织在一起。他好像从来无疾无病,无情无欲。只有一种庄严的忧郁笼罩着他。在我心目中,似乎由于某种不可解说的命运注定,他一出门就得穿上他那套黑色的丧服,永远不得改变;说不定他是每到礼拜六就从伦敦塔里放出来的犯人--某个高贵人物。所以,我常常觉得奇怪,这位客人一到,大家都对他恭恭敬敬,只有父亲胆子那么大,谈起了他们年轻时候的事,争论起来,竟敢不断反驳他的话。
原来,在那古老的林肯市(正如多数读者所知),居民的住宅有的建在山顶,有的筑在平地。此种明显差别把家住山上和家住平原的学生(尽管他们都在一个学校里求学)截然分为两派,这就在这些年轻的法学家之间养成了相互敌对的习惯。我父亲本是山上派的首领,他到说话这时候仍然坚持说,那些山上少年们(即他自己那一派)无论在本领方面还是胆略方面都要比那些山下少年们(当时如此称呼)高出一筹--而他这位老同学当年乃是后一派的头头。于是,围绕这一题目,多次发生激烈的争执--这时,那位老先生才显露了本色--旧怨重新撩起,有时候简直又要动武(我倒盼望着见识一回)。不过,我父亲不屑于硬要人家承认自己的优势,所以,总是想法儿把话题巧妙地一转,改为赞美那座古老大教堂(指伦敦的西敏大寺(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对于它,山上居民也好,平原居民也好,都有共同的好感,认为它胜过不列颠岛上所有其他的礼拜堂;既然在这一点上大家能够达成和解、取得一致意见,那么,那些次要的分歧也就不妨搁下不管了。只有一回,我看见这位老先生动了真气,而且我还记得那时候有一个痛苦的念头掠过自己心上:“恐怕他再也不会来了吧!”事情是有人劝他再吃一盘儿布丁--这种食品,我刚才说了,只要他一来,就一定要给他摆出来的。他几乎是声色俱厉地说过不吃了,可是我那姑母,一位老林肯人,跟我表姐勃莉吉特脾气一样,有时在不该殷勤的时候偏偏十分殷勤,说了这么一句叫人难忘的话来劝他:“再吃一块吧,比利特先生,你不见得天天都能吃上布丁呀!”老先生当时啥也没说--可是那天晚上一直找碴儿出气,恰好碰上他们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争执,于是他就狠狠地说了一句话,这句话使得举座失色,就在此时,我把它写下来的时候还觉得寒心--他说:“你这个娘儿们,真是老废物!”约翰比利特此番当众受辱之后,不久就去世了。不过,在他还在世的时候,我总算有机会看出来:他跟我们家又讲和了;而且,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后来又有一块新做的布丁被小心翼翼地端到他的面前,以代替原来惹他生气的那一块。他死于敏特(时为一七八一年)--在那个地方,他靠着一笔独立的收入,过了很久的在他说来还算舒舒服服的生活。他过世之后,在他那张老式的书桌里找到了五镑十四先令一便士的钱--这是他留下来的,其意若曰:感谢上帝,他总算出得起自己的安葬费,不欠任何人一文钱。这也是--一位穷亲戚。
(刘炳善译)